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 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4CGK00299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交科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东融街8号迈思大厦10层
报价:1610000(元)
78.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
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芳莲,吕小虎,张鸣雪,李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玉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8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临汾开发区西大街西侧
联系方式:0357-222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向阳西路玉秀湾东区1号楼3单元202  
联系方式:13520031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52003107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docx135.8K

中小企业声明函430.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58

评审专家名单
张芳莲,吕小虎,张鸣雪,李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冯玉君

总中标金额
¥1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520031072

采购单位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临汾开发区西大街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7-2223018

代理机构名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市向阳西路玉秀湾东区1号楼3单元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20031072

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10992024CGK00299采购人: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4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83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84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可修改)....................92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96第1部第2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992024CGK00299项目名称: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6.4768万元最高限价:166.4768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招标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临汾开发区西大街西侧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57-2223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玉秀湾东区1号楼3单元202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52003107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1352003107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4、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2投标文件(纸质)份数/3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 2、投标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第八部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格式见第八部分)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 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 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 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1、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2、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3、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5、报价一览表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6000元保证金的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收款单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东关正街支行开户行行号:305791012137银行账号:691867366用 途/备 注: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交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返还 ①供应商汇出保证金时,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指定账户,以采购代理确认到账为准,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③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全额退还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协议书后全额退还保证金。6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格式见第八部分)2、涉及正版软件的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 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 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 (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15%(监狱企业按20%计算)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格式见第八部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B.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格式见第八部分)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 (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格式见第八部分)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 本项目组织电子答疑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4 年09月26日10时 00 分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无问题也须发送无问题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cgjsdfgs@163.com)。 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收取。10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为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与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凭借数字证书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的规定。6.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4.1和34.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所有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在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9.1.2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9.1.3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第一部分规定执行。9.2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9.3.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3.2投标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9.3.3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9.4投标报价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5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4.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8投标人的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递交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14.投标截止时间14.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5.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2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项目组织17.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7.2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工作。18.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提示:参加资格审查的采购人代表,必须从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中产生)。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19.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采购系统内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21.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1.6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政府采购系统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23.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4.评审复核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25.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7.评标过程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采购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8.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七、签订合同29.中标通知29.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0.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八、服务费31.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项目服务项目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900-500)×0.8%=3.2万元。合计收费=1.5+4.4+3.2=9.1(万元)。九、保密和披露32.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4.询问3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5.质疑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5.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5.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2、项目工作内容:(1)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建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编制项目管理规范文件,规范项目管理的方式和流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和实施、明确各职能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并组织培训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相关单位学习有关管理文件,促进项目规范管理。(2)接受项目建设方以及有关部门监督,负责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安全与文明施工,协助监理单位抓好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检查和指导。监督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农民工工资给付等有关民生保障工作。(3)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的日常管理,包括总结汇报、系统填报、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施工前、中、后期影像资料、过程资料、图纸的留存,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做好施工资料、监理资料、会议纪要的整理存档工作。(4)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程绩效管理。围绕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施工、竣工管理,包括绩效分解、合规性审查、绩效监管、进展报送等。(5)负责施工过程监管、评估等管理工作,为子项目验收及工程整体验收等工作提供基础和支撑。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4.履约保证金:无三、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技术规范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四、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投标函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11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资格检查的内容需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4、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对照本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执行。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且使用本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16分)1业绩供应商提供同类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章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五年内,每签署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注: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6分2项目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项目需求,除项目负责人之外,每配备一名注册类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10分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74分)1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整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理解、工作步骤、成果提交等(20分)A、对本项目总体思路构思清晰,实施方案可行性强,保障措施完善可靠,得20分;B、对本项目总体思路构思明确,实施方案可行,保障措施完善,得14分;C、对本项目总体思路构思合理,实施方案一般,保障措施一般,得8分;D、对本项目总体思路构思一般,实施方案较差,保障措施较差,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0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A、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且应对措施安排合理得15分;B、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完整较准确,思路清晰,应对措施较合理得9分;C、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基本明确,应对措施一般得4分;D、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存在漏洞,应对措施不合理,内容有缺失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5分3服务人员管理参与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人员具备人员管理制度制度、岗位职责划分、责任落实管理等。A、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配置,包括项目团队的架构以及职责和分工,团队成员岗位职责明晰,专业结构合理,服务经验丰富的,得10分;B、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能够满足工作要求,团队成员组织架构比较清晰、专业结构比较合理、职责分工较明确、描述简单的,得6分;C、所描述的人员配备情况不具体、项目人员的组织架构不清晰,专业结构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4项目进度措施A、项目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有确保本项目工期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得10分;B、项目进度安排较为科学、合理,有确保本项目工期的具体措施较为切实可行,得6分;C、项目进度安排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5项目质量保证措施A、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先进、操作性强,得10分;B、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较先进、操作性较强,得6分;C、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分6服务承诺A、提供的服务承诺完整且有落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得9分B、提供的服务承诺较为完整且有较为可行的保障措施,得5分;C、提供的服务承诺一般且保障措施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分第三部分: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投标报价(满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投标报价(满分10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投标人在价格评分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1小时内提供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交由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可;如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或评审小组对书面材料说明审核不通过则视为报价无效。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可修改)(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服务要求项目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第二条服务质量1、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2、服务承诺:第三条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五条服务地点第六条服务验收1、依据投标内容,对服务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依据服务要求,对服务质量等进行检验。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误后,完成验收。4、甲方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采购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第七条付款方式: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服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乙方延期服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元;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晋中市仲裁委会员仲裁。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二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投标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9、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系统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六)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的承诺函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九)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2)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十一)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违规行为《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招标活动,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现已清楚知道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本承诺书,如有任何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目录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一)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二)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三)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目录1、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1、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2、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3、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4、报价一览表(一)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二)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三)政府采购政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五)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大写 :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单位名称)的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省临汾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交科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6人,营业收入为6256.34万元,资产总额为6844.4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山西交科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施工、竣工阶段管理服务 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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