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标结果公示(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2024)



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LZZC2024-C2-060243-GXHL)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ZZC2024-C2-060243-GXHL
二、项目名称: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910438.28(元)
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科园西十路19号B2栋标准厂房6楼602场地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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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
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
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有关施工内容。
120日历天。
卢小琴
桂24520210255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梅香(自行抽取),叶斌杰(自行抽取),覃桂丹(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标准费率(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373.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3、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5.89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柳江区柳堡路452号
联系方式:0772-7253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717室
联系方式:0772-3601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应丽、谢汶瑾
电 话:0772-360170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6M

(定稿09.27)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doc674.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

品目

采购单位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梅香(自行抽取),叶斌杰(自行抽取),覃桂丹(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总成交金额
¥191.0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应丽、谢汶瑾

项目联系电话
0772-3601700

采购单位
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柳江区柳堡路4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2-7253493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7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2-3601700

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单位名称)的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774.99万元,资产总额为3729.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1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格式中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只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个类型。2、本格式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的标准格式,仅用于证明供应商的企业类型。格式中的“联合体”、“分包意向协议”等不作为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774.99万元资产总额3729.69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4年9月29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本项目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项目的证明。对于接受联合体或分包的项目,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相关资料。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我司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1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我司非监狱企业。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87789940G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桂)JZ安许证字[20101000093企业名称: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莉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西十路19号B2栋标准厂房6楼602场地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4年08月01日至2027年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证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证日期:2010年6月10日XOXOXSXXSXOXSXSXOXXOXOXOXXSXOXXOXSXSXOXSXSXOXSXSXSXOXOXSXSX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用查询记录2024/9/2715:4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击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因视执(restrainingOrderhtml)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周癸珍5524501915~*0021安德正3326251976****311X孟金金4114221984****0340杨春玲3326251958****582X张刚5102251976****4930王桂来1326231959****4058周癸珍5524501915~*0021安德正3326251976****311X孟金金4114221984****0340杨春玲3326251958****582X张刚5102251976****4930王桂来1326231959****4058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9963962-7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69167076-6北京溢思得瑞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MA005UR8-3司北京东方易美装饰有限公司75333755-6查询条件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91450100687789940G省份:全部验证码:dmrbdmRB验证码正确!查询查询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91450100687789940G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的结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首页声明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今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于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本网站予以公布。1/2zxgk.court.gov.cn/shixinl2024/9/2715:4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二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井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情况将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五、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七、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八、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九、如对该查询内容有异议,请与执行法院联系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0月8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邮编:100745总机:010-67550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京CP备05023036号zxgk.court.gov.cn/shixinl2/22024/9/2715:4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公示信用中国欢迎来到信用中国通知公告网站声明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搜索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询查询结果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C版权所有:信用中国|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政府网站找错网站标识码:bm04000009京ICP备050523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96号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l1/12024/9/2715:4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示信用中国欢迎来到信用中国通知公告网站声明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WWW.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搜索首页信息公示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询结果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查询版权所有:信用中国|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技术支持: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找错网站标识码:bm04000009京ICP备050523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96号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1/1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Q搜索WWW.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行业信用城市信用网站导航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查询查询结果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版权所有:信用中国|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政府网站找错主办单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技术支持: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网站标识码:bm04000009京ICP备05052393号-5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96号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1/12024/9/2715:4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国际专栏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名称: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世至查询前,请至少输入一个查询条件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时间:2024年09月27日15时44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版权所有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政府网站网站标识码:bm14000002一京ICP备19054529号-1公网安备11310602060号找错1999-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一联们一用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l1/1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项目编号:LZZC2024-C2-060243-GXHL(采购单位: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0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61第七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9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LZZC2024-C2-060243-GXHL)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4-C2-060243-GXHL项目名称: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1.27806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91.278060万元;采购需求: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有关施工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1、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2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无须提交磋商保证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6、磋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磋商采购,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8、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10、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地址:柳江区柳堡路452号联系方式:覃桂丹联系电话:0772-72534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717室项目联系人:梁应丽、谢汶瑾联系电话:0772-36017003.监督部门:柳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7218348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2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柳江生态环境局地址:柳江区柳堡路452号联系人:覃桂丹电话:0772-7253493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717室联系人:梁应丽、谢汶瑾电话: 0772-3601700传真: 0772-3601700电子邮箱:/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项目编号:LZZC2024-C2-060243-GXHL4建设地点柳州市柳江区5工程上限控制价191.278060万元6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7招标采购范围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有关施工内容。8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年 /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9质量要求合格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1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4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报价文件报价文件1、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16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竞标报价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项目单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运输、税金、工艺损耗、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应用费用,不因市场价格因素等情况而变动。注:若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最后报价必须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18竞标有效期竞标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3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4偏离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5磋商的顺序磋商的顺序: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的编号顺序。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7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28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谢汶瑾,联系电话:0772-3601700 ,通讯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717室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29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标准费率(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5 0162 0048 0000 037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雅儒路支行30采购文件解释规则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1其他说明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转包与分包1.1.1.1.1.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1.1.2.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1.1.1.1.3.6.3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0.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电子文件,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加密、解密19.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1.1.1.4.20.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0.4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四、响应文件提交”。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22.1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响应文件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23.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3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3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书面或电子)。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27.3条的规定执行。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工程类)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万元=1.9万元32.3代理服务费交纳银行账号信息账户名称:广西华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505016200480000037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雅儒路支行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采购内容预算合计(万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项1柳江区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团镇里湾村下里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有关施工内容。191.278060建筑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合同签订期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四、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资金来源:2024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六、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 (80-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70%-75%);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局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2、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其他说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资料名称:1.工程量清单;2.图纸。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 ”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 ”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 申请获取工程量清单、图纸 ”)。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链接到相关查询网站进行查询及记录。(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1)技术要求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或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磋商记录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2.7、3.7、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或达到规定时间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2.7、3.7、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7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报价来源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无效磋商处理。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报价30分一、政府采购政策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报价分(满分30分)1、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某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某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 30分2技术分62分评标标准2.1项目管理 机构分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统一打分:(1)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上述人员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全部配齐得2分,缺项不得分。(2)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 3 分,中级职称得 2 分,初级职称得 1 分。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2024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2.2主要施工方法10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 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 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四档(7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先进、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较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基本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1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 置、进场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四档(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数量、选型配置、 进场时间安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 计划且计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二档(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4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 力安排计划,高峰期劳动力投入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四档(3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 高峰期劳动力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三档(2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 高峰期劳动力投入人数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二档(1 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 高峰期劳动力投入人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7 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 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非常完整,能有效保 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四档(5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 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较合理,自控体系完整,基本能有效保 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3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 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1 分):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架构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 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四档(3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三档(2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二档(1 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5分):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工期提前5天及以上,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四档(3 分):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工期提前3天,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基本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2 分):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工期提前2天,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合理,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1 分):没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没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不够科学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8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五档(5 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 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四档(3 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 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三档(2 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 点问题的方法一般。二档(1 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 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一档(0分):未提供不得分;2.9施工总 平面布 置图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四档(5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3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安排较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2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档(1 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2.10拟投入 的主要 施工机 械 、 设 备计划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四档(5 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科学,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三档(3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不能满足施工需要。2.11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由磋商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审并独立打分:四档(5 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 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科学 周全、 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三档(3 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 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较合理。 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二档(2 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 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 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一档(1 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 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且 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不合理。 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3商务分8分评标标准3.1项目业绩分6分竞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 1 月起)以来有完成相关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满分 6 分(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3.2企业认证分2分竞标人同时具备国家认证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本项满分2分。若只能提供单项,只得1分。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2.7、3.8、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综合评分中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高低依次确定)。4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标声明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账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对于结束联合体竞标的项目,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格式中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只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个类型。2、本格式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的标准格式,仅用于证明供应商的企业类型。格式中的“联合体”、“分包意向协议”等不作为本项目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项目的证明。对于接受联合体或分包的项目,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相关资料。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磋商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函1、根据你方采购编号为(项目采购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RMB¥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序号内容1项目经理姓名:注册证号:2投标总报价(大写): 人民币(¥ 元)3工期: 日历天4质量等级:5其他: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所需要的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4.若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不一致的,最后报价必须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商务技术响应表项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合同签订期合同签订期地点合同履行期限验收标准、规范缺陷责任期付款方式......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工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项目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存在其他在建、已中标(或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服务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服务承诺书第1条对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全部予以响应。第2条(由供应商按《采购需求》要求自行填写,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成交、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予以处罚。)备注:以上为服务承诺格式,第1条为供应商必须列明,其余条款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列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可参考评分办法的技术分中相应的评分内容及标准。格式自拟,以便于评审为原则。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本格式仅供参考,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自行制表填写,但应以便于评审为原则。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及评分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67.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8.特别说明:签订合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以及补充增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已有要求但本格式合同中未列出的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经澄清和修正(包括与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一致性、和投标报价本身存在的计算错误和不平衡报价)(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工程联系函以及往来的通知等书面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市政建筑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评审备案的整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合同范围内属于承包人责任应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四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在承包人提交文件后7天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设在施工现场的业主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设在施工现场的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总平图用地红线为界,红线内为场内交通,红线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自行考虑,费用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专用条款12.1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本专用条款12.1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协调与本工程有关事宜,并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权利,履行合同约定发包人的职责。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7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负责协调。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招标时已提供,由承包人现场勘测,费用自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和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前15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送达发包人代表签收。(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3、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5、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招标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2000元/人•次(人民币)。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处1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业工程师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批准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包括:。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止。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农民工工资支付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现行标准规范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报发包人审批。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现行标准规范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柳州市相关规定执行。(3)支付约定:开工前,支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0%(此项费用包含在业主支付的第一笔进度款付款中),余下部分按进度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25%。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日。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停水停电4小时及以上;连续下雨4小时及以上;或因为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其他必要的顺延工期签证单,对因以上情况造成工期顺延不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及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2)6级及以上的地震;(3)暴风雨及持续24小时的大雨,雷电、冰雹、大雪等恶劣天气。(4)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日的高温天气;(5)5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日的低温天气和凝冻。7.8提前竣工7.8.1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