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中标结果公示(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



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 (第二次)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54000024210200019681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 (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蜀昊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长兴都汇商铺144号
 成交金额:¥372800.00(大写:叁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  
拉萨市,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一年,具体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毅,欧阳恒,许琰超。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价格的1.5%)。具体金额¥55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接受质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50分
3.定标时间:2024年10月 12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合同履行日期:请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    址:北京西路15号
    联系方式:夏女士 0891-6839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联系方式:杨先生 0891-6351104  18784555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784555119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41012/20241012121800038_535.docx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41012/20241012122100005_582.docx

附件1-11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且(第二次)),属于集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西藏蜀昊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337.25万元,资产总额为167.7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西藏蜀昊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P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提供货物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非中小型企业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小型微型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0-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4000024210200019681五洲WUZHOU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17第四部分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8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9第六部分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21第七部分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第八部分报价要求25第九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6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29第十一部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50第十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例)58第十三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61第1部第2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项目概况: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11 日 9时 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54000024210200019681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3.预算金额:¥375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千元整)4.最高限价:¥375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千元整)5.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获取采购文件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8时30分至2024年10月9日23时59分2.地点:投标单位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本公司账号,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后,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免费获取。4、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50分(北京时间)2.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开启1.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50分(北京时间)2.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内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财库【2022】19号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3)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5)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7.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地址:北京西路15号联系方式:夏女士0891-68393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联系方式:杨先生0891-6351104187845551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8784555119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一、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4谈判文件编号5400002421020001968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人民币:¥375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千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375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千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其中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9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不予认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注:以上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但不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评审情况公告将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2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3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14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15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17服务内容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服务范围:拉萨市,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服务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详见第六章)服务标准: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详见第六章)18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19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形式:电子保函、保单相关要求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规定为准。20谈判文件、评审工作咨询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91-63511042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1 日 9 时 5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内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24年 10月 11 日 9时 50 分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1 日 9 时 50 分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23唱标顺序按照解密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2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3人。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随机抽取。25成交人确定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1-3名26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1-6351104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27供应商询问、质疑供应商询问、质疑问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1-635110428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29谈判备选方案和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和多个报价。30代理服务费乙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31核心产品/3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3履约验收(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验收应符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36号)的要求。34履约保证金不高于中标价款的10%,详与采购人协商决定履约担保形式:转账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7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电子交易1.投标人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要求制做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具体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做投标文件(用电子投标工具盖电子章和签字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以保证投标文件签章的完整性)如是授权代表没有电子签字需把授权代表签字页打印扫描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如本文有冲突,以本条为准)4.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下文与本条要求有冲突之处,以本条要求为准。36特别说明1.本项目依托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采购,请供应商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规范参与采购活动,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2.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招标编号”,该编号仅用于系统内部标识。除系统要求或本文件特别说明之处外,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以本文件所写“项目编号”为准。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采购要求。2.定义2.1“采购人”系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4“货物/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供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1具备谈判文件“谈判邀请”第二条的基本条件;3.2在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7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9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及所有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第四部分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六部分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第七部分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八部分报价要求;第九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十一部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第十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例);第十三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5.2谈判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5.4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处理,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无效。6.谈判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6.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6.3任何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谈判文件的澄清与谈判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后的为准。6.4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回复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7.谈判文件的修改7.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公告方式通知谈判文件的获取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或公告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7.4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谈判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3本次谈判不组织答疑会。四、谈判与报价9.谈判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9.2谈判开始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9.3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3)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9.4在初审的基础上,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对已按规定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10.报价(实质性要求)10.1所有谈判报价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谈判单位未按规定报价或报价超过采购人制定谈判限价的为不合格谈判。10.2通过资格性和符合审查的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进行最终报价。10.3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1-3名。12.确定成交供应商12.1采购人确定供应商: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谈判报告)送采购人。12.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在系统中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2.5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五、合同的授予13.成交供应商确定标准1.合同将授予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且最低的合格供应商。14.成交通知书14.1采购人按货物/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14.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15.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如适用)15.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15.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16.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16.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6.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16.5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17.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详见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21.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理由,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质疑及投诉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七、保密条款1、有关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透露给任何人。2、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其谈判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审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八.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定义及责任1、定义(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谈判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谈判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承担责任如果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不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相关人员和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采购内容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采购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备注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通过采发布公告的形式获取不低于两家供应商参与谈判¥375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千元整)¥375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伍千元整)本项目特殊要求,不低于两家供应商即可参与谈判(注:如本文其他之处有冲突,以此条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第四部分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代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二、其他说明注:1、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招标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招标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金额为准。2、供应商在参加招标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五部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复印件);②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格式可自拟】;③提供本公司的财务制度或相应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起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相应的承诺函(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备注:免税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①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相应的承诺函(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2.复印件加盖鲜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②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则可不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而非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二、应当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无(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第六部分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一、采购需求1.以公交车身为载体进行福彩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由区福彩中心提供,设计方案及项目实施由中标方负责。2.选择在拉萨市主干道行驶的公交车5辆进行公交车车身宣传。二、具体要求1.广告投放部位为公交车身两侧和车尾。2.每半年免费更换一次内容,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定期维护并保证全年广告内容没有破损和图片不清晰,如出现破损、图片不清晰需随时更换。3.在履约期内中标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广告内容。三、其他要求1.宣传时间:一年。2.履约地点:拉萨市,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3.本项目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按合同签订要求执行。2.服务范围:拉萨市,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3.服务要求: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详见第六章)4.服务标准:具体以合同签订要求执行。(详见第六章)5.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日起与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合同(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为准)。签订合同后送一份合同原件至代理招标公司备案。6.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签订执行。7.项目验收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七部分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资格性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不能实质性偏离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3.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八部分报价要求1.报价按谈判文件“第十部分”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要求进行报价。2.项目承包本次谈判内容,由供应商参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3.报价要求3.1供应商应以谈判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价。3.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3.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4.报价货币响应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第九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报价语言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2.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部分(技术商务和商务文件仅上传其他响应文件部分即可)。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部分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1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3.2其他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3.3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4.响应文件格式4.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第十部分”的要求。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5.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5.1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5.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的编制6.1响应文件的应清楚工整,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6.2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7.谈判截止时间7.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地点;7.2出现“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中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7.3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8.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谈判”字样。8.3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8.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8.5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8.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谈判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及要求”的规定,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供应商概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响应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谈判、报价、签约等。授权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授权代表:性别:身份证号:单位:部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须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1-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1-5承诺函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司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7信用证明《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件1-8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10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我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1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提供货物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非中小型企业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小型微型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按照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附件1-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部分(格式)一、响应函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或服务,本次采购活动报价详见报价表。(2)我们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90个日历日。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日期:二、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小写:报价大写:保证金金额小写:保证金金额大写:服务时间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谈判有效期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保险、代理、税费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报价表里面须注明品牌。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技术、商务、服务和合同重要条款指标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响应/偏离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服务服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列入此表;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五、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如适用)(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注:1.请各供应商务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料。。2.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3.谈判文件中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自行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资料。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XXXX第十一部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原则(1)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下一轮评审;(3)对所有供应商的谈判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2、评审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2)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4)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5)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4、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5、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供应商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亦视为对谈判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3)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联系。(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4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3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错误的修改(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3)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7、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谈判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时,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说明理由或谈判小组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二、评审程序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和评审工作。2、谈判组织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3、评审程序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符合性响应评审、报价、推荐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情况记录、评审报告。3.1资格审查3.1.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3.1.2供应商资格审查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为依据,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3.1.3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3.1.4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3.1.5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3.1.6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3.1.7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3.1.8资格评审记录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复印件);②新成立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格式可自拟】;③提供本公司的财务制度或相应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起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相应的承诺函(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备注:免税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①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相应的承诺函(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2.复印件加盖鲜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6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②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则可不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而非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通过/未通过3.1.9符合性审查记录表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最高限价的规定4是否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函)5谈判保证金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6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90天(少于90天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系统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是否存存在异常通过/未通过3.2谈判3.2.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3.2.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3报价3.3.1响应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信。3.3.2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报出不得修改的最终价格。3.3.3最终报价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登录系统进行报价。3.3.4未及时进行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3.3.5复核。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3.6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终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4.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3.4.2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等;(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3.4.3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3.4.4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附件评审纪律为了保证本项目谈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制定的评审程序、标准及方法进行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纪律。1、本项目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进行。2、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循《西藏自治区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谈判文件所提的内容,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审查响应文件在实质上是否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的条件择优而定。3、谈判小组由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4、评审的过程严加保密。评审过程中指定联络员与报价方联系,谈判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或透露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予以严肃处理。5、在谈判、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评审的任何做法(包括向谈判小组成员、工作人员探听评审情况等)都被视为严重违纪,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谈判。若在成交后发现有此行为,则取消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资格。6、在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外传递信息。7、参加评审的专家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审情况的权利和义务。8、参加评审的专家不得向供应商解答与之有关的评审情况。谈判小组及其成员没有向未成交供应商解答与评审有关问题的权利和义务。9、评审过程除谈判小组成员外,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评审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评审,不得探听评审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10、根据择优而定的原则,谈判小组对成交供应商的选择必须确保在符合法定人数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所有谈判小组成员应在评审结果和谈判报告上签字。第十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例)注:此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合同最终由业主和中标方协商完成。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1条项目基本情况第2条合同期限第3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4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2)服务费支付方式:第5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6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7条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第8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9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10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11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2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13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4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第十三部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 ,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验收内容合 格□不合格□按 时□不按时□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业主审核表签字页:采购人请认真审阅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确认后请盖采购单位的公章。 采 购 单 位 (盖章):西藏自治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2024年9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品牌宣传公交车身广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