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永春县医院2024)



永春县医院2024-2025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25]QZWB[CS]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2024-2025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保安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补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泉州纵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65,500.00元
99.49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春县医院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
联系方式:13328534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泉州晚报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南路泉州晚报社附楼一层F区
联系方式:0595-28189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话:0595-28189943

泉州晚报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医院2024-2025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永春县医院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7:5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
0595-28189943

采购单位
永春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28534996

代理机构名称
泉州晚报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南路泉州晚报社附楼一层F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5-2818994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泉州纵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泉州纵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永春县医院(单位名称)的永春县医院2024-2025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保安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泉州纵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8人,营业收入为9154.1865万元,资产总额为2253.248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泉州纵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0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