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0805119906-00140703
二、项目名称: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
2992600.00元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静安区铜仁路331号
7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
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开始-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作止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仕林,袁悦,白文波,沈汝江,徐爱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344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方案完整、内容详实、成果规范,针对性较强,业绩较丰富。综合得分72.8排名第一,故推荐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北京西路99号
联系方式:021-63193188-10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长宁科技大楼315室
联系方式:13917047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成芳
电 话:13917047561
采购文件附件:
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pdf1.2M
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北京西路99号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1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五、定标六、签约、履约及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八、询问和质疑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资格声明函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七、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八、开标一览表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十、商务响应偏离表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二、投标人近五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十三、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十四、拟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第四章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与程序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40805119906-00140703项目名称: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采购编号:0024-000121726预算金额(元):2993600.00元最高限价(元):29936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数量:1预算金额(元):2993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开展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工作。主要包括:空间需求和战略导向分析,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区域空间结构研究、生态空间基底锚固、综合交通与基础设施支撑等相关内容研究。项目属性:服务类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开始-2026年11月30日完成工作止。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11至2024-09-20,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30开标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长宁科技大楼315会议室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携带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及纸质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4年09月21日下午16:00前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3)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购买500元/本,售后不退)(4)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北京西路99号联系方式:杨老师021-63193188-100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长宁科技大楼315室联系方式:139170475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池老师电话:1391704756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长宁科技大楼315室联系人:池成芳电话:13917047561;传真:626100573招标项目名称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4项目编号310000000240805119906-00140703(采购编号:0024-000121726)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6采购资金性质经审核的财政性资金7项目预算金额及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9.36万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299.3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9项目属性及核心产品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核心产品有: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需求。10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3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若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相应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响应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且相应小型、微型企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上述均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中小企业声明如有虚假内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如有分包)。14答疑澄清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并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1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16是否允许转包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中标人以任何分包方式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18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9是否提供演示不提供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20是否提供样品不提供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21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查收中标通知书。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原因,请登入“上海政府采购网”查收“中标结果通知书”(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文件)。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等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投标文件的接收(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上传所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10-10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4投标文件的接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4)开标地点(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长宁区天山支路201号长宁科技大楼315会议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5)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招标方可在未事先通知投标方的情况下酌情延迟开标起始时间。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7财务状况、依法经营状况须提供相关情况声明函(详见后文“财务状况、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28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9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可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签章替代),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招标系统进行的签字、盖章(包括签字、盖章纸质资料的扫描上传件,包括PDF文件中的电子盖章、签字)视作原始签字、原始盖章。30投标文件组成及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数量:1份(密封方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纸质)数量:3份(一正二副);(需装订成册并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采购代理机构)。3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按电子招标系统设置要求。32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相关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34付款方式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各标项的对应内容。35政策功能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规定。36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以★表示的要求必须符合,不得偏离。37其他(1)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本招标文件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系统为准。(3)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电脑操作等技术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5)本次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3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第六章评标办法与程序一、资格性审查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第四章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与程序1.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100分。2.评标委员会2.1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3.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3.3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3.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4.评分细则。评分细则(100分)评分项目分值主/客观分评分要点及说明1报价得分0-10客观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需求理解0-4主观分1、对本项目背景、目的、目标任务等工作理解是否深入(0-2分);2需求理解0-4主观分2、是否能够明确本项目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0-2分)3现状调查0-4主观分1、调查方法,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基本方法、调查手段是否完整全面(0-2分);2、现状分析,对本项目各部分内容所在地区条件的认识深度是否详尽准确(0-2分)。4重难点分析0-8主观分1、对本项目的工作重点分析是否准确,工作难点判断是否准确(0-4分);2、是否有具体的、针对性的解决措施(0-4分)。5研究思路0-10主观分1、总体思路是否突出国际野、世界标准,是否对研究进行了系统整体谋划,是否综合体现在研究思路里,总体思路是否符合逻辑推断的系统建构特征(0-5分);2、研究思路是否合理,能否客观地契合当前项目的要求(0-5分)。6工作方案0-15主观分1、战略研究服务方案是否明思路清晰,各专业任务分解是否合理(0-5分);2、方案内容是否具备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0-5分);3、研究分析方法,所提出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学、逻辑合理(0-5分)。7实施方案0-6主观分1、组织方式,研究工作的推进组织安排是否详细完整、各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范(0-2分);2、时间进度安排,是否有详细时间进度安排(0-2分);3、验收方案,成果评估评审、验收方案等是否详细完整(0-2分)。8项目负责人0-6客观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十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的得2分;2、项目负责人具备十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和最近一个季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3、项目负责人具备十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并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6分。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人才履历表为准,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和最近一个季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本项得0分。9项目组人员专业能力0-8主观分1、项目组人员配备(0-2分)(1)项目组人员配备充足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项目完全吻合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9项目组人员专业能力0-8主观分经验并能较好地胜任本项目的,得2分;(2)项目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但存在部分不足与缺陷的,得1分;(3)项目组人员配备有缺失、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背景、专业职称及工作经验与项目关联度不大,预计难以胜任本项目的,得0分。2、专业能力(0-6分)项目组成员具备高级职称的每人计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和最近一个季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本小项得0分。10服务质量保证0-4主观分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体可操作;服务质量的检查是否具备明确的方法和标准(0-2分);2、根据项目需求,是否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增值服务,根据增值服务情况打分(0-2分)。根据承诺的服务质量指标与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酌情打分。11保密措施0-5主观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保密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保密承诺措施详细、全面得3-5分,保密承诺措施有缺陷的得1-2分,未提供或相关承诺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得0分。12类似项目业绩0-12客观分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委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服务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最多提供6个类似项目业绩,如超过6个仅取《投标人近五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排序前6项业绩进行评审。有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有效业绩加1分,如该业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则每个业绩加2分,最高得分为12分。没有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分。13企业综合实力0-6客观分1、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的得2分;2、提供《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甲级资质13企业综合实力0-6客观分的得2分;3、提供《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资质的得2分。以上三项得分可累加,最高得分为6分。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扫描件得0分。14投标文件编制0-2主观分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投标文件应列有目录,并与投标文件内容相互关联)的,得2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文字或图片不清晰或者编排混乱的,酌情扣分。,—51—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开户银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有效期限: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的技术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1、工作内容及要求(1)工作内容基于发展条件、承载力及适宜性评价,明确河口海域空间发展导向,系统谋划总体空间结构、生态环境、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等空间战略。①明确空间需求和战略导向—52—,应对未来发展趋势,落实生态保护空间基底,协调保护与发展的空间关系,明确承接发展定位的空间需求和战略导向。②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研究分析世界级河口海洋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借鉴河口海域陆海统筹的空间规划体系,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方式方法,海洋空间资源利用的创新模式与路径等方面的先进经验。③区域空间结构研究协同河口海域发展空间结构,提出河口海域在生态、交通、产业、战略预留等方面的空间协同策略,合理确定空间保护和利用的战略重点,构建面向未来的空间战略结构布局。④锚固生态保护空间基底根据不同发展情景对周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及相应保护策略,锚固好生态保护空间基底,协调保护与发展空间关系,提升区域空间生态韧性适应能力。⑤综合交通与基础设施支撑基于长三角交通设施互联互通一体化衔接要求,推动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发展,加强河口海域综合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研究。(2)技术要求①保障项目报告和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②强化项目质量保障,建立相关技术审查制度。③专家领衔,集思广益拓展研究思维和专业视野。(3)成果要求最终形成《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1份。成果形式包括打印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件,纸质文本包括规划文本和相关附表、附图、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说明材料。电子文件应包括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格式文件等。(4)工作进度安排①第一阶段:初步研究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开展收集各项基础资料和基础分析,启动相关研究工作形成初步成果。②第二阶段:研究深化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形成中期成果报告。③第三阶段:成果验收阶段2026年11月30日前,成果征求相关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项目最终成果。(5)其他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遵循保密、安全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负责项目进行过程中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打印,承担打印费用,并承担专家评审等费用支出。2、成果交付形式/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方式成果文件等。3、甲方除本合同上述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内容之外,另行增加其他咨询项目或要求提供额外成果文件的,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4、技术咨询服务期限,—53—[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第二条技术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1、技术咨询服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技术咨询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为:第一次: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初步成果,经甲方组织评审审核后七个工作日内23%;第二次: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期成果,经甲方组织评审审核后七个工作日内23%;第三次: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经甲方组织成果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54%。3、本项目中由甲方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议相关专家费用由乙方承担。4、本条所述技术咨询服务费的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项目启动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料、以及对乙方需提供的服务的具体书面要求等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若甲方延迟交付资料文件,乙方可相应延迟提交各阶段规划设计成果。(2)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各类评审、评议会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就需乙方进行项目修改、完善之处出具书面意见。(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要求,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使乙方增加工作量或者造成乙方返工时,甲方除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付款外,还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额外设计费用。(4)其他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要求,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对成果质量负责,确保成果的合理性、一致性和规范性。(2)乙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按时参加评审、评议会议,并根据本条第1款第(2)项中甲方提供的书面意见及时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以及项目进展、审批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4)其他第四条知识产权—54—,1、乙方为本项目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的著作权在甲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完毕全部服务费后归甲方所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2、乙方对最终咨询成果享有署名权。除用于学术研究、评奖及自我宣传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最终成果用于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外的情形。第五条保密条款1、甲方的保密义务(1)甲方对乙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咨询内容、基础资料、成果以及相关文件。(2)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提供和披露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3)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项目所获得的关于乙方的信息提供和披露给第三方。(4)甲方部分披露或者全部披露保密信息的对象,仅限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必要而披露保密信息的雇员。2、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对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具有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咨询内容、基础资料、成果以及相关文件。(2)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将甲方所提供的本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提供和披露给第三方。(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项目所获得的关于甲方的信息提供和透露给第三方。(4)乙方部分披露或者全部披露保密信息的对象,仅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必要而披露保密信息的雇员。3、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和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不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1)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2)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司法判决或裁定、行政决定或命令要求披露的;(3)另一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4、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中止、终止、届满或失效而免除,直至相关的保密信息公开为止。第六条验收标准与方式1、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报告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要求,采用_甲方认可__方式验收,由__甲__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55—甲方应于乙方提交成果后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应于_7_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验收证明。如甲方未于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未出具书面验收证明的,视为验收通过。2、评价方法:成果符合甲方要求。第七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约定。第八条转委托乙方应勤勉尽职地履行本合同义务。本项目不得转委托。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甲方相应违约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任何内容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将视为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按本合同已投入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咨询成果的,经甲方书面催告仍未交付咨询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或部分技术咨询服务费。(2)如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予以修改。如乙方修改后的咨询成果仍存在重大瑕疵,且对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将视为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追偿乙方相应违约责任,但违约损害赔偿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30%。第十条合同解除1、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解除本合同。3、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在不可抗力—56—,期间,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应在随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明。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合同履行达成进一步协议。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若经协商无法解决,则采用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双方同意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2、其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以下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乙方指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间战略专项研究总报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