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食玉米厂房扩建中标结果公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2024)
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QZ2024-CG007(招标文件编号:JLQZ2024-CG007)
二、项目名称: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佳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吉南线盈嘉大厦721号
中标(成交)金额:47.7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吉林省佳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
/
/
1套
477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灵燕、吴艳鸣、崔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核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井市老头沟镇烽火路
联系方式:崔林15143335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迎春街383号6号楼2001
联系方式:闫莉莉0433-2420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莉莉
电 话: 0433-24200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包装机械/其他包装机械
采购单位
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龙井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6:2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灵燕、吴艳鸣、崔林
总成交金额
¥47.7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
0433-2420009
采购单位
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龙井市老头沟镇烽火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崔林15143335975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迎春街383号6号楼2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闫莉莉0433-242000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JLQZ2024-CG007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doc
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询价文件项目编号:JLQZ2024-CG007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询价文件项目编号:JLQZ2024-CG007采购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0月采购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32第四章合同格式39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0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44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概况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项目概况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编号:JLQZ2024-CG0072.项目名称: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480000.00元5.最高限价:480000.00元6.采购需求:(1)标段划分:1(2)采购需求:一套鲜食玉米包装机(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内容)(3)项目地点:老头沟镇泗水村(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20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地点:本项目采取网络发售采购文件的方式。3.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者,必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扫描件发送至763998415@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采购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转账备注需注明XXX项目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及开户银行如下:开户名称: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佰支行账号:07909032110152000106655.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无误,且采购文件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四、报价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五、开启1.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评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4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招标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地址:龙井市老头沟镇烽火路联系人:崔林电话:151433359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迎春街383号6号楼2001联系方式:0433-24200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莉莉电话:0433-2420009监督部门: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8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委托期限: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本项目评审结束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委托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其授权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招标人: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地 址:龙井市老头沟镇烽火路联系人:崔林电 话:1514333597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延吉市迎春街383号6号楼2001联系方式:0433-2420009联系人:闫莉莉邮箱:763998415@qq.com1.1.7项目名称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1.1.8项目地点老头沟镇泗水村1.1.9项目预算480000.00元1.1.10结构类型/1.1.11标段划分1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一套鲜食玉米包装机(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内容)1.3.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20日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资质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供货能力。财务要求: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④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询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其他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询价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纸质版文档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差☑ 不允许□允许 2.1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时间:收到相关文件1日内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时间:收到相关文件1日内3.1.1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1.报价会议时供应商下列证书原件扫描件随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供询价小组审查,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与新版营业执照(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报价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截图;(5)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有)(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6)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在依法免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询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0)无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同时询价(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2.有效的报价文件的电子版1份(U盘)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方式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2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48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报价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报价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划拨到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或提供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报价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提供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或提供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及已将扫描件发至上述信箱的网上截图一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保证金退还时退至供应商企业基本帐户。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吉林省启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佰支行账 号:0790903211015200010665联 系 人:陈平 联系电话:13844379666注:填写转款凭证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如有)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情形无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度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A(2)报价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 副本2份 3.7.3A(3)报价文件的装订投标书规格为A4纸,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3.7.3B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报价文件内须附资格评审需要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及材料。3.7.3B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报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报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4.1.1B报价文件加密要求/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LQZ2024-CG007采购人名称: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报价文件接收地址: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在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4.2.2(A)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服务中心6楼东侧)4.2.3报价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5.1A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5.2(4)(A)报价程序密封情况检查:请采购人和供应商代表检验标书密封情况。开启顺序:同报价文件递交顺序。6.1.1询价小组的组建询价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外聘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聘。6.3.2询价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人数根据经过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前3名7.1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4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 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核定7000元。10.2授权委托代理人自购买询价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确保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5询价小组: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人的临时组织。1.1.6成交人:系指经询价确定的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1.1.7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本采购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本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0本采购项目结构类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本采购项目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和服务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报价;(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填写报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报价、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主管部门取消报价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询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采购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询价答疑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价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价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10.3询价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报价文件偏离询价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询价文件2.1询价文件的组成本询价文件包括:(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4)合同格式;(5)采购内容及要求(6)报价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价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2.2.2询价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询价文件的修改2.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询价文件,并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2.4.2询价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询价或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报价文件。3.报价文件编制3.1报价文件的组成3.1.1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报价保证金(4)报价表(5)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6)其他材料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报价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通知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3.4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3.4.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报价保证金格式递交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报价的,其报价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按本须知第7.4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4.4除因处理异议、投诉等原因外,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不计利息)。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相关情况,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报价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报价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询价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3.7报价文件的编制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报价文件递交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制作、装订。将所有报价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报价文件”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包封不完整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报价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公开开启。5.2开启程序(l)宣布开启会议纪律;(2)宣布开启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报价文件开启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竞争报价、质量目标、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启会议结束。5.3开启会议异议供应商对开启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会议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审6.1询价小组6.1.1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询价小组。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询价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6.1.2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6.1.3询价小组负责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询价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人。6.1.4询价小组具有依据询价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询价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询价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询价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询价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1.5询价小组的职责:(1)审查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报价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人;(4)告知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6.1.6询价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6.1.7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2)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人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人,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通知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8.2.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成交结果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活动。7.6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7报价无效及废标7.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密封、签署、盖章;(4)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未按照询价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报价限价;(6)未按规定缴纳报价保证金;(7)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未按询价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扫描件与复印件不一致;(8)在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中,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9)报价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10)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11)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2)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13)报价文件未完全满足询价文件中实质性要求;(14)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评审期间,没有按询价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报价文件实质性内容;(16)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7)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8)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9)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7.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到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经询价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文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6)法律、法规以及询价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询价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与投诉8.5.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5.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8.5.1.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8.5.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8.5.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5.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5.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5.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5.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8.5.2.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8.5.2.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最高报价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报价轮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供应商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特殊情况处置程序9.5.1评审活动终止(1)询价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询价文件和所有报价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小组应终止评审: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询价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询价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询价文件和所有报价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评审。9.5.2询价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询价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询价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询价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9.5.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9.6违法违规情形9.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二次报价前开启报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询价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报价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6.5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9.7关于成交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9.7.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询价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询价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询价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询价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询价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询价小组认定成交人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9.7.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询价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询价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询价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的询价小组,对你方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询价小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询价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采购人询价日期采购方式成交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成交范围请你方接到本《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草案。采购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此《成交通知书》一式四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成交单位及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备案。附件四: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结果通知书(未成交人名称):我方已接受(成交人名称)于(询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询价的报价文件,确定(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采购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25.第三章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审会议及评审程序(一)宣布开会(二)宣布评审纪律及注意事项(三)询价小组做评审准备,包括研究询价文件等(四)资格及符合性评审(五)形成决议,编写评审报告,对成交候选人排序并确定成交人(六)会议结束评审办法前附表(所有评审中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或与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价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格评审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供货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与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的复印件。资格评审财务状况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供应商报价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评审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询价(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资格评审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资格评审不存在禁止询价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报价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符合性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性评审签字或盖章要求报价文件封面、询价函和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报价文件格式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字迹清楚。符合性评审报价唯一一个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符合性评审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4项规定符合性评审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符合性评审询价有效期60日历天符合性评审报价保证金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或银行保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鲜章符合性评审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符合性评审服务内容及要求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符合性评审其他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其他实质性内容及要求。结论注:本表中资格及符合性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将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按询价文件要求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根据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及符合性评审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1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便核验。询价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价文件的偏差超出询价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初步评审后,询价小组将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3.2报价文件的澄清3.2.1在评标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2.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3.3评审结果3.3.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询价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3.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62728.第四章合同格式(以双方签订实际合同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28.128.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8.3甲方(全称):龙井市老头沟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þ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28.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28.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8.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8.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商务要求1.项目编号:JLQZ2024-CG0072.项目名称: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金额:480000元5.采购需求:一套鲜食玉米包装机6.项目地点:老头沟镇泗水村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20日2、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 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安装电表1台2永磁变频螺杆机(空压机)永磁变频螺杆机(空压机)1套:公称容积流量/额定排气压力≤6.3m³/min/0.8 Mpa;环境温度℃ -5~+45;冷却方式风冷;排气温度℃ ≤环境温度+15;润滑油量≥12L;传动方式直连;气量调节方式自动调节进气量大小;气体含油量ppm≤3;噪声dB(A)75±2;安全阀设定压力MPa额定工作压力≥1.2 ;螺杆机功率≥37kW 转速rpm≤3000 启动方式:变频 启动电压380V 频率50HZ 防护等级≤IP23 绝缘等级≤F级;风机功率kW0.825。 电压/频率V/:Hz380/50。 转速≥rpm1365。 风量m3/min≥123;外形尺寸mm≥1350*1000*1330;重量:550kg±2%;出口管径mmG 1-1/4;包含冷冻式干燥机、精密过滤器。1套3鲜食玉米包装机鲜食玉米包装机1台:真空仓为≥12个(确保真空时间足够);包装袋规格宽80mm-160mm长60 mm-270mm,误差2%以内;包装袋材料:铝膜袋、覆膜袋、尼龙袋等;封口方式瞬间加热封口、封口完成瞬间冷却(确保封口美观);速度为60-70穗一分钟;驱动方式为机械传动(凸轮齿轮杠杆全机械模式);设备材料与食品接触为304不锈钢或以上材质;核心传动部件凸轮为终生质保;核心真空部件真空闭气盘为终身质保并免维护(不需要打真空膏、真空油);量杯为尼龙食品级材质;盛料板为304不锈钢或以上材质;站台材质不锈钢,长宽高≤1000mm*800mm*1500mm;真空泵抽气速率≥200m³/h;电机功率≥5.5KW;电机转速1450rp m;噪音≤75db(A);最大水蒸汽抽除量≥4Kg/h。 1台4鲜食玉米 储藏铁网箱承载:100kg用途:物料周转内尺寸:600*640*800mm带轮子:是外形尺寸:640*600*800mm 250 个5合计(元)三、其他要求1、配送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2930.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报价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报价保证金四、报价表五、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六、其他材料备注:报价文件及目录必须编制页码。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和供应工作,质量标准达到要求。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报价保证金;(4)报价表;(5)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6)其他材料;……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日历天不撤销报价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报价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并填写备注表格。若采用银行保函,供应商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并填写备注表格。备注:(必填)1、供应商可采用采购人认可的询价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采购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2、根据本单位递交保证金的形式填写下表信息。报价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支票(含银行基本账户转账)□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承保银行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报价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支票(含银行基本账户转账)□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承保银行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四、报价表(一)报价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保证金(有/无)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单项报价表序 号产品名称数 量单 位单 价(元)合 计(元)1 安装电表 1 台2永磁变频螺杆机(空压机)1套3鲜食玉米包装机 1台4鲜食玉米 储藏铁网箱 250 个5合计(元):五、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有二维码的)复印件。(二)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近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四)承诺书(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我单位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作为项目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该项目询价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如有虚假信息,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不存在禁止询价的情形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作为项目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下列规定的禁止询价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询价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无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同时询价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承诺无下列情况: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同一标段询价。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询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6)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五)相关截图(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相关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的时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附相关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后的时间)(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内容项目描述备注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七)正在提供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内容项目描述备注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可写“无”。六、其他资料31.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32.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以下简称\"诚信库\")并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外发布。发布的信息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在此郑重做出如下承诺∶1、我单位向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并同意对外公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2、我方在参加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暗箱操作,保证不围标、串标,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3、我方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公司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投标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期:年月日备注:此表开标时单独交给代理机构,无需放在投标文件里面(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131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合体)多扣龙井主老头一人民政旺(单位名称:九铁泅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信工单全部为一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全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老头沟镇泗水村鲜食玉米厂房扩建(购买包装机)(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佳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57.7524万元,资产总额为18.5568万元,属于微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吉林省佳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盖单位章)0日2024年10月10公公有公关有金文家一,关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鲜食玉米厂房扩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