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2024)
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本级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联系方式:18641293366
入围供应商名单
排名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操作
1
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998087666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6层71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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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及最高限价编制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2103022023000001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鞍山市铁东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及最高限价编制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二)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013版本品目,用于历史协议导入项目)
(三)采购标的:鞍山市铁东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及最高限价编制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1、标的名称:鞍山市铁东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及最高限价编制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2、计量单位:宗
3、标的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直接选定
当项目终止时,请选择此项目的供应商重新排序方式(单轮次):
顺延下一位
重新排到末尾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
1.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地址
联系方式
1
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本级
铁东区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3号
18641293366
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 无
2.支付时间和条件: 无
七、采购合同文本
直接选定合同模块文本:
查看合同模板
八、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提供虚假成果性材料;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否
无
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规则
采购人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一、协议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3、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4、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十二、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鞍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