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2024)
[朝阳]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 第3包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524210200017876-XM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0.21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2号楼3层302
中标金额:30.21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2号楼3层302
911101055530890177
30.21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5.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
1
30.215万元
30.215万元
保障朝阳教育信息系统内的安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信息安全防御能力,保障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货物、服务类
名称: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 第3包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采购需求:保障朝阳教育信息系统内的安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信息安全防御能力,保障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完成全部运行维护工作,具备验收条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福来、赵玲珍、康苹、张博、张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32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楼
联系方式:张亮,010-85979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01单元
联系方式:姚瑶,010-5367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瑶
电 话: 010-53679606
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jpg
ok-招标文件 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 第3包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上传版.docx
中标结果公告-3.docx
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jpg
中标结果公告-3.docx
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的(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第3包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第3包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7812.179378万元,资产总额为9164.3255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希嘉万维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京财采购〔2023〕1528号附件1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项目名称: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第3包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项目编号/包号:11010524210200017876-XM001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21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3技术规格及要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0524210200017876-XM0012.项目名称: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第3包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300.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0.25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项目最高限价(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3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 第3包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30.25一项保障朝阳教育信息系统内的安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信息安全防御能力,保障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完成全部运行维护工作,具备验收条件。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6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1.7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8进口产品管理: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9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楼联系方式:010-859792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01单元联系方式:010-536796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瑶电话:010-536796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 3 包不适用。□本项目 /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召开地点: / 。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 /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 ;(6)其他要求(如有): / 。5.2.5标的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32024年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项目 第3包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025.00元形式为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户名: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灯市口支行 账号: 01090342700120109050940注: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电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或项目简称,如“** 投标保证金”。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请先电话联系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后将纸质询问文件盖章版发送至邮箱:hualinyuanzb@163.com。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53679606;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01单元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货物类■服务类)收取,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费务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货物+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5%100-5001.1%0.8%0.95%500-10000.8%0.45%0.625%1000-50000.5%0.25%0.375%5000-100000.25%0.1%0.175%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缴纳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7采购需求标准5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7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2、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2.2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3、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4.4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5.5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6.6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4、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3.3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4.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55.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在开标结束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评标以投标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用于采购人存档备案。156.6投标人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7.7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158.8纸质投标文件可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中海大厦CD座04层01单元。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4.4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5.5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6.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1.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2.2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 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 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 3-2 及 3-3 项规定。 3、本表序号 3-4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 议》原件的电 子件 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3-2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 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政策性加分。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技术部分得分高者。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评委评分保留2位小数。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分因素及分值项目评分项目得分商务部分(15分)投标人能力投标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CCRC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质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5分企业业绩及经验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6分企业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ITSS(IT服务项目经理)”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认证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CISP”认证证书(或CISAW证书)。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在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承诺书、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经理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分,技术负责人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分,共计4分。4分技术部分(75分)运维方案1、方案设计完整细致、切实可行、特点突出、有针对性;对维护对象业务系统深入了解符合现场情况,得25分;2、方案设计好、有一定的针对性且可行,对维护对象业务系统了解,运维方案好得20分;3、方案设计完整性较好、有一定的针对性且可行,对维护对象业务系统了解,得15分;4、方案设计较差,对维护对象业务系统不太了解,得10分;5、方案设计差、可行性较差或存在明显缺陷,得5分;6、未提供运维方案得0分。25分服务组织计划1、服务计划完整详细、符合项目特点、服务保障体系设计特色突出、切实可行,得15分;2、服务计划较为详细、较符合项目特点、服务保障体系设计特色较为突出、较为切实可行,得12分3、服务计划完整、缺乏项目特点、服务保障体系设计一般,得9分;4、服务计划不完整、较差,服务保障体系设计较差,得6分;5、服务计划不完整、服务保障体系设计差,得3分;6、未提供服务组织计划得0分。15分运维队伍管理1、运维队伍人员配置合理数量齐备、任务分工明确清晰、能够提供本地化支持、符合项目特点,得20分;2、运维队伍人员配置较合理数量较齐备、任务分工较明确、较清晰、能提供本地化支持、较符合项目特点,得15分;3、运维队伍人员数量基本满足招标需求、任务分工一般、能够提供本地化支持,缺乏项目特点的,得10分;4、运维队伍人员数量小部分满足招标需求、任务分工较差、能够提供本地化支持,但缺乏项目特点的,得5分;5、运维队伍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求、任务分工不明确、勉强提供本地化支持、但缺乏项目特点,得1分;6、运维队伍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招标需求,难以提供本地化支持得0分。以上需提供人员名单及投标截止日之前的在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承诺书、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20分服务响应情况1、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响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稳定可靠得15分;2、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稳定得12分;3、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较稳定得8分;4、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较差得4分;5、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差得1分;6、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质量差得0分。15分经济部分(1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10分注: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2、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背景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作为市教委城域网络的四个骨干节点之一,连接北京市东部5个区县,是全区教育城域网光缆网络的汇聚中心,是区教育城域网网络管理维护中心,是朝阳教育城域网Internet出口管理部门,是区中小学校园网建设和维护部门。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承担着全区教育单位城域网的接入,教育系统区、校两级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运行工作。随着安全设备设施的逐步完善,如何保障这些安全设备稳定运行并发挥最大的安全防护功能将变得至关重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各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网络系统稳定运行,网络管理运维更为专业。为学校实现教育、教学信息化提供安全保障。项目现状随着朝阳教育城域网网络安全设备的不断更新和完善,目前已经建立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机房(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和安慧桥第二机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三区21号,以下简称二机房)构建的安全支撑防护体系,目前大部分安全设备已经达到或超过了项目的质保期,包括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各类安全设备。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114机房2015年5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机房内部署了众多重要的信息化基础设备,例如城域网波分设备,校园网所有的核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二机房作为重要的安全支撑防护环境也已投入使用,安防监控系统已经全部迁移至此,因此如何保障项目中心机房和二机房基础环境的稳定运行将变得至关重要。项目目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需要实现以下两个目标:通过驻场服务,提供驻场和值守服务保障,可以及时发现朝阳教育城域网内的安全威胁,快速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朝阳教育城域网内的应用系统与业务数据安全,提高朝阳教育城域网网络服务质量。通过设备维保服务,可以保障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护安全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了朝阳区教育城域网安全防护能力,满足全区教育单位的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为各学校实现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提供重要的网络环境保障。项目需求4.1总体要求保障朝阳教育信息系统内的安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信息安全防御能力,保障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4.2驻场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主要负责该项目的统筹协调以及资源调配;具备“ITSS(IT服务项目经理)”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认证证书;需求人员数量:1人。2、项目中心驻场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项目中心驻场工程师中的一员;主要负责项目中心安全设备的日常巡检、配置变更;学校端网站漏洞扫描,安全巡检;参加运维例会;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技术负责人具备CISP或其他安全认证相关证书,可以熟练调试本项目相关安全设备;需求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3、二机房驻场工程师主要负责第二机房基础环境、供电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的日常故障处理;配和相关厂商处理故障等工作;需求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工作内容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驻场班服务:1、项目中心和二机房的基础环境巡检和值班服务,项目中心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服务时间为5×8小时;二机房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提供7×24小时现场值班服务。2、安全设备的告警信息处理服务,及时发现上报并处理设备的告警信息并做好记录。3、安全设备的配置变更,根据朝阳教育系统的业务需求,对安全设备进行配置变更申请和操作。4、特殊时期的安全保障,在此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在项目中心7*24小时驻场运维服务人员驻场的方式实现安全保障。5、每季度完成一轮朝阳教育城域网437校址的安全巡检工作,并通知学校进行安全整改,同时做好相关记录。6、每天参加运维晨会和晚会,按时提交项目的日报、周报、月报、半年报等相关报告。7、朝阳教育城域网网络流量监控与分析、信息安全日志分析。8、安全事件处理,及时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处理,同时积极配合相关运维单位完成安全事件的日志信息收集工作。4.3原厂设备维保服务投标人需对设备清单一中的设备提供对应类别的原厂维保服务,具体维保类别服务要求如下: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的原厂商售后服务;需故障当天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故障24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提供半年2次原厂商现场巡检服务。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故障,需提供上门服务。由于采购人现场相同设备型号的设备可能存在多台,投标人选择故障风险高的提供原厂设备维保服务,各设备型号提供原厂设备维保服务的设备数量不少于设备清单一中的数量。设备清单一序号设备品牌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投入使用时间维保截止日期数量机房1APC列间空调ACRD60xP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2APC列间空调ACRD60xP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APC列间空调InRow Full-Rack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APC列间空调ACRD60xP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4第三方设备维保服务投标人需对设备清单二中的设备提供对应类别的第三方设备维保服务(或原厂维保),具体维保类别服务要求如下: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故障,投标人需故障当天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在上门服务48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提供半年2次巡检服务。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的故障,需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复杂度,对于第三方设备维保服务无法解决故障问题的设备,可以采取原厂设备维保的方式提供维保服务,以保证设备故障问题按时间要求得到解决。设备清单二序号设备品牌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投入使用时间维保截止日期数量机房1深信服上网行为审计AC12000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2深信服SSL-VPN服务器VPN60502014年4月2024年8月1一机房3深信服流量管理设备SG88002013年2024年8月1一机房4绿盟远端安全评估系统RSASNX3-L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5绿盟Web应用安全防护系统WAFNX5-P1600A-BF2017年6月2024年8月1一机房6华为电信出口防火墙USG95202017年6月2024年8月1一机房7奇安信网页防篡改软件2020年7月2024年8月1一机房8奇安信天眼威胁感知系统TSS10000-A58/TSS10000-A562020年7月2024年8月1一机房9天融信防火墙NGFW40002014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0天融信防火墙NGFW40002014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1天融信数据库审计系统TopAudit TA-11508-DB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2天融信网络安全堡垒机TopAudit TA-71528-SAG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3天融信抗拒绝服务与流量清洗系统TopADS3000(TX-71572)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4天融信僵木蠕监测系统TopIDP3000(TI-72384-TVD)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5NETAPP网络存储服务器(含4个磁盘柜)FAS8020/DS22462015年7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6ZDNSDHCP服务器T5100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7瀚思瀚思大数据日志分析平台软件3.02017年6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8戴尔刀箱服务器M1000E2016年11月2024年8月1一机房19宝德存储服务器GS5324M2017年6月2024年8月1一机房20思科交换机WS-C6509-E(含引擎、业务板卡、电源模块、风扇灯)20172024年8月1一机房21思科交换机WS-C6509-E(含引擎、业务板卡、电源模块、风扇灯)2019年5月2024年8月1一机房22施耐德配电系统含配电箱、配电柜、PDM列头柜、机柜PDU等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3艾默生UPS系统UPS主机、UPS电池、UPS APM模块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4海越、利达消防系统柜式七氯丙烷灭火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灭火控制盘等相关设备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5沐风新风系统新风设备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6国产机房基础环境维护地板、天花板、灯管、机柜等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7环控系统主机AP9645环控系统WNSWADCE4V1Y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8拼接屏拼接屏含拼接大屏及控制设备2015年2024年8月1一机房29大金UPS配电室电池间空调1.5P空调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30大金UPS配电室电池间空调1.5P空调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31大金机房专用空调大金5P 6KW2014年2024年8月1一机房32大金ups间专用空调KFR-125L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3大金机房专用空调KFR-125L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4大金机房专用空调RF12.3W/YV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5大金值班室专用空调大金5P 6KW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6大金网络机柜专用机房空调RF12.3W/YV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7大金网络机柜专用机房空调RF12.3W/YV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8APC列间空调InRow Full-Rack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39APC列间空调InRow Full-Rack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0APC列间空调InRow Full-Rack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1APC列间空调ACRD60xP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2APC列间空调ACRD60xP2017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3市电配电箱市电配电箱市电配电箱(3P63A一个,2P16A开关18个个,3P16A开关一个)2014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4柜式预处理新风机柜式预处理新风机柜式预处理新风机2014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5基础环境基础环境含综合布线、机柜、地板等2014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6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单门控制器(含电插锁、读卡器、出门按钮)2012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7智能电源管理系统智能电源管理系统智能电源管理系统(含15电源监控终端、系统软件),功能包括电力开关自动,灯控、插座电力监控、远程、定时开关2012年2024年8月1二机房48消防系统消防系统气体灭火控制器2012年2024年8月1二机房项目服务要求5.1服务级别协议本项目服务级别协议如下:服务类别服务名称服务指标要求输出文档维保管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管理与整体协调工作考勤表驻场及值班服务工程师项目中心机房5×8小时驻场服务,不少于2人;二机房7×24小时驻场服务,不少于1人。考勤表安全设备维保服务设备故障一级故障(P1):定义项目中心机房PDU供电设备、网络出口串联的安全设备的故障及存储控制器为一级故障。要求半小时内解决,确保修复后的设备在三个月内不出现同样的故障;服务请求记录单二级故障(P2):定义项目中心机房精密空调设备、消防设备、存储介质等的故障为二级故障。要求在3小时内解决,确保修复后的设备在三个月内不出现同样的故障;三级故障(P3):定义项目中心机房的网络安全旁路检测设备故障为三级故障。要求在8小时内解决,确保修复后的设备在三个月内不出现同样的故障;维保文档操作规程对日常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1次/年操作规程运维工作计划1次运维工作计划表运维工作总结1次运维工作总结报告运维周报1次/周运维周报运维月报1次/月运维月报故障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故障报告现场巡检报告1次/季现场巡检报告人员考勤1次/月人员考勤表5.2保障要求1、重大活动保障要求重大活动主要为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或其他突发重大活动、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两会、国庆等)。投标人在维护期内,应根据实际需求,针对重大活动编制保障方案、计划、应急措施,并提前进行保障性的巡检工作。2、应急保障要求针对在设备运行中可能出现无法挽回的硬件故障,投标人应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保或维修时提供备机备件服务。一旦系统设备出现重大硬件故障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应提供备机备件先行服务,并在现场完成备品备件更换,以保证核心机房相关的业务、工作能够正常运行。5.3数据共享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建设或运维的软硬件系统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开放接口,提供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对接技术支持,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后期甲方相关系统在参加信息安全等保功能评价等工作测评时,如涉及到乙方相关部分需要整改,乙方须按测评整改要求整改,直至通过测评,涉及到的整改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并且由承建单位负责做好承建系统及合同约定服务期内全过程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履行好数据安全职责。5.4项目管理要求中标单位需与上一年度服务单位做好服务、文档交接工作。针对上一年度服务单位按照上一年度招标文件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延期服务,中标单位应依据项目实际发生工程量与甲方、上一年度服务单位进行相关的费用清算工作。中标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满时,如甲方还未完成下一期项目合同签订工作,为保障项目质量,经甲方同意,中标单位仍需按照本项目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工作,待下一期项目启动后,中标单位由此产生的相关额外费用,可与下一期中标单位友好协商解决。5.5管理制度要求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项目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关运维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管理要求1、中标人需与上一年度服务单位做好服务、文档交接工作。针对上一年度服务单位按照上一年度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延期服务,中标人应依据项目实际发生工程量与采购人、上一年度服务单位进行相关的费用清算工作。2、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满时,如采购人还未完成下一期项目合同签订工作,为保障项目质量,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仍需按照本项目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工作,待下一期项目启动后,中标人由此产生的相关额外费用,可与下一期中标人友好协商解决。服务例会制度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运维例会,就近期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沟通。工作汇报制度1、定期报告制度:投标人定期(每周、每月、每季、每半年)将前一阶段的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采购人运维主管审查。2、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在运维期间遇特殊、重大问题等,需及时向采购人运维主管报告情况;报告要及时准确,并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3、特殊、重大问题的处理过程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采购人运维主管审查。维护奖惩要求日常考核采购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了管理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罚,细则如下:由采购人或其指定人员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加分与扣分并存的评分制度,各项目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扣分(项目考核分=项目基准分-该项目扣分),各扣分项无次数限制,扣分无最低限制。加分后封顶分为100分。如遇用户投诉或发现廉洁问题均可实行一票否决。由投标人签字认可,考评结果月底上报采购人。售后服务期满,根据项目的最终考核结果,分三档:A:扣除分数小于等于20分。B扣除分数大于20分小于等于30分。C:扣除分数大于30分。A档罚款2000元。B档在2000元基础上(扣除分数-20)×200元。C档在4000元基础上(扣除分数-30)×500元。考核款扣除方式:考核结果公布后,相应考核款在投标人的最近一次项目款付款申请时予以扣除,实际付款金额=承建单位申请付款金额-该单位单项工程累计考核扣款。出现考核分低于70分(含70分)的处理办法:监理单位将召开通报会,并报送给建设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宣布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处理结果。根据情节轻重,监理单位除扣分外有权对被考核者做出警告,并报送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停工整顿等处罚,直至中止合同。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建立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内容详见下表:考核阶段考核项考 核 内 容标准扣分值合同签署阶段20分合同报审在确定中标人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中心规定模板提交合同初稿的3合同修改在接受修订意见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毕并回复的3保函提交在合同审批通过后,未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函3合同签署在合同审批通过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交签署完毕的合同5合同发票在合同签署通过后,未在四个工作日内提交首付发票的3合同备案在合同签署通过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公司或财政局提交合同备案的3项目实施阶段25开工报审在批准开工一周内,人员没有及时进场的3方案报审1、项目启动会之后,未按计划要求及时提交方案,扣0-2分; 2、方案未经采购人审批,擅自对技术方案、产品、材料进行调整,扣3分6质量评估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巡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规范问题,扣1分;2、工程正式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扣4-6分6安全评价1、项目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扣1分;2、项目出现安全事故,扣1分;3、运行过程中,因信息安全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扣1分5项目验收阶段20功能情况项目实施后,按照双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者设计方案,功能未达到使用要求,按程度扣0-2分。2性能情况1、项目实施后,按照双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者设计方案,性能未达到使用要求,按程度扣0-2分;2、项目实施后,因质量问题不能验收影响工期,扣0-2分2资料审核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报送各种文档、档案和资料,视程度扣0-2分2初验情况1、因承建单位原因导致初验未能通过,扣1分;2、再次组织初验仍未能通过,加扣1分2初验支付初验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初验款发票及在初验报告上盖章1试运行1、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到位,扣1分;2、试运行期间,配合采购人建设转运维工作不及时,扣1分2终验情况1、因承建单位原因导致终验未能通过,扣1分;2、再次组织初验仍未能通过,加扣1分2审计配合1、承建单位不及时提交审计文档或配合审计不及时等导致审计延迟,扣1分2、因虚报工作量产生不良影响,扣1分等。2结算支付在审计结算确认后四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提交终验结算款发票1档案移交在项目通过终验,终验会后十个工作日内,未向采购人移交项目竣工资料2资产调拨在接到业主调拨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完成资产调拨2投诉表扬10用户投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有投诉的,扣减0-10分;10合同履约情况15合同变更情况1、变更手续不规范不及时,扣1分2、因变更导致项目资金、进度造成影响的,扣2分;3、因承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变更的,扣3分3合同延期情况1、工期延误在10个日历日(含)内,扣2分;非因客观原因导致延期,加扣3分;2、工期延误在10-30个日历日(含)之间,扣4分;非因客观原因导致延期,加扣3分;3、工期延误在30-60个日历日(含)之间,扣6分;非因客观原因导致延期,加扣3分;4、工期延误超过60个日历日的,扣12分。12三方评价10业主评价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承建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价。3监理评价由监理单位按《监理评价表》进行评定后,加权计算3用户评价由使用单位按《用户评价表》进行评定后,加权计算4廉洁评价廉 洁存在违反廉洁自律约定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一票否决,扣除全部分数100加分项用户表扬在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收到使用单位表扬,奖励0-10分。10总体评价得分惩处对维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视问题对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程度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级:重大事故:因投标人工作疏忽,造成第一机房、第二机房主要业务瘫痪的。较大事故:因投标人工作疏忽,造成6台以上设备发生故障的。一般事故:因投标人工作疏忽,造成3台以上设备发生故障的。服务级别协议中响应不及时或未达到服务指标按照一般事故处理,5次按照较大事故处理,7次按照重大事故处理。视事故级别,采购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重大事故每次将扣除2万元服务费,对事故责任人扣除500元,直接领导扣除1000元;较大事故将每次扣除1万元服务费,对事故责任人扣除300元,直接领导扣除500元;;一般事故每次扣除5千元服务费,对事故责任人扣除100元,直接领导扣除300元。5.6维护安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进入采购人办公环境相关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之后方可进入采购人的办公区。投标人需要对采购人相关信息设备进行操作,或需要进入相关信息系统时,必须提前申请,说明需要操作的设备/系统名称、设备/系统操作内容以及所需的相应权限等,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操作过程应有专人陪同,操作流程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如有需要接入局域网,应向采购人提交申请,采购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账户和权限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由采购人统一管理,对投标人人员的逻辑访问权限应实施最小访问原则,采购人定期对其权限进行检查。投标人需要在采购人长期工作时,应办理临时工作证件,并与各部门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由采购人按工作需要分配必须的账户和权限,当服务完成后,应及时关闭供应商人员的帐户和所有访问权限。数据共享要求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完成全部运行维护工作,具备验收条件。需求清单序号服务类型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1驻场服务项目中心驻场工程师、二机房驻场工程师项目中心驻场:1、项目中心安全设备的日常巡检;2、设备配置变更;3、朝阳教育城域网网络流量监控与分析4、重大事件安全保障;5、信息安全日志分析;6、配合其他单位处理日常网络安全故障7、每天参加运维晨会和晚会,按时提交日/周/月/季/年报;8、提供学校IP地址段及学校服务器网站定期漏洞扫描服务,每季度1轮,同时提交整理后的漏洞扫描报告;9、中级安全工程师,可以熟练调试,具有CISP或其他安全认证相关证书。二机房驻场:1、负责二机房基础环境日常巡检,提交巡检日报;2、供电系统、动环监控系统、设备告警信息、机房基础环境的日常故障处理;3、配合其他厂商处理相关故障;人/半年32原厂设备维保服务原厂设备维保服务维保范围内容详见设备清单一,维保服务内容详见原厂设备维保要求。年0.53第三方设备维保服务第三方设备维保服务维保范围内容详见设备清单二,维保服务内容详见第三方设备维保服务要求。年0.5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XX项目名称合同书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乙方:签署地点:中国·北京签署合同双方: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邮编:100026联系人:联系电话:010-85979246传真:010-85972413乙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根据法律规定,鉴于乙方已获得招标编号为“立项编号”的项目名称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署本合同,供双方履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项目范围: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完成下列项目内容建设,包括并不限于完成下列内容:12)3)合同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优先性依次递增:1.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书(合同编号:xx);5.本项目的项目建设标准、图纸、技术性文件;6.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备忘录等其他书面文件。(若上述文件中就特殊事项约定优先适用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以本条确定的先后次序为准)。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经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为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乙方提供相应等额的增值税发票;2)阶段验收合格并且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乙方提供相应等额的增值税发票;3)项目终验合格、审计结束且完成资产调拨(如有)并取得财务入账单之后,并且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工期、服务地点及项目管理1.项目工期和服务地点服务类型服务周期服务地点2.项目管理1)项目组织和人员乙方须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和项目建设需要组建项目机构并匹配具有胜任本项目实施的项目人员。如因乙方人员的能力及数量方面投入不足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项目工作难以开展,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在支付合同违约金后,还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2)定制需求与资料的提供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研、了解甲方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定制工作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定制功能和目标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乙方应对所料的有关情况及获取的资料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信息等。3)信息系统项目环境提供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的条件和性质,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依据项目的进展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交付时间(不包括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如甲方未能在乙方提前通知后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4)进度报告乙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结果,每周对项目进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定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及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此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5)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项目质量标准应符合ISO20000质量标准,以及相关产品技术的行业标准。履约保证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得到补偿。乙方应在履约保证扣除后的七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并以此作为合同延续的先决条件。如履约保证不足以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按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终止,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如乙方对于合同的终止存在过错的,甲方有从履约保证中优先获得赔偿的权力;4.合同履行完成,项目终验合格、审计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无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提出履约保证退还申请,甲方将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履约保证,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退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不予退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验收1.项目验收合同服务期满,乙方执行完成合同中约定内容,同时完成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测试通过材料(如有),测试内容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基线核查等,完成系统功能测试及安全测评漏洞修复,满足等级保护相关工作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如有)。文档交付完成,经过监理方确定达到项目验收条件后,由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验收。验收通过后,视为项目终验合格。甲方对项目的验收合格并不能排除乙方的服务质量责任。交付1.项目验收交付的同时需完成文档交付工作。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规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所有技术文件。如果属于项目必须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技术文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2.交付形式:计算机文件、纸介质、存储介质形式。3.交付内容:应编辑正确,组织合理,内容充实,容易理解。4.技术文件均应书面提交并经甲方、监理方确认。5.交付份数:肆套。6.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培训1.2.3.知识产权1.本项目中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所有软件系统的知识产权,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说明文件、模型、设计文件、源代码等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出售或进行二次开发。由于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所获得的利益),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均已得到相关产品制造厂家的合法授权,甲方使用相关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侵权的事件,乙方负责处理,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如因第三方指控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第三人的赔偿款、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3.乙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给甲方的应用系统及后续升级版本(包括源代码和技术文件等)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侵权的事件,乙方负责处理,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如因第三方指控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第三人的赔偿款、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权利担保1.乙方应保证对其所交货物拥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如果乙方所交货物包含任何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对乙方所交货物引起的任何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自行解决,同时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损害赔偿费用、罚款等)。2.乙方保证在货物上不存在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及其他任何担保物权或其他任何权利。3.乙方保证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人身权。4.如前款所述之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裁决或裁定禁止甲方使用或销售货物,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对于甲方购买的货物,乙方应当:4.1自付费用向销售人取得使用和销售货物的许可。4.2自负风险及费用将货物运回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复制、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涉及本合同的资料或数据;2.乙方有义务遵守和配合执行甲方的保密管理规定与保密措施,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归还甲方提供的非公开的业务资料;3.乙方保证不将甲方提交的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第三方介入货物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并将有关资料仅用于这些目的。第十三条系统开放要求1.乙方承诺所建设或运维的软硬件系统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开放接口,提供与其他信息系统的对接技术支持,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后期甲方相关系统在参加信息安全等保功能评价等工作测评时,如涉及到乙方相关部分需要整改,乙方须按测评整改要求整改,直至通过测评,涉及到的整改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整改费用。第十四条数据安全由乙方负责做好承建系统及合同约定服务期内全过程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履行好数据安全职责,如承建单位未及时全面履行数据安全保障职责,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不可抗力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合同当事人相应的违约责任。3.受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情况的有关证明。4.本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影响持续的期间内,免除其迟延履行的责任。但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本合同当事人应当在该事件后果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5.有不可抗力发生之情形,甲乙双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有违反,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要求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如因任何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以及另一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一切费用。3.因乙方原因(包括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验收标准)使所供应货物未按照规定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5个工作日,应按延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5%。4.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每延迟5个工作日,应按逾期所涉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所涉金额的5%。5.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货物数量或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增加的货物退回,不足的货物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补足。6.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并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时起24小时内响应,乙方逾期履行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果在15个工作日内所提供的更换货物产品质量依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在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已付款则应采用退款退货办法,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7.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换货或赔偿损失的直接费用,如检验费、换货往返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及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8.在质量保证期内在用户使用货物产品后发现货物产品内在质量有缺陷向甲方提出索赔的,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9.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10.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另一方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等。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暂停与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变更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3.1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3.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3.3出现了合同约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3.4如因乙方原因满足合同终止的相应条件,则甲方向乙方发出通知,七天后终止合同。任何此种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已有其它权利或权力。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价格明细表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3:廉洁工作承诺书附件4:数据使用安全保密协议附件5:人员派遣要求(本合同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合同价格明细表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3:廉洁工作承诺书廉洁工作承诺书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为配合和加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作风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洁风险防控的文件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我公司作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一、我公司为合法的生产经营企业,保证为合作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我公司保证向合作单位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并承诺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三、我公司保证坚持依纪、依法经营宗旨,自觉遵守廉政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坚持公平竞争、廉洁守信、诚信为本。四、我公司保证在提供货物、产品、工程建设或服务过程中不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对在合作过程中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理。五、我公司指定(姓名:联系电话:)作为项目负责人洽谈、处理业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工作时间到合作单位或合作单位指定地点联系商谈、处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到合作单位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形式的优惠或好处。六、我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向相关部门举报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中的暗示、索要和收受贿赂的行为。合作单位发现我公司存在贿赂行为的,亦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七、合作单位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权解除与我公司的购销、工程建设、运维、监理等合同,停止一切业务往来,并且我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与合作单位开展任何经营业务。八、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九、本承诺书作为我公司与合作单位签订的购销、工程建设、运维、监理等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该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数据使用安全保密协议数据使用安全保密协议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北里14号楼电话:010-85979246乙方:地址:电话:鉴于:1、甲乙双方合作开展“***项目”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2、在合作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需保密性数据(“保密数据”),且该保密数据属甲方掌握。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数据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保密数据1.1保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事系统的各个应用产生的数据及衍生内容。1.2上述保密数据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体现,也可通过口述等视听方式传递。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保证该保密数据仅用于与甲方“***项目”工作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数据用于甲方“***项目”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甲方“***项目”工作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数据进行复制。2.2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予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数据在乙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2.1保密数据被窃取、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丢失、篡改。2.2.2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数据的雇员(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合作方等对保密数据未经授权的披露。2.3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甲方保密数据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2.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甲方“***项目”工作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数据,且对保密数据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数据前,应向其说明保密数据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数据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则需对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甲方“***项目”工作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数据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2.6.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2.6.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6.3保密数据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2.6.4该保密数据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数据中获益。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数据(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数据)。2.7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数据,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2.8甲方不保证保密数据的精确性与合理性。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数据,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大数据工作的商谈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数据,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同等保密义务、承担责任。第三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第四条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承诺。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6.1合作协议或大数据工作合同中未明确数据保密有效期的,有效期默认为自双方协议或大数据工作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有效期满后继续履行数据保密义务三年。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数据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数据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6.6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首部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双方同意该地址作为接收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5:人员派遣要求人员派遣要求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将就“***项目”开展合作,结合甲方工作制度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乙方派遣甲方的技术及相关工作人员应确保完全满足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要求乙方应确保被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且被派遣人员年龄为: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二、心理健康要求乙方应确保被派遣人员的精神健康,能够胜任项目相关岗位工作,且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三、岗位工作要求1.被派遣人员必须经过乙方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相关人员在法律、道德、信用以及胜任力等方面均具备优良的个人素质。2.应确保被派遣人员为乙方正式员工,且具备相关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3.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工作勤勉、踏实、细心、负责。4.被派遣人员应具备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相关文件或接触到的相关信息。5.被派遣人员应遵守甲方及下属用户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6.被派遣人员工作期间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7.被派遣人员工作期间不应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8.如派遣人员因离职、请假等原因离岗,务必选派熟悉本岗位职责的人员履职,储备人员可立即上岗,避免人员或岗位的交接不利,公司做好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甲方:北京市朝阳区教育项目发展指导中心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日期:日期: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详见投标人须知部分。2、供应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投标人):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本协议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联合协议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二、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六、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七、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朝阳教育城域网、核心机房维护 机房及终端防护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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