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2024)
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
行政区域
怒江州
公告时间
2024-10-1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9-30
成交日期
2024-10-15
成交供应商
泓天建设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107.9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凌峰
项目联系电话
15912405855
采购单位
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
采购单位地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瓦老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0886126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1240585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ZC2024-C2-00374-YNJR-0004
二、项目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泓天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街道龙兴街57号金谷仓大厦A座十层1006室
成交金额(万元):107.99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79.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5个月
项目经理:刘秀山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晋1522016201807677、晋建安 B(2023)200356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月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肖春明,杨飞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金额: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
地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瓦老段
联系方式:1830886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
联系方式:15912405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凌峰
电 话:15912405855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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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doc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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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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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doc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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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RXJ(招标)2024-011采购人: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代理机构: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4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5二次报价表8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1.采购条件本项目已由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以泸农发〔2024〕84号文批准建设,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拟将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人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委托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2.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编号:JRXJ(招标)2024-0112.2.项目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4.预算金额:1100000.00元2.5.最高限价:1082198.32元2.6.工期:5个月2.7.建设地点:老窝镇老窝村2.8.建设内容:老窝镇多多庄园一期新增微雨弥雾打药系统1套,二期新增配水管道1km,新增药管7600米(其中:DN20PE管3300米、DN15PE管4300米),购进药枪24套,药桶4只,药泵50机2套,药水过滤器2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1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须出具情况说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3技术负责人:须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3.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3.5.5其他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磋商。1.4.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1时间:请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4.3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版块中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其办理流程。采购文件免费提供,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1.5.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注:①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1.6.6.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1.7.7.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8.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地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瓦老段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3088612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联系人:李凌峰、段佳欣联系电话:15912405855、18187687923开户银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支行账号:850001488750001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地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瓦老段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30886126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联系人:李凌峰、段佳欣联系电话:15912405855、181876879231.1.4项目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建设内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项目基本情况1.3.2建设地点老窝镇老窝村1.3.3计划工期5个月1.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考察集中地点:/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R允许:仅允许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正偏离(如工期提前、质量承诺更优等)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402195543@qq.com2.3.1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402195543@qq.com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采购代理费等)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3)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在合同谈判时,采购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报价不平衡的子目单价或合价进行调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不平衡的子目单价或合价进行的调整。工程最终结算价以采购人审核后的金额为准。3.2.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82198.32 元。本项目采购人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磋商总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属于重大偏差,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3)账户名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开户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支行。(5)账 号:8500014887500012。(6)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4.1.1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5.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5.响应文件的提交”4.2.2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5.2(5)开启程序(1)CA签到: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入开标。(2)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到,待项目负责人开启文件解密后,投标人使用编制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在线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文件未解密的,不影响开标活动的继续进行。(3)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自行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默认。(备注:请直接选择 CA 锁内的法人章签章即可,请勿签公章或手写签字) (4)经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申请人,在线等候磋商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磋商申请人可以退出系统,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环节。注: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 6.1.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人数占总人数的2/3,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以上。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一致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否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1.3成交服务费经与甲方协商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150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账户名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支行。账 号:850001488750001211.5拒绝签订合同的情况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与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11.7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8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1.10补充说明1、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人盖章的地方须由工程造价师盖章;若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并进行工程造价师盖章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扫描件(彩色)。2、供应商如有恶意篡改或解密采购人提供的固化清单,或者不提供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并将否决其投标。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需清晰可辨认,若因所附的资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中小企业4.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服务。4.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监狱企业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4.4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磋商申请人,其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扣除 3% 后参与评审,不重复扣除计算。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令第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计划投资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计划投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建设地点、计划工期、质量标准1.3.1建设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离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磋商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4)合同草案条款;(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磋商申请人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3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磋商申请处理,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2.5.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3.5.2如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5.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5.4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5.5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应模块;3.5.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5.7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3.5.8签字或盖章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5.9响应文件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4.磋商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4.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4.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6.5.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5.2开启程序(1)CA签到: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开标。(2)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到,待项目负责人开启文件解密后,投标人使用编制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在线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文件未解密的,不影响开标活动的继续进行。(3)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自行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默认。(备注:请直接选择CA锁内的法人章签章即可,请勿签公章或手写签字)(4)经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申请人,在线等候磋商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磋商申请人可以退出系统,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环节。5.3开启疑义开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7.6.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7.成交和合同7.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公告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8.询问与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10.9.质疑接收、回复9.1质疑接收9.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1402195543@qq.com。联系部门: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12405855。通讯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9.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1.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4)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12.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3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财务状况报告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特定资格符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2.1.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响应函签字盖章采用单位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且未超过最高限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2.1.2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款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符合性评审标准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分值构成磋商申请人的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80分+商务部分5分+磋商报价15分。3分值构成技术部分得分:80分商务部分得分:5分磋商报价得分:15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施工组织总体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总体实施方案合理,能指导施工,实施要点及管理要点描述清楚、具有针对性,施工段划分详细;第二个档次(4-6分):总体实施方案较合理、基本能指导施工,实施要点及管理要点描述一般,施工段划分一般;第三个档次(1-3分):总体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实施要点及管理要点描述较差且存在一些问题,施工段划分较差;未提供施工组织总体方案及施工段划分不得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竞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整体完善;第二个档次(4-6分):施工进度计划按竞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整体一般;第三个档次(1-3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竞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整体较差;未提供施工进度和保证措施不得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2-15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满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第二个档次(8-11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合理;第三个档次(4-7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一般,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一般;第四个档次(1-3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较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个档次(4-6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个档次(1-3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无工期承诺或工期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2-15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8-11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4-7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3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申请人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二个档次(4-6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第三个档次(1-3分):上年度投标人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书中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申请人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3.1技术部分(满分80分)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7-10分):投标人的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所安排的人员合理、可行;第二个档次(4-6分):投标人的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可行性一般,所安排的人员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第三个档次(1-3分):投标人的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较差,所安排的人员基本合理、可行;无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3.2商务部分(满分5分)类似业绩评审评分(满分5分)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得5分。(类似业绩指:近三年(2021年至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有载明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可)3.3磋商报价(满分15分)磋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申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1.在计算竞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3% 的扣除;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二、评标办法2.13.1、磋商小组1.1本次磋商采购项目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1.3磋商小组在磋商中,不得透露磋商的相关信息。响应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1.4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对磋商申请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磋商申请人在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澄清或答疑。2.14.2、磋商程序2.1磋商会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人的代表出席,磋商的顺序按磋商申请人须知规定的顺序进行。2.2磋商会开始时,参加磋商会的磋商申请人代表应签名报到,并签字确认。2.3各磋商申请人经过磋商,有唯一的最后报价机会。2.4质疑与澄清: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请磋商申请人对其响应文件中的某些内容予以澄清明确或作出承诺。澄清明确或作出的承诺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磋商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如果所有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磋商小组可否决所有响应文件并不作任何解释。2.6政府采购政策2.6.1中小企业2.6.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服务。2.6.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6.2监狱企业2.6.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2.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磋商申请人,其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扣除3%后参与评审,不重复扣除计算。2.15.3、评标办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活动,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磋商申请人。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不得少于2/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一)评标程序: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磋商申请人最后报价→综合评审→评审报告。(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记录评审结果。(三)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记录评审结果。对上述情况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审意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申请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对不合格的内容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四)详细评审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五)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档次和分值评分。2、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评委有效评分,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磋商申请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统分办法:磋商报价(二次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六)推荐磋商小组首先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然后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可以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提出询问。磋商申请人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地点派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先是口头的,后提供书面的。书面的澄清或说明应有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并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七)磋商和最后报价磋商申请人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内容包括技术磋商报价等。经过磋商后磋商申请人有最后报价的机会。(八)成交条件1、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最大限度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3、有服务承诺书或承诺函的。4、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九)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或者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16.4、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邀请磋商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5、重新开展磋商活动5.1采购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2在磋商过程中,经磋商,磋商小组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5.3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4为了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实现“物有所值”价值目标,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就《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合同书样式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资金来源:已落实。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服务期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合同价款、工程变更及工程审计1、合同价款:1.1合同金额:大写元(小写:)1.2本合同价款采用清单单价方式确定。采用清单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工程变更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4、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报价、工期承诺、工期违约承诺、质量承诺、质量违约承诺等)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及双方现场协商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生效。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含附表);3、本合同通用条款;4、成交通知书;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若按上述顺序解释,仍存在不一致的,按文件形成的先后来定解释效力,后形成的文件解释效力优先于之前形成的文件解释效力。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3)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4)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安全、环境生产管理合同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成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就安全、环境管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甲方安全、环境职责第一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向乙方介绍本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环境管理要求。第二条协同乙方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落实安全、环境措施,协助乙方解决在安全、环境生产中碰到的问题。第三条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环境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及可能给环境带来污染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并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进行考核。第四条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包含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第五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二章乙方安全、环境职责第六条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环境污染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第七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具备有效的、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合法的施工合同。第八条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安全职能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备案:1)全体施工人员名单;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3)项目成交通知书(复印件);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交纳证明(复印件);5)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含施工过程中危险性分析及具体防控措施);7)项目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查原件,留复印件);8)工程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等资格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9)所用特种设备清单及检测记录和其它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第九条接受甲方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介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服从项目负责部门、项目所在区域的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第十条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乙方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十二条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非特殊工种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第十四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安全职能部门备案,以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人员。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对现场的安全工作负全责。第十六条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十七条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应当把合同附件的甲方重要环境因素及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境因素告知施工人员。第十八条要在施工现场、仓库、定居点、食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常检查。乙方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第十九条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二十条乙方要严格履行甲方的临时设施、动火、动土、用火、用电等审批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入场、安全及工作许可等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必须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在所有时间内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出现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如果出现安全问题,甲方有权随时停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第二十二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或光膀子进入现场。第二十四条负责教育本单位员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甲方的工作程序,不得损坏生产设施和危害双方的健康与安全。在作业中,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二十五条必须教育所有职工消防和紧急事故(件)的处理步骤,出现突发事故,应执行甲方应急计划,并向甲方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乙方应在工作地点周围,设置安全围挡,挂上红旗,夜间设置警示灯,并在现场适当地点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七条不得在工作中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交通工具。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二十八条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场地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禁止在水体中排放建筑垃圾,造成水道堵塞,乙方必须进行疏通维护。第三十条乙方应及时清理和维护好作业环境卫生,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整齐和道路畅通,做到文明施工。做不到上述要求,而又没有在甲方规定时间完成,甲方有权雇佣人工或机械进行清理,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三十二条对于施工区域内及工地附近的人员及公私财产的安全,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若因乙方疏忽而发生的任何的意外事故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三十三条不得发生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影响甲方安全生产与治安安全的刑事案件。如发生,甲方有权报公安机关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并追究乙方的管理责任。第三十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项目合同总价中,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第三十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乙方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或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第三十六条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乙方承担。第三十七条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各级地**府关于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上报事故,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对政府委托甲方进行调查的事故或政府不予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甲方有权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三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九条发现乙方未履行施工单位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节轻微的按2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按4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条施工前未将相关资料报送甲方安全职能部门审核备案的按2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乙方现场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违章情节轻微的按2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违章情节严重的按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二条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健全;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三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第四十四条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2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环境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4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按8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拒绝整改的,按200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勒令停工整顿,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十六条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乙方责任导致的安全事故,乙方除应按相关规定承担事故损失赔偿、接受政府处罚外,还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轻伤事故或一般性设备事故、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按5000元至20000元承担违约责任;(2)重伤事故或一般性火灾事故、较大设备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按20000元至100000元承担违约责任;(3)死亡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以上设备事故、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按20000元至200000元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事故瞒报、延报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承担500000元至20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第四十七条乙方在施工中,未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第四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受到周围居民投诉的行为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第四十九条因乙方违章导致甲方的安全、环境罚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在此基础上,甲方还将追究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停工整顿处理,经安全、环境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安全失控,有章不循、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予以停工直至清退出现场,并终止合同履行。第五十条发生上述需承担违约责任事项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应缴金额,逾期不缴纳的,甲方有权追加处罚或责令停工,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项中予以扣除。第四章其他事项第五十一条合同条款如需增加或修改,需由双方协商确定。增加的条款应视作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第五十二条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合同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非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或因一方违约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施工项目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完毕后即自动失效。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五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五十七条本合同签订的份数与经济合同签订的份数相同,以随档审批和备查。甲方:乙方:(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职能组: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或工作为准。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0.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2年;20.3.装修工程为年;20.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20.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20.6.工程范围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20.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质量要求为:;(2)本工程其他工程为个月。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且通过审计定案后无息支付。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在接到维修指令后,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并且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实际支付维修费用的一倍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并保修金经扣减后不足以支付发包人相关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的3%予以补足。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此合同签订的份数与经济合同签订的份数相同,以随档审批和备查。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管理组:项目职能组: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若有另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单位名称税号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2.16.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2.16.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须出具情况说明)2.16.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2.16.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16.5.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16.6.六、资质要求2.16.7.七、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资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序号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业主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在项目中担任何种职务注: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承诺书(采购人单位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16.8.八、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注: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承诺书(采购人单位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16.9.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我单位无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如我单位中标后,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单位不用填写此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填写此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填写此函商务部分一、初次报价一览表报价(元)小写: 大写: 计划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建设地点质量标准磋商保证金金额: 形式: 备注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愿意以“最终磋商报价表”所填报价,向你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工程,,并按上述文件、合同条款、标准条件要求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1.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2、工期:;工程质量达到。3、我方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期限及质量承诺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工作任务。6.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7.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8.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工程。(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9.(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2.16.1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2.16.11.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2.16.12.五、磋商保证金附: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及须知前附表及正文报价相关的规定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七、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456......附:近三年(2021年至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有载明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需与表格中所列业绩逐一对应)。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1)施工组织总体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4)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5)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6)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二、其他资料(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次报价表报价(元)小写: 大写: 计划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建设地点质量标准备注注:1、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磋商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3、最终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政采云系统直接填报或上传报价附件。磋商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RXJ(招标)2024-011采购人: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4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5二次报价表8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1.采购条件本项目已由泸水市农业农村局以泸农发〔2024〕84号文批准建设,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拟将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人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委托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2.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编号:JRXJ(招标)2024-0112.2.项目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4.预算金额:1100000.00元2.5.最高限价:1082198.32元2.6.工期:5个月2.7.建设地点:老窝镇老窝村2.8.建设内容:老窝镇多多庄园一期新增微雨弥雾打药系统1套,二期新增配水管道1km,新增药管7600米(其中:DN20PE管3300米、DN15PE管4300米),购进药枪24套,药桶4只,药泵50机2套,药水过滤器2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1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须出具情况说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3技术负责人:须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3.3.4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3.5.5其他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磋商。1.4.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1时间:请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4.3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版块中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其办理流程。采购文件免费提供,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云南省供应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1.5.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注:①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1.6.6.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1.7.7.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8.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地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瓦老段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3088612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联系人:李凌峰、段佳欣联系电话:15912405855、18187687923开户银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支行账号:850001488750001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地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瓦老段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30886126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沧江路(东方文豪酒店对面)联系人:李凌峰、段佳欣联系电话:15912405855、181876879231.1.4项目名称老窝镇老窝村多多庄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建设内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项目基本情况1.3.2建设地点老窝镇老窝村1.3.3计划工期5个月1.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考察集中地点:/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R允许:仅允许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正偏离(如工期提前、质量承诺更优等)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402195543@qq.com2.3.1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内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402195543@qq.com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采购代理费等)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3)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在合同谈判时,采购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报价不平衡的子目单价或合价进行调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不平衡的子目单价或合价进行的调整。工程最终结算价以采购人审核后的金额为准。3.2.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82198.32 元。本项目采购人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磋商总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属于重大偏差,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3.3.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10000.00 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3)账户名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开户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支行。(5)账 号:8500014887500012。(6)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4.1.1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注: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5.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5.响应文件的提交”4.2.2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5.2(5)开启程序(1)CA签到: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入开标。(2)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到,待项目负责人开启文件解密后,投标人使用编制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在线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文件未解密的,不影响开标活动的继续进行。(3)开标一览表确认及签字:投标人自行查看已公布的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开标内容。确认本单位内容无误后进行在线CA签章,因投标人原因未签字的,视为默认。(备注:请直接选择 CA 锁内的法人章签章即可,请勿签公章或手写签字) (4)经评审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申请人,在线等候磋商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磋商申请人可以退出系统,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环节。注: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 6.1.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人数占总人数的2/3,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以上。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2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一致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否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1.3成交服务费经与甲方协商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150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账户名称:云南嘉瑞祥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水支行。账 号:850001488750001211.5拒绝签订合同的情况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与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11.7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8同义词语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1.10补充说明1、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人盖章的地方须由工程造价师盖章;若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并进行工程造价师盖章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扫描件(彩色)。2、供应商如有恶意篡改或解密采购人提供的固化清单,或者不提供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并将否决其投标。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附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需清晰可辨认,若因所附的资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中小企业4.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服务。4.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监狱企业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4.4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磋商申请人,其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扣除 3% 后参与评审,不重复扣除计算。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令第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计划投资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计划投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建设地点、计划工期、质量标准1.3.1建设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离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磋商无效。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4)合同草案条款;(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磋商申请人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询问”菜单提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3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出采购文件修改。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2.3.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磋商申请处理,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响应文件的编制2.5.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3.5.2如响应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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