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CJZC-20240913(招标文件编号:JSCJZC-2024091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浦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侯冲村街南组24号
中标(成交)金额:62.86896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京浦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清洁卫生、保安、物品搬运以及其它采购人指定服务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大队考核测评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服务周期合同,最多续签2次。服务人员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青、顾宏卫、江鸿奇、骈飞、蒋大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60%计取,服务年限3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97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金额:62.8689600万元/年
2、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2.60分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西路19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 13770925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联系方式:赵工 18994090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189940902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浦口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3:59
评审专家名单
苏青、顾宏卫、江鸿奇、骈飞、蒋大伟(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2.86896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994090214
采购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西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蒋主任 1377092565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工 18994090214
附件:
附件1
(定发稿)公开招标文件 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CJZC-20240913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类型:服务类招标代理: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CJZC-20240913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65万元/年最高限价:6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采购需求: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大队考核测评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服务周期合同,最多续签2次。服务人员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3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方式:项目网上报名需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扫描件、拟参与项4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812848279@qq.com),报名资料要求申请人提供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②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投标人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及文件费支付方式,请各投标人留意邮箱情况。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文本制作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U盘递交后不予退还)。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5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西路19号联系方式:蒋主任137709256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联系方式:1899409021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18994090214八、其他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人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泉西路19号联系人:蒋主任联系方式:1377092565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程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万达广场C座11楼1111室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18994090214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概况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预算65万元/年最高限价65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拟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大队考核测评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服务周期合同,最多续签2次。服务人员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投标人定义2.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货物和服务、用户或使用单位定义3.1“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3.2“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及接受服务的单位。4、政策功能4.1中小企业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819号)的规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对于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5)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7)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9(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3进口产品政策(1)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4.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3进口产品政策(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构成5、招标文件组成5.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10日期:年月日49附件四、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名称报价(元/年)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年元/年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否是否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是否是否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是否是否说明: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2、在“是否全部属于小微型企业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3、在“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4、在“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5、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0附件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序号名称数量内容单价(元/年)合价(元/年)备注报价总计金额(元)/年报价总计金额(元)/年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51说明: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计算并填列。3.投标人必须保证承诺使用小、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响应,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方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4.投标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所有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和其相应的单价分项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单位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5.本招标书中“第四章采购要求”的相关需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对应报价,不得有缺项漏项.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合同履行期付款条件质保期履约保证金……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请投标人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评标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相关工作年限本项目中担任岗位说明:请投标人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并附“评标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服务方案(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方案打分细则内容,格式自拟)附件十一、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54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55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如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如有)声明人(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3】物业管理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6附件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声明人(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注: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7(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8“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名称)的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京市浦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浦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275人,营业收入为2940.48万元,资产总额为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76.58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理货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料-E企业名称(盖章):南京浦利物业管理有限公024年9月20日2日期:.一u援数据的新成立企注:【1】业可不填报。320111292【2】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3】物业管理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