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公安厅2024)



一、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2179356(元)
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岳帅桥10号1幢607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建华,吴江 (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志娜,张明富,杭剑平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72.0
78.0
75.0
75.0
79.0
75.8
4.13
79.93

1
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65.0
74.0
66.0
73.0
79.0
71.4
4.05
75.45

1
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0
50.0
43.0
54.0
56.0
50.8
19.77
70.57

1
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47.5
47.5
44.5
53.5
57.5
50.1
20.0
70.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2400元收取,20-100(含)万元部分按照中标金额的1.2%收取,100-500(含)万元部分按照中标金额的0.64%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547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7131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6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丹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66119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10.8AM+QSZB-Z(F)-A24415(GK)+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定稿].docx167.1K

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58.5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QSZB-Z(F)-A24415(GK))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0-0809:30:002024-10-08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1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449518(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壹拾捌元整)2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4637(肆拾伍万肆仟陆佰叁拾柒元整)3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179356(贰佰壹拾柒万玖仟叁佰伍拾陆元整)4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219309.5(贰佰贰拾壹万玖仟叁佰零玖元伍角)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QSZB-Z(F)-A24415(GK))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10-0809:3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QSZB-Z(F)-A24415(GK))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10-08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符合符合4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QSZB-Z(F)-A24415(GK))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商务【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0-22.02.02.02.02商务【客观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0-66.06.06.06.03.1技术【主观分】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制定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方案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及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制度、关键点特殊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3.03.2技术【主观分】监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内容完整性、简明扼要、重点的突出、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3.03.3技术【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4.03.03.4技术【主观分】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4.04.04.03.5技术【主观分】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4.03.03.6技术【主观分】变更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变更的把关和控制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2分),对合理变更管理的规范性(2分),控制措施的可行性(1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4.03.03.7技术【主观分】合同、安全和信息管理:根据投标人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2.02.04.03.03.8技术【主观分】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关键点分析的针对性(2分),特殊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2.03.04.03.03.9技术【客观分】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采纳的建议每条得1分,最高得4分。0-44.04.04.04.03.10技术【主观分】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4.04.04.03.11技术【主观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PC端和移动端的全过程监理项目管控系统,可对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文档完整度进行记录和实时跟踪,并能对审批流程做到可视化按需调整,提供相应的软件流程图和软件截图。评分标准(5,4,3,2,1,0)0-53.03.04.04.04.1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2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代表工程师,具有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3技术【客观分】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层次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证书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成员中一人多证的按得分最高的证计分。)0-54.54.05.05.04.4技术【客观分】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总监、总监代表及常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中级以上层次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一本不同的中级证书得1分,每一本不同的高级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得分。)0-50.00.05.05.0合计合计合计0-8047.551.072.065.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商务【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0-22.02.02.02.02商务【客观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0-66.06.06.06.03.1技术【主观分】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制定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方案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及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制度、关键点特殊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5.03.2技术【主观分】监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内容完整性、简明扼要、重点的突出、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4.05.05.03.3技术【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5.03.4技术【主观分】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4.03.5技术【主观分】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5.03.6技术【主观分】变更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变更的把关和控制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2分),对合理变更管理的规范性(2分),控制措施的可行性(1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3.04.04.03.7技术【主观分】合同、安全和信息管理:根据投标人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2.02.04.03.03.8技术【主观分】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关键点分析的针对性(2分),特殊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2.02.04.03.03.9技术【客观分】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采纳的建议每条得1分,最高得4分。0-44.04.04.04.03.10技术【主观分】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4.03.11技术【主观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PC端和移动端的全过程监理项目管控系统,可对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文档完整度进行记录和实时跟踪,并能对审批流程做到可视化按需调整,提供相应的软件流程图和软件截图。评分标准(5,4,3,2,1,0)0-52.03.05.04.04.1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2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代表工程师,具有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3技术【客观分】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层次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证书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成员中一人多证的按得分最高的证计分。)0-54.54.05.05.04.4技术【客观分】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总监、总监代表及常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中级以上层次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一本不同的中级证书得1分,每一本不同的高级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得分。)0-50.00.05.05.0合计合计合计0-8047.550.078.074.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商务【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0-22.02.02.02.02商务【客观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0-66.06.06.06.03.1技术【主观分】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制定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方案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及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制度、关键点特殊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2.04.04.03.2技术【主观分】监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内容完整性、简明扼要、重点的突出、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3.03.3技术【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4.03.4技术【主观分】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5.04.03.5技术【主观分】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3.03.6技术【主观分】变更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变更的把关和控制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2分),对合理变更管理的规范性(2分),控制措施的可行性(1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3.03.7技术【主观分】合同、安全和信息管理:根据投标人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2.02.04.04.03.8技术【主观分】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关键点分析的针对性(2分),特殊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2.02.04.03.03.9技术【客观分】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采纳的建议每条得1分,最高得4分。0-44.04.04.04.03.10技术【主观分】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3.03.11技术【主观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PC端和移动端的全过程监理项目管控系统,可对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文档完整度进行记录和实时跟踪,并能对审批流程做到可视化按需调整,提供相应的软件流程图和软件截图。评分标准(5,4,3,2,1,0)0-51.01.04.03.04.1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2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代表工程师,具有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3技术【客观分】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层次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证书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成员中一人多证的按得分最高的证计分。)0-54.54.05.05.04.4技术【客观分】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总监、总监代表及常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中级以上层次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一本不同的中级证书得1分,每一本不同的高级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得分。)0-50.00.05.05.0合计合计合计0-8044.543.075.066.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商务【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0-22.02.02.02.02商务【客观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0-66.06.06.06.03.1技术【主观分】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制定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方案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及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制度、关键点特殊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4.05.05.03.2技术【主观分】监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内容完整性、简明扼要、重点的突出、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3.04.05.03.3技术【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4.03.4技术【主观分】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2.02.04.03.03.5技术【主观分】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4.04.03.6技术【主观分】变更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变更的把关和控制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2分),对合理变更管理的规范性(2分),控制措施的可行性(1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3.04.04.03.7技术【主观分】合同、安全和信息管理:根据投标人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3.03.04.03.03.8技术【主观分】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关键点分析的针对性(2分),特殊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3.04.04.04.03.9技术【客观分】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采纳的建议每条得1分,最高得4分。0-44.04.04.04.03.10技术【主观分】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4.04.04.03.11技术【主观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PC端和移动端的全过程监理项目管控系统,可对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文档完整度进行记录和实时跟踪,并能对审批流程做到可视化按需调整,提供相应的软件流程图和软件截图。评分标准(5,4,3,2,1,0)0-52.03.05.05.04.1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2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代表工程师,具有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3技术【客观分】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层次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证书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成员中一人多证的按得分最高的证计分。)0-54.54.05.05.04.4技术【客观分】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总监、总监代表及常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中级以上层次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一本不同的中级证书得1分,每一本不同的高级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得分。)0-50.00.05.05.0合计合计合计0-8053.554.075.073.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1商务【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0-22.02.02.02.02商务【客观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0-66.06.06.06.03.1技术【主观分】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制定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方案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及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制度、关键点特殊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5.03.2技术【主观分】监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内容完整性、简明扼要、重点的突出、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4.05.05.03.3技术【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4.05.05.03.4技术【主观分】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4.05.05.03.5技术【主观分】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4.04.05.05.03.6技术【主观分】变更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变更的把关和控制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2分),对合理变更管理的规范性(2分),控制措施的可行性(1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5.05.03.7技术【主观分】合同、安全和信息管理:根据投标人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4.04.04.04.03.8技术【主观分】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关键点分析的针对性(2分),特殊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0-43.03.04.04.03.9技术【客观分】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采纳的建议每条得1分,最高得4分。0-44.04.04.04.03.10技术【主观分】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0-53.03.04.04.03.11技术【主观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PC端和移动端的全过程监理项目管控系统,可对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文档完整度进行记录和实时跟踪,并能对审批流程做到可视化按需调整,提供相应的软件流程图和软件截图。评分标准(5,4,3,2,1,0)0-53.02.05.05.04.1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2技术【客观分】拟派总监代表工程师,具有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0-53.03.05.05.04.3技术【客观分】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层次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证书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成员中一人多证的按得分最高的证计分。)0-54.54.05.05.04.4技术【客观分】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总监、总监代表及常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中级以上层次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一本不同的中级证书得1分,每一本不同的高级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得分。)0-50.00.05.05.0合计合计合计0-8057.556.079.079.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QSZB-Z(F)-A24415(GK))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179356元(贰佰壹拾柒万玖仟叁佰伍拾陆元整)75.84.1379.931√4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219309.5元(贰佰贰拾壹万玖仟叁佰零玖元伍角)71.44.0575.4522杭州智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4637元(肆拾伍万肆仟陆佰叁拾柒元整)50.819.7770.5731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449518元(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壹拾捌元整)50.120.0070.14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0月14日1/1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4]44231号、临[2024]45674号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8日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2.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272万元4.最高限价:233.28万元5.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开始,直至所有约定项目(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通过验收。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需求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2年10月8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公安厅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7131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64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丹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66119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不适用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以保函、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中标价金额的1%,监理项目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付款方式根据标的项目实际中标价和具体进度,每半年按实结算一次。标的项目启动后,需支付该单项监理服务费用40%;标的项目通过初验后,需支付该单项监理服务费用30%;标的项目通过终验后,需支付剩余单项监理服务费用。以上费用,每半年集中支付一次,若财政预算实际拨付不足,则按实际下达预算金额支付进度款项,不足部分顺延下一预算年度支付。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一)项目背景根据《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公安厅科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省公安厅科技建设项目实行监理制度。(二)采购内容(1)服务范围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2)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开始,直至所有约定项目(详见附件)通过验收。(3)服务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公安厅科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并协助做好采购审核、标准化审核、信息统计等其他交办工作,保障和实现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4)报价要求要求按科技信息化、科技装备两类项目分别报监理费率。监理费率不得超过上限,超过的按上限计算,详见附件。计算公式:监理服务费=项目投资预算×监理服务费率。监理报价要求如下:科技装备类项目监理费率为:%科技信息化类项目监理费率为:%监理费报价监理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万元)监理费率(%)监理报价(万元)合计:注:上述报价要求仅用于投标计分。监理服务实际费用,按被监理项目项目实际中标合同价*本次投标所报监理费率计算。(5)服务内容监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对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理;协助省厅科技管理部门开展采购内容审核以及项目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以及《浙江省本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公安厅科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开展监理工作,标准和规范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等控制以及文档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项目采购需求审核、合同审核工作;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方案编制、货物清点、设备迁移、项目实施,以及系统测试、培训、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做好日常巡检、故障抢修、更换设备核实、运行监测等情况的核实及材料审核;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实现、组装测试、确认测试、使用与维护等工作,并对源代码及开发文件验证、移交、验收。监理单位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变更、投资及安全等问题及时纠偏,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发布相关整改通知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同时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协调、督办等,具体包括:相关各类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的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通过全程监理,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分析评价,提出系统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按时、高效完成。(6)监理服务要求1、监理服务队伍要求投标人须根据对本监理项目的理解,成立专门监理团队。专门监理团队成员必须具备必要技能和人员数量,保障监理工作的合规有序地正常开展。专门监理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驻场监理工程师2名,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4名。监理团队所有人员要求取得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需取得至少一项以下职称证书:高级以上层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高级以上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还需取得至少一项以下证书:中级以上层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的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还需取得至少一项以下证书:中级以上层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驻场监理工程师,驻场期间按公安厅办公时间,提供每周5天*8小时服务,并且不得兼职其它项目。法定节假日遇有紧急情况的,驻场监理工程师须按照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工作。其它团队人员根据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遇有特殊情况的,须增派团队外人员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监理公司配备工作所需设备工具,投入设备、工具应满足项目需求并具有合法性。2、监理服务工作要求由于监理工作不到位,项目被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对监理单位进行追责,全部或部分扣除监理费。监理工作不到位被项目建设部门书面投诉或项目监管部门书面指出监理职责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3000元,项目出现经济损失(包括维权追偿等损失)的,按相关损失认定金额50%扣款;项目出现问题导致采购人方单位及人员被问责追责的,全部扣除监理费。监理团队要及时准确出具变更联系单。应出具而未及时出具、出具变更联系单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累计五次及以上者,所有出现问题的联系单每一份扣3000元。监理公司必须承诺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团队成员组成人员。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监理团队人员。因特殊原因在监理过程中更换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监理方要赔偿采购人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如下: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的原则上赔偿采购人5万元/人次,更换其他监理人员2万元/人次。监理团队每天须对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上报给采购人。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考核不实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监理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派驻监理人员的(含驻场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情形)视作违约。违约期间,每日按照该监理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价格的千分之一进行扣款,从剩余未支付费用中扣除。业主方提出需要其他团队人员进场工作的(含法定节假日),监理方未按要求响应并派遣人员的视作违约。每次违约,按照该监理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价格的千分之一进行扣款,从剩余未支付费用中扣除。以上应扣款项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监理团队还应记录自身团队的考勤和服务记录。3、监理服务纪律要求监理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及纪律规定,服从管理要求,按照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人员在公安厅工作时,应遵守国家和公安厅相关规章和制度,服从相关管理要求。发现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存在非正常经济往来、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以及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密安全要求等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团队成员,情况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责任。(7)其他要求1、监理项目验收监理项目完成后,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监理工作文档,并随被监理项目同步提交验收。2、监理公司业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较好的监理业务能力。供参考的业务能力证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无论是否中标均需对本招标文件负责保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本招标文件交回招标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或纸质内容。2、中标人与监理团队成员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3、要求中标人及其有关工作人员按照采购人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及《廉政承诺书》,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监理项目验收完成后,监理单位应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编制竣工文档,监理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包括监理范围内项目配套的监理管理文件和监理基础资料。监理文档须按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应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且内容真实准确的。附件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监理费率上限1浙江公安“浙警智审”综合集成应用系统项目科技信息化3%2浙江公安“浙警智访”数字化集成应用科技信息化3%3浙江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集成应用项目科技信息化3%4浙警智治操作系统建设科技信息化3%5浙江公安智慧警保-被装管理系统科技信息化3%6浙江省公安厅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科技信息化3%7浙江省公安厅交管综合服务外挂平台建设项目科技信息化3%8浙江公安网络安全保卫能力提升-浙里网络安全服务在线应用科技信息化3%9浙江公安跨部门办案协同和治理汇聚项目科技信息化3%10浙江省公安厅云平台机柜租赁项目(2024年度)科技装备1.5%11浙江省公安厅重要应用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2024-2025年)科技信息化1.5%12浙江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加固项目科技信息化3%13浙江政法移动平台科技信息化3%14浙江公安防控治理中心主干平台科技信息化3%15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经侦数据化实战技术装备建设项目科技装备1.5%16浙江省公安厅350兆无线集群通信基站运行环境租赁项目(2024年度)科技装备1.5%17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心理综合测试仪科技装备1.5%18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队史(荣誉室)”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科技装备1.5%19浙江省公安厅机关大院内部监控平台、存储升级改造项目科技装备1.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三)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20-100(含)1.2%100-500(含)0.64%(五)投标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 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项目清单内的13至19项允许分包。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十)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丹妮)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十二)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十三)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十四)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五)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一、总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公安厅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省公安厅;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中标人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中标人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中标人承担。4.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20及以下2400元20-100(含)1.2%100-500(含)0.64%5.投标保证金(元):无。(五)投标委托▲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项目清单内的13至19项允许分包。说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科技创新(不适用)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陈丹妮)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d.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六)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四、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的情形未响应招标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投标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5)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报价内容有缺漏项,或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报价具有选择性;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三)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二)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三)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四)报价评审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1@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六)排序与推荐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七)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中标与合同(一)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3.评标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和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价格分(20)投标报价2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商务分(8)业绩2【客观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体系认证6【客观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技术分(72)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制定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监理服务方案的目标范围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及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应急预案、服务制度、关键点特殊控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监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作的监理服务大纲内容完整性、简明扼要、重点的突出、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质量控制方法及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进度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进度的跟踪提供的进度分析报告和进度控制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投资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及制定防范性对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变更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内容及工作范围变更的把关和控制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2分),对合理变更管理的规范性(2分),控制措施的可行性(1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4【主观分】合同、安全和信息管理:根据投标人项目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监理实施方案4【主观分】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关键点分析的针对性(2分),特殊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4,3,2,1,0)监理实施方案4【客观分】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采纳的建议每条得1分,最高得4分。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的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进行评分。评分标准(5,4,3,2,1,0)监理实施方案5【主观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PC端和移动端的全过程监理项目管控系统,可对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文档完整度进行记录和实时跟踪,并能对审批流程做到可视化按需调整,提供相应的软件流程图和软件截图。评分标准(5,4,3,2,1,0)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小组5【客观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小组5【客观分】拟派总监代表工程师,具有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高级证书得3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子信息类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小组5【客观分】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层次证书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证书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成员中一人多证的按得分最高的证计分。)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小组5【客观分】监理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除总监、总监代表及常驻监理工程师外),具有中级以上层次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一本不同的中级证书得1分,每一本不同的高级证书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不得分。)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书:甲方(需方):浙江省公安厅乙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公安厅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为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编号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序号监理项目名称类型项目预算(万元)监理费率(%)监理报价(万元)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浙江省公安厅或甲方指定地点。2.工程内容:公安厅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和装备采购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理;同时协助省厅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建设项目采购审核、标准化管理审核工作。3.需要监理的项目由省公安厅根据实际确定。根据甲方实际签订的建设项目合同,再分别签订单项监理合同,确认监理费用、地点。4.设计单位: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单项监理合同为准。5.施工单位: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单项监理合同为准。2.监理目标1.工程质量目标:在预定的工程进度和投资下,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且满足承建合同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2.工程进度目标:保证项目按照和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3.工程投资目标: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金额内完成,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合理。4.其他:详见单项监理合同。3.监理依据1.国家、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批文。4.经审查的施工图纸、资料及说明。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6.本协议、单项监理合同及有关文件。7.甲方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4.监理组织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现场设立“工程监理部”并授权为总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的监理事宜。乙方投入监理人数为人,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同违约。为确保监理工作正常、顺利、有序的开展,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进度和监理工作大纲的要求及时选派到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为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2.甲方委派_________具体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系。3.投标人须根据对本监理项目的理解,成立专门监理团队。专门监理团队成员必须具备必要技能和人员数量,保障监理工作的合规有序地正常开展。专门监理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人,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驻场监理工程师2名,其他团队人员不少于4名。驻场监理工程师,驻场期间按公安厅办公时间,提供每周5天*8小时服务,并且不得兼职其它项目。法定节假日遇有紧急情况的,驻场监理工程师须按照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工作。其它团队人员根据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场。遇有特殊情况的,须增派团队外人员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监理公司配备工作所需设备工具,投入设备、工具应满足项目需求并具有合法性。5.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委托乙方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知施工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2.提供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勘探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询标纪要等资料)和甲方发出的有关文件各一份,施工图纸二份。3.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现场简易办公场所并为乙方进驻施工现场提供方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自觉腾空办公场所,交予甲方。4.委托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书。5.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交施工图纸、派驻设计代表。6.审核乙方的签证,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7.对乙方提出的全部报告、文件或监理建议及时研究并作出答复。批复应由甲方批准的事项。8.调解处理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9.根据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授予乙方应有的职责和权力,以确保乙方对工程实施实质性的监督管理。10.按监理合同规定按期支付监理费用。11.负责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12.及时组织或主持工程中间验收和交工验收。13.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整、更换监理人员:(1)监理人员的能力和力量不足以胜任所负职责;(2)监理人员不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3)监理人员的行为有损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廉洁性;(4)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或设备、材料供应商发生合伙经营关系。(5)监理人员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到岗率。6.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组织建立监理机构,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授予其行使本工程监理合同范围内处理监理业务的全部权利。2.未经事前书面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经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当保证更换的人员的资质及经验不低于被更换的人员。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批文、设计施工图、合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4.编制监理工作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报甲方审定。5.及时调遣监理人员、仪器和设备进入监理现场,完成监理准备工作。6.协助甲方招标选择施工承包人和签定施工承包合同。7.向施工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8.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审查不涉及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更。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资金、物质、设备等投入计划。10.督促施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对工程科学、规范、文明地组织施工;全面监督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定期向甲方报送监理报告和进度报表。11.对工程的各工序进行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抽验。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验收(实行旁站监理制度)。12.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其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和合格证、质保书、检测(试验)报告等。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指标或质量有疑问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提出处理意见和作出规定。13.提出工程质量等级意见,协助甲方做好工程质量评定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工程各个阶段的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14.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和工程结算,签发工程付款凭证。15.协调施工承包合同双方的关系,协助处理违约事件。16.严格遵守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7.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权力1.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2.发布开工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工程量和工程的变更、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提出监理建议和履行合同规定其它权利。3.有权对工程所有部位的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可随时发出整顿、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的指令。4.向甲方建议更换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施工单位和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5.协调甲方与被监理方之间的矛盾和争议。6.可以行使按合同规定的合同中隐含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之前必须得到甲方事前书面批准:(1)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3)部分工程分包;(4)索赔的支付;(5)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8.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责任和权利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赋予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和行使由总监理工程师赋予的权利,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托,上述委托的授予或撤回,均自总监理工程师将相关授予或撤回的书面文件送达甲方和施工承包人之后生效。2.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此委托送交施工承包人的函件应与总监理工程师送交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没有对任何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提出否定意见,应不影响总监理工程师以后对该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指正的权利。4.甲方或施工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处理方式或函件如有疑问,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5.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师和监理员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应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同意。9.监理费及支付办法1.监理取费应体现“优质优价、合理计取、难易有别”的原则。需要监理的信息化项目包括系统建设类和装备类两种。2.计算公式:监理服务费(含增值税)=项目的合同价×监理服务费率。监理项目名称项目预算(万元)监理费率(%)监理报价(万元)合计:注:(1)以上所报费率须包含完成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协议有效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开始,直到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3)如公安厅有其它新增补立项项目需要开展监理,监理费按此报价计算。3.付款方式:根据标的项目实际中标价和具体进度,每半年按实结算一次。标的项目启动后,需支付该单项监理服务费用40%;标的项目通过初验后,需支付该单项监理服务费用30%;标的项目通过终验后,需支付剩余单项监理服务费用。以上费用,每半年集中支付一次,若财政预算实际拨付不足,则按实际下达预算金额支付进度款项,不足部分顺延下一预算年度支付。10.税费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1.驻场办公室监理办公桌椅一套,并提供监理工作环境。12.监理失职1.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因监理人管理失职,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监理方同意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赔偿违约损失,违约赔偿金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1)安全事故A.发生了人身死亡事故或两起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监理费的20%计扣;B.发生了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监理费的10%计扣。(2)工程质量事故A.发生了特大质量事故或两起及以上相同性质的重大质量事及以上相同性质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监理费的20%计扣;B.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的,其违约赔偿金按监理费的10%计扣。发生了上述A、B两款任何一类事故时,除违约赔偿外,甲方将视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及相关单项监理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13.违约责任1.乙方递交¥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支票、现金方式在签订监理合同前时向业主递交。在所有被监理项目验收合格后,结清监理费时退还(不计息)。2.如乙方未完成或未按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监理业务,应酌情扣减监理费。若由于乙方的错误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和福利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规定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4.乙方必须按期如实支付监理人员的劳动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于监理人员工资的发放,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必要,甲方有权在代付监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代为支付监理人员的工资。5.在监理工作范围内,乙方自身造成的损伤,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6.乙方应给本项目监理人员办理相关保险等,确保监理人员自身安全及监督施工人员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依法办理保险的,甲方有权代为办理并在监理费中扣除相应费用。7.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或监理人故意、重大过失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8.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工程项目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均为本协议的保密范围,监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以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使用,否则监理人应当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额赔偿(委托人有权直接从监理费用中扣除损失且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监理人应在服务开始前对其人员明确保密责任并确保其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同时监理人需对其人员的保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失效、终止或解除而失效。14.对监理工作的要求1.由于监理工作不到位,项目被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对监理单位进行追责,全部或部分扣除监理费。2.监理工作不到位被项目建设部门书面投诉或项目监管部门书面指出监理职责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3000元,项目出现经济损失(包括维权追偿等损失)的,按相关损失认定金额50%扣款;项目出现问题导致采购人方单位及人员被问责追责的,全部扣除监理费。3.监理团队要及时准确出具变更联系单。应出具而未及时出具、出具变更联系单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累计五次及以上者,所有出现问题的联系单每一份扣3000元。4.监理公司必须承诺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团队成员组成人员。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监理团队人员。因特殊原因在监理过程中更换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监理方要赔偿采购人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如下: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的原则上赔偿采购人5万元/人次,更换其他监理人员2万元/人次。5.监理团队每天须对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上报给采购人。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考核不实的,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6.监理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派驻监理人员的(含驻场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情形)视作违约。违约期间,每日按照该监理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价格的千分之一进行扣款,从剩余未支付费用中扣除。7.业主方提出需要其他团队人员进场工作的(含法定节假日),监理方未按要求响应并派遣人员的视作违约。每次违约,按照该监理项目采购预算上限价格的千分之一进行扣款,从剩余未支付费用中扣除。8.以上应扣款项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9.监理团队还应记录自身团队的考勤和服务记录。15.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16.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7.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1.交付期: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单项监理合同为准2.交付方式: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单项监理合同为准3.交付地点:浙江省公安厅或甲方指定地点18.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经甲、乙、鉴证方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乙方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均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全部监理业务,结清监理费,所有单项项目验收半年后出具监理评估报告后失效。20.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补充协议书;(2)单项监理合同;(3)本协议;(4)中标通知书;(5)评标纪要;(6)投标书及附件;(7)公开招标补充文件;(8)公开招标文件;(9)图纸、资料;(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其它。21.解除1.解除协议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财政备案。22.诉讼1.双方在执行协议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3.其它1.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及《廉政承诺书》。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的,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依据。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实际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4.经补充或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所形成的合同补充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5.协议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本协议一式九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代理机构执一份。8.本协议签定地点:浙江省公安厅。甲方(需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乙方(供方):(公章/合同专用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名日期: 年 月 日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签名)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电话:0571-87666119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材料。2.商务和技术文件(单独上传)(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4)采购需求偏离表(5)体系认证(6)监理实施方案(7)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小组(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3.报价文件(单独上传)(1)开标一览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自评分自评依据页码商务分技术分备注:本表仅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不作为判别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说明: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公安厅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不享受价格优惠。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公安厅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联合协议说明:格式详见附件2(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说明:格式详见“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致: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6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投标人同类合同一览表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4)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说明:1.逐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投标风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体系认证(6)监理实施方案(7)项目实施监理工作小组(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公安厅项目名称: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SZB-Z(F)-A24415(GK)序号监理项目名称类型项目预算(万元)监理费率(%)监理报价(万元)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2: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小微企业企业名称: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信息争议申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45660759412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6日行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1045660759412125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125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6日行业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公安厅的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7599万元,资产总额为554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涉密科技建设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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