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标结果公示(西藏那曲安多县人民政府2024)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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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GZFCG2024-23039

二、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
供应商名称:青海旭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庄和财富广场A座13层1314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9.96861
中标价(元):14144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
供应商名称:青海旭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
焦少科,黄春兰,许奎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固定向采购人收取1.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docx
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docx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那曲安多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
联 系 方 式: 198098658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2栋2单位四楼 (平安保险楼上)
联 系 方 式: 0891-68664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891-6866496

项号服务单价1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00亩-2施肥-3牧草专用肥350000千克3.5元/千克4施肥人工费500工日300元/日5宣传牌1座300元/座6界桩(玻璃钢桩)40根750元/根7学生群体宣传2次1530元/次8面向社会居民2次1530元/次9面向政、企、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 人员 2次1530元/次SGXTC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XTC-D5-24270077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采 购 人:西藏那曲安多县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受西藏那曲安多县人民政府委托对本项目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传提交。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TC-D5-24270077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1.6万元最高限价:141.6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资金已落实。采购需求:1.生态保护修复:对保护区实验区退化草原实施生态修复,本阶段计划修复退化草原面积约1万亩。2.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巡回科普宣教6次。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位1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修复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0000亩2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修复施肥3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修复牧草专用肥350000千克4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修复施肥人工费500工日5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宣传牌1座6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修复界桩(玻璃钢桩)40根7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宣教活动学生群体宣传2次8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宣教活动学生群体宣传2次9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宣教活动面向社会居民2次10生态保护修复及宣教活动生态保护宣教活动面向政、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次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交货地点:西藏那曲安多县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否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生态保护修复类业绩一个。(需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00:00时至24: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CA数字证书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在有效期内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供应商通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传提交。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上传形式:投标文件上传PDF格式;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及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5、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供应商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企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事资料。7、因无法主动联系潜在供应商,请后续留意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否有本项目更正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到相关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西藏那曲安多县人民政府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联系方式:198098658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2栋2单位四楼(平安保险楼上)联系方式:李先生0891-68664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91-6866496国信(西藏)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3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注:供应商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7分包√不允许 允 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1.12.1现场踏勘√不组织 组 织:踏勘时间:集合地点:2.2.2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2.3质疑函送达方式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3.6.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3.7.1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办理:1)、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3响应文件份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不额外提供。3.8.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字、盖章要求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并加密后完成上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注:在开标后1个小时内完成解密。)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4.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5.本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开始开标后完成所投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注:在开标后1个小时内完成解密。)6.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6.1签字、盖章位置及要求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进行签字、盖章(或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1.1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专家3人,采购人代表不参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专家库抽取。专家比例:100%6.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6.4.1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签订为准。9其他(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计算本项目固定向采购人收取1.5万元。(3)成交候选人数量3人(4)磋商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和发布媒介磋商公告发布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发布媒介: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年份要求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其中一个月(7)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1.供应商须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 具 体 请 登 录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3.该项目实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并取消招标文件里要求开标现场递交所有资料。开评标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流程”下载“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采购供应商篇】”。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技术支持联系。(8)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付款,以合同签订为准。(9)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0)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最终排名并列时优先选择。(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11.12.2.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11.13.3.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11.14.4.4采购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12.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13.3采购范围、供货期/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14.4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5对供应商相关要求15.51.1.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15.52.2.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53.3.3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5.54.4.4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6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17.7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8.8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9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12踏勘现场112.125.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2.126.6.6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112.127.7.7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12.128.8.8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磋商文件21.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2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2.22.2.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3.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22.24.4.4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响应文件编制31.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其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5)分项报价表;(6)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10)响应承诺书;(11)技术偏差表(12)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适用于服务磋商);(13)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14)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1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2.2首次报价32.22.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32.23.3.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32.24.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3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4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35.5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6.6响应文件有效期36.61.1.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36.62.2.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7.7磋商保证金37.7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72.2.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7.73.3.3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37.74.4.4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75.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76.6.6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8响应文件的编制38.81.1.1响应文件可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实质性条款不能正偏离),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供货期(/或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供应商通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上传提交。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磋商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磋商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上传形式:投标文件上传PDF格式;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应当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应当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上传。4评审与磋商41.1磋商小组41.11.1.1磋商小组成员共3名,采购人代表不参与,专家成员从财政专家库相关专业随机抽取3名,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2.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1.13.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4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4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5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46.6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47.7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5合同授予51.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2成交公告52.24.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52.25.5.5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53.3成交通知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54.4签订合同54.41.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54.42.2.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4.43.3.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54.44.4.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7纪律和监督71.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72.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73.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4.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6)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75.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6.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3评审程序31.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1.1.1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12.2.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13.3.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14.4.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15.5.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32.2磋商32.21.1.1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2.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23.3.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33.3评审33.31.1.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32.2.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3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3评审结果33.34.4.4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3.35.5.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供应商名称与磋商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2. 提供了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3报价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6其他无效情形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无实质性遗漏4技术响应(服务标准)标记“*”内容为实质性内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5付款方式磋商文件不允许偏差时,响应文件无负偏差;6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评分标准序号评标项目权重评标办法一报价30分1分值构成(总分100)1、投标报价: 30分2、技术部分: 44 分3、商务部分:26分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备注: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上列公式计算。二商务部分26分1类似业绩15供应商2020年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且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所投产品厂商商业信誉3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加盖公章)1拟投入人员81.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提供主要项目负责人和直接参与人10名(含)以上人员的得5分,5人(含)以上10人以下人员的得3分,5人以下人员的得1分;(需提供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2.宣传活动供应商提供主要项目负责人和直接参与人8名(含)以上人员的得3分,5人(含)以上8人以下人员的得2分,5人以下人员的得1分;(需提供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三技术部分(44分)1项目服务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整体服务方案2.对项目研究的背景及思路3.项目具体实施流程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且响应时间合理、及时全部提供得12分,每一项存在缺陷、不利于项目实施或未提供扣3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2质量保障10供应商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时间要求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括:1.质量目标2.质量控制关键节点3.质量保证体系4.质量责任制5.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详细完整得10分,方案中有缺陷或不足、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每一处扣2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不足及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3技术参数16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条款,除“*”条款以外的条款;全部满足得16分,一条不满足得12分,两条不满足得8分,三条不满足得4分,四条及以上不满足不得分。4宣传活动需求分析6供应商根据对项目的整体了解进行项目分析,分析内容需包含:① 采购人需求内容的特点和理解;②服务的难点及解决方案; ③分析自身参加该活动的优势与有利条件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审:以上要素齐全且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有一项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相符、不完整、阐述不清晰的得4分;有两项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相符、不完整、阐述不清晰的得2分;有三项不满足或不提供不得分。注:与采购需求不相符指:与本项目服务要求无关,完全偏离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标的价格。)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4章合同条款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所提供为合同模板,供应商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一包)(第三次)合同编号:GXTC-D5-24270077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按项目进度付款,以合同签订为准。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违约责任(1)乙方未使用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服务,或因自身原因形成明显不准确的服务成果时,乙方应按照本项目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需继续赔偿,同时甲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按照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赔偿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有义务保证服务的安全,防止被第三人盗用、侵占或损坏等。甲方乙方的授权邮箱或其他联系方式有变化的,应该在发生变化后24小时内以盖章的书面文件,或通过原授权邮箱发送邮件的形式告知对方。如发生变化的一方迟延告知,对方向原邮箱或原联系方式提交成果或其他文件视为发生变化一方已经收到。(4)乙方提交的货物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需在指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验收,如经两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除需继续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外,还需要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存在其他未按照本合同、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形的,需按照本项目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6)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因维权和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费等等。7.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5章采购需求注:标记“*”为不允许偏离条款。项目概况(1).生态保护修复:在安多县岗尼乡三村(羌塘保护区实验区)完成约10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根据草原退化程度、草地现状及立地条件,修复措施为草原改良。(2).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巡回科普宣教展6次。1.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1项目区概况1.1.1实施范围本次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的地块,位于羌塘自然保护区(安多片区)实验区范围内,行政区域属于安多县岗尼乡三村。1.1.2地理位置岗尼乡地处安多县北部,东接帮爱乡,南靠帕那镇与措玛乡,西与双湖县雅曲乡和安多县扎曲乡交界,北与色务乡、雁石坪镇接壤。乡人民政府驻地距安多县城136千米。总面积6275.73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岗尼乡户籍人口1998人。1.1.3自然条件岗尼乡地处唐古拉山脚下,平均海拔5072米,属高原亚寒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整体空气稀薄,昼夜温差大,四季不分明,多风雪天气,年平均气温-12℃左右,但光照充足。1.2项目区现状及草原退化情况1.2.1使用地类现状根据国土三调数据,本次实施生态修复治理的地块为草地(0401),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自然资发〔2023〕234号)的相关规定,地类均为天然牧草地。1.2.2地块选择依据(1)土地权属清楚;实施地类均为天然牧草地;地块近三年未实施退牧还草、沙化治理等项目;(2)在安多县各级部门及林草主管部门的配合下,所用地块已征得各乡、各村牧民同意,积极配合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全过程建设。1.2.3项目区草原现状本次退化草原调查地点位于安多县岗尼乡三村,项目区土壤及植被现状如图1所示。1-土壤现状2-植被现状图图1项目区土壤及植被现状项目区海拔5079~5108米,现地植被有高山嵩草、苔草、早熟禾、紫花针茅等,盖度25~35%,土壤以沙壤土为主,厚度大于20cm,局部含有粒径超过5cm的碎石。1.2.4项目区草原退化程度集中区划为1个地块,共区划3个小班。根据现地海拔、气候、植被情况、土壤情况等条件综合分析,项目区草原退化情况为中度退化,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及西藏第二次草原普查成果,项目区草原退化情况如表4-1所示:表4-1项目区草原现状表小班号乡村小班面积(亩)植被盖度土层厚度草地类草原型退化程度小班号乡村小班面积(亩)(%)土层厚度草地类草原型退化程度1岗尼乡三村3534.5925~35>20cm高寒草甸紫花针茅、青藏苔草中度2岗尼乡三村3788.7525~35>20cm高寒草甸紫花针茅、青藏苔草中度3岗尼乡三村2676.6625~35>20cm高寒草原高山嵩草、杂类草中度1.2.5退化原因分析(1)自然条件:受风蚀、降雨、河流切割侵蚀等自然营力的影响,以及羌塘地区雪灾等自然灾害影响,草地生态系统发生逆向演替,引起草地生态环境恶化,导致草原退化。(2)人为活动:项目区主要为无水草场,很久以前是野生动物活动的乐园。随着社会发展对畜牧产品需求量的增加,对于长期依赖草原的牧民而言,因无替代生计,他们克服了严酷的自然环境去发展畜牧业。然而,整个草原是一个连续的生态系统,诸如打井等人为活动改变了地下水渗流路径,影响整个草原的生态连通性,导致可食性牧草种类逐渐下降,草地生产力逐渐降低,草地利用性能降低,出现退化。*1.3退化草原修复原则及目标1.3.1修复原则尊重自然,保护优先;集中连片;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科学利用,绿色发展;不影响野生动物活动。1.3.2修复目标项目区域草原植被综合盖度在项目实施后平均增长8~10个百分点,地上生物量平均每亩增加3~5个百分点。*1.4生态修复方案本次生态修复的方案,以近自然修复为主,结合施肥、人工管护和放牧管控,其技术流程如下:肥料选择→界桩围封→施肥→管护和放牧管控1.4.1肥料选择牧草专用肥是针对高寒退化草地生态修复研发的生态型肥料,已获得销售许可,成为市场流通的商品肥料,为促进项目区草本植物较好生长,建议选用牧草专用肥提供草种生长期所需大量关键速效养分。牧草专用肥主要指标为:总养分N+P2O5+K2O≥35.0%,肥料采购应按照《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购买,所购买的肥料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要求。主要技术指标见表4-2:表4-2牧草专用肥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指标1总养分(N+P2O5+K2O)1≥35.0%2水溶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2≥60.0%3水分(H2O)的质量分数≦2.0%4粒度(2.00mm~4.00mm)≥70.0%5氯离子的质量分数3≦3.0%6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4≥2.0%7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以单质计)5≥0.02%注:1.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质量分数不得低于4.0%,且单一养分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对值不得大于1.5%;2.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容器上注明“枸溶性磷”,可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若为氮、钾二元肥料,也不控制“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指标;3.包装容器标明“含氯”时不检测本项目;4.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钙、镁、硫时检测本项目;5.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铜、铁、锰、硼、钼时检测本项目。1.4.2界桩围封本项目位于羌塘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为确保实施生态修复的区域界限及管护范围明朗,且不影响野生动物正常活动,在修复范围的边界上设置界桩。本项目界桩实施长度为11014米,采用玻璃钢界桩(方便拆卸),尺寸为150毫米×150毫米×1600毫米,埋土深度500毫米,间距按约300米~500米控制,界桩侧面应有明显标识(藏汉两种文字)。界桩位置可根据实际地形及现地情况进行调整,局部拐点密集处可适当加密,本项目界桩共40根,如下图所示。责美客县多莫苼基福客鑫立国1视图23侧视图4图4.2玻璃钢界桩设计图1.4.3宣传牌本次修复地块相对集中,在地块范围设置宣传牌1块。为有效加强工程跟踪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由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区域安装钢架结构宣传牌(尺寸1.8米×1.8米),准确标明项目名称、实施年度、建设地点、建设面积、提供围栏及施工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管理主体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内容(藏汉两种文字),以确保质量追溯制的有效落实。宣传牌位置建议如下表所示,具体可根据实际进行设置。表4-3宣传牌设置情况县乡、村宣传牌设置地理坐标安多县岗尼乡三村1座E90°22'34.612",N33°13'36.525"1.4.4施肥(1)施肥时间:根据中度退化区土壤肥力状况,在雨季前施入,本项目施肥时间应在6月前。(3)施肥方式:根据地形地势、地表状况,草原改良的地块采用人工撒播的方式。(4)施肥量:牧草专用肥是针对高寒退化草地生态修复研发的生态型肥料,已获得销售许可,成为市场流通的商品肥料,本项目施用牧草专用肥35kg/亩。1.4.5放牧管控本项目放牧管控主要是休牧。根据安多市各县春季植物返青以及秋季结实期实际情况以及工程实际实施情况,结合项目区的地形、地貌、交通和未来项目建设效益等多种客观因素,休牧期确定为2024年5月~9月底、2025年5~9月底,共计10个月。休牧管控具体方案如下:(1)宣传动员(2025年3月底前):在休牧开始之前,岗尼乡要积极采取讲座、召开会议、微信、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休牧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牧民了解休牧对牧草生长及恢复的促进作用。(2)准备部署阶段(2025年4月):落实休牧的岗尼乡应为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乡政府应与责任村严格落实休牧要求,并对各牧户自行储备饲草料、牲畜饮水、牲畜活动场地、疫病防治等休牧期间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具体实施阶段(2025年5月~9月底、2026年5~9月底,共计10个月):休牧期间,岗尼乡三村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严格落实休牧,并明确联络人员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休牧期间的各项情况,各实施乡主管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负责好牲畜饲草、饮水等方面的保障,做好疫病防治等工作。(4)监测总结阶段(2025年5月至2026年9月):项目建成后,根据牧草生长发育状况及自然条件的动态变化趋势,对休牧效果进行评估。1.4.6管护本次实施的作业区须设管护员对作业区进行管护,结合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要求,管护期限为3年,管护时间为2025年6月~2028年6月,具体管护内容如下:(1)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建议交由岗尼乡政府统筹安排,应安排当地农牧民,可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上岗前应进行培训,培训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日常宣传工作,按照管护效果对管护人员发放补助。(2)管护内容:界桩管护:实时掌握草原围栏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界桩设施等行为,一经发现界桩遭到破坏,要查清责任并限期修复。不定期巡护: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了解管护区域内草原资源情况,解决放牧及草原修复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管护区域内发生的违法放牧、破坏草原等行为。鼠害监测与防控:地块范围内发现鼠洞,但尚未达到治理密度。实施生态修复后,要加强鼠害的监测和控制,并将其纳入退化草原修复后管护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长期监控。负责统筹实施管护的单位应制定有效的鼠害防治措施,若鼠洞密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有效洞口数达到或大于150个/公顷),则需通过布防鼠夹、鹰架、鹰巢等,采取一些生物或化学方式进行鼠害治理。通过管护,在治理区内有效地控制害鼠的种群密度,减轻害鼠对草地的危害。病害防治:针对修复后的草原害草生长情况进行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护制度:定期做好草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载畜量,由项目乡镇制定管护办法进行管护,播种当年生长期禁牧,并要求项目建设户严格执行草原休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1.5工程数量(1)牧草专用肥:每亩牧草专用肥35千克,共需35000千克,按人工20亩/工日而言,需500工日。(2)界桩:按300米间距布设,需40根。(3)宣传牌:1座。(4)休牧:2025年5月至9月底,2026年5月至9月底,共计10个月。(5)管护期限: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管护期为3年。2.巡回科普宣教由于羌塘保护区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居民仍以传统的种植、放牧等方式生活,因而就不可避免的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破坏。此外,保护区内及周边拥有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流连忘返的自然风光和种类繁多野生动物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旅游度假普遍化保护区内及周边外来游客量也逐年增加,外来因素对保护区的干扰也逐渐增大,甚至威胁到雪豹、藏羚等旗舰物种的栖息环境。因此,开展科普宣教,向当地周边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介绍保护区的特殊性及其特殊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脆弱的生态系统对保护区域生态屏障的重要性等,使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保护区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对国家、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作用。*2.1活动要求巡回科普宣教活动应体现:(1)清晰、准确且贯穿始终的宣教目标;(2)宣教内容基于科学、专业、严谨的背景知识体系;(3)科普展览结合能激发兴趣、促进有效学习的宣教方法;(4)活动过程应兼顾结构逻辑和内容丰富度;(5)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设计活动形式;(6)立足本土,着眼于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环境生态问题的认知和解决(7)有助于培养社会共识和行动力量。2.2开展形式巡回科普宣教应由专业第三方制定实施方案及具体内容,开展形式可参考但并不限于:(1)保护区纪念物资物品发放:包括印有保护区logo的保温瓶、保温杯、背包、手套、帽子(冬夏)、文化衫、鼠标垫、电脑包、背包、抽纸、纸杯等。(2)宣传手册发放:宣传手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介绍羌塘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保护对象及相关内容,或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动植物介绍。(3)演讲、宣传、授课等:通过聘请资深保护地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宣教,可通过网络授课或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2.3宣教重点及开展频次(1)面向学生群体。本次采取巡回科普宣教的方式,依托现有的科普宣教场所,面向安多市幼儿园或者中小学学生,依托寒暑假、节假日或者上课日,以校内宣讲的形式开展巡回科普宣教活动。重点围绕本地自然资源的科普宣教和对家乡美丽自然的自豪感培养上面,让孩子们对生活的这片土地于国家及世界所承载的重要意义有所感知和理解,让他们了解自然保护区的一些生态知识,培育他们从身边小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地点:可在县城的小学校园活动开展时间及次数:假期或上课日开展2场。(2)社区居民。社区是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主体之一,社区居民既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体,也是自然保护区文化高地建设的载体。面向当地社区和周边牧民开展巡回科普宣教活动,是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且实现生态保护目标的重要途径。可通过科普展览结合志愿者上门传经送宝的形式开展活动,重点围绕生态管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自然保护区主体责任义务等方面设计内容,让社区居民逐渐了解自己从小长大的社区和自然保护区之间的关系,引导更多居民从居住者转变为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事业的参与者。地点:拟定于帕那社区居委会、卓格小区。活动开展时间及次数:2024年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月3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在社区内进行2场科普展览宣传活动。(3)政、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安多市政、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相关节日节庆开展活动,重点围绕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理论知识、生态保护实践典型案例等内容,通过科普展览和主题宣讲、实地考察等形式推动活动做深做实,引导全市政、企、机关、事业单位全力配合支持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事业建设。地点:安多县活动开展时间及次数: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中国草原保护日(6月18日)、安多市爱鸟周、科普周等,开展2场科普展览宣传活动。科普宣教计划安排表面向群体开展时间地点次数学生群体寒暑假或其他法定假日安多县2社区居民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月3日)、世界地球日(4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在社区内进行科普展览宣传活动安多县2政、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中国草原保护日、安多市爱鸟周、科普周等开展安多县2合计6场注:1、投标人投标总价,包括项目所需产品、人工、运费、安装至设备能正常使用、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2、交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3、交货地点:西藏那曲安多县4、质保期:以合同签订为准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验收标准:按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范本)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评审索引序号评审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资格审查12...二符合性审查12...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交货期(/服务期)及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或)服务。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函附录”。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6.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和(/或)服务。(3)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7.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报价函附录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报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元交货期/服务期交货/服务地点质保期其他声明(如有)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日期: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4磋商保证金(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说明: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分项报价表(本附件所列表格仅供参考使用,请根据项目特点设计、编制相应分项报价表)项号服务单价总价备注1 2 3 4 5 ………合计注: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5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商务条款偏差表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批准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资质类型资质等级主营业务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行号(如有)银行账号电 话传 真邮 箱邮 编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盖章: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1.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要求见附件8-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3、8-4)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8-5);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8-6)1.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8-7)1.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8-8)1.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时提供)(格式见附件8-9)9、特定资格条件:无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8--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8--2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注: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注:银行资信证明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二选一)8--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纳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8--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可提供相应的承诺书)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8--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函至:(采购人)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特此声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日期:8--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致: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8--8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致:我方属于/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8--9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年月日8--10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3C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供应商所投货物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如提供的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有此类认证时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供)附件8供应商供货业绩一览表(如有)年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是否投入使用备注20 年20 年20 年注:(1)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2)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如:设计联络阶段、供货阶段、供货完毕阶段、联调联试阶段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供应商服务业绩一览表(如有)年份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20 年20 年20 年注:(1)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证明(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响应承诺书响应承诺书致: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2)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3)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4)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磋商保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技术偏离表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条目号技术条款要求完全响应有偏离偏离简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差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附件13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包括:货物(/服务)的先进性和可靠性、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运行费和维护费,备品备件,运输、保险、安装、培训等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或服务方案、服务措施及标准等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14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适用于服务采购)14-1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姓名性别单位专业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注:供应商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须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14-2拟派人员资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职务职称年龄拟任职单位任职时间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参加过的主要项目担任职务1.业主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合同金额4.业主联系方式1.业主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合同金额4.业主联系方式……注:供应商须提供表列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可以有效证明表列人员的业绩资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附件15服务方案详细说明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的能力,包括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人员情况,对项目故障反应时间、售后服务时间、备品备件供应能力等具体描述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辅助资料供核实。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说明: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附件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7最后报价函最后报价函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总价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交货期/服务期交货/服务地点质保期其他变化(如有)声明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本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2、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如本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我方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各分析表中的各项单价和合价,按本最后报价函的总价与首次报价函总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说明1、签订对象《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签订对象为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的各类企业(公司、个人),含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国税局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国资委主管的国有企业,由市工商联联系或主管的非公企业,由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社会团体等。2、签订内容为进一步降低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在从事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以及其它生产经营性活动中的廉政风险,全市各类企业(公司、个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发生生产经营性活动。需按照管理层及与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业主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3、签订方式各单位跟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产权交易、项目建设、资产出租出售、内部维修改造、维护翻修等签订合同或投递标书环节中,要以工程项目为依据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投标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4、签订要求《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应成为各企业签订合同、投递标书、登记注册等的前置条件、并实行备案制。5、签订主体《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由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含单位内部自行实施的项目)同项目实施的企业(公司、个人)法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6、实行“黑名单”制度各类企业(公司、个人)签订《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后,一经发现有违反承诺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应有企业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3-5年内不得参与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导的生产经营性活动。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企业公司名称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承诺人姓名性别民族住 址项目名称承 诺 内 容本人代表本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承 诺 人 签 字:承诺人身份证号:承 诺 时 间:企业名称(盖章):依据《关于同相关企业(公司、个人)签订助廉守法承诺书的通知》文件精神签订。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