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车间厂房建设 厂房建设中标结果公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
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评标结果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4-60;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228号;
1.3.项目代码:2408-411425-04-01-934341;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建设地点:商丘市虞城县境内;
1.6.建设内容及规模: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1.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10.招标控制价:19350986.4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6290483.6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79828.24元,规费:349882.64元,增值税:1597787.87元,措施费:183004.05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50000.00元);
1.11.质量要求:合格;
1.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
3.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3、评委小组名单:朱大林、宋玉珠、周永清、王爱红、澹广志(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结果:
中标人:河南省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小写:19339823.46元 大写:壹仟玖佰叁拾叁万玖仟捌佰贰拾叁元肆角陆分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临河店乡临河大道与幸福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067号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常青
证书名称: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72087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行政中心综合楼8楼
联系人:澹先生
联系电话:0370-4112443
招标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937097187
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电话:0370-3128076
发布人: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稍岗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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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虞城乡村振兴局厂房建设中标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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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施工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代码为2408-411425-04-01-93434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2.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4-60;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228号;2.3.项目代码:2408-411425-04-01-934341;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建设地点:商丘市虞城县境内;2.6.建设内容及规模: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0.招标控制价:19350986.4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6290483.6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79828.24元,规费:349882.64元,增值税:1597787.87元,措施费:183004.05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50000.00元);2.11.质量要求:合格;2.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2.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算起。若企业成立日期于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则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以上行为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提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5.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5.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因不可抗力的除外)。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六、保证金交纳: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的方式。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6.3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1)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2024年10月11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2024年10月10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七、特别声明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七.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地址:河南省虞城县行政中心综合楼8楼联系人:澹先生联系电话:0370-4112443招标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937097187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联系电话:0370-31280762024年9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地址:河南省虞城县行政中心综合楼8楼联系人:澹先生联系电话:0370-411244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9370971871.1.4项目名称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商丘市虞城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投标人不论是否踏勘现场均都将被视为完全了解现场环境,其投标报价已包括现场影响因素,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将不再就现场影响因素对投标人的各项承诺进行价格调整。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允许(须经招标人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详见招标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算起。若企业成立日期于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则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在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规定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共1份,网上递交的软件版1份,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上传错误、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上传不完整的后果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同招标公告发布的开标地点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构成:由相关专业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4.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日历天.7.4.2类似项目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工程7.4.3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7.4.3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9350986.4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6290483.6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79828.24元,规费:349882.64元,增值税:1597787.87元,措施费:183004.05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50000.00元))10.3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照有关程序,将中标候选人的有关信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照有关程序,将中标候选人的有关信息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10.3中标公示《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10.5无效投标条件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中各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7、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未通过初步审查其中任何一项的;10、评委一致认为报价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意竞标的;11、计划工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12、质量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1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章)年月日九、其他材料(一)、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二)、其他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_(项目名称)_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建筑业。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Y<10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参与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附件4虞城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人(盖章)年月日虞城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打招呼”现象登记表项目名称“打招呼”人“打招呼”人“打招呼”人“打招呼”人“打招呼”人“打招呼”人单位姓名职务职务方式时间时间“打招呼”具体事项登记人登记人登记人登记人登记人登记人单位身份□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备注注:本表无需放在投标文件中。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评标结果公示期已满,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编号:1.1.项目名称: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项目;1.2.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4-60;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228号;1.3.项目代码:2408-411425-04-01-934341;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建设地点:商丘市虞城县境内;1.6.建设内容及规模:虞城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虞城县稍岗镇高标准车间厂房(一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1.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1.9.计划工期:90日历天;1.10.招标控制价:19350986.40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6290483.6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79828.24元,规费:349882.64元,增值税:1597787.87元,措施费:183004.05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50000.00元);1.11.质量要求:合格;1.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2.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三、评标信息:3.1、评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3.3、评委小组名单:朱大林、宋玉珠、周永清、王爱红、澹广志(招标人代表);四、中标结果:中标人:河南省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小写:19339823.46元大写:壹仟玖佰叁拾叁万玖仟捌佰贰拾叁元肆角陆分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临河店乡临河大道与幸福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067号质量要求:合格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杨常青证书名称: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豫241151720875五、联系方式招标人:虞城县乡村振兴局地址:河南省虞城县行政中心综合楼8楼联系人:澹先生联系电话:0370-4112443招标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937097187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联系电话:0370-3128076发布人: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车间厂房建设 厂房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