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MZB2024-43(招标文件编号:DMZB2024-4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榆林市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玉景园6号楼一单元2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34.02692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榆林市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一年,协议期满后,经甲方综合评估,乙方服务满意度达到甲方要求,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利霞、王宁、张向东、慕建通、曹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 1980号) 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72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榆林市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84.9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5号
联系方式:张海平 0912-353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
联系方式:高蓉蓉 0912-3860177、15029250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蓉蓉
电 话: 150292503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榆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09:28
评审专家名单
贾利霞、王宁、张向东、慕建通、曹凤
总中标金额
¥234.02692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蓉蓉
项目联系电话
1502925031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海平 0912-3533816
代理机构名称
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蓉蓉 0912-3860177、1502925031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4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pdf
项目编号:DMZB2024-4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MZB2024-4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35.000296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1项,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协议期满后,经甲方综合评估,乙方服务满意度达到甲方要求,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912-3860177(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912-3860177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格式后附);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方式:请供应商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文件谢绝邮寄。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5号联系方式:刘主任联系电话:0912-3533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912-3860177名称: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联系方式:高蓉蓉联系电话150292503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蓉蓉电话:15029250315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912-386017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5号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912-35338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联系人:高蓉蓉联系电话:150292503153监督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纪检部门4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肤施路、长城路、保宁路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5项目编号DMZB2024-437资金性质财政资金8项目预算235.000296万元/年(人民币,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否决响应采购活动处理)9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10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11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2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12投标人资格要求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格式后附);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须提供上述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单独递交,并与投标文件密封方式一致,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协议期满后,经甲方综合评估,乙方服务满意度达到甲方要求,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东环路绿园小区四排五号1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21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22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有要求的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3投标文件数量、装订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U盘1份必须包含签字盖章后PDF一份及word可编辑版一份)。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2、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后附)。24投标报价合同价即中标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投标所24投标报价要求的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处理。2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2投标人身份核验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以上资料须手持拿至开标现场,由监督部门核验其有效性(若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5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本章第(六)项评分内容和评分方式。26其它事项1、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27中小企业划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不参与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微企业扣除2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工程类(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价格给与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5%,微型企业扣除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0912-3860177监狱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4,0912-3860177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服务方案说明书,参照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各条款的要求,结合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参考样表(一)同类业绩统计样表(仅供参考)序号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数量合计(个):(二)项目团队样表(仅供参考)1、项目团队情况概述概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后勤服务的团队整体情况、团队负责人、联系人基本情况、背景、能力介绍等,具体内容自行编制。2、项目行政管理团队人员清单(仅供参考)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2、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资格职称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3、行政辅助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从事类似项目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当前分工备注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3、各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样表(仅供参考)序号分项内容配置服务人员人数应急预备人数备注1234……四、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情况说明第六部分投标人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Ⅰ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承诺书Ⅱ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Ⅲ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Ⅳ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项目服务质量的不法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项目服务质量的不法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项目服务质量的不法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V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七部分封袋正面标识式样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正面标识式样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封袋内容: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资格证明文件正面标识式样致:鼎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非招标大会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