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冰箱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2024)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金采招字[2024]XJJZC-126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恒源疆晖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712号府城花苑A栋5层116室
报价:931639(元)
86.1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五小工程”建设
冰箱
韩冰
10
3800
不锈钢双温四门冷柜 HCB-820L*4
2
“五小工程”建设
和面机
宝翔
8
3520
全不锈钢25KG HWH-25II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娟,朱凤玲,李玉生,陈涛,韦亚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97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966号
联系方式:0991-2505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91-4508367、15699198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玮婷
电 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
附件信息:
(0929定稿)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doc476.2K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4]XJJZC-126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采 购 人(盖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联 系 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991-250507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966号
··································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文件编制人:顾玮婷
文件审核人:刘力槟
联系电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
传 真:0991-4508736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目 录
2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2第一章 投标邀请
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8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2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35一、投 标 函
40二、开标一览表
41三、明细报价表
42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44附件6-1
44★附件6-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44★附件6-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45★附件6-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5★附件6-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46★附件6-2-5
47★附件6-2-6
48★附件6-2-7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中第3条的证明材料;
49七、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50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0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52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53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
53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4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54一、技术方案
55二、技术投标与偏离表
56三、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57四、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57五、其他材料
58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0月1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4]XJJZC-12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64437.1
最高限价(元):964437.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五小工程”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4437.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五小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采购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966号
联系方式:0991-2505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层
联系方式:0991-4508367、15699198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玮婷
电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
964437.1元;
最高限价
964437.1元;
项目编号
金采招字[2024]XJJZC-126
公告媒体
新疆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966号
电话:0991-2505071
联系人:王警官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电话:0991-4508367、15699198804
联系人:顾玮婷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5
项目现场勘察
eq \o\ac(□,√)不组织
□组织
6
联合体投标
eq \o\ac(□,√)不接受
□接受
注:本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7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要工作内容:包括供货、运输、验收、质保及售后等。
8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9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16时00分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10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16时00分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采购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11
其他唱标内容
投标报价、供货期限、供货地点
12
投标保证金
eq \o\ac(□,√)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的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招标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提交。
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107601654453
联系电话:0991-4508736;
联系人:杜香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制造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制造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
14
投标文件份数
(采用见面开标
投标文件包括: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开标过程中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解密时长:30分钟。
2. 参与“不见面”开标的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阅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5.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保持签到的通讯畅通。供应商端口操作人员均被视为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15
信用查询
eq \o\ac(□,√)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16
定标原则
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17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供货期限:20日历日内到货、安装并验收完毕。
供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18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响应甲方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财政支付要求进行支付。
注:最终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19
质保期
大件质保3件,小件质保1-2年。
20
履约保证金
eq \o\ac(□,√)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2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供应商应留意政采云平台采购项目通知。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进行修改。
22
核心产品
强光手电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取费标准取费。
24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大类为工业。
25
其他规定
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供应商如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采购项目预算
2.1 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8.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政采云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政采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10.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10.4 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政采云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2. 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投标。
12.2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2.5 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形式。
12.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7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
12.8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12.9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10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12.1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2.12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商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3.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明细报价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12)监狱企业声明函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1.2 技术部分
(1)技术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5)其他资料
13.3 在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电子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投标报价
14.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4.2 供应商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明细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明细报价表中的报价。
★14.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保证金
15.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3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4 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5.5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7.1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17.2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9.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0.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 供应商按本章20.1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0.4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供应商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情况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4.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5.评标程序
★25.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及盖章的;
(2)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供货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5)售后服务承诺未提供的;
(6)投标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以内;
(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5.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3 投标文件澄清
25.3.1 评审小组在对投标文件(包括首次投标文件、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投标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阅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25.4 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
25.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5.5 比较与评价
25.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5.2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5.6.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确定中标供应商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6.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6.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9.禁止行为
29.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2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0.中标信息公告
30.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0.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1.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2.履约保证金
32.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3 中标人没有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签订合同
33.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3.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34.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询问、质疑、投诉
3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5.4 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5.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7.其他规定。
37.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38.1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资格审查
序号
评审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
3
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情况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再次重申: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项目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及盖章的;
2
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交货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5
售后服务承诺未提供的;
6
投标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以内;
7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最终结论(通过/不通过)
3.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标内容
1
价格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30%×100
备注:
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
30分
2
类似业绩
投标人所投产品业绩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产品的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项目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10分
3
技术参数
所投产品的性能、参数和特点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得基础分30分。除标“★”参数外,其他参数为重要参数,本次接受重要参数偏离项数最多为5项。
当负偏离参数小于等于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
当负偏离参数大于5项时,此项不得分。
注:完全照抄招标参数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30分
4
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计划能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主要包括计划的①完整性、②合理性、③先进性,④交货、安装、调试、⑤项目验收对业主的有利性等。实施计划内容全面、完整、详细、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完善的,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每项得1.5分;满分7.5分,有缺陷、漏项且可行性有问题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
7.5分
供应商是否提出完整、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案,根据①项目管理组织架构、②管理流程和方法、③管理制度、④管理标准、⑤实施计划、技术文档资料的构成、规范要求及执行的管理等;管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细节考虑完善的,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每项得1.5分;满分7.5分,有缺陷、漏项且可行性有问题的每项得0.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
7.5分
5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制定完善,根据①售后服务内容、②方式及响应时间、③人员配置、④应急预案及其他资源保障等,后续保障措施可行性强,遇到问题时能迅速响应,并能及时解决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每项得1.5分,满分6分;有缺陷、漏项且可行性有问题每项得0.5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
6分
6
培训方案
根据培训方案(根据①培训方案、②培训时间、③培训计划、④培训人员等)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内容完善,条例清晰,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每项得1.5分,满分6分。其中提供培训方案有缺陷、漏项且可行性有问题的每项得0.5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得分。
6分
7
质保期后的维修
1.质保期结束后硬件设备能够提供终身维修且明确承诺只能收取零配件费(零部件保证按采购人设备安装地市场最低价供应),免人工费、交通费等的,可得2分;能够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承诺收费标准完全参照市场价格的,可得0.5分;不能提供终身维修服务的,得0分;上述不提供承诺(须盖公章)不得分
2.质保期结束后软件提供永久无偿升级,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明确承诺按市场最低价收费的,可得1分,不能提供承诺(须盖公章)得0分。
3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货物合同书
合同号:
甲方(采购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乙方(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内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质保期
备注
第二条:合同价格
1、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总价中包括货物金额、安装费、配件费、包装费、软件接口费、运输费及运输途中保险费、装卸费及税金。本合同价格一般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结算书等。
2、付款方式为:最终付款方式以中标方和甲方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主。
第四条:交货、包装与验收
1、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2024年 月 日前
3、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4、货物到达后,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安装后由甲方验货。并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退货,预缴押金的要全额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1、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甲方出具的验货结算书。
4、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承诺。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按约交货或部分交货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
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缴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产生其他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货款的违约金。
6、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7、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如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合同正常执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
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可以减轻或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是因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书面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双方达成协议的,按新协议执行,并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备案。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盖章签字方的盖章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伍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公司各一套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2024年月日 2024年月日
注:合同文本仅供参考,最终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明细报价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6-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附件6-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附件6-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附件6-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附件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附件6-2-7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中第3条的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八、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0-13)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供应商如未提供此声明函,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如未如实声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技术部分
一、技术方案
二、技术投标与偏离表
三、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四、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投标函
一、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投标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
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被授权人投标)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供应商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所投内容/包号:____________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2
供货期限
3
供货地点
备注
注:1、本表格式不得更改,供应商只能按要求填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
所投内容/包号:____________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品牌及
产地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
注:1、合计金额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
2、请各供应商根据投标方案,在本表中详细写明所有产品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及品牌和产地。
3、综合单价必须包括货物、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培训、税金等其它必须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内容/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投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提供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六、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6-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备注: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6-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说明:
1、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
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小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5、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要提供。
★附件6-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说明: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供应商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附件6-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的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入账票据凭证或社保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要提供;
2、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的任意一月银行有效票据或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近六个月未达到应缴税标准,须提供相应说明及证明材料(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零纳税申报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要提供。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6-2-7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中第3条的证明材料;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我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不存在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投标的情形。
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单位名称,如没有填“无”),不存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管理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投标的情形。
我单位不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我单位确认本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如有虚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七、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签约及完成时间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4
4
5
6
7
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为: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8-1 设备具体说明(可提供对外发布的的彩页、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等说明设备的具体性能以便专家能清楚的了解所投设备的具体情况)(自行提供);
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格式自拟)
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 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属单位“五小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3.(···) ,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1、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供应商须按照第六章采购内容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
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
(若有,请如实填写)
报价货币种类:
1
2
3
4
5
6
7
标段(包)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
数量
报价(元)
价格评审扣除金额(元)
品牌型号规格
制造商
全称
本标段(包)报价总计:(元)
本标段(包)价格评审扣除金额总计:(元)
注:
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服务商应按序号详细填写。
2、栏目5=栏目4×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
3、若所供应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附件十至十三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供应商如未提供此声明函,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如未如实声明,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
供应商须提交拟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的格式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拟定,技术方案说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
②服务方案
③质量保证措施
④配送及验收方案
⑤应急方案
⑥标的合格证等
⑦供应商认为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投标与偏离表
技术投标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内容/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投标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供应商填写技术偏离表时,不得整篇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文件中技术偏离表所有参数均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一致,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等)。
三、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
1.包括对拟提供材料进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名单及其工作经验、工作时间、从事过的工作岗位和相关的证书;
2.质保承诺计划等;
3.售后服务承诺。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材质
数量
单位
参数
其他要求
1
冰箱
不锈钢四门双温冷柜
10
台
能效等级:2级或以上
开合方式:侧开式
总能量消耗 (kWh/24h): 4.3以下 有效容积 :800L以上
产品尺寸(长*宽*高)(mm):1200*710*1960 蒸发器类型:直冷
质保1-3年
2
和面机
全不锈钢 25KG
8
台
电压220V,功率1.5KW,生产能力≥25kg,空载噪声≤75dB(A)
电机质保3年
3
蒸箱
电汽两用蒸饭柜蒸饭车
11
台
额定功率:24kw
额定电压:380V
产品材质:不锈钢磨砂板制造,≥1.2mm厚不锈钢一次冲压内胆,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自动上水。
产品类型:双门,配24个不锈钢饭盘。提供不锈钢饭盘可直接食品接触的检验报告。1450*700*1685(mm)
质保3年
4
微波炉
微波炉变频家用多功能
9
台
控制方式:电脑式 开合方式:手拉式 额定输入功率:1150W 额定输出功率:700W
质保1年
5
压面机
面条机
20
台
生产效率:每小时120KG 功率:380V/1.5KW 尺寸:550*900*1310(mm)
空载噪声:≤75dB(A)
电机质保3年
6
消毒柜
大型双开门高温消毒柜 大容量
10
台
消毒方式:中温消毒
外部材质:优质不锈钢
控制方式:旋钮调节
开合方式:推拉
大肠杆菌杀灭率:≥99.5%
额定功率 (w):2600
额定电压 (V):220
产品容积 (L):680
外形尺寸(mm):1170*520*1900
质保3年
7
冰柜
卧式大冰柜商用大容量全冷冻单温保鲜冷柜冻肉柜
6
台
制冷方式:直冷
开门方式:顶开门
功能:冷冻
能效等级:2级或以上
开合方式:顶开式
总能量消耗 (kwh/24h): 4.0以下 产品容量:650L以上 产
品尺寸(长*宽*高)(mm):1800*720*920
质保2年以上
8
冷鲜柜
冷藏保鲜冰柜
7
台
能效等级:3级或以上
开合方式:侧开式
总能量消耗 (kWh/24h): 4.0以下 产品容量 :600L以上
产品尺寸(长*宽*高)(mm):1200*635*1930 蒸发器类型:直冷
质保三年
9
电烤箱
双层烤箱
7
台
控制方式 上下独立控温 双层加厚防爆玻璃,每层四加四平衡热管,NTC温控探头 电脑式 额定功率 13.92kw
质保两年
10
留样柜
食品留样柜商用展示柜冷藏
6
台
能效等级:2级或以上
有效容积:420L以上
总能量消耗 (kWh/24h): 1.5以下 产品尺寸(长*宽*高)(mm):680*765*965 蒸发器类型:直冷
质保两年
11
电饼铛
烤饼机/电饼铛
3
台
控制方式:机械式
放置方式:立式
额定功率 (w): 5000
电饼铛加热面:双面
产品材质:不锈钢
尺寸(mm):630*780*800,锅深3-5cm,发热元件:电热管
口径(mm):560
质保两年
12
绞肉机
电动不锈钢搅拌机
13
台
机身材质不锈钢
额定功率(w):850
额定电压(V):220V
刀头材质:不锈钢
进料口直径:55mm
出料口直径:60-70mm
生产能力:170kg/h
质保两年
13
开水机
节能温开水饮水机直饮机
8
台
水效等级:1级 发热管采用食品级800不锈钢,增加防腐能力。热能交换与回收节能装置。防漏电、防过流保护、防干烧、防超温。 尺寸(mm):600*480*1680 重量:45kg
质保三年
14
开水机
双聚能步进式节能不锈钢 可供50人 饮用
20
台
额定功率(w):3000
额定电压(V):220
产品材质:不锈钢
产品尺寸(长*宽*高)(mm):402*264*677
质保三年
15
包子机
智能厨房电器全自动包子机
1
台
额定功率(w): 2000
额定电压(V):380V
产品材质: 不锈钢
产品类型: 全自动包子机 产品尺寸(长*宽) (mm) :1650*1700*720
质保三年
16
保温桶
158
台
材质:304不锈钢内胆,20L加厚大容量,不带龙头
17
电推剪
专业电动剃头油头理发器电推剪
36
台
刀头材质:不锈钢,刀头可拆水洗,三个修剪挡位,铜芯电机,噪音低,即插即用,额定电压5V,尺寸:18*6.5*5CM
质保一年
18
吹风机
电吹风机 家用大功率恒温护发冷热风吹风筒
19
台
三档热力,可折叠手柄。额定功率1800W,高浓度负离子,双重防过热保护,产品线长1.8米。
质保一年
19
热水器
电水器(淋浴用)
11
台
能效等级:2级或以上
产品尺寸(长*宽*高)(mm):825*465*475 产品容量:80L
热水输出率:70%
质保三年
20
洗衣机
10公斤kg全自动波轮洗衣机家用静音节能大容量洗脱一体带甩干
53
台
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
洗涤功率:500W
洗涤容量:10kg
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质保三年
21
熨烫机
挂烫机家用电熨斗蒸汽挂烫机双杆可立卧
28
台
额定功率:2000w;水箱容量:2.2L; 控制方式:按键操控;功能档位:6档;蒸汽强度:38g/min
质保一年
22
催泪喷射器
3000
个
1、一般要求催泪喷射器外观洁净,无变形,无催泪剂气味。各零部件表面没有机械损伤、涂层脱落、锈蚀现象。各零部件装配紧密、牢固。罐体两侧具有对称的透明观察窗。罐体内催泪剂溶液均匀一致,无明显油状物,无絮状物
2、结构横喷型催泪喷射器由保险盖、横梁、压柄、喷嘴、支撑盖、锥形弹簧、内罐、囊袋组件、催泪剂溶液、外罐等零部件组成。3、尺寸尺寸:
外形尺寸高为176mm±2mm
筒身最大外径为39mm±1mm
外罐外径为37.5mm±0.5mm
观察窗尺寸为宽8mm±1mm,高80mm±1mm
4、颜色催泪喷射器主体颜色为黑色,喷嘴为白色,催泪剂溶液为蓝色
5、质量:横喷型催泪喷射质量应195g±15g
6、喷射性能喷射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4.5m,喷射时间≥7s完全喷射后剩≤1.5ml有效喷射3s后,放置8h后再次进行喷射,喷射距离大于3m的时间≥5.4s,剩余溶液量≤1.5ml
7、保险盖可靠性:催泪喷射器应配有安全可靠的防止误喷射的保险盖:保险盖应装配平滑,复位顺畅、按钮开关松紧适度,有足够的回复力,保险盖重复启闭100次应可正常使用,且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的要求。
8、温度适应性:催泪喷射器在—30度-55度的情况下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且符合连续喷射性能要求
23
急救箱
171
个
壁挂式便民应急服务箱
尺寸:35cm*14cm*42cm
颜色:随机
净重:≥1.4kg
备注:不带提手
24
强光手电
1100
个
进口灯珠 航空铝材 自由变焦
LAP BLADS AN 20GM
外壳材质:铝合金 光通量:220lm
射程:350m 续航:6小时以上
其它功能:旋转调焦 充电接口:圆孔直充
额定电压:DC3.7V 充电时间:4~5h
额定容量:1*1.5Ah 电池使用寿命:1000(循环)
光源: LED XPE 外形尺寸:中155*32mm
驱动:1*18650 重量:0.09kg(净重)
容量:1*1500mA 防跌落:1.5m
色温:6000K 外壳防护等级:IP32
档位: 强、中、爆闪光 防水性: IP-x4
平均使用寿命:≥100000h
25
肩灯
847
个
外形尺寸 工作温度
78*30*26mm -30C-60℃
充电时间 工作时间
2-3小时 25小时
充电方式 控制方式
USB充电 轻触按钮控制
产品重量 电池容量
60g 260 ma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冰箱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