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图书中标结果公示(华北电力大学2024)



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MCC-ZC24-0976(招标文件编号:BMCC-ZC24-0976)
二、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区2号楼、1区3号楼8、9、10层
中标(成交)金额:23.78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
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
Elsevier
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
1
2378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英兰、王子恢、李世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673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北电力大学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联系方式:010-61772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联系方式: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 010-61196170、13263327821、bjmdzx@vip.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
电 话:  010-61196170、132633278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图书和档案/图书/其他图书

采购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0:4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英兰、王子恢、李世琼(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23.78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196170、13263327821

采购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177299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 010-61196170、13263327821、bjmdzx@vip.163.com

附件:

附件1
0976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单一来源文件-终稿.pdf

附件2
成交公告-0976(1).docx

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BMCC-ZC24-0976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第二章报价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书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一、报价部分1.报价函2.报价表二、商务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2.业绩案例一览表(如有)3.商务及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5.供应商情况表6.企业类型声明函三、技术服务部分1.技术偏离表(格式)2.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技术服务方案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北电力大学的委托,对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项目编号:BMCC-ZC24-0976采购内容及用途: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时间:自2024年9月30至2024年10月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只接受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注:汇款时必须备注ZC24-0976标书款,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5、单一来源采购详细报名及文件获取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编号“BMCC-ZC24-0976”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电汇或网银须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提交报名申请(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所留邮箱地址,请留意查收。同时供应商也在报名界面登录“已报名情况自助查询”模块自主查询报名审批情况。超过1个工作日未审核通过的,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有关报名信息的疑问反馈,请供应商按报名页面最下方的提示,发送邮件反馈。(2)银行账户信息,电汇购买采购文件、响应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例如:ZC24-0976标书款。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3)采购文件的获取: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注意;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500元。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30(北京时间)。8、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30(北京时间)。9、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6第一会议室。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进口产品管理等。11、本项目未到采购限额,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如有疑义,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12、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华北电力大学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1772996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1196170、13263327821电子邮件:bjmdzx@vip.163.com第二章报价人须知资料表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华北电力大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1772996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电话:010-61196170★1.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2.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2.4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3.2本文件售价为每本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出概不退还。5.1澄清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7.1本项目使用语言:中文8.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二份,(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U盘,每份U盘中均需包含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可编辑版word文档,)9.1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9.5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可以采取分包方式履行本项目合同。★10.1本项目报价币种:人民币11.1谈判保证金:5000元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1交纳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支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为减少收取/退还保证金的手续,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注:请投标人汇款无论保证金还是标书款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用途”(比如:ZC24-0976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12.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暨谈判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次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次序,报价人在收到谈判小组电话或传真等谈判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谈判内容:专家小组针对报价人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行谈判。17.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注:请供应商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用途”(比如:ZC24-0976服务费),以便财务查账及汇总。第三章报价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1.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1.3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性资金。2.合格的报价人“合格的报价人”系指收到谈判邀请、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2.1报价人资格要求:2.1.1详见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2若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报价人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谈判将作为无效谈判被拒绝。2.3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报价人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报价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4如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2.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报价。2.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报价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2.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2.4.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报价,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适用)。2.4.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2.4.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谈判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相关报价均无效。2.4.8对联合体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报价人须知资料表。2.5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2.6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谈判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2.7报价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报价人资格将被取消。2.8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人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报价,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3.报价费用3.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报价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费用。3.3采购人不给予报价人任何补偿。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第二章报价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报价人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书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4.2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资料表中所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前收到的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6.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6.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6.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回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语言7.1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报价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构成8.1报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报价部分本页为财政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需要提供的中标公司信息请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提供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行: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属区划:(包括省市区)详细地址:产品型号:企业规模:(只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的一类)特殊性质:(只能填写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或其他一类)36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服务的单位。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37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0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38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9付款条件9.1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10.技术资料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1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3911.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1.2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最迟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2.检验和验收12.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文件中加以说明。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30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2.4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2.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40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迟延交货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41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28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税费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8.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8.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18.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9.违约解除合同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42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1.2经买方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修改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43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B.支票、汇票或现金。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27.合同生效和其它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7.2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4份,卖方,执2份。44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合同专用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华北电力大学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人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地点位于: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指定地点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9、付款条件: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款。2、收到货物后15日之内,供方需提供正规货物全额发票。11、质保期:供方需提供正规货物全额发票11.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3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永久使用。(如有特殊要求,则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为准)。12、验收标准:可以在校园网内正常使用。13、履约保证金:不适用45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BMCC-ZC24-0976二、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购置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区2号楼、1区3号楼8、9、10层成交金额:人民币237820.00元4、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Elsevier出版集团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ElsevierScienceDirect电子图书(工程学+能源)1237820五、评审专家名单:崔英兰、王子恢、李世琼(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0.35673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北电力大学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17729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联系方式: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010-61196170、1326332782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梦雪、王蕾蕾、赵文宇、吕绍山电话:010-61196170、13263327821十、附件1.采购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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