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新建流动人员 档案数字化 档案管理系统中标结果公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2024)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ZBE2024-1514(XDZ2024-240-N-163)

二、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空港国际商务中心BDEF栋E区3层10302号C101
综合评分法

1,260,000.00元
89.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服务类(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档案数字化建设
(一)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 (二)档案数字化(影像化)
满足磋商公告中的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公告中的服务要求
确保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2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浩、郭萍、徐建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注: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号:30201278015458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1.70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
联系方式:8831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话:029-88228899-653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报价明细附件.pdf

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24092900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行政区域
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8:3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浩,郭萍,徐建新

总成交金额
¥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浩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228899-653

采购单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8312115

代理机构名称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228899-653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中标(成交)明细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码:LZBE2024-1514(XDZ2024-240-N-16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冠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26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档案数字化建设(一)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二)档案数字化(影像化)满足磋商公告中的服务要求满足磋商公告中的服务要求确保档案管理系统、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1,260,000.001.00项1,260,000.00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7日-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商务和技术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并结合评标办法进行响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磋商响应表项目周期服务地点质保期2、服务方案:(1)总体建设方案(2)具体实施方案(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4)质量保证措施(5)服务承诺和建议(6)业绩(7)其他(本合同为样稿,部分内容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具体事项以合同签订为准。)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编号:LZBE2024-1514(XDZ2024-240-N-163))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以下简称“甲方”)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双方协商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费、办公设备费、办公用品费、基本工资、奖金、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服装费、税金等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服务期内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二、款项结算(一)合同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完结,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合同余款的支付手续,支付剩余款项。(二)结算方式:银行转账。(三)货款支付方式:由甲方负责结算,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受付款前,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三、服务要求(一)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入场实施,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三)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商定)四、验收(一)本项目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三)验收依据:1.本合同及附加文本;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函(若有);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五、其它事项(一)乙方不得将项目转让、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二)乙方的投标文件和承诺等内容将列入合同。六、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提高技术,完善服务质量,否则,甲方会同监督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投标人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均设法补偿。如仍无法履约协议,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协议,双方责任免除。七、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一)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 方乙 方(盖章)(盖章)地址: 地址:邮编:邮编: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被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期:日期:说明:本合同只起提示作用,最终合同协议版本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共分为2部分,具体如下:(一)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二)档案数字化(影像化)二、项目建设整体要求整个项目建设须遵循以下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3.《陕西省档案局陕西省国家保密局进一步加强档案数字化保密管理的通知》4.《干部档案工作条例》5.《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6.《干部和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案规定》7.《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10.《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1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3.《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1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15.《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6.GB/T22239-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17.DA/T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18.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19.DA/T18档案著录规则20.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2015年以及之前年度的文件按照此标准整理)21.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从2016年开始的文件按照此标准整理)22.GB/T226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23.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4.GB117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25.GB/T1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26.GB11643-1999公民身份证号码27.GB/T4658学历代码28.GB/T8561专业技术职称代码29.GB/T19253-2003信息技术数据元值的格式表示法30.GB/T17235.1-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31.GB/T17235.2-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三、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一)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内容包括: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软件的部署安装及调试,系统接口开发及测试等内容。系统应具备的功能模块,包括电子档案影像存储及浏览、档案利用、应用管理、系统管理、接口管理、数据统计等。实现人事档案的存储情况、流转情况记录,对影像化的资料进行分类存储,并按人员信息及类别查找调取影像化档案,对办理业务情况及现存档案情况进行统计,以及对接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及高新社保掌厅。具体要求如下:1.影像化资料的存储:新建系统应实现已完成影像化资料的存储功能。2.电子阅档功能:针对已经数字化加工并成功挂接后的电子档案,为查阅档案单位在“公共服务窗口”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自助”电子查阅服务。功能模块包括电子调阅审批登记、调阅人员信息录入、调阅内容审批、调阅内容授权、临时查阅权限管理、日志记录等子功能。3.电子影像打印:充分利用档案数字化成果,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窗口终端直接打印电子影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保护了档案原件。4.联通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实现两个系统的联通及数据对接,使西安市人才服务共享平台系统经办的业务信息写入新建的系统。通过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可以调取查阅存储在新建系统的影像化档案资料。5.与“高新掌厅”的数据对接,实现档案业务“掌上办”,通过高新掌厅,可以调取查阅存储在新建系统的影像化档案资料。(二)档案数字化(影像化)档案数字化(影像化)内容包括了实体档案标准化整理,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归集,档案数字化处理,以及对接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实现两个系统的联通及数据对接,使西安市人才服务共享平台系统经办的业务信息写入新建的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1.实体档案标准化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并根据采购人档案管理业务部门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序,拆除档案的装订线,去掉夹杂在档案中的残余纸、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针等物品,编制页码,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工作,同时形成散页材料,提高档案数字化加工效率和正确率,具体要求如下:(1)档案进出库交接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管理制度。供应商必须在加工场所设立临时档案库房,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组长)管理档案实体,并建立《档案借调\归还申请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工作流程单,做好调档交接等各环节的登记工作。(2)启钉(拆线)、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对特殊页(如双面有页码,需做合页)做出标识提醒扫描人员注意,对不符合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影响材料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情况下,酌情进行包边、加边、剪裁、裱糊或折叠。(3)检查案卷的完整性,是否有缺页、漏页、错编现象。拆卷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同时检查案卷封面上的档案号、姓名、条码标签等是否完整,是否与档案文件一致,卷内文件份数与实际是否相符,案卷内情况与原目录是否一致,对不一致处应建立勘误表进行登记造册,统一移交采购人。(4)按照规定的人事档案分类规则对档案进行鉴别、分类,并编制填写类别号、页码。类别号编在右上角;页码按照图书编码法编制,从材料实际内容开始编,扉页不编,双面有字双面编,只有单面字一面编,在右下角编写。根据档案材料的类别和排列顺序对档案进行著录,并印制目录纸。如材料分类存在分歧,必须与采购人沟通确定。档案分类规则如下:档案材料分类表分类名称类号类号代码履历材料一1自传材料二2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三3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四4学历学位材料4-14-1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4-24-2科研学术材料4-34-3培训材料4-44-4政审材料五5党团材料六6奖励材料七7处分材料八8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九9工资材料9-19-1任免材料9-29-2出国(境)材料9-39-3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9-49-4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十10(5)装订。拆除整理含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在恢复装订时,按照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以边缘对齐;装订需采购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或塑料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或塑料装订物的应予以剔除;按照档案材料分类排列,不得漏页、错页、不得压字,装订牢固、不得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同时,要制作案卷备考表,在备考表上要详细记录案卷内出现的漏号、缺号、重号、重页、空白页等增删改情况,要求用黑色档案专用水笔进行书写,字体要求工整、清洁、不准出现涂改的现象。(6)装卷。装订好的档案需按照采购方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装卷。档案袋封面上填写、粘贴相应内容和标签。档案袋必须结实牢固、便于书写文字和粘贴档案标识标签、便于上架摆放和实物盘点。相关规格、样式及材质要求如下:①人事档案袋样式要求:人事档案袋大小规格分为310×230×35mm;材质:无酸纸。②散料袋样式要求:材质:透明塑料单位:mm③目录纸码样式要求:抬头:方正小标宋_GBK,18#字体条码正文的档案号:RC50000000052014Y010142030:创艺简标宋,8#字体表头:黑体,12#字体大类标题:黑体,12#字体小类标题:华文楷体,12#字体材料序号:TimesNewRoman,12#字体材料形成时间:TimesNewRoman,12#字体材料页数:TimesNewRoman,12#字体材料题名:方正仿宋_GBK,12#字体每个类别(包括大小类)要在内容后面空5行。人事档案目录类号编号材料名称材料制成时间材料制成时间材料制成时间份数页数材料取出时间及原因类号编号材料名称年月日份数页数材料取出时间及原因六加入党团、党派材料1入团志愿书2001050416七奖励材料八违反党纪、国法处分材料九工资待遇、职务任免等材料1毕业生就业通知书2010070112十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1体检表④人事档案装订要求: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A4纸型的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mm,下孔距材料底边54mm,孔中心距左边沿12mm,孔直径为5mm。A4纸型档案材料打孔样式A4纸型档案材料装订边样式单位:mm单位:mm2577128383541438050一87T⑤位置条码样式要求:装订成卷的档案应打位置条码贴于档案袋正面右侧,如图:距档案袋顶端143m,底端87mm,条码长80mm,宽50mm档案袋贴标样式单位:mm(7)制作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流程单,注明每卷档案的页数及其他的特殊情况。2.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归集:采集范围及技术标准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人社厅发〔2018〕102号附件2)要求执行。具体采集内容如下:个人数据类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个人基本信息曾用名籍贯出生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参加工作年月个人基本信息最高学位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毕业日期个人基本信息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名称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类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机构类型工作单位经济类型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所属行业工作职位(岗位)类型工作地点行政区划个人基本信息户籍地址户籍行政区划个人基本信息现居住地址邮编个人基本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经历工作起始日期工作终止日期工作经历所在工作单位名称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单位证明人专业技术与职业(工种)资格情况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取得专技资格日期专业技术与职业(工种)资格情况职业(工种)资格名称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员等级)职业(工种)资格日期语言语种语种熟练程序教育经历学习起始日期学习终止日期所在学校教育经历所学专业名称所获学位所获学历教育经历教育类别学习形式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姓名与本人的关系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奖惩情况奖励名称奖励批准日期奖励批准单位名称奖惩情况处分名称处分批准日期处分批准单位名称培训经历培训起始日期培训终止日期培训班名称培训经历培训主办单位名称委托存档单位数据类委托存档单位名称委托存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委托存档单位编号委托存档单位机构类型委托存档单位所属行业委托存档单位经济类型委托存档单位行政区划档案接转数据存档编号索引号存档状态存档性质现档案管理机构名称转入日期人员类别原存档单位名称原存档单位行政区划转出日期转出原因转出单位名称转往单位行政区划3.档案数字化处理:参照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档案数字化工作要遵循以下总则: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具体工作包括数字化前处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文件存储与备份、文件目录与全文的挂接、质量自检、档案装订,并确保扫描图像、挂接的质量,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各工作环节要求如下:(1)数字化前处理供应商要在扫描前先检查案卷质量、确定扫描范围,以保证数字档案与实体档案的对应。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数字化前处理工作,以确保数字化加工质量。具体要求是:①档案进出库交接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管理制度。供应商必须在加工场所设立临时档案库房,配置加锁的档案柜,并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组长)管理档案实体,做好调档的交接登记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②案卷封面:检查案卷封面上的档案号、姓名、条码标签等是否完整。③卷内文件:检查卷内文件目录信息是否完整,卷内有无缺页、重页、倒页、破损、字迹褪变、模糊、折皱不平、装订压字等现象进行核查和修正。④整理拆装:除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外,对与此次装订不一致,需拆卷重新整理装订,拆卷的材料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毁损丢失。在拆除案卷装订物时,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在完成扫描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原有的装订孔进行重新装订。在恢复装订时,要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得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恢复装订时,原则上不更换原卷皮、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对拆装须使用的工具及复原材料由中标单位提供,所提供的复原材料须符合档案的相关标准)⑤页面修整: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后再进行扫描,不能使用高速扫描仪的,要用平板扫描仪来扫描。(2)目录著录应根据档案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内容和要求,正确的完成数据录入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与规范进行并导入现有档案管理系统中,条目与对应影像文件挂接正确率要求达到100%。如发现录入信息存在有分歧的地方,必须与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沟通确定。①数据格式选择电子条目信息建库递交成果采用Excel格式,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②档案著录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要求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级目录数据库。同时对数据库相应的目录进行修正,确保目录的准确率。(3)档案扫描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扫描时应在《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上认真登记扫描的文件级档号和扫描页数,具体要求如下:①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原件纸质较差的档案,不允许采用连续进纸方式扫描,只能单张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需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②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③扫描色彩模式: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如非采购人要求,不能更改为灰度或黑白模式;④兼顾影像质量和节约存储容量原则,采用300dpi的分辨率进行扫描,扫描形成文件以JPEG格式存储,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以及照片档案,可将分辨率提高到600dpi。⑤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⑥档案扫描时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⑦图像歪斜采用数字化影像处理软件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1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⑧将扫描页数和拆卷人所注明的页数核对,确保不能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案卷的清晰度。⑨区分同一档案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文件可以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⑩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档号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影像文件。多页文件可采用该档号建立相应文件夹,按页码顺序对影像文件命名。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及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页数一致。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扫描的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边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和过深,并且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绣斑变质、颜色过浅或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纸质档案数字化标准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4)图像处理应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图像拼接、裁黑边、排序等处理,但不得改变图像内容,包括原档案中的污损,确保扫描件页面内容居中,档案原貌信息完整、不变、可读;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亮度及明暗对比尽可能接近原件,图像整体倾斜小于1度;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后形成的多幅图像拼接完整、正确、无拼接痕迹;所有数字化产品封装前后同件档案页面大小一致,前后两份纸张规格相同的文件页面大小一致;文件排列顺序正确。(5)数据挂接扫描图像文件应与目录数据进行挂接,在相关表单上填写数据挂接后的页码、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挂接后的页码、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图像文件采集扫描后按指定格式导出,在西安市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批量挂接,数据挂接过程需要档案管理系统开发公司的技术支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条目质检系统自动把条目与图片进行关联后,逐一检查条目与影像是否对应匹配,退回不合格的条目或影像,退回不匹配的条目与影像。对匹配完成后的影像数据进行最终成果转换。进行数据挂接。(7)文件存储和备份以目录数据库内该文件档号对扫描图像进行命名。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品牌移动存储器做备份之用,备份制作三份,包含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8)质量保障要求①质量自检:加工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中心数据质量标准后,才能提交中心验收。②过程管理:中标人在进行档案前处理、数字化加工各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9)对已完成前述处理的档案,如发生材料补充情形的,需按前述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信息采集和数字化加工工作。范围和标准执行前述档案整理、信息采集和数字化规定。四、项目质检与验收工作要求供应商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保证整个项目工作符合质量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档案整理拆分、数字化加工、整理装卷等环节进行同步抽查自检。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采购人数据质量验收标准后,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一)整理质量检查在档案整理环节,制定档案整理质量检查机制,以抽检的方式为主进行检查,抽检比例由采购方确定。如发现档案材料分类错误、排序错误、编目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档案标识打印与粘贴错误等作为差错,并及时进行重新整理。(二)数字化加工质量检查在档案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和档案扫描环节,制定相应的质量检查机制,对采集录入的信息数据、目录与扫描完后的图像等导入完毕的数据进行检查,抽检对象和比例同整理质量检查的抽检对象和比例相同。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对发现的错误进行及时修正。(三)实物档案质检在进行档案重新整理装卷时,必须逐卷(册)清点,对档案数量、文件状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丢失、损坏、损毁档案或档案材料内容;私自圈划、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该批次将全部发回中标单位全部质检。对已发现的问题,供应商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抽检验收要求(1)抽检验收指标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目录核对、完善:以卷为单位,关键字段(序号、材料名称、日期、页数等)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扫描图像:漏扫率≤0.2‰。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2)抽检验收审核成果质量采取日常抽检验收的方式进行,抽检验收对象包括实体档案和成果数据。日常抽检验收比例不得低于各批次交付量的20%。在对各批次日常抽检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直接作出阶段性验收或项目整体验收结论。如有必要,也可结合定量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数量或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单位按批次提交的实体档案和成果数据,不论涉及验收标准哪一条,不合格的,全部发回中标单位全面自检,在退回自检期间,中心将不再向中标单位提供加工的档案。中心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单位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中心验收。全部档案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实体档案、成果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须使用移动硬盘将成果过数据备份一式四份提交给中心,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西安市人才服务共享平台及数据库迁移。(3)违约责任①如果验收合格率低于9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实际加工合格的卷数付清款项,并且中标人需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金额的5%作补偿;②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中标人改正;著录、编目错误的,每错一处罚10元,中标人须予以改正;③档案遗失、污损、错漏及档案信息泄密赔偿要求:1)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3万元/卷赔偿;2)供应商不遵守工作规则导致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500元/页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3)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信息泄密,按2万元/宗进行赔偿;4)供应商未完成工作量按每宗中标价乘以未完成宗数进行赔偿;5)供应商终止合同未提前2个月通知采购方,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赔偿;6)供应商在数字化处理、装订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根据不同程度进行赔偿:7)供应商在数字化处理、装订等工作中触犯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五、项目管理要求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一套符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实际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以确保档案装订规范、数字化质量达到品质要求、档案材料安全和项目任务的完成。(一)加工设备标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加工总量、工期等严格开展工作,并自行选定加工场地并配备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具体要求如下:(1)加工场所:中标单位自主选择,但需考虑便利工作联系和加工档案随机调用等因素。(2)电脑:19寸以上纯平液晶显示器,4G以上内存,500G硬盘,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办公软件(如Office2007,ACDSEE);扫描仪图像采集软件(配扫描仪的电脑需独立显卡)。(3)扫描仪:提供满足工作量需要的各类扫描设备(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大幅面工程扫描仪等)。(4)档案整理所需要的拆线机、装订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以及档案裱糊修复所需的各类工具、设备和材料。(5)满足TB量级文件存储需求的存储设备。(6)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提供一套网络版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能够对整个数字化加工进行实现流程管理,能与采购方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并根据采购方档案系统影像存储结构要求,在线或离线、单独或批量上传挂接到采购方档案系统的服务器或指定的存储设备上。(7)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方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档案扫描处理和查询软件安装调试。在合同完成时向采购人移交软件系统安装文件及其相关系统使用的文档资料。(8)档案扫描处理软件具有扫描,图像处理(去黑边、自动或手动纠斜、缩放、左右90°旋转、自动确定或更正图像标准等),图像属性处理,索引建立,数据统计(日、周、月、年的统计数据查询和打印报表,可根据需要定制统计类别),数据维护,数据导入导出(采购人业务系统)等基本功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功能能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9)提供方便的档案图像查阅和质量检查软件,可单独运行,也可与采购方的档案管理系统衔接。图像查阅软件具有设置用户权限,通过目录浏览图像,图像放大、缩小、旋转、移动、增加、删除,单页或批量打印等基本功能;质量检查软件可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全面检查档案图像及其所有信息,统计数量,打印相应报表等功能。(10)其他项目工作所需的各类工具、设备和材料。(二)实施人员要求(1)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派一支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到采购人指定工作场所开展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全流程管理,中标后需提供详细的团队名单、职责及个人简历供采购人审核。(2)供应商负责有计划地每季度对实施团队员工进行安全保密知识培训以及相关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业务的培训;采购方可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如不合格者,可要求调换。(3)供应商应保持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换各岗位人员,因工作任务造成调整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作息时间:与中心工作时间同步,每周至少工作5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特殊情况应加班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工牌。(三)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对在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涉及到的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供应商应做到:(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通过采购人的审核,必要时提供政审材料,并登记备案。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数字化处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档案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部分人员一式一份),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2)供应商要制定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案、工作流程,建立项目负责人保密安全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对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并做好完整的人员调整更换记录。(3)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供应商自行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针对工作环节逐项认真依规排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严禁工作人员携带具有拍照、摄像、录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进入档案加工工作室,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带离现场。要严格档案数字化相关设备管理,严禁电脑、扫描仪接入数字化加工必要的局域网之外的任何其他网络,采用物理和技术手段封闭USB接口、光驱、蓝牙等信息输出装置和接口。严禁数字化加工设备及存储介质擅自送外维修。工作中使用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在工作结束后由采购方收回。(5)未经采购人批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任何档案数据。(6)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分类、鉴定有不清楚,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等均需经采购人有关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7)项目加工工作室内的废纸需集中放置,供应商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8)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9)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存储设备(电脑硬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专用存储器等)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10)供应商中需向采购人提供书面保密承诺。(11)在档案数字化加工结束时,供应商要写出书面工作报告,认真总结档案保密安全工作。采购方要专门验收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中形成的保密安全文件材料及时归档。数字化加工场所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6个月,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四)方案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并向采购方提供合理、完善的项目需求分析、档案标准化整理方案、档案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方案、档案扫描加工方案、各类设备配备及管理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安全保密方案、项目进度方案、质量监督检查方案等。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售后服务期限:项目验收交付后提供五年7×24免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服务期满后,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偿的后续技术支持。供应商承诺优于本要求的,以优惠者为准。(二)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采用现场维护方式,供应商24小时热线响应,在接到电话要求后12小时之内到达维护地点,以保证数据的安全运行。(三)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间: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4.服务期内若发生故障提供免费服务。5.供应商必须将公司的服务热线明确告知采购人。6.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证书及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7.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对涉及到系统使用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全面的设备及系统使用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以及设备基础运行。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入场实施,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九、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5年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详见后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详见后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其他资料(详见后附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的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函供应商书面声明函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经营活动中____(填“没有”或“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其他资料1、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2、供应商投标资格承诺书我方承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我单位的股权关系、与其他单位的管理关系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等,作如下说明和承诺:1.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1股权关系说明1.1.1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1.1.2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1.1.3我单位被(单位或自然人)控股。1.2.管理关系说明1.2.1我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有。1.2.2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2.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3.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5.信用记录5.1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承诺以上说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同磋商有效期。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直接磋商的不填写本部分内容。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磋商的此处只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版本号:240929001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4-1514(XDZ2024-240-N-16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9月29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委托,拟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LZBE2024-1514(XDZ2024-240-N-163)二、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三、磋商项目简介档案数字化建设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期):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6、信用状况: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邮编:/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312115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邮编:/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3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丁丽联系电话:883339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282,0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磋商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较甲级更低的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 (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六章。(其他情形)不适用。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效,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磋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注: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 号:30201278015458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和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局。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六)磋商办法;(七)响应文件格式;(八)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1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4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完成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6.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7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满足项目最低需要2.6.8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浩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邮编:71006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档案数字化建设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82,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82,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档案数字化建设1.001,282,000.00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档案数字化建设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共分为2部分,具体如下:(一)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二)档案数字化(影像化)二、项目建设整体要求整个项目建设须遵循以下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3.《陕西省档案局陕西省国家保密局进一步加强档案数字化保密管理的通知》4.《干部档案工作条例》5.《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6.《干部和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案规定》7.《关于做好文件改版涉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10.《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1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3.《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1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15.《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6.GB/T 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17.DA/T1-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18.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19.DA/T18 档案著录规则20.DA/T22-2000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2015年以及之前年度的文件按照此标准整理)21.DA/T22-2015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从2016年开始的文件按照此标准整理)22.GB/T 226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23.GB/T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4.GB 1174-1997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25.GB/T 1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26.GB 11643-1999 公民身份证号码27.GB/T4658 学历代码28. GB/T8561 专业技术职称代码29. GB/T 19253-2003 信息技术 数据元值的格式表示法30. GB/T 17235.1-1998 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31. GB/T 17235.2-1998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三、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一)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内容包括:新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软件的部署安装及调试,系统接口开发及测试等内容。系统应具备的功能模块,包括电子档案影像存储及浏览、档案利用、应用管理、系统管理、接口管理、数据统计等。实现人事档案的存储情况、流转情况记录,对影像化的资料进行分类存储,并按人员信息及类别查找调取影像化档案,对办理业务情况及现存档案情况进行统计,以及对接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及高新社保掌厅。具体要求如下:1.影像化资料的存储:新建系统应实现已完成影像化资料的存储功能。2.电子阅档功能:针对已经数字化加工并成功挂接后的电子档案,为查阅档案单位在“公共服务窗口”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自助”电子查阅服务。功能模块包括电子调阅审批登记、调阅人员信息录入、调阅内容审批、调阅内容授权、临时查阅权限管理、日志记录等子功能。3.电子影像打印:充分利用档案数字化成果,通过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窗口终端直接打印电子影像,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保护了档案原件。4.联通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实现两个系统的联通及数据对接,使西安市人才服务共享平台系统经办的业务信息写入新建的系统。通过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可以调取查阅存储在新建系统的影像化档案资料。5.与“高新掌厅”的数据对接,实现档案业务“掌上办”,通过高新掌厅,可以调取查阅存储在新建系统的影像化档案资料。(二)档案数字化(影像化)档案数字化(影像化)内容包括了实体档案标准化整理,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归集,档案数字化处理,以及对接西安市人才共享平台系统,实现两个系统的联通及数据对接,使西安市人才服务共享平台系统经办的业务信息写入新建的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1.实体档案标准化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并根据采购人档案管理业务部门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排序,拆除档案的装订线,去掉夹杂在档案中的残余纸、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针等物品,编制页码,打印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工作,同时形成散页材料,提高档案数字化加工效率和正确率,具体要求如下:(1)档案进出库交接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管理制度。供应商必须在加工场所设立临时档案库房,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组长)管理档案实体,并建立《档案借调\归还申请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工作流程单,做好调档交接等各环节的登记工作。(2)启钉(拆线)、拆分,保证纸张的平整、抚平边角,对特殊页(如双面有页码,需做合页)做出标识提醒扫描人员注意,对不符合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影响材料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情况下,酌情进行包边、加边、剪裁、裱糊或折叠。(3)检查案卷的完整性,是否有缺页、漏页、错编现象。拆卷时应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同时检查案卷封面上的档案号、姓名、条码标签等是否完整,是否与档案文件一致,卷内文件份数与实际是否相符,案卷内情况与原目录是否一致,对不一致处应建立勘误表进行登记造册,统一移交采购人。(4)按照规定的人事档案分类规则对档案进行鉴别、分类,并编制填写类别号、页码。类别号编在右上角;页码按照图书编码法编制,从材料实际内容开始编,扉页不编,双面有字双面编,只有单面字一面编,在右下角编写。根据档案材料的类别和排列顺序对档案进行著录,并印制目录纸。如材料分类存在分歧,必须与采购人沟通确定。档案分类规则如下:档案材料分类表分类名称类号类号代码履历材料一1自传材料二2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三3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四4学历学位材料4-14-1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4-24-2科研学术材料4-34-3培训材料4-44-4政审材料五5党团材料六6奖励材料七7处分材料八8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九9工资材料9-19-1任免材料9-29-2出国(境)材料9-39-3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材料9-49-4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十10(5)装订。拆除整理含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在恢复装订时,按照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以边缘对齐;装订需采购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可使用金属或塑料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或塑料装订物的应予以剔除;按照档案材料分类排列,不得漏页、错页、不得压字,装订牢固、不得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同时,要制作案卷备考表,在备考表上要详细记录案卷内出现的漏号、缺号、重号、重页、空白页等增删改情况,要求用黑色档案专用水笔进行书写,字体要求工整、清洁、不准出现涂改的现象。(6)装卷。装订好的档案需按照采购方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装卷。档案袋封面上填写、粘贴相应内容和标签。档案袋必须结实牢固、便于书写文字和粘贴档案标识标签、便于上架摆放和实物盘点。相关规格、样式及材质要求如下:①人事档案袋样式要求:人事档案袋大小规格分为310×230×35mm;材质:无酸纸。②散料袋样式要求:材质:透明塑料 单位:mm③目录纸码样式要求:抬头:方正小标宋_GBK,18#字体条码正文的档案号:RC50000000052014Y010142030:创艺简标宋,8#字体表头:黑体,12#字体大类标题:黑体,12#字体小类标题:华文楷体,12#字体材料序号:Times New Roman,12#字体材料形成时间:Times New Roman,12#字体材料页数:Times New Roman,12#字体材料题名:方正仿宋_GBK,12#字体每个类别(包括大小类)要在内容后面空5行。④人事档案装订要求: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A4纸型的人事档案材料和目录按照靠左下对齐的方式打3孔装订,中间孔距上、下孔(从孔中心算起)83mm,下孔距材料底边54mm,孔中心距左边沿12mm,孔直径为5mm。A4纸型档案材料打孔样式 A4纸型档案材料装订边样式单位:mm 单位:mm⑤位置条码样式要求:装订成卷的档案应打位置条码贴于档案袋正面右侧,如图:距档案袋顶端143m,底端87mm,条码长80mm,宽50mm档案袋贴标样式单位:mm(7)制作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流程单,注明每卷档案的页数及其他的特殊情况。2.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归集:采集范围及技术标准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人社厅发〔2018〕102号附件2)要求执行。具体采集内容如下:个人数据类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出生日期曾用名籍贯出生地健康状况政治面貌参加工作年月最高学位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毕业日期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名称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类别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机构类型工作单位经济类型工作单位所属行业工作职位(岗位)类型工作地点行政区划户籍地址户籍行政区划现居住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经历工作起始日期工作终止日期所在工作单位名称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单位证明人专业技术与职业(工种)资格情况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取得专技资格日期职业(工种)资格名称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员等级)职业(工种)资格日期语言语种语种熟练程序教育经历学习起始日期学习终止日期所在学校所学专业名称所获学位所获学历教育类别学习形式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姓名与本人的关系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奖惩情况奖励名称奖励批准日期奖励批准单位名称处分名称处分批准日期处分批准单位名称培训经历培训起始日期培训终止日期培训班名称培训主办单位名称委托存档单位数据类委托存档单位名称委托存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委托存档单位编号委托存档单位机构类型委托存档单位所属行业委托存档单位经济类型委托存档单位行政区划档案接转数据存档编号索引号存档状态存档性质现档案管理机构名称转入日期人员类别原存档单位名称原存档单位行政区划转出日期转出原因转出单位名称转往单位行政区划3.档案数字化处理:参照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档案数字化工作要遵循以下总则: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具体工作包括数字化前处理、目录著录、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文件存储与备份、文件目录与全文的挂接、质量自检、档案装订,并确保扫描图像、挂接的质量,档案及其档案信息的安全。各工作环节要求如下:(1)数字化前处理供应商要在扫描前先检查案卷质量、确定扫描范围,以保证数字档案与实体档案的对应。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数字化前处理工作,以确保数字化加工质量。具体要求是:①档案进出库交接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管理制度。供应商必须在加工场所设立临时档案库房,配置加锁的档案柜,并建立起严格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组长)管理档案实体,做好调档的交接登记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②案卷封面:检查案卷封面上的档案号、姓名、条码标签等是否完整。③卷内文件:检查卷内文件目录信息是否完整,卷内有无缺页、重页、倒页、破损、字迹褪变、模糊、折皱不平、装订压字等现象进行核查和修正。④整理拆装:除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外,对与此次装订不一致,需拆卷重新整理装订,拆卷的材料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毁损丢失。在拆除案卷装订物时,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在完成扫描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原有的装订孔进行重新装订。在恢复装订时,要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得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恢复装订时,原则上不更换原卷皮、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对拆装须使用的工具及复原材料由中标单位提供,所提供的复原材料须符合档案的相关标准)⑤页面修整: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后再进行扫描,不能使用高速扫描仪的,要用平板扫描仪来扫描。(2)目录著录应根据档案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内容和要求,正确的完成数据录入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与规范进行并导入现有档案管理系统中,条目与对应影像文件挂接正确率要求达到100%。如发现录入信息存在有分歧的地方,必须与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沟通确定。①数据格式选择电子条目信息建库递交成果采用Excel格式,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②档案著录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要求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级目录数据库。同时对数据库相应的目录进行修正,确保目录的准确率。(3)档案扫描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扫描时应在《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上认真登记扫描的文件级档号和扫描页数,具体要求如下:①采用最为可靠的扫描设备和扫描方式完成档案扫描,避免纸张褶皱、撕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要求不损坏档案原件,不漏扫;对于原件纸质较差的档案,不允许采用连续进纸方式扫描,只能单张扫描;A3幅面及以下的档案资料需采用一次性成图的方式进行处理,大于A3幅面的资料原则上采用大幅面工程扫描仪一次性成图。②如遇到档案纸张质地脆弱,不适合反复拆装订的档案,应采用不拆卷扫描设备和方式进行扫描。③扫描色彩模式:使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如非采购人要求,不能更改为灰度或黑白模式;④兼顾影像质量和节约存储容量原则,采用300dpi的分辨率进行扫描,扫描形成文件以JPEG格式存储,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以及照片档案,可将分辨率提高到600dpi。⑤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⑥档案扫描时尽量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⑦图像歪斜采用数字化影像处理软件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超过1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⑧将扫描页数和拆卷人所注明的页数核对,确保不能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案卷的清晰度。⑨区分同一档案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文件可以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⑩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档号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影像文件。多页文件可采用该档号建立相应文件夹,按页码顺序对影像文件命名。11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及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12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页数一致。13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14扫描的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边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15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16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宜过浅和过深,并且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绣斑变质、颜色过浅或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17纸质档案数字化标准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4)图像处理应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图像拼接、裁黑边、排序等处理,但不得改变图像内容,包括原档案中的污损,确保扫描件页面内容居中,档案原貌信息完整、不变、可读;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亮度及明暗对比尽可能接近原件,图像整体倾斜小于1度;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后形成的多幅图像拼接完整、正确、无拼接痕迹;所有数字化产品封装前后同件档案页面大小一致,前后两份纸张规格相同的文件页面大小一致;文件排列顺序正确。(5)数据挂接扫描图像文件应与目录数据进行挂接,在相关表单上填写数据挂接后的页码、页数,核对每一份文件挂接后的页码、页数与档案整理、扫描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办法。图像文件采集扫描后按指定格式导出,在西安市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批量挂接,数据挂接过程需要档案管理系统开发公司的技术支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条目质检系统自动把条目与图片进行关联后,逐一检查条目与影像是否对应匹配,退回不合格的条目或影像,退回不匹配的条目与影像。对匹配完成后的影像数据进行最终成果转换。进行数据挂接。(7)文件存储和备份以目录数据库内该文件档号对扫描图像进行命名。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品牌移动存储器做备份之用,备份制作三份,包含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8)质量保障要求①质量自检:加工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中心数据质量标准后,才能提交中心验收。②过程管理:中标人在进行档案前处理、数字化加工各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产品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9)对已完成前述处理的档案,如发生材料补充情形的,需按前述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信息采集和数字化加工工作。范围和标准执行前述档案整理、信息采集和数字化规定。四、项目质检与验收工作要求供应商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保证整个项目工作符合质量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档案整理拆分、数字化加工、整理装卷等环节进行同步抽查自检。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采购人数据质量验收标准后,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一)整理质量检查在档案整理环节,制定档案整理质量检查机制,以抽检的方式为主进行检查,抽检比例由采购方确定。如发现档案材料分类错误、排序错误、编目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档案标识打印与粘贴错误等作为差错,并及时进行重新整理。(二)数字化加工质量检查在档案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和档案扫描环节,制定相应的质量检查机制,对采集录入的信息数据、目录与扫描完后的图像等导入完毕的数据进行检查,抽检对象和比例同整理质量检查的抽检对象和比例相同。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对发现的错误进行及时修正。(三)实物档案质检在进行档案重新整理装卷时,必须逐卷(册)清点,对档案数量、文件状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丢失、损坏、损毁档案或档案材料内容;私自圈划、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该批次将全部发回中标单位全部质检。对已发现的问题,供应商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抽检验收要求(1)抽检验收指标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目录核对、完善:以卷为单位,关键字段(序号、材料名称、日期、页数等)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扫描图像:漏扫率≤0.2‰。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2)抽检验收审核成果质量采取日常抽检验收的方式进行,抽检验收对象包括实体档案和成果数据。日常抽检验收比例不得低于各批次交付量的20%。在对各批次日常抽检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直接作出阶段性验收或项目整体验收结论。如有必要,也可结合定量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数量或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单位按批次提交的实体档案和成果数据,不论涉及验收标准哪一条,不合格的,全部发回中标单位全面自检,在退回自检期间,中心将不再向中标单位提供加工的档案。中心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中标单位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中心验收。全部档案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验收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实体档案、成果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须使用移动硬盘将成果过数据备份一式四份提交给中心,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向西安市人才服务共享平台及数据库迁移。(3)违约责任①如果验收合格率低于9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实际加工合格的卷数付清款项,并且中标人需向采购人赔偿合同总金额的5%作补偿;②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中标人改正;著录、编目错误的,每错一处罚10元,中标人须予以改正;③档案遗失、污损、错漏及档案信息泄密赔偿要求:1)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3万元/卷赔偿;2)供应商不遵守工作规则导致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500元/页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3)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信息泄密,按2万元/宗进行赔偿;4)供应商未完成工作量按每宗中标价乘以未完成宗数进行赔偿;5)供应商终止合同未提前2个月通知采购方,按合同总价的10%进行赔偿;6)供应商在数字化处理、装订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根据不同程度进行赔偿:7)供应商在数字化处理、装订等工作中触犯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五、项目管理要求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一套符合完成本项目工作实际的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的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以确保档案装订规范、数字化质量达到品质要求、档案材料安全和项目任务的完成。(一)加工设备标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加工总量、工期等严格开展工作,并自行选定加工场地并配备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所需人员和设备,具体要求如下:(1)加工场所:中标单位自主选择,但需考虑便利工作联系和加工档案随机调用等因素。(2)电脑:19寸以上纯平液晶显示器,4G以上内存,500G硬盘,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办公软件(如Office 2007,ACDSEE);扫描仪图像采集软件(配扫描仪的电脑需独立显卡)。(3)扫描仪:提供满足工作量需要的各类扫描设备(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大幅面工程扫描仪等)。(4)档案整理所需要的拆线机、装订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以及档案裱糊修复所需的各类工具、设备和材料。(5)满足TB量级文件存储需求的存储设备。(6)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提供一套网络版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能够对整个数字化加工进行实现流程管理,能与采购方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并根据采购方档案系统影像存储结构要求,在线或离线、单独或批量上传挂接到采购方档案系统的服务器或指定的存储设备上。(7)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方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档案扫描处理和查询软件安装调试。在合同完成时向采购人移交软件系统安装文件及其相关系统使用的文档资料。(8)档案扫描处理软件具有扫描,图像处理(去黑边、自动或手动纠斜、缩放、左右90°旋转、自动确定或更正图像标准等),图像属性处理,索引建立,数据统计(日、周、月、年的统计数据查询和打印报表,可根据需要定制统计类别),数据维护,数据导入导出(采购人业务系统)等基本功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功能能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9)提供方便的档案图像查阅和质量检查软件,可单独运行,也可与采购方的档案管理系统衔接。图像查阅软件具有设置用户权限,通过目录浏览图像,图像放大、缩小、旋转、移动、增加、删除,单页或批量打印等基本功能;质量检查软件可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全面检查档案图像及其所有信息,统计数量,打印相应报表等功能。(10)其他项目工作所需的各类工具、设备和材料。(二)实施人员要求(1)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派一支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到采购人指定工作场所开展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全流程管理,中标后需提供详细的团队名单、职责及个人简历供采购人审核。(2)供应商负责有计划地每季度对实施团队员工进行安全保密知识培训以及相关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业务的培训;采购方可对中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如不合格者,可要求调换。(3)供应商应保持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换各岗位人员,因工作任务造成调整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4)作息时间:与中心工作时间同步,每周至少工作5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特殊情况应加班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工牌。(三)安全保密要求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对在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涉及到的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供应商应做到:(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需通过采购人的审核,必要时提供政审材料,并登记备案。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数字化处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式一份),工作人员档案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部分人员一式一份),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每人一式一份)。 (2)供应商要制定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案、工作流程,建立项目负责人保密安全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对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并做好完整的人员调整更换记录。(3)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并自觉学习保密知识,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供应商自行定期开展保密安全检查,针对工作环节逐项认真依规排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严禁工作人员携带具有拍照、摄像、录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进入档案加工工作室,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带离现场。要严格档案数字化相关设备管理,严禁电脑、扫描仪接入数字化加工必要的局域网之外的任何其他网络,采用物理和技术手段封闭USB接口、光驱、蓝牙等信息输出装置和接口。严禁数字化加工设备及存储介质擅自送外维修。工作中使用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在工作结束后由采购方收回。(5)未经采购人批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任何档案数据。(6)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分类、鉴定有不清楚,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等均需经采购人有关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7)项目加工工作室内的废纸需集中放置,供应商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8)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9)项目中涉及到的各类存储设备(电脑硬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专用存储器等)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处理或带走。(10)供应商中需向采购人提供书面保密承诺。(11)在档案数字化加工结束时,供应商要写出书面工作报告,认真总结档案保密安全工作。采购方要专门验收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中形成的保密安全文件材料及时归档。数字化加工场所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6个月,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四)方案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并向采购方提供合理、完善的项目需求分析、档案标准化整理方案、档案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方案、档案扫描加工方案、各类设备配备及管理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安全保密方案、项目进度方案、质量监督检查方案等。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售后服务期限:项目验收交付后提供五年7×24免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服务期满后,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偿的后续技术支持。供应商承诺优于本要求的,以优惠者为准。(二)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采用现场维护方式,供应商24小时热线响应,在接到电话要求后12小时之内到达维护地点,以保证数据的安全运行。(三)售后服务问题解决时间: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要求及时提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4.服务期内若发生故障提供免费服务。5.供应商必须将公司的服务热线明确告知采购人。6.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证书及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7.本次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对涉及到系统使用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全面的设备及系统使用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以及设备基础运行。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入场实施,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九、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5年技术要求与标准详见附件。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满足项目最低需要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满足项目最低需要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满足项目最低需要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入场实施,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整体建设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满足项目最低需要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完结,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达到付款条件起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3.4其他要求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未按照要求提供纸质版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5、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完结,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启动合同余款的支付手续,支付剩余款项。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资格证明资料4.3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2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相关资格证明资料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法人可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相关资格证明资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相关资格证明资料6信用状况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开标后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第五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六章磋商办法6.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6.2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二、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6.3评审程序6.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3.2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二、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三、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响应文件封面 授权委托书 商务和技术响应 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2项目周期符合文件要求商务和技术响应3质保期符合文件要求商务和技术响应4磋商总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标的清单 报价表5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封面 授权委托书 商务和技术响应 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6响应文件有效性响应文件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响应文件封面 授权委托书 商务和技术响应 标的清单 报价表 响应函 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6.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八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就磋商文件变动部分,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数字化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新建流动人员 档案数字化 档案管理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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