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辆租赁 公务出行定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024)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关于车辆租赁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811101000015770973)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关于车辆租赁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811101000015770973
项目联系人:陈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信息: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信息
采购计划金额

1
[2024]8933号
722.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0999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舟山市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朱家尖学院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洪李杰:15505806177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07518349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157001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总成交金额(元):722(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舟山市便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甬东村曾家堂20号-1号1楼西第1间
722.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舟山市便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1
722.0
722.0
营运车辆资质文件:政采云框架协议(4).pdf服务车辆号牌:浙L0J135

2
【运费】

1

0.0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2025年度舟山市公车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甲方(征集人):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入围供应商):舟山市便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2025年度舟山市公车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SZFCG2023-KJXY-061)的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期内,乙方、采购人双方签署《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定义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甲方”系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方不作为协议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实际履行中由采购人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3.“乙方”系指本次入围供应商,乙方为舟山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公车租赁服务。4.“采购人”系指第三点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同时包含采购人。5.“征集文件”是指“2024-2025年度舟山市公车租赁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二、有效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舟山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市本级、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高新区管委会、普朱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四、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五、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六、服务协议价格1/5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七、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采购资金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的,乙方或供应商同意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规定执行。九、服务质量1.乙方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2.乙方按征集文件、响应文件服务要求执行。3.乙方服务质量在合同中未予以明确的内容,按国家标准执行。4.乙方总协调人姓名:,联系电话:。十、协议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由乙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车上驾乘人员座位险),甲方承租的车辆发生出险时,由乙方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服务期限内,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乙方须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等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车辆使用单位的用车服务。3.乙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电话、投诉电话等发生变化时,须及时通知甲方按照甲方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出现不能联系到乙方的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及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其中,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及灭火器、备胎、故障警示牌是随车必备物品。如所租赁车辆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双方就车辆的状况、保险及其他潜在风险等,协商一致并相互约定责任和义务。十一、履约验收1.乙方应确保交付车辆为规定符合租赁规定年限的车辆,且车辆证件及保险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2/52.乙方在服务期限内除须满足本征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十二、违约处理(一)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其第二阶段框架协议入围资格、取消其第二阶段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情节严重的,暂停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入围资格、取消其框架协议入围资格:1.未及时更新维护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影响采购人采购的;2.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3.合同授予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5.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三)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本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本框架协议的,由征集人移送市财政局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四)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十三、服务升级规则协议期有效内,如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3/5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1.申请服务信息变更,变更后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服务。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十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乙方中直接选定,并授予合同。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接受合同授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七、协议生效及其它1.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协议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4/5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 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