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能路灯维护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2024)



[顺义]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324210200016154-XM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70.789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金禹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彩俸北区 5号楼1层5-01
中标金额:170.789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金禹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彩俸北区 5号楼1层5-01
911101080613426882
170.7894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6.2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金禹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
170.7894万元
170.7894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强,孙志欣,郭赤兵,安海权,牛克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5305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协议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按80%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        
联系方式:杨雪,010-69453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            
联系方式:王欣艳,010-69415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艳
电 话:  010-69415773

0929-高丽营路灯维护-招标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项目编号:11011324210200016154-XM001采购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7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324210200016154-XM0012.项目名称: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3.项目预算金额:172.0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72.08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编号标包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数量服务地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172.081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域范围内负责高丽营镇23个行政村的4302盏路灯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损坏配件的购买及更换,以及日常维修、维护,巡检及报障处理等工作。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4运维检修人员须具有电工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home)。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大屏幕)。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供应商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证书CA,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2)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3、电子标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1)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指定开标地点进行开标。(2)在开标当天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需使用CA数字证书。(3)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4、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5、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两套(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联系方式:杨雪/010-694532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联系方式:王欣艳/010-694157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欣艳电话:010-6941577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3.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 1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 收取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投标保证金形式:/;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递交保证金需备注项目名称(如有字数限制可备注项目简称)。12.7.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开标会携带资料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CA证书,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代理机构需如实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9415773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顺安南路12号一区26号楼北侧三层27代理费支付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本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按80%计取。附件1服务类型服务类型费率费率中标金额(万元)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28其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两套(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信息安全产品5.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系统规定指定地点。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CA证书,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代理机构需如实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系统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18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23.3.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8其他28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当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两套(必须与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可不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4运维检修人员须具有电工证;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公章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费承诺书的。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3.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5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6.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6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6.62.2.2开标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6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7.7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7.7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7.7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7.7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7.7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7.7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标标准序号评审部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技术部分(80分)维护服务方案(15分)0-151.维护服务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有良好的操作性,得15分;2.维护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基本可行,有良好的操作性,得12分;3.维护服务方案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可行性,操作性基本可行,得8分;4.维护方案一般,内容欠缺,得4分;5.维护方案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1技术部分(80分)拟投入维护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15分)0-15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1.拟投入维护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充足、多样性好,优于本项目需要,得15分;2.拟投入维护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较充足、多样性较好,功能较完善,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得12分;3.拟投入维护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一般,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4.拟投入维护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一般,功能较单一,满足本项目需要最低标准,得4分;5.未提供拟投入维护车辆、设备、工具配备情况,得0分。1技术部分(80分)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10分)0-101.材料设备供应满足本项工程要求,切实可行,得10分;2.材料设备供应较满足本项工程要求,较可行,得7分;3.材料设备供应基本满足本项工程要求,一般可行,得3分;4.材料设备供应不能完全满足本项工程要求,得0分。1技术部分(80分)重大活动、节假日安全保障方案(10分)0-101.针对安全保障工作预估全面,处理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够充分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得10分;2.针对安全保障工作预估较全面,处理方案有针对性,能够较好的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得7分;3.针对安全保障工作预估基本全面,处理方案针对性一般,能够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得3分;4.针对安全保障工作预估不全面,处理方案针对性较差,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得0分。1技术部分(80分)维护质量保证措施(10分)0-101.维护质量保证措施全面详细,能够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得10分;2.维护质量保证措施全面,但不够详细,基本可行,得7分;3.维护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不能确保本项目完成,得3分;4.维护质量保证措施未提供,得0分。1技术部分(80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和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10分)0-101.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劳动力计划的选择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劳动力需要,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靠、针对性强,得10分;2.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劳动力计划的选择基本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劳动力需要,保障措施基本合理,但细节待完善,得7分;3.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劳动力配置的选择一般,措施一般,得3分;4.未提供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和劳动力计划及保障措施,得0分。1技术部分(80分)项目团队(10分)0-101.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组成和人员任务分配合理,各种岗位人员齐全,工作安排合理,得10分;2.各种岗位人员齐全,工作安排较合理,得7分;3.各种岗位人员满足项目需要最低标准,工作安排不合理,得3分;4.未提供,得0分。2商务部分(10分)投标人相关业绩(6分)0-6投标人过去3年(2021年9月至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电子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满分6分。2商务部分(1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4分)0-4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本科以下学历,得0分。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以下职称,得0分。3投标报价(10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4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项目(二)工程范围:高丽营镇23个行政村的4302盏路灯(三)服务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域范围内照明统计表序号区镇村名节能路灯管护序号区镇村名太阳能灯(盏)LED(含节能)灯(盏)合计数量1一村752042792二村01341343三村01061064四村02012015五村01241246六村067677七村01961968八村066669南王路村014714710北王路村012712711西王路村010310312唐自头村0898913张喜庄村037437414东马各庄村039739715西马各庄村3032535516河津营村2323525817南郎中村520020518后渠河村287910719前渠河村014014020闫家营村013313321水坡村228110322羊房村022522523文化营村95271366合计27840244302注:更换路灯瓦数不得低于40瓦二、项目管理层及运维人员、车辆配备要求项目管理层:≥2人运维检修人员:≥15人运维检修车辆:巡查车≥3辆,高空作业车≥1辆,运输车≥1辆。三、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一)路灯管护的标准和规范在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和规范,在管护中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等标准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国内相关行业已实施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08)27号)《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规程》(DB11/T1349-2016)《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DB11/T388-2015《城市景观照明设施防雷技术规范》(QX/T210-20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安全标志》(GB2894)《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半导体交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GB/T3859.1)(二)基本要求1.制定巡查维护方案,落实照明设施巡查、维护责任,保证行政村内路灯正常运行。2.承包人应保证所有路灯设施及各台区路灯亮灯率大于99%,对于异型和非标准设备储备量不低于总量10%。设施完好率大于96%。3.做好日常巡查、维护记录,记录应由村委会进行签字确认,结果于每月底向采购人备案。4.落实安全管理目标,检查、监督、指导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路灯灯具应保证灯头完好、无松动,连接点无锈蚀,灯罩整洁无破损、缺失,光源型号及功率与台帐相符。6.路灯灯杆应保证无残缺、歪斜或变形,灯杆无锈蚀、裂缝情况,手孔盖无破损、缺失,灯杆基础完整、螺丝齐全。7.路灯管线应保证路径上路面无占压挖掘,电缆无破损、接头、烧蚀情况,电缆参数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8.在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景观照明设施集中检修工作,确保亮灯率。(三)资源配套要求1.正常工作情况下,自然损坏配件的购买及更换,以及日常维修、维护、巡检及报障处理,每月巡检一次。2.针对各渠道反映的路灯设施问题,接到报修后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确定问题情况,24小时之内维修完毕(涉及工程量大或特殊原因完不成的,须上报招标人)。保证镇域内路灯亮灯率100%(不包含路灯位移安装,以及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人为或事故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下的更换和维修)。3.做好日常巡查、维护记录,至少保证每月巡检一次,重要节日(5.1、10.1、元旦、春节)之前全部巡检一次,保证亮灯率100%;巡查维护记录由村委会签字确认后于每月底向招标人备案。保证“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舆情处理满意度为100%。4.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检查、监督、指导日常安全管理维护安全情况,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路灯灯具应保证灯头完好、无松动,连接点无锈蚀,灯罩整洁无破损、缺失。6.应在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展开路灯设施集中检修工作,确保亮灯率。7.如遇电缆和灯具设施盗抢、损坏问题,投标人应第一时间向***门报案,并将被盗、破损情况上报招标人,并将计划抢修方案报招标人,带招标人同意后可进行施工。8.根据路灯现状情况,应定期开展路灯清洗擦拭工作。9.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灯杆塔挂广告牌、道旗等情况应留存影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招标人确认是否属于正常工作,如遇重大节日、活动需要进行搭挂,有招标人批准后实施。10.与路灯相关的临时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11.投标人应为配置统一工作服和反光套袖。★12.运维检修人员应持电工证上岗。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版本为准)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维保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日期:甲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乙方:为做好高丽营镇村级节能路灯设施维修、维护工程,甲方现确定乙方为本合同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第一条:路灯设施维修范围及内容:1、维护范围:高丽营镇23个行政村的4302盏路灯。每年具体管护数量以甲方确定的管护数量为准。2、维护内容:(1)正常工作情况下,自然损坏配件的购买及更换,以及日常维修、维护,巡检及报障处理,每个月巡检一次。(2)针对各渠道反映的路灯设施问题,接到报修后承包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确定问题情况,24小时之内维修完毕(涉及工程量大或特殊原因完不成的,须上报甲方保证镇域内路灯亮灯率100%(不包含路灯移位安装,以及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人为或事故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下的更换和维修)。保证“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舆情处理满意度为100%。(3)做好日常巡查、维护记录,巡查维护记录由村委会签字确认后于每月底向招标人备案。(4)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检查、监督、指导日常安全管理维修安全情况,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路灯灯具应保证灯头完好、无松动,连接点无锈蚀,灯罩整洁无破损、缺失。(6)应在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路灯设施集中检修工作,确保亮灯率。(7)如遇电缆和灯具设施盗抢、损坏问题,承包人应第一时间向***门报案,并将被盗、破损情况上报发包人,并将计划抢修方案报发包人,待发包人同意后可进行施工。(8)承包人根据路灯现状情况,应定期开展路灯清洗擦拭工作。(9)承包人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灯杆搭挂广告牌、道旗等情况应留存影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甲方确认是否属于正常工作,如遇重大节日、活动需进行搭挂情况,由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与路灯相关的临时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第二条维护费用:1、管护费用为每盏元/年,两年维护费用预计共计元;最终维护费用以实际管护数量进行结算。费用说明:费用中包括路灯日常维护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第三条维修管护期:两年。自年月日开始年月日止。第四条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协调相关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乙方顺利进场施工。2、乙方应持有国家或相关部门审批有效营业执照。3、乙方必须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修并接受甲方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抽检。本合同范围内,乙方不得私自对此工程进行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对此工程进行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已维修、维护的节能路灯费用不予支付。4、管养期内,乙方应确保照明设施完好,达到设计要求。每月按季节变化及时开、关路灯,晚上照明时间根据各行政村村委会决定,保证正常运行,亮灯率100%(不包含路灯移位安装,以及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人为或事故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下的更换和维修)。保证“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舆情处理满意度为100%。5、乙方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套袖,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维护人员须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如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和驾驶特种车辆资格证,路灯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等。7、乙方应保证每个月巡检一次,做好日常巡查、维护记录,重要节日(51、10.1元旦、春节)之前全部巡检一次,保证亮灯率100%;及时巡查灯具设施紧固情况,防止灯具脱落,防止灯具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如遇突发事件,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事项,如车辆碰撞、第三方施工破坏、人为破坏等因素,乙方另行收取费用。8、施工时应保持路灯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护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9、乙方承包期间应遵守《劳动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社保、医保及工伤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0、在施工期间夜间巡查人员要到位,做好设施安全运行和防盗事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丢失及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11、更换器材、线材要求:所使用的各种材料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若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如因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2、乙方施工完毕后需将施工现场恢复原状。13、乙方施工期间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不扰民。1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移交管理权,从甲方委托范围内撤离其所属的全部人员,协助甲方作好本项目的交接和善后工作。乙方必须完整移交甲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的器具、资料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15、甲方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路灯维护管理工作。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因技术问题造成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损失、人工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一切都由乙方承担。工程一经开始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将不支付一切费用。2、乙方每月对节能灯检修至少一次,保证路灯亮灯率100%,每次拨款前经各村委会确认维修维护是否及时、亮灯率是否达到100%,如经村委会确认检修次数不符合要求,扣除当月该村管护费。凡报修后维修不及时的,一盏扣200元。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未及时履行合同、拒绝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任一情形之一的,需向甲方支付管护总费用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维护维修费用增加或其他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4、协议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双方按照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核算维护服务费用。5、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或服务不达标,或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正式协议。具体支付比例如下: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一年服务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服务期第19个月完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完成结算评审后根据审定金额支付剩余价款。注:每次实际付款前,乙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量确认单,甲方对乙方的工作量进行审核,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如需财政资金拨付的,待财政资金到位且甲方履行完毕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开具发票,由甲方向乙方拨付资金。如因财政审批进度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无任何异议,甲方无需就迟延付款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及北京市今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2.4运维检修人员须具有电工证;(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序号投标人名称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1.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盏/年)数量合价(元/年)备注/说明1节能路灯维护服务4302投标报价(元/2年)=合价×2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2.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如存在偏离情况,请在此表中逐一详细列明,并在“偏离情况”列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2.如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均不存在偏离情况,可不一一列示,在“偏离情况”列填写“全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日期:_______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1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8-1-1拟投入的人员配备表8-1-2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8-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检修车辆配备表8-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8-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5招标代理费承诺书8-6项目服务方案8-1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8-1-1拟投入的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拟担任职务、分工姓名年龄学历职称相关证书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备注: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其他相关证书、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盖章):日期:8-1-2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近3年已完成类似项目项目情况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服务时间备注:1、后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电子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电子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评标时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对此表进行信息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导致废标。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是指近3年内(2021年9月至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8-2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检修车辆配备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主要用途备注123...1、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或图片(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4567备注:1.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合同关键页电子件加盖本单位公章。2.评标时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对此表进行信息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导致废标。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盖章):日期:8-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5招标代理费承诺书北京中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中若为中标人,我公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或盖章):日期:8-6项目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招标需求自行设计本附件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金禹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2677.80万元,资产总额为21768.30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2024年高丽营镇行政村内节能路灯维护服务工作(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金禹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2677.80万元,资产总额为21768.3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金禹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能路灯维护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