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2024)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ZC2024-185

二、项目名称: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万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东路蓝天小区二号楼三单元202室
750,000.00元
85.26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福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太华南路175号太华小区西门口
750,000.00元
83.44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百耀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五道十字东街102号
790,000.00元
80.27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腾祥达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站路68号
790,000.00元
85.02

采购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未央区永久停车场
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六街马乎沱村3号
750,000.00元
81.55

采购包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琪昊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阁老门村北二组1号
750,000.00元
81.34

采购包7: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重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郭杜西街58号院内办公楼1楼101室
790,000.00元
81.41

采购包8: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驰程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跃路10号绿地国际花都南区北门西侧1号
790,000.00元
82.61

采购包9: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隆盛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与元凤二路十字东北角1号
710,000.00元
83.34

采购包10: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津博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与凤锦路十字西北角34号
710,000.00元
81.89

采购包1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国际港务区源宇停车场
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 贺韶村北汇通路 103 号
710,000.00元
82.55

采购包1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亿通达停车场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灞桥镇街道办南侧停车场
710,000.00元
82.28

采购包1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西兰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收路3号
790,000.00元
84.70

采购包1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高新区龙华盛停车场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鱼化街办云水二路16号
790,000.00元
82.55

采购包1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灞桥区鸿泰停车场
西安市灞桥区灞桥街办豁口村公路管理段东隔壁
750,000.00元
83.06

采购包16: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美佳汽车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延兴门西路西牌1号院内1楼1-103号
790,000.00元
87.36

采购包17: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未央区鸿迪汽车服务厂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永信路与护卫路十字东侧
710,000.00元
87.05

采购包18: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瑞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115号
750,000.00元
87.69

采购包19: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逸仙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泾环北路 5 号西隔壁
420,000.00元
80.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一标段:新城、曲江、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万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一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0,000.00

合同包2(二标段:新城、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陕西福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二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0,000.00

合同包3(三标段:碑林、新城、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百耀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三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4(四标段:碑林、新城、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腾祥达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4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四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5(五标段:莲湖、未央、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市未央区永久停车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五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0,000.00

合同包6(六标段:莲湖、未央、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陕西琪昊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6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六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0,000.00

合同包7(七标段:雁塔、高新、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重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7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七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8(八标段:雁塔、莲湖、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驰程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8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八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9(九标段:未央、经开、莲湖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隆盛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9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九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10,000.00

合同包10(十标段:未央、经开、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津博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0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10,000.00

合同包11(十一标段:灞桥、港浐、未央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国际港务区源宇停车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一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10,000.00

合同包12(十二标段:灞桥、港浐、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亿通达停车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2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二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10,000.00

合同包13(十三标段:高新、莲湖、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西兰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3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三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14(十四标段:高新、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市高新区龙华盛停车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4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四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15(十五标段:曲江、雁塔、灞桥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市灞桥区鸿泰停车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5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五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0,000.00

合同包16(十六标段:曲江、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市美佳汽车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6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六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90,000.00

合同包17(十七标段:经开、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西安市未央区鸿迪汽车服务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7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七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10,000.00

合同包18(十八标段:高新大队辖区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陕西瑞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8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八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50,000.00

合同包19(十九标段:经开大队(泾渭、渭北区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服务类(陕西逸仙实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9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九标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世平(采购人代表)、李展(采购人代表)、门倩、李萍、郭永亮、林媛黎、朱海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一标段:新城、曲江、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二标段:新城、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三标段:碑林、新城、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4
四标段:碑林、新城、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5
五标段:莲湖、未央、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6
六标段:莲湖、未央、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7
七标段:雁塔、高新、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8
八标段:雁塔、莲湖、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9
九标段:未央、经开、莲湖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1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0
十标段:未央、经开、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1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1
十一标段:灞桥、港浐、未央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1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2
十二标段:灞桥、港浐、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1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十三标段:高新、莲湖、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4
十四标段:高新、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5
十五标段:曲江、雁塔、灞桥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6
十六标段:曲江、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7
十七标段:经开、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1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8
十八标段:高新大队辖区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1.225
中标(成交)供应商

19
十九标段:经开大队(泾渭、渭北区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
0.7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标段按月单价在预算内据实结算,月单价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29-86755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芳芳(11号工位)、王涛
电话: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转8011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中标单价表.docx

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 最终稿.docx

0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5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6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7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8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9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0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5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6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7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8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9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西安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6:44

评审专家名单
杜世平,李展,门倩,李萍,郭永亮,林媛黎,朱海龙

总中标金额
¥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芳芳(11号工位)、王涛

项目联系电话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转8011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6755037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采用进行采购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码:SDZC2024-185)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一标段:新城、曲江、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万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5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一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50,000.00750,000.00序号1二、合同包2(二标段:新城、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福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5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二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50,000.00750,000.00序号1三、合同包3(三标段:碑林、新城、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百耀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三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四、合同包4(四标段:碑林、新城、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腾祥达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第1页-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四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五、合同包5(五标段:莲湖、未央、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未央区永久停车场1.2、中标(成交)总价:75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五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50,000.00750,000.00序号1六、合同包6(六标段:莲湖、未央、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琪昊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5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六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50,000.00750,000.00序号1七、合同包7(七标段:雁塔、高新、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重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七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八、合同包8(八标段:雁塔、莲湖、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驰程停车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第2页-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八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九、合同包9(九标段:未央、经开、莲湖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隆盛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九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10,000.00710,000.00序号1一十、合同包10(十标段:未央、经开、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津博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10,000.00710,000.00序号1一十一、合同包11(十一标段:灞桥、港浐、未央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国际港务区源宇停车场1.2、中标(成交)总价:7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一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10,000.00710,000.00序号1-第3页-一十二、合同包12(十二标段:灞桥、港浐、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亿通达停车场1.2、中标(成交)总价:7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二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10,000.00710,000.00序号1一十三、合同包13(十三标段:高新、莲湖、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西兰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三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一十四、合同包14(十四标段:高新、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高新区龙华盛停车场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四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一十五、合同包15(十五标段:曲江、雁塔、灞桥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灞桥区鸿泰停车场1.2、中标(成交)总价:75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五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50,000.00750,000.00序号1-第4页-一十六、合同包16(十六标段:曲江、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美佳汽车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六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90,000.00790,000.00序号1一十七、合同包17(十七标段:经开、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未央区鸿迪汽车服务厂1.2、中标(成交)总价:7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七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10,000.00710,000.00序号1一十八、合同包18(十八标段:高新大队辖区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瑞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75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八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750,000.00750,000.00序号1一十九、合同包19(十九标段:经开大队(泾渭、渭北区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逸仙实业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42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序号-第5页-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九标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0项420,000.00420,000.00序号1-第6页-01:西安万腾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月)02:陕西福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贰仟叁佰元整(62300.00元/月)03:西安百耀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伍仟玖佰元整(65900.00元/月)04:西安腾祥达瑞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贰仟叁佰元整(62300.00元/月)05:西安市未央区永久停车场,中标单价金额: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月)06:陕西琪昊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贰仟伍佰元整(62500.00元/月)07:西安重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月)08:西安驰程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价:伍万玖仟元整(59000.00元/月)09:西安隆盛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伍万玖仟叁佰陆拾玖元伍角整(59369.50元/月)10:西安津博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贰仟伍佰贰拾元整(62520.00元/月)11:西安国际港务区源宇停车场中标单价:伍万捌仟玖佰元整(58900.00元/月)12: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亿通达停车场中标单价:伍万玖仟壹佰元整(59100.00元/月)13:西安西兰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价:陆万贰仟陆佰元整(62600.00元/月)14:西安市高新区龙华盛停车场中标单价:伍万玖仟叁佰贰拾元整(59320.00元/月)15:西安市灞桥区鸿泰停车场中标单价:伍万玖仟元整(59000.00元/月)16:西安市美佳汽车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价:伍万捌仟玖佰元整(58900.00元/月)17:西安市未央区鸿迪汽车服务厂中标单价:伍元伍角玖分(62500.00元/月)18:陕西瑞越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单价:伍万捌仟捌佰元整(58800.00元/月)19:陕西逸仙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单价:叁万叁仟叁佰元整(33300.00元/月)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ZC2024-185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上标德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7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二、项目说明33三、招标文件33四、投标文件34五、投标36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37七、合同47八、合同的履约验收48九、招标代理服务费48十、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8十一、特殊情况处理49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49十三、拒绝商业贿赂50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50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51第四章商务要求56第五章合同条款5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9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ZC2024-185项目名称: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一标段:新城、曲江、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一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2(二标段:新城、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二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3(三标段:碑林、新城、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3-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三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4(四标段:碑林、新城、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4-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四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5(五标段:莲湖、未央、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5-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五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6(六标段:莲湖、未央、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6-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六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7(七标段:雁塔、高新、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7-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七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8(八标段:雁塔、莲湖、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8-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八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9(九标段:未央、经开、莲湖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9-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九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0(十标段:未央、经开、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0-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1(十一标段:灞桥、港浐、未央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一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2(十二标段:灞桥、港浐、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2-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二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3(十三标段:高新、莲湖、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3-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三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4(十四标段:高新、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4-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四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5(十五标段:曲江、雁塔、灞桥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5-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五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6(十六标段:曲江、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6-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六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7(十七标段:经开、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1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7-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七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8(十八标段:高新大队辖区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8-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八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包19(十九标段:经开大队(泾渭、渭北区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9-1道路交通协管服务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十九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42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新城、曲江、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2(二标段:新城、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3(三标段:碑林、新城、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4(四标段:碑林、新城、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5(五标段:莲湖、未央、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6(六标段:莲湖、未央、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7(七标段:雁塔、高新、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8(八标段:雁塔、莲湖、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9(九标段:未央、经开、莲湖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0(十标段:未央、经开、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1(十一标段:灞桥、港浐、未央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2(十二标段:灞桥、港浐、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3(十三标段:高新、莲湖、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4(十四标段:高新、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5(十五标段:曲江、雁塔、灞桥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6(十六标段:曲江、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7(十七标段:经开、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8(十八标段:高新大队辖区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合同包19(十九标段:经开大队(泾渭、渭北区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新城、曲江、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2(二标段:新城、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3(三标段:碑林、新城、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4(四标段:碑林、新城、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5(五标段:莲湖、未央、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6(六标段:莲湖、未央、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7(七标段:雁塔、高新、曲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8(八标段:雁塔、莲湖、高新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9(九标段:未央、经开、莲湖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0(十标段:未央、经开、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1(十一标段:灞桥、港浐、未央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2(十二标段:灞桥、港浐、新城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3(十三标段:高新、莲湖、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4(十四标段:高新、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5(十五标段:曲江、雁塔、灞桥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6(十六标段:曲江、雁塔、碑林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7(十七标段:经开、未央、港浐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8(十八标段:高新大队辖区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19(十九标段:经开大队(泾渭、渭北区域)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2.其他事宜2.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2.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1;2.3请各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2.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面·>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2.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2.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2.7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2.8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9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22号联系方式:029-867550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联系方式: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芳芳(11号工位)、王涛电话: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转8011温馨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温馨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及划线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3监督管理机构西安市财政局4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服务期服务期: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不组织。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1汇款账户1.开户行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2.开 户 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景路支行3.帐 号:7070 1151 0000 0135 22财务部联系方式: 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 转8033备注: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简称12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3盖章签字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加盖公章(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1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场地使用费+服务费+人员费+税费+其他相关伴随费用。15.1单价限价序号位置、面积单价限价(元/月)1二环内面积≥3000㎡66000.002二环到三环(雁塔、曲江、高新辖区)面积≥6000㎡66000.003二环到三环(新城、莲湖、灞桥、未央、经开、港浐辖区)面积≥6000㎡62600.004三环外(泾渭、渭北区域) 面积≧3000㎡33500.005三环外面积≥6000㎡59400.0016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7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仅提供项目公告,官网地址:http://ccgp-shaanxi.gov.cn/。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即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项目公告和采购文件下载。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18投标人注册登记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19信用信息查询特别说明投标人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出现违法失信行为,招标人仍有权利提请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资格;20其它事项1.本次采购、投标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25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非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2.已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2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4特别提醒本项目需要对停车场地的条件、环境、配套设施进行现场评审赋分,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负责场地评审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表格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停车场相关信息”。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特别告知一、说明1.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的简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2.企业端: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memberLogin。二、供应商投标流程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新点系统)的采购项目(即电子招投标线上全流程项目),将同时提供WORD\PDF格式(仅用于在线预览)和SXSZF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1.预览采购文件:打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2.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用户):(1)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在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后,供应商应先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诚信入库登记”;(2)办理数字认证(CA锁):一般分为法人锁(必选)、企业锁主锁(必选)及副锁(可选)。CA锁将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CA办理及售后服务统一由第三方机构(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须知:http://www.snca.com.cn/channel/show/27.html(3)绑定和激活CA:将数字证书与诚信库中的供应商账户进行绑定。(4)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3.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181115/4d59c184-e8f6-4d5a-a416-c2f6b0601e66.html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务必做好电子招标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按操作手册中给出的方法将电子招标文件(*.SXSZF)或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入制作软件,最后按照章节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个部分。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6.在线参加开标大会: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签到。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使用CA锁(必须与加密文件时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后,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线参与整个开标过程。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7.等待专家评审:评审期间,可能需要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或答复。在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勿擅自离席,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关于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对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若“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表明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18号),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若“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表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9.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1)供应商放弃或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整解密的,如忘带CA锁、或携带的CA锁与加密文件的CA锁不同、或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4)单独上传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中标供应商注册: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前,应由中标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二、项目说明1.本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适用: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所述项目。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的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与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前五章。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的一切条款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7.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0.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见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1.1投标函(格式)1.2开标一览表(格式)1.3服务响应偏离表(格式)要求:1.3.1对应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按实际服务内容及要求逐条填写。1.3.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1.3.3投标人应按实际响应的服务内容明确、如实填写。1.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要求:1.4.1对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按实际商务条款填写。1.4.2明确填写偏离情况并做出详细说明。1.4.3投标人应按实际响应的商务条款如实填写。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6资格证明文件1.7技术部分1.7.1服务方案1.7.2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1.7.3人员配备1.7.4服务承诺1.7.5业绩1.8场地环境(场地环境具体分项见评分标准,各投标人依据评分标准要求进行准备。现场环境内容须同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以照片、文字等形式),仅作为投标资料存档,不计分。)1.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投标文件编写说明2.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格式之外的可自行编写。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2.4投标文件因书写潦草、内容表达不清、印章或证明材料内容模糊难辨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如果不一致,以唱标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报价4.1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2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服务内容,交付成果的所有费用,包括场地使用费、服务费、人员费及按现行税收政策征收的一切税费等。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服务内容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5.3投标报价(单价)=场地使用费+服务费+人员费+税费+其他相关伴随费用。注:投标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投标无效。5.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5.5投标人须对《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所包括涉及的招标事项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报价的投标。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6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6.1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串通投标。6.2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等;6.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6.4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6.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6采购人享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得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7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五、投标1.投标文件的提交:1.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3.投标有效期:3.1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3.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无效:4.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4.2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4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5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中标;4.6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前,请各投标人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1.2解密投标文件: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使用CA锁(必须与加密文件时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因“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1.3唱标,系统根据各投标人报价进行唱标。1.4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环节。投标人请保持在线,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做相应的澄清。因投标人擅自离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181115/4d59c184-e8f6-4d5a-a416-c2f6b0601e66.html。1.6开标结束后,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2.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阶段,缺项或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投标人条件;2.1.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2.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2.1.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2.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2.3特定资格条件:2.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2.3.2停车场须具有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及场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作为停车场用地证明,用地证明期限需满足合同执行有效期。2.3.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资格审查小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2.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资格审查小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3.评标3.1评标委员会3.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3.1.2采购人派一名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3.1.3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3.1.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3.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3.1.5.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审查投标文件;3.1.5.2符合性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5.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5.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5.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1.5.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1.5.7对评标过程及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3.1.5.8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1.5.9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2.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3评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禁止不正当竞争。3.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节评分标准)。3.5评标工作程序:符合性审查、澄清、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3.5.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合格者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5.1.1投标人名称与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不一致;3.5.1.2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编制;3.5.1.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3.5.1.4针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3.5.1.5投标报价超过单价限价;3.5.1.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5.1.7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未作出明确且实质性响应;3.5.1.8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未作出明确响应,对不得偏离的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3.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5.1.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5.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5.3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报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的修正):3.5.3.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5.3.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3.5.3.3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3.5.3.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3.5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注:按上述方法修正的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5评价:3.5.5.1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3.5.5.2评标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按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5.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3.5.6.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3.5.6.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3.5.6.3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5.6.4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3.6评分标准:评审分项分项分值评审因素投标报价分项(10分)投标报价10分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即10%)×100技术分项(30分)服务方案8分所制定的服务运营方案总体可行且科学、合理;架构完整、层次清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停车行业服务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服务前期准备;服务期间的保证措施;有利于停车场管理、方便交警存放车辆等。①内容详细、具体、完整、全面的计8分;②内容有框架,条理、层次不够清晰的或保证措施内容欠佳的或内容有至少一项欠缺的计5分③前期准备不明确的或无保证措施的或整体运营方案较宽泛的计3分;④总体方案内容只有简单概况的或内容欠缺的计1分;⑤未提供有关内容的不计分。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9分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计2-0分;卫生保洁制度计1-0分;安全管理制度计2-0分;服务期间的设备故障处理计1-0分;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解决方案计2-0分;停车场台账、信息上报制度计1-0分。人员配备5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分工明确且具有详细的职责划分、规章制度的计5分;有人员未划分职责的或管理机构设置不明确的计3分;机构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或无规章制度的或职责、规章制度混乱的计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计分。服务承诺3分针对本采购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服务措施承诺,服务承诺是否切合实际,详细具体、全面,并阐明可提供的咨询或后期停车场租赁服务内容,计3-0分。业绩5分以合同形式提供2019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计1分,共计5分。 场地环境分项(60分)停车场位置及面积10分①二环内3000㎡-4000㎡计6分;4000㎡-5000㎡计8分,5000㎡及以上计10分;②二环至三环之间6000㎡-7000㎡计6分;7000㎡-8000㎡计8分,8000㎡及以上计10分;③三环外(泾渭、渭北区域) 3000㎡-3500㎡计6分;3500㎡-4000㎡计8分,4000㎡及以上计10分;④三环外6000㎡-7000㎡计6分;7000㎡-8000㎡计8分,8000㎡及以上计10分;注:提供合法有效的停车场位置、面积、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停车场地为租赁场地,还需提供覆盖本项目整个服务期的租赁合同,否则本项不得分。停车场出入条件10分①停车场出入方便,邻近主干道,距离服务对象交通便利,视野清晰计10-6分;②停车场出入方便,邻近次干道,计6-3分;③停车场出入方便,距主次干道远,交通便利性一般计3-0分。场地封闭及安全性10分①场地封闭独立,隔离设置完备、质量好,安全性高计10-5分;②场地封闭差独立性差,场地隔离设置不完备、质量差,安全性差计5-0分。注:如有“与其他场地共用出入口和进出通道”类似情况本项不得分。距离本标段服务的大队便利性10分①距离本标段服务的大队综合便利性强计10-6分;②距离本标段服务的大队综合便利性弱计6-3分;③距离本标段服务的大队距离远计3-0分。停车场标线3分停车场内标志、标线清晰、合理程度计3-0分。地面硬化方式和硬化程度3分场地地面硬化方式及硬化程度计3-0分。场地平整度2分场地平整度计2-0分。场地卫生环境2分场地卫生环境计2-0分。场地配套10分①在醒目位置设置规章制度、服务要求、监督电话,根据其设置完善程度计2-0分;②停车场监控设备必须无死角覆盖,根据其录像情况、缩放、清晰程度计3-0分;③电脑、发电机、安装互联网络、无线热点设备、照明、消防、排水、地沟(或举升设备)等设施必须具备,根据数量、质量、功能、完好情况、设置合理性计3-0分;④人员配置(集合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统一着装、职责分工、上墙公示给分)计2-0分。注:3.6.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3.6.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6.3特殊情况处理:3.6.3.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的得分相同,场地环境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3.6.3.2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3.7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3.7.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3.7.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7.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须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7.1.3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标准确认。3.7.1.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7.2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3.7.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2.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2.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2.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3.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3.7.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7.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7.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4.定标4.1定标程序4.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经过符合性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等程序后,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4.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以评标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确定结果后,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标报告推荐的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4.1.4采购代理机构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其他投标人若有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2条执行。4.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5.投标无效的情形: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单价限价的;5.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5.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6.1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6.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两副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及档案保存。6.3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十五(25)个日历日内,执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议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4.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招标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允许中标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履行。5.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合同的履约验收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缴纳。十、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5.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单价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十一、特殊情况处理若在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因在不同阶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应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执行。)十二、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质疑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时限为: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2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投标人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及其制作说明提出质疑。2.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函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2.5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鲜章)。2.6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人:宋芳芳(11号工位),联系方式:029-86673953、029-86518381、029-89299829、029-89293231转8011,地址: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3.投诉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5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7条等有关规定执行。十三、拒绝商业贿赂1.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审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人必须填写《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规定,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需求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了解。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为规范执法扣留车辆的停放,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租赁社会停车场的场地用于停放西安交警支队执法扣留车辆。二、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的单位需要按照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存放车辆的入场登记、日常保管、出场登记,同时配合大队做好长期滞留车辆统计、上报以及整场车辆转运工作。本次招标19家社会停车场的场地停放服务,从2024年11月-2025年11月期间约12个月,做好交警执法扣留车辆的停放保管工作。1.停车场用于停放交警执法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2.按照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存放车辆入场登记、日常保管、出场登记,同时配合大队做好长期滞留车辆统计、上报工作。3.负责整场车辆转运工作。三、服务要求(一)人员配备停车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白天在岗人员不低于3人(1人可操作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夜间在岗人员不低于2人(1人可操作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提供工作人员姓名、年龄、职责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分布上墙公示,统一着装。(二)场地及设备条件1.位置及面积条件投标人提供停车场位置、场地面积、场地平面图(文字叙述和位置图)二环内停车场面积须≥3000㎡,二环外停车场面积须≥6000㎡;第十九标段定向服务于经开大队北区执法查扣车辆停放,停车场面积须≥3000㎡。停车场场地须位于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高新、曲江、经开、港浐大队管辖辖区范围;停车场场地必须封闭隔离,相对独立,不得与其他停车场共用出入口和通道。2.地面条件(1)整片区域完整,不能分割、拼凑。(2)硬化:经过水泥、沥青、沙石等硬化,不能裸露黄土,无扬尘。(3)平整度:没有明显坑洼、积水、荒草、垃圾,不得高低不平。3.配套设施(1)配备管理电脑,发电机。(2)安装互联网络,常备无线热点设备。(用于扣车数据传输)。(3)监控、照明、消防设施齐全,尤其排水设施要齐全、有效。(4)场地内区域划分标识完善清晰。(5)用于事故检验鉴定的地沟(或举升设备)。(6)执法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视频识别道闸、具备车牌识别、录像功能,道闸数据能够按照支队要求接入管理系统。(三)服务标准及管理要求1、停车场必须有电子监控设施和网络服务,必要时使用发电机,无线热点设备,必须保证24小时运行正常。监控要全面覆盖整个停车区和出入口,拍摄图像能清晰反映车号、车辆类型、进出停车场时间等,电子监控影像资料必须保存6个月以上,监控数据能够按照支队要求接入管理系统。2、停车场在日常管理中,执法扣留车辆、违法停放被拖移车辆、事故车辆、三轮车、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应该按照规定类别分区域摆放整齐,并制作区域标识牌,不得混放。3、停车场在日常档案管理中,应当建立纸质信息管理档案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档案,两套档案信息相一致。安装运用条码设备、技术,及时将扣留车辆相关信息在纸质上登记的同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两套档案管理系统应准确记录车辆类型、颜色、车号、进场时间、出场时间、管理编号、执法单位、民警等内容,实现存放车辆的各类信息的实时动态监控。4、停车场对存放车辆入场登记信息时,要检查是否有电瓶、三元催化器等及车辆相关贵重配件,缺失的要予以登记,并拍照留证。5、停车场管理要使用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安装、运用条码设备、技术,条码信息内容必须与档案管理内容、实物一致。6、停车场对存放车辆进出时要拍照,进、出车辆拍照记录时,应从车辆的左前方和右后方分别拍照,图片要全面反映车辆外观,图片上不得有其它车辆出现。7、停车场范围不得经营、代办任何其他业务。8、停车场管理制度齐全规范,运行有序,人员分工明确,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私自处理车辆及附属物品,不得违反规定放行车辆。9、停车场,存放车辆前,应对车辆的外观及车内遗留物品,影像留证,尤其是有碰撞、刮擦等痕迹要重点取证留存。当车主提出存放时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丢失时质疑时,如停车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是由执法停车场造成的,执法停车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所有损失。10、停车场必须确保场内存放车辆安全,防止车辆被盗、失窃、刮蹭等意外事件发生,发生被盗、丢失、损坏的由停车场负责赔偿。11、因管理疏漏导致的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执法停车场要照价赔偿。12、中标执法停车场不得在中标位置以外的地方,设置执法停车场,也不得授权、默许他人利用中标车场名称在中标位置以外的地方,设置执法停车场。13、停车场实行全天(含节假日)24小时工作制,严格按照支队相关规定对进场车辆及时录入信息、张贴二维码,对出场车辆做好核对、登记。14、停车场不得拒绝存放交警扣留车辆,并对扣留车辆、事故滞留车辆和代履行扣留车辆分类造册登记。15、停车场每月对滞留三个月以上的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登记并上报大队。配合相关部门清理、上缴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执法扣留车辆。16、停车场提供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价、工商、税务、交警支队等部门的规定,发生意外和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停车场负责,造成的损失与第三方损失全部由停车场承担,同时停车场应积极主动协调处理,避免事件发酵扩大。五、考核办法与处罚规定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处对各执法停车场每月不少于1次考核、检查,各大队对执法停车场每月不少于4次考核、检查。每扣1分罚款合同“每月场地租赁费”(中标单价)的1%,从当月结算款项中扣除,当月费用扣完为止,并将考评结果向各执法停车场公示。1、登记、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车辆相关信息,错误、不全的,每辆扣1分。2、执法停车场发现问题或者要求上报内容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0分。上报信息弄虚作假的,扣20分。3、扣留车辆进、出停车场,必须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按时录入,超过3小时的,每次每辆扣1分。4、监控、网络、计算机设施故障,未及时处理,造成长时间资料信息无法及时上传的每次扣5分。5、执法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刮蹭、损坏的,除赔偿外,执法停车场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5分。6、车辆及物品丢失、被盗的,除赔偿外,执法停车场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10分。7、因车场管理疏漏造成车辆水淹、失火的除赔偿外,执法停车场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20分。8、执法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刮蹭、损坏、车辆及物品丢失、被盗,执法停车场处理不及时,情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每次扣除10分-50分。8、执法停车场地面有明显坑洼、积水、荒草、高低不平、脏、乱、差的,每项问题扣1分,并现场整改。9、执法停车场或工作人员,无故拒绝存放车辆,每辆扣10分;10、未及时按照支队规定转运车辆的,每次扣20分。11、未张贴条码的,每辆次扣1分。12、不按要求拍照的,每辆扣1分。13、执法停车场未及时发还车辆,每次扣2分。14、执法停车场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现场工作人员非公示人员、工作人员与公示人员不符的,未持证上岗,服务态度差的每次扣1分。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的,每次扣2分。15、群众投诉,造成负面舆论,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0分。16、私自发还、使用扣留车辆、对存放车辆收取费用,扣除当月全部费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终止合同。17、事故车辆、执法扣留车辆、违法停放被拖移车辆未划分区域,混放的每辆扣1分,并立现场整改。18、存放非交警执法扣留车辆的,扣20分,并每辆次扣1分,立即现场整改。19、执法停车场在中标位置以外的地方设置执法停车场或者授权、默许他人利用自己执法停车场名称在中标位置以外的地方设置执法停车场的,扣50分并立即整改。20、执法停车场在经营过程中,将场地挪作他用、缩小场地面积,造成实际使用面积低于投标区面积扣20分,并立即整改。21、执法停车场范围经营、代办任何其他业务,扣20分并立即整改。22、终止合同的停车场,从解除之日起,由原停车场将停放的车辆和相关台账手续转至指定停车场,转运车辆期间,保证车辆安全,发生意外,照价赔偿,费用由原停车场承担;未按时完成转运工作的企业,企业及法人此后不得参与本项目。注: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内容,不得负偏离,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第四章商务要求一、服务周期: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位置、面积单价招标最高限价(元/月)1二环内面积≥3000㎡66000.001二环内面积≥3000㎡其中:场地费60%,使用费40%2二环到三环(雁塔、高新、曲江大队管辖区域内)面积≥6000㎡66000.002二环到三环(雁塔、高新、曲江大队管辖区域内)面积≥6000㎡其中:场地费50%,使用费50%2二环到三环(新城、莲湖、未央、灞桥、经开、港浐大队管辖区域内)面积≥6000㎡62600.002二环到三环(新城、莲湖、未央、灞桥、经开、港浐大队管辖区域内)面积≥6000㎡其中:场地费50%,使用费50%3三环外(经开大队泾渭中队、渭北中队的停车场面积)面积≧3000㎡33500.003三环外(经开大队泾渭中队、渭北中队的停车场面积)面积≧3000㎡其中场地费40%,使用费60%4三环外面积≥6000㎡59400.004三环外面积≥6000㎡其中:场地费40%,使用费60%备注使用费,停车占比高于60%,全额支付;低于60%,按照60%面积实际停放占比,按比例支付。费用构成每月场地租赁费(中标单价)=场地费+使用费场地费:是指每月的整个停车场的使用费,因为只允许停放交警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允许停放其他任何单位的车辆,因此每月全额支付。使用费:是指车辆存放在场地产生的相关保管费用,按照停放车辆的面积占比分级支付。使用费由管理系统按照车辆进、出场及停放时长核算面积占比。计算方式本项目按月考核、核算每月实际支付费用。当月实际支付费用=每月场地租赁费-当月考核扣除金额。(1)场地费计算方式:停车场位于二环内的场地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金额的60%;停车场位于二环到三环间的,场地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的50%;停车场位于三环外的,场地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的40%。(2)使用费计算:停车场位于二环内的,全额使用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的40%;停车场位于二环到三环间的,全额使用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的50%;停车场位于三环外的,全额使用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的60%;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每个车位按照30平方米计算,实际停放车辆面积与合同签订停车场总面积相比,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生成月平均车辆停放比例,比例≥60%,全额支付使用费,比例<60%的,按照:实际停放面积/场地总面积60%×全额使用费的公式进行计算。(3)不满整月计算一般按照自然月计算一个月费用,如果出现某个月实际使用停车场天数不满整月,无法按照自然月计算费用时,当月实际支付费用=每月场地租赁费÷自然月天数×实际使用停车场天数-当月考核扣除金额,计算实际支付费用。结算要求分批支付费用,每月验收一次,每月结束后开始验收结束月份服务情况,通过验收后填写验收单核算当月应支付金额,原则上通过验收后支付一次费用(验收单上通过验收的费用),遇到特殊情况(2024年12月-2025年3月,财政局年底结算,等待政府预算下达)和持续重大活动时可合并验收支付次数(例如:两个月应该进行两次验收支付,可根据实际情况,两个月结束后一次性验收支付费用)。三、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和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甲方有权对中标单位就投标事项进行核查。若经核查情况不实,将向有关部门申报取消乙方中标资格。4.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可期待利益及律师费)。6.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收到乙方有违规行为的线索,可要求乙方先停业整改,待甲方查明事实后按违约条款处理。7.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具备合同履约条件的,由甲方执法部门申请,经相应程序后更换乙方单位。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五章合同条款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标段: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SDZC2024-185-甲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签订时间:二零二四年X月X日(标段: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甲方: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中标供应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SDZC2024-185-),在西安市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确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公开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停车场基本情况:(一)停车场名称:(二)地址:(三)规模:㎡,最大停车量:第二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4年11月4日-2025年11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调整。自2024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第三条服务单价本包合同金额为元整(大写:),乙方必须使用甲方开发的监管与计费软件,用软件计量、监督和结算相关费用。以每月场地租赁费元,据实结算,但最终合同履行的全部费用不超过上述约定金额。(一)费用构成每月场地租赁费,包含车辆租赁费、油料费、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每月场地租赁费=场地费+使用费场地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金额的%,元。是指每月的整个停车场的使用费,因为只允许停放交警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允许停放其他任何单位的车辆,因此每月全额支付。使用费:为每月场地租赁费金额的%,元。是指车辆存放在场地产生的相关保管费用,按照停放车辆的面积占比分级支付。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每个车位按照30平方米计算,实际停放车辆面积与合同签订停车场总面积相比,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生成月平均车辆停放比例,比例≥60%,全额支付使用费,比例<60%的,按照:实际停放面积/场地总面积60%×全额使用费的公式进行计算。(二)支付方式租赁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每月结束后开始验收结束月份服务情况,通过验收后填写验收单核算当月应支付金额,原则上通过验收后支付一次费用(验收单上通过验收的费用),遇到特殊情况和持续重大活动时可合并支付次数(例如:两个月应该进行两次支付,可根据实际情况两次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两次验收核算费用)。一般按照自然月计算一个月费用,如果出现某个月实际使用停车场天数不满整月,无法按照自然月计算费用时,当月实际支付费用=每月场地租赁费÷30×实际使用停车场天数-当月考核扣除金额,来计算实际支付费用。最后一个月费用支付金额以结算审计审减后金额为准。第四条服务要求及处罚规定(一)人员配备停车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白天在岗人员不低于3人(1人可操作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夜间在岗人员不低于2人(1人可操作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提供工作人员姓名、年龄、职责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分布上墙公示,统一着装。(二)场地及设备条件1.位置及面积条件投标人提供停车场位置、场地面积、场地平面图(文字叙述和位置图)二环内停车场面积须≥3000㎡,二环外停车场面积须≥6000㎡;第十九标段定向服务于经开大队北区执法查扣车辆停放,停车场面积须≥3000㎡。停车场场地须位于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高新、曲江、经开、港浐大队管辖辖区范围;停车场场地必须封闭隔离,相对独立,不得与其他停车场共用出入口和通道。2.地面条件(1)整片区域完整,不能分割、拼凑。(2)硬化:经过水泥、沥青、沙石等硬化,不能裸露黄土,无扬尘。(3)平整度:没有明显坑洼、积水、荒草、垃圾,不得高低不平。3.配套设施(1)配备管理电脑,发电机。(2)安装互联网络,常备无线热点设备。(用于扣车数据传输)。(3)监控、照明、消防设施齐全,尤其排水设施要齐全、有效。(4)场地内区域划分标识完善清晰。(5)用于事故检验鉴定的地沟(或举升设备)。(6)执法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视频识别道闸、具备车牌识别、录像功能,道闸数据能够按照支队要求接入管理系统。(三)服务标准及管理要求1、停车场必须有电子监控设施和网络服务,必要时使用发电机,无线热点设备,必须保证24小时运行正常。监控要全面覆盖整个停车区和出入口,拍摄图像能清晰反映车号、车辆类型、进出停车场时间等,电子监控影像资料必须保存6个月以上,监控数据能够按照支队要求接入管理系统。2、停车场在日常管理中,执法扣留车辆、违法停放被拖移车辆、事故车辆、三轮车、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应该按照规定类别分区域摆放整齐,并制作区域标识牌,不得混放。3、停车场在日常档案管理中,应当建立纸质信息管理档案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档案,两套档案信息相一致。安装运用条码设备、技术,及时将扣留车辆相关信息在纸质上登记的同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两套档案管理系统应准确记录车辆类型、颜色、车号、进场时间、出场时间、管理编号、执法单位、民警等内容,实现存放车辆的各类信息的实时动态监控。4、停车场对存放车辆入场登记信息时,要检查是否有电瓶、三元催化器等及车辆相关贵重配件,缺失的要予以登记,并拍照留证。5、停车场管理要使用执法停车场管理系统,安装、运用条码设备、技术,条码信息内容必须与档案管理内容、实物一致。6、停车场对存放车辆进出时要拍照,进、出车辆拍照记录时,应从车辆的左前方和右后方分别拍照,图片要全面反映车辆外观,图片上不得有其它车辆出现。7、停车场范围不得经营、代办任何其他业务。8、停车场管理制度齐全规范,运行有序,人员分工明确,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私自处理车辆及附属物品,不得违反规定放行车辆。9、停车场,存放车辆前,应对车辆的外观及车内遗留物品,影像留证,尤其是有碰撞、刮擦等痕迹要重点取证留存。当车主提出存放时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丢失时质疑时,如停车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是由执法停车场造成的,执法停车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所有损失。10、停车场必须确保场内存放车辆安全,防止车辆被盗、失窃、刮蹭等意外事件发生,发生被盗、丢失、损坏的由停车场负责赔偿。11、因管理疏漏导致的火灾、水灾等意外事故,执法停车场要照价赔偿。12、中标执法停车场不得在中标位置以外的地方,设置执法停车场,也不得授权、默许他人利用中标车场名称在中标位置以外的地方,设置执法停车场。13、停车场实行全天(含节假日)24小时工作制,严格按照支队相关规定对进场车辆及时录入信息、张贴二维码,对出场车辆做好核对、登记。14、停车场不得拒绝存放交警扣留车辆,并对扣留车辆、事故滞留车辆和代履行扣留车辆分类造册登记。15、停车场每月对滞留三个月以上的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的车辆进行登记并上报大队。配合相关部门清理、上缴无人认领或者逾期未处理执法扣留车辆。16、停车场提供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价、工商、税务、交警支队等部门的规定,发生意外和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停车场负责,造成的损失与第三方损失全部由停车场承担,同时停车场应积极主动协调处理,避免事件发酵扩大。17、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服务要求进行修改、删减、增加时,要召开项目管理专项会议,对最后决定修改、删减、增加的内容形成会议纪要,交警支队负责业务处室和所有中标企业加盖公章后即与本文件服务要求具有同样效力。(四)考核办法与处罚规定交警支队秩序处对各执法停车场每月不少于1次考核、检查,各大队对执法停车场每月不少于4次考核、检查。每扣1分罚款合同“每月场地租赁费”(中标单价)的1%,从当月结算款项中扣除,当月费用扣完为止,并将考评结果向各执法停车场公示。1、登记、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车辆相关信息,错误、不全的,每辆扣1分。2、执法停车场发现问题或者要求上报内容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0分。上报信息弄虚作假的,扣20分。3、扣留车辆进、出停车场,必须及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按时录入,超过3小时的,每次每辆扣1分。4、监控、网络、计算机设施故障,未及时处理,造成长时间资料信息无法及时上传的每次扣5分。5、执法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刮蹭、损坏的,除赔偿外,执法停车场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5分。6、车辆及物品丢失、被盗的,除赔偿外,执法停车场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10分。7、因车场管理疏漏造成车辆水淹、失火的除赔偿外,执法停车场承担管理责任,每次扣20分。8、执法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刮蹭、损坏、车辆及物品丢失、被盗,执法停车场处理不及时,情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每次扣除10分-50分。9、执法停车场地面有明显坑洼、积水、荒草、高低不平、脏、乱、差的,每项问题扣1分,并现场整改。10、执法停车场或工作人员,无故拒绝存放车辆,每辆扣10分;11、未及时按照支队规定转运车辆的,每次扣20分。12、未张贴条码的,每辆/次扣1分。13、不按要求拍照的,每辆扣1分。14、执法停车场未及时发还车辆,每次扣2分。15、执法停车场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现场工作人员非公示人员、工作人员与公示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扣留车辆存放场地租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