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40207161198-0006948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
998000.00元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91.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正芬,程之春,李晨虹,施蔷生,乐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北京西路99号        
联系方式:021-6319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鲁班路700号        
联系方式:1580176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燕飞         
电         话:15801766918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pdf491.5K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格式和合同条款—2—第一章招标邀请项目概况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7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000000.00元。预算编号:0024-00032596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以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1、上海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整体评估;2、典型历史风貌区实施情况评估;3、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案例研究;4、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型企业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3—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2700:00:00~12:00:00至2024-10-1012:00:00~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09:30:00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4.开标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7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5.开标所需携带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注: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必须与网上投标时所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为同一证书,且未发生在网上投标后进行数字证书更新(或延期)等可能改变数字证书(CA证书)验证信息的行为,如因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不一致或验证信息改变使其开标时无法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平台或登陆后无法进行开标签到及解密等后续行为导致其投标失败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4—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9号联系方式: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鲁班路700号联系方式:158017669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燕飞电话:15801766918—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项目编号: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内容: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以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1、上海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整体评估;2、典型历史风貌区实施情况评估;3、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案例研究;4、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建议。(投标人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9号联系人:电话:021-63193188传真: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鲁班路700号7楼招标部联系人:王燕飞电话:15801766918传真:021-63046832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型企业等各类供应商(大型企业除外)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城乡编制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有关事项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在得到招标文件后可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不集中看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现场情况等因素,都应在投标时一并考虑。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提问方式及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地址书面形式将提问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传真号码:021-63046832收件人:王燕飞;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6.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7.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8.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7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9.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7—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方式如下:中标人按中标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8—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37—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声明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38—13、客观分评审因素响应情况表序号名称是否响应响应情况响应材料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1投标报价2项目负责人3类似业绩4供应商综合实力—39—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表(格式可自拟)项目名称: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1.一般情况姓名年龄技术职务职务本合同中拟任职务为申请人服务时间学历荣誉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相关职业/执业资格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2.经历2.经历2.经历2.经历2.经历2.经历年份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金额)该项目中任职该项目中任职备注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0—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可自拟)序号姓名学历及学位技术职称持证情况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备注1234…1.须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1—类似项目业绩(格式可自拟)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起止年月项目负责人12345……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合同可以不牵涉到金额等相关商业机密信息,但必须提供合同双方签署页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完整信息);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2—附件7-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仪器/专业处理软件情况表(格式可自拟)序号设备/仪器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34…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3—第七章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配合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2024年)工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工作内容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以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1、上海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整体评估;2、典型历史风貌区实施情况评估;3、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案例研究;4、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建议。二、验收方式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报告应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要求,采用甲方认可方式验收,—44—由甲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三、费用和支付方式1.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2.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3.乙方开据发票并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及时办理费用支付手续。4.费用包含履行合同所需的专家评审费用。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若甲方延迟交付资料文件,乙方可相应延迟提交各阶段服务成果。2.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各类评审、评议会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就需乙方进行项目修改、完善之处出具书面意见。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要求,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使乙方增加工作量或者造成乙方返工时,甲方除应按本合同规定付款外,还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额外设计费用。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合同要求,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对成果质量负责,确保成果的合理性、一致性和规范性。2.乙方应按时参加评审、评议会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书面意见及时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以及项目进展、审批需要,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任务转包或分解转包给另一方,否则甲方将无条件地终止合同。六、其它约定甲方完成本合同支付义务后,乙方完成的上述技术咨询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于甲方,乙方拥有上述技术咨询成果的署名权,并可将其用于科学研究、自我宣传、评奖评优等用途。合同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45—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八、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2、全部成果交接完毕且项目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3、本合同按年度订立,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4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规划及项目实施年度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