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零星拆房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2110240823123931-12150696
二、项目名称: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
999860.00元
上海金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宝山区美兰湖路8弄8029
87.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
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
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砖混面积汇总为:8545.81平方米,因地块项目建设需要,需拆除地上建筑物及硬化地坪并清运建筑垃圾。
9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业主正式通知为准)
郑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沪231202320230975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沪建安B(2018)6006375)上海市拆除行业专业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明(沪拆房专(B)******************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元巍,陶玉美,王金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7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剑川路388号        
联系方式:021-34306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联系方式:13103612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路平         
电         话:1310361221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7.1M

采购文件附件:

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pdf691.7K

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310112110240823123931-12150696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实施人:上海吴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24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应谈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应谈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拆除施工现场人员须具备经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行业专业岗位培训证书;5)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2.项目编号:310112110240823123931-121506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Y-ZBDL-202409-0022)3.预算编号:1224-W110124702-1-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砖混面积汇总为:8545.81平方米,因地块项目建设需要,需拆除地上建筑物及硬化地坪并清运建筑垃圾。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6、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业主正式通知为准)7、采购预算金额:1025497.2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025497.2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25497.2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10-0823: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120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10-08至2024-10-14的时间,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O-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在网上招标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在上述时间段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10-21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2024-10-2113:30。请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磋商。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书面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现场并进行现场开标。2、磋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4楼开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签收回执单(加盖公章)(3)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4)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6)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现场踏勘:不组织。2.澄清答疑:供应商可在2024年10月13日上午10:00时前将疑问函(签字并盖章,如有)传真至51712207-541,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3.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被拒绝。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地址:剑川路388号邮编:200241联系人:吴晓华电话:021-64522616-3-传真:021-64522616实施人:上海吴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吴路508号邮编:200241联系人:黄志宏电话:021-34306209传真:/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邮编:200032联系人:张路平电话:51712380-580传真:51712207-541-4-应谈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吴泾镇2024年零星拆房工程(北吴路718号,浦宁路幼儿园,钱剑汽修,江海渔业社)1项目编号310112110240823123931-12150696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地址:剑川路388号联系人:吴晓华电话:021-64522616传真:021-645226162实施人名称:上海吴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吴路508号联系人:黄志宏电话:021-34306209传真:/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5楼联系人:张路平电话:51712380-580传真:51712207-5414项目采购资金预算金额总计:1025497.2元;最高投标限价总计:1025497.2元。5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从报价之时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7踏勘现场不组现场踏勘,如需踏勘投标人请自行踏勘。8截止答疑时间供应商可在2024年10月13日上午10:00前将疑问函(签字并盖章,如有)传真至51712207-541,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9采购答疑会若有另行通知10澄清文件的领取若有另行通知11投标人询问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沟通。重大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11质疑有效期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序号名称内容11及依据邮政编码:200032联系人:张路平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5楼联系电话:021-51712380-580邮箱:2112024865@qq.com11及依据质疑有效期: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没有依据的传言、猜测或推论等材料不能作为质疑证明材料。质疑函模板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司局频道—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12一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库【2022】3号明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要求的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布的行业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质;6.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详见《投标人声明函》对该项要求);(格式详见附件)7.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的“投标格式”;其中磋商文件“附件”“投标函、投标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廉政承诺书”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将做无效标处理;★磋商文件“附件”中的所有“投标格式”,投标人可以参照使用。但如修改导致磋商文一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库【2022】3号明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要求的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布的行业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质;6.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详见《投标人声明函》对该项要求);(格式详见附件)7.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的“投标格式”;其中磋商文件“附件”“投标函、投标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廉政承诺书”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将做无效标处理;★磋商文件“附件”中的所有“投标格式”,投标人可以参照使用。但如修改导致磋商文序号名称内容12件原格式内容的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法体现,经评审可能将导致无效标;件原格式内容的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法体现,经评审可能将导致无效标;13参加磋商需携带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签收回执单(加盖公章)(3)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4)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6)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1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4-10-2113:3014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4楼会议室15磋商截止时间:2024-10-2113:3015磋商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4楼会议室1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业主正式通知为准)18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签订19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密、上传提交)。纸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0投标文件的装订商务标、技术标、附册采用合并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如有的话)、投标日期、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处需加盖单位印章。22密封袋(箱)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如有的话)、投标人名称、投标截止时间等,名称处加盖单位印章。2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4政策功能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规定。25其他(1)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3)本招标文件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系统为准。序号名称内容26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若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若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8-投标格式19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53-投标格式20(一)资格性审查响应表序号资格条件及实质符合性要求详细内容响应内容符合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在响应文件页次备注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是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2)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授权书须有授权日期)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3)是否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4)是否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5)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加盖公章)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6)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加盖公章)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7)是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8)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拆除施工现场人员须具备经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行业专业岗位培训证书;(加盖公章)1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需提供下列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9)不允许联合投标-54-(二)符合性检查响应表序号资格条件及实质符合性要求详细内容响应内容符合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在响应文件页次备注1符合性证明文件1)是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符合性证明文件2)是否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2政策功能相关条款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响应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1)响应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投标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廉政承诺书”五种格式;3响应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2)响应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电子响应文件须经电子加密;3响应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3)响应文件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响应文件须经数字签名;3响应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4)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时间、质保期、付款方式是否满足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的。4响应有效期是否不少于90日历天。5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是否是唯一的;5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是否没有超出采购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6合同转让与分包是否响应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7开标所需携带资料供应商是否在磋商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所要求的相关开标资料(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响应单位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55-投标格式21最终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预算编号:单位:元(人民币)1最终报价小写(金额):大写(金额):2首轮参考报价小写(金额):大写(金额):3其他澄清或承诺(空白若不够,可另附纸)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精确到“元”。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请备好敲好公章的空白的最终报价表不用密封进响应文件中,在第二轮报价时使用(若最终报价未作变动,仍须提供一份敲公章的第二轮报价表。)-56-投标格式22其他证明文件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投标公函的其他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57-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一、评审原则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作为本次采购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中心人员不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3、评审专家将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权利,评审表要保存备查。二、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随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原则上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签到先后顺序确定,后到先谈。正式磋商前,参与磋商的响应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供采购人查验,否则不能参与磋商。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58-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投标无效情形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四、评分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满分100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2、本项目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对通过检查的所有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最终报价进入报价得分。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五、评委打分表(商务分20分、技术分80分)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一、商务评分(20分)-59-序号评估要素主要评审内容分值1商务报价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经核准的投标报价)×20%×10020分注: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二、技术评分(80分)1整体方案投标人需提供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中的管理办法的详尽程度、具体实施措施和步骤(包含: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表、资源需求、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的合理性和针对性等。评分标准:提供的实施方案详尽、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各项实施措施和步骤针对需求的,得7-10分。提供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较完整、各项实施措施和步骤符合需求的,得4-6分。所提供的方案存在较多缺漏或实施方案及工作办法较简单、可实施性欠缺的,得1-3分。提供的实施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不提供的,得0分。40分1整体方案投标人需提供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方案中对于服务范围的详尽程度、服务方案及工作办法的合理性和针对性等,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等。评分标准:提供的服务方案详尽、对于服务范围的特点了解、各项服务方案及工作办法针对需求的,并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有深度,得7-10分。各项服务方案、工作办法及重点难点的分析基本符合需求但存在欠缺的,得4-6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存在较多缺漏或服务方案、工作办法及重点难点的分析较简单、可实施性欠缺的,得1-3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重点难点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不提供的,得0分。40分1整体方案投标人需提供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根据方案中的管理措施的详尽程度、具体实施标准的合理性和针对性等。评分标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齐全,且措施的针对性强,得7-10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存在欠缺的,且措施的针对性较弱,得4-6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存在较多缺漏,40分1整体方案且措施可实施性欠缺的,得1-3分。提供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不提供的,得0分。40分1整体方案投标人需总进度计划、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根据作业设备的齐全度、配置的合理性、设备性能质量等。评分标准:施工总进度计划与项目内容吻合,分部分项工程计划明确、保证措施针对性强,且作业设备配备齐全度、配置合理性、质量知名度、成熟度优秀,得7-10分。施工总进度计划与项目内容基本吻合,分部分项工程计划、保证措施针对性较弱,且作业设备配备齐全度、配置合理性、质量知名度、成熟度良好,得4-6分。施工总进度计划与项目内容存在欠缺的,分部分项工程计划、保证措施可实施性欠缺的,且作业设备配备齐全度、配置合理性、质量知名度、成熟度较差,得1-3分。提供的总进度计划、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等不符合项目需求或者不提供的,得0分。40分2项目负责人及班组成员根据项目负责人及班组人员相关工作的管理经验、管理能力,以及所提供的负责人、班组人员的相关材料等。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及班组人员的管理经验具有相关性、专业性、丰富性,能提供匹配的相关材料、能力证书的,得7-10分。项目负责人及班组人员的管理经验具有相关性、专业性,提供相关材料、能力证书不完整,得4-6分。项目负责人及班组人员的管理经验与本项目相关性不强的,得1-3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班组人员的管理经验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的,得0分。10分3企业类似业绩公司近三年承接类似项目一览表业绩满足要求(须提供合同)评分标准:满分8分。(每个有效的业绩的2分,最多8分)8分4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根据内部管理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规章制度、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明确的管理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实际操作性强;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得5-6分;基本符合的得3-4分;提交的内容有明显不足的得0-2分。6分5企业综合实力根据公司的整体实力情况、信誉程度、往年合同履约情况、获奖情况、综合服务能力、银行资信证明等。评分标准: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均符合本项目需要的、证明文件齐全的,得4-5分;5分5企业综合实力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基本符合本项目需要的、证明文件不齐全的,得1-3分;未提交任何企业相关信息和材料的,或企业综合实力明显缺乏承接本项目所需实力的,得0分。5分6应急预案根据防台、防汛、疾病、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预案及紧急事件处理措施和质量高低进行评分。评分标准:防台、防汛、疾病、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合理和可行,针对性强,得4-5分;防台、防汛、疾病、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本合理和可行的,得2-3分;防台、防汛、疾病、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描述简单,缺乏正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防台、防汛、疾病、突发事件处置的,得0分5分7现场答辩根据磋商现场回答专家提问的答辩情况酌情打分6分合计合计80分80分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单位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6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拆房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