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中标结果公示(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ZJMY(采)2024-066-1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
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
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天启铭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1年合同期满(或100万元预算满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若单项拆除费用超过 10 万元的则另行招标。
赵立鹏
建造师 浙1132012201210547G3300363064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振华,陈建波,万伟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
73.5
74.5
78.5
75.5
13.85
89.35

1
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
69.5
70.0
69.5
69.67
15.0
84.67

1
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
65.5
59.5
60.0
61.67
14.77
76.44

1
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
55.5
44.0
48.0
49.17
13.55
62.7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标项预算价为标准进行计算,收费按标准为:100万以内按1.5%,100-500万按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响应报价中。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文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41460
质疑联系人:万伟强
质疑联系方式:13868283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灵芝东路299号
传 真:0572-560667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利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501567
质疑联系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255015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采监科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附件信息:

电子全流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docx462.7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239.5K

电子全流程竞争性磋商文件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MY(采)2024-066-1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拆除工程1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结构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0-1814:30:002024-10-18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1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162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73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14.74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9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0-1814:30:00开标地点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10-1814:30:002024-10-18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符合4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1.1技术施工技术方案0-97.08.08.08.51.2技术关键部位技术措施0-86.06.06.06.51.3技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0-86.06.06.06.01.4技术施工工期保证措施0-86.06.06.06.51.5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0-86.06.06.06.01.6技术施工机械的选用及配置合理性0-1513.58.013.514.01.7技术验收方案0-86.06.06.07.01.8技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0-1413.07.08.013.02.1商务服务优惠措施0-3.52.52.52.52.52.2商务权威认证0-33.00.03.03.02.3商务类似业绩0-0.50.50.00.50.5合计合计合计0-8569.555.565.573.5专家(签名):1/3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1.1技术施工技术方案0-97.55.07.07.51.2技术关键部位技术措施0-87.04.05.06.51.3技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0-86.55.05.56.01.4技术施工工期保证措施0-86.05.56.07.51.5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0-86.55.55.06.51.6技术施工机械的选用及配置合理性0-1513.07.013.014.51.7技术验收方案0-86.03.06.07.01.8技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0-1413.07.07.013.52.1商务服务优惠措施0-3.51.02.01.52.02.2商务权威认证0-33.00.03.03.02.3商务类似业绩0-0.50.50.00.50.5合计合计合计0-8570.044.059.574.5专家(签名):2/3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1.1技术施工技术方案0-97.06.06.58.01.2技术关键部位技术措施0-85.53.55.57.51.3技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0-86.05.55.07.01.4技术施工工期保证措施0-86.05.06.58.01.5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0-86.58.05.07.01.6技术施工机械的选用及配置合理性0-1513.57.013.013.51.7技术验收方案0-86.03.56.07.51.8技术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0-1413.57.07.013.52.1商务服务优惠措施0-3.52.02.52.03.02.2商务权威认证0-33.00.03.03.02.3商务类似业绩0-0.50.50.00.50.5合计合计合计0-8569.548.060.078.5专家(签名):3/3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ZJMY(采)2024-066-1)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9%75.513.8589.351√1浙江佳薏建设有限公司16%69.6715.0084.6723浙江宝诚建设有限公司14.7%61.6714.7776.4432安吉合丰建设有限公司7%49.1713.5562.724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0月21日1/1第七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的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47547万元,资产总额为1029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旭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表格至关重要,供应商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供应商对于此表填写有任何疑问的,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16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第七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的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47547万元,资产总额为1029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浙江旭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表格至关重要,供应商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供应商对于此表填写有任何疑问的,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16浙江旭昱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305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ZJMY(采)2024-066-1采购人: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9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0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2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1)磋商响应函;47(2)开标一览表;47(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47(4)中小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47(5)采购代理费承诺函;47(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ZJMY(采)2024-066-1二、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名称服务要求服务期预算价(万元)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年100注:1、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单价控制价×下浮率。2、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1年合同期满(或100万元预算满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若单项拆除费用超过 10 万元的则另行招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禁止转包。(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行业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响应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响应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递交至以下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七楼休息区大屏幕。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响应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六、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七、磋商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七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注: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磋商响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5257201331。邮寄时,应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磋商响应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磋商响应项目名称。八、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九、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磋商响应项目,实行网上招磋商响应,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响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2、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ajztb.com/ajzbtb/3、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十、告知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2、网址: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53/zwgk/gggs/20231228/i3691136.html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386828365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2-5501567152572013313、书面质疑受理联系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2-55015674、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联系人:采监科王庭联系电话:0572-5807951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188号。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8日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 要求1项目名称: 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JMY(采)2024-066-12项目内容:详见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总价承包(结算详见采购需求);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标项预算价为标准进行计算,收费按标准为:100万以内按1.5%,100-500万按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响应报价中。4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5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受理: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利明,联系电话:15257201331,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02979849@qq.com。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组成:(1)磋商响应文件分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和价格三部分。(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递交至以下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七楼休息区大屏幕。7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响应项目名称、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8磋商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第二开标室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9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地点及时间: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8楼第二评标室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10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13磋商结果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new.ajztb.com:2236)14成交通知书: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同时磋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1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7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1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以下第1)条):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提醒: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9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磋商响应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0磋商注意事项:(1)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2)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成交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21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22付款方式:财政授权支付2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2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25补充说明: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磋商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0: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26特别说明:1.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得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已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采购单位。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工程、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货物和服务。5、“采购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磋商费用1、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3条标准收取),请各响应人自行考虑计入磋商响应报价中。3、缴纳时间应于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ZJMY(采)2024-066-1),代理服务费缴入:帐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安吉农商昌硕支行帐号:201000144576348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602979849@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其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不一致的,各项成交单价按最终报价总价计算。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费用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磋商报价以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六、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起算日期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一旦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磋商文件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3、响应文件由资格部分、商务资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组成。3.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1、资格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按评分表顺序编制;(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4)采购代理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十二、响应文件编制、上传、递交(电子交易)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交易)。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响应文件的签章7.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7.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3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8、响应文件的形式8.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8.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8.3“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份数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10、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2.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备选方案。14、响应截止期14.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4.2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4.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十三、无效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无效。3、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4、磋商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在线参加磋商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模板;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如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质疑函文件在2024年8月日下午17:00时之前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利明联系电话:15257201331,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02979849@qq.com。采购单位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供应商对此均无异议。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在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详细的磋商程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十四、成交通知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6、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十五、授予合同1、授予合同的依据采购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合同签订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采购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上述2.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十六、特殊说明: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标“▲”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人必须全部响应,否则磋商响应无效。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除相关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1、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名称服务要求服务期预算价(万元)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年100注:1、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单价控制价×下浮率。2、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1年合同期满(或100万元预算满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若单项拆除费用超过 10 万元的则另行招标,二、磋商报价及控制价序号名称型号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拆房专用钳子机大型380元/小时240型2挖掘机(含人工)大型260元/小时220型以上2挖掘机(含人工)中型240元/小时200型以下(含200型)2挖掘机(含人工)小型180元/小时90型以下(含90型)3平板车(拖车)大型600元/次3平板车(拖车)中型500元/次3平板车(拖车)小型380元/次4运渣车(含人工)运输距离≤3KM120元/车符合安吉县规定的中型运渣车辆4运渣车(含人工)运输距离>3KM180元/车符合安吉县规定的中型运渣车辆5违章拆除100㎡以内按人工结算350元/天/人5违章拆除100㎡以上按面积结算(违章建筑拆除施工安全管理费,不含任何机械费)10元/平方6氧气切割煤气120元/瓶6氧气切割氧气40元/瓶7空压机500元/次8炮头机(含人工)3200元/次≥220型9炮头机(含人工)3900元/次<220型10吊车(含驾驶员)1600元/次8吨11吊车(含驾驶员)2750元/次25吨12吊车(含驾驶员)3980元/次50吨13工人非设备操作人员,为单独所需人工160半天/人14工人非设备操作人员,为单独所需人工320全天/人15铲车(含人工)230元/小时16洒水车(含人工)230元/小时17喷水车(含人工)1500元/次/天注:以上单价为包含人工费、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的综合单价;服务期间如涉及不在该表范围内的内容,按照当月信息价(市场询价)确定价格。报价说明:(1)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单价控制价×下浮率。(2)供应商报价为承包完成本次项目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3)供应商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各项成交单价不变,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每次服务所需人数及性能良好的车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三、拆房工程管理要求1、整体房屋拆除必须机械拆除,不得人工上房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2、施工企业现场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保护好标的物地下通信光缆、电缆、水管、绿化等设施,如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3、拆房期间与该地块有关的治安、消防、卫生、市政市容、安全、水电费缴纳等方面的事项,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拆迁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做到场地整洁;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足够人工拆除地坪以上建筑(除发包人要求不予拆除部分)。在拆除前,成交供应商应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特别是电缆、电线是否断电、高空坠物等有危险性的地方,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拆除时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正常通行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或纠纷,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成交供应商在拆除前必须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6、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残值均由成交单位处置,处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拆除与运输费用由采购人按最终报价清单单价支付。7、如采购人需要多名工人(3人以上)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服从采购人的指挥。8、供应商承诺在承包服务期内,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加强消除现场风险隐患,全力确保现场安全,并做好保密工作。四、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完成工程量达到预算100万元即终止合同,以上两者以先到者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指令进行分批拆除,每批拆除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需按时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成交单位每延误一天将被扣除工程费用壹仟元,上不封顶,且采购人并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除外。五、▲安全责任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合同规律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如有任何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2、供应商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制定安全措施、施工注意安全防护、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设置专门的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3、因成交供应商设计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施工安装过程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所需的起重、运输、施工机械等辅助设施设备,所有设施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上述关于安全责任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响应承诺。六、项目质量目标1、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建造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合格工程目标。2、达到采购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剩余工程款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成交供应商每次提交一式三份机械台班量清单给采购人。由采购人代表核对后按实结算,先按每个季度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价的90%时余款暂不支付,服务期结束后(或上报结算金额达到100.0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以经审核的结算价为依据,按实付清余款。九、注意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一、开启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线出席磋商会议。供应商因未在线出席磋商会议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二、磋商小组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商信息。3、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在线,负责解答有关事宜。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服务期、服务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5、采购采购单位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响应文件解密后,磋商小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初次报价不公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响应文件的技术资信部分进行评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无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代理机构协助计算供应商的价格得分。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汇总计算各供应商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同时打印纸质评审报告签署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各供应商公布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磋商会议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磋商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在线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确定供应商办法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七、综合评分法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技术商务资信分85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评标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标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评标内容及标准2.1价格分(15分)根据财库〔2014〕21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价格分评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下浮率最多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各投标人下浮率)}×15%×100]的计算公式计算,小数点最终保留2位。(计算以最终报价为依据)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本项目执行以下第1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产品(或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提供服务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录用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2技术分、商务资信分,共85分。确定进入报价评审的响应人。有效响应人不足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视情而定。2.3技术、商务资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磋商响应无效。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共85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施工技术方案9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定。施工方案全面合理,技术到位的得5-9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技术可行的得2-5分;方案不合理、不严密的得0-1分。2关键部位技术措施8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本的项目特征、难点、要点分析,提供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针对性突出的得5-8分,方案基本满足的得2-5分,没有针对性或者没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的得0分。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8供应商提供确保服务质量的措施(包括施工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和控制措施、手段及方法、技术保障)。服务质量措施得当,针对本项目所制定,包含上述措施得5-8分,措施基本符合且无针对性的得2-5分,未提供措施或者没有针对本项目的措施的得0分。4施工工期保证措施8根据供应商的工期保证措施方案的施工进度,施工安排等。方案针对性突出的得5-8分,方案基本满足的得2-5分,没有针对性或者没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的得0分。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8拆除服务中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的目标及保证体系措施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的可行的得5-8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2-4分;方案和措施差的得0分。6施工机械的选用及配置合理性151、投标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的,拆房专用钳子机、挖掘机、运渣车、吊车、洒水车、铲车,且符合规格型号要求的,每类设备得2分,最多得12分。2、其他设备工具、工机具配备情况比较评分,1-3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图片等,设备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7验收方案8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针对本服务的项目制定的验收方案;方案针对性突出的得5-8分,方案基本满足的得2-5分,没有针对性或者没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的得0分。8服务优惠措施3.5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得1-3.5分,服务方案不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小,得0-1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服务优惠承诺的,该项不得分。9权威认证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0类似业绩0.5供应商自2021年5月1日至今成功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或案例证明,每提供一个得0.25分;最多得0.5分。提供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1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4综合评分8分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2、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同时拥有C证和中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4分。(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制件及其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3、根据项目其他组成人员岗位配置、年龄结构、专业安排、资质证书等,综合评分,0-4分。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CA签章,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临[2024]3051号(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工程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为元。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工程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选用)1、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1、2、3、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及税务发票。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使用单位各执一份,监管部分和代理公司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或)授权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签字日期:2024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资格证明文件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磋商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磋商响应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磋商响应、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4、磋商响应声明书致:_______(采购单位名称):____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___(姓名)系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项目的磋商响应,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磋商响应项目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5、供应商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开户银行 帐 号联系电话公司总人数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实习人员及后勤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6、供应商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采购文件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8、报价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9、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5)采购代理费承诺函;(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0、磋商响应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磋商响应。为此:1、供应商须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包括《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其中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各份,应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确认已上传。2、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90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1、开标一览表(磋商响应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表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金额单位:%序号名称下浮率%服务期备注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 合计金额大写: 说明:注:1、▲磋商报价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单价控制价×下浮率。2、初次报价不公开。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供应商报价以磋商现场的最终报价为准。4、最终报价如与初次报价不一致的,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按同比例关系调整。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1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表格仅提供了样表格式,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2、最终合计金额必须包括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与初次报价表中总价相一致。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2、本表格至关重要,供应商必须如实且规范填写本表格,供应商对于此表填写有任何疑问的,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14、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6、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单位成交,我单位同意按采购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17、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附件:18、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磋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有限公司存续守信激励对象下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4-登记机关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某某某某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1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20、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1、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4]305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编号:ZJMY(采)2024-066-1采购人: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9第三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0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2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1)磋商响应函;47(2)开标一览表;47(3)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47(4)中小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47(5)采购代理费承诺函;47(6)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ZJMY(采)2024-066-1二、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名称服务要求服务期预算价(万元)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年100注:1、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单价控制价×下浮率。2、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1年合同期满(或100万元预算满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若单项拆除费用超过 10 万元的则另行招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供应商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禁止转包。(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行业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8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响应报名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磋商响应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递交至以下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七楼休息区大屏幕。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磋商响应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六、磋商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七、磋商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七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注: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磋商响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5257201331。邮寄时,应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磋商响应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磋商响应项目名称。八、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九、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磋商响应项目,实行网上招磋商响应,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响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2、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ajztb.com/ajzbtb/3、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十、告知事项: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安吉财政“政采贷”办理指引》。2、网址: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53/zwgk/gggs/20231228/i3691136.html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386828365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2-5501567152572013313、书面质疑受理联系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2-55015674、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联系人:采监科王庭联系电话:0572-5807951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凤凰路188号。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8日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 要求1项目名称: 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天荒坪镇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拆除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JMY(采)2024-066-12项目内容:详见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总价承包(结算详见采购需求);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标项预算价为标准进行计算,收费按标准为:100万以内按1.5%,100-500万按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磋商响应报价中。4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5答疑与澄清:(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受理:供应商应将书面质疑函邮寄至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利明,联系电话:15257201331,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02979849@qq.com。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及组成:(1)磋商响应文件分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和价格三部分。(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交):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强制提交):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递交至以下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具体详见七楼休息区大屏幕。7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磋商响应项目名称、磋商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8磋商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第二开标室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9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地点及时间: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8楼第二评标室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14:30时10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无效。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13磋商结果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new.ajztb.com:2236)14成交通知书: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同时磋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1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7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18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以下第1)条):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投标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提醒: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9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磋商响应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0磋商注意事项:(1)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2)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成交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21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22付款方式:财政授权支付2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2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25补充说明: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磋商的,请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0: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26特别说明:1.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得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已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本表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采购单位。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安吉县天荒坪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工程、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程、货物和服务。5、“采购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磋商费用1、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单位收取(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3条标准收取),请各响应人自行考虑计入磋商响应报价中。3、缴纳时间应于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ZJMY(采)2024-066-1),代理服务费缴入:帐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安吉农商昌硕支行帐号:201000144576348五、竞争性磋商报价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602979849@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其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不一致的,各项成交单价按最终报价总价计算。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费用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磋商报价以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7、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六、磋商保证金不收取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起算日期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一旦递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九、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十、磋商文件有效期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十一、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拆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