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3-XCZX-T2024-0004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
9132090014013377XA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新龙广场3号楼20-22层(CND)
444800元
444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2024年完成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及达到省、市、区相关部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完成
服务标准:规划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及达到省、市、区相关部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龙华、程豫、顾月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50%计取(33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大泗村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3852652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联系人:赵琼
联系电话:052386860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琼
电话:0523868605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1203-XCZX-T2024-0004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华里).pdf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03-XCZX-T2024-0004采购人: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明确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3-XCZX-T2024-0004项目名称: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10万元最高限价:110万元,谈判供应商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采购需求:2024年完成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成果必须通过专家论证及达到省、市、区相关部门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2例类似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专家论证通过意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扫描公告附件二维码自助登记获取标书费收款公司名称: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泰州分行,账号:02200120420002638,用途备注:缴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领取谈判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领取一套谈判文件;2.请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本次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所有。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地址:泰州市大泗镇联系方式:唐先生沈女士0523-80758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联系人:赵琼0523-86981686、15261015626、181159395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3.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4.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次项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5.谈判响应有效期5.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供应商声明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谈判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三、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谈判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与地点以书面形式向谈判采购单位提出,谈判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迟于规定时间提交的疑问,谈判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谈判供应商的影响。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修改或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采购人发放的更正通知。因谈判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当谈判采购文件、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对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补正。1.资信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6)★供应商资格声明书;(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以上(1)-(7)项必须全部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2.商务文件(需盖单位公章):(1)★响应函;(2)★首次报价响应表;(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主要人员表;(6)本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六、响应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参与谈判一律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5.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6.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7.报价方式:固定总价。8.谈判费用自理。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信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评判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首次谈判报价或最终谈判报价超过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7.未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8.谈判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供货期)不能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9.响应文件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10.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格证明文件);12.响应文件中有谈判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3.谈判小组认定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响应人不能应谈判小组要求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谈判小组可要求响应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的;1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6.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的;1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8.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9.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0.不同供应商的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2.法律、法规和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或谈判小组讨论通过确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情形。八、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九、谈判、评审:谈判、评审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谈判小组认定。1.响应文件的审查(1)首次报价响应表内容与其他部分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响应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谈判、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①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检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通过,谈判采购文件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工作。②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谈判小组讨论、确定谈判程序和谈判内容。(4)谈判小组与竞标人进行谈判后,所有竞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在采购范围、服务标准等采购需求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总价(即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采购人或谈判小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第三轮及以上报价,如不再进行第三轮及以上报价的,则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评审方法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严格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条件、合格性评审办法,对谈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将在响应最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4.评分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提出的最终成交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出现两家及以上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5.有关费用处理5.1谈判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服务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差旅费、食宿费、税金,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车辆费用、风险费用、利润等。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按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50%计取。上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十、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谈判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如有时)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如竞标人报价达不到采购人期望值,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视为竞标人放弃本次竞标资格。2.评审结束后,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谈判活动。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监督部门也将对该供应商的上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响应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供应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谈判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3.经谈判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谈判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予以公告。采购人和谈判小组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4.采购人向成交方发成交通知书。十一、采购终止:在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二、谈判保证金:1.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谈判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三、质疑处理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代理有权不予受理。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中标价的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电子履约保函(保险)、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扣除成交供应商违约金罚金等费用后,无息返还给乙方剩余的保证金。3.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落实的相关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企业划型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第三章采购需求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一、项目背景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大局,是对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我国“五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泰州市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通知》(泰自然资〔2023〕152号)文件要求,结合大泗镇实际情况,拟开展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1.项目概况:大泗镇隶属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地处高港区东部,东与姜堰区张甸镇相邻,南与胡庄镇接壤,西与高港区许庄街道相连,北与白马镇毗邻,行政区域面积约40平方千米,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2.项目范围:总体规划实施范围为大泗镇全域行政范围,包含1个社区、12个行政村。详细规划为开发边界范围,约3平方公里。二、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1)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在编制全过程中及时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和各项用途管制要求,合理谋划大泗镇发展格局与产业方向,重点协调集中建设区内外的用地布局。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基础分析、战略与目标分析、城镇发展方向研判、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全域空间要素统筹、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支撑体系完善以及专项规划评估等内容。(2)大泗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大泗镇镇区详细规划,在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既定的大泗镇开发边界内开展用地布局工作并给予指标管控,促进镇区有序发展。2.提交成果成果包含两部分:总体规划成果、详细规划成果。(1)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等。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纸。序号名称备注1区位图现状图纸2镇域主体功能区分区图*现状图纸3镇区用地现状图现状图纸4自然保护地现状图*现状图纸5历史文化保护现状图*现状图纸6相关分析评价图现状图纸7镇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规划图纸8镇域规划分区和控制线图规划图纸9镇域生态空间格局利用规划图*规划图纸10镇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规划图纸11镇域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图规划图纸12镇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图规划图纸13镇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规划图纸14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规划图纸15镇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规划图纸16镇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规划图纸17镇区规划分区图规划图纸18镇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规划图纸19镇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规划图纸20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规划图纸21镇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规划图纸22镇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规划图纸23其他反映本地区特色的相关规划图规划图纸注:带“*”图纸为条件必选图纸3)规划说明镇国土空间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2)详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书、数据库和其他相关成果等。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文格式准确规范、简明扼要表述规划结论,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应包含图纸和图则两部分。其中图纸部分应包含序号名称备注1土地使用现状图2空间潜力分析图3土地使用规划图4社区生活圈规划图5蓝绿空间规划图6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如有7城市更新规划图8综合交通规划图9公用设施规划图10管线综合规划图11综合防灾规划图12竖向规划图13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14建筑高度分区规划图15“城市控制线”规划图含道路红线,城市蓝线、绿线、黄线16街区划分图图则部分包括单元图则与街区图则。单元图则包括各街区主导功能与规模、用地布局管控、各类控制线管控、各类设施管控等内容,采用图示和表格两种形式综合表达,图、表的表达内容应保持一致。街区图则图示内容应包括地块边界、建筑退线、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各类控制线、各类设施等;表格内容应包括地块编号、地块用地分类代码、地块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配套设施、混合用地地块内不同功能的比例、备注信息等。重点地区应根据其类型特征,增加相应管控要求。3.项目设计质量要求规划设计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与要求。设计方案科学、合理,满足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4.项目进度要求(1)第一阶段2024年10月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稿同步启动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第二阶段11月前进行详细规划专家论证;(3)第三阶段12月份组织规划成果上报审批,报省、市备案。5.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发生以上情况,中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6.成果的归属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三、相关技术要求1.采购人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2.设计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设计审定后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3.设计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4.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或函采购人,采购人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5.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4)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所有。四、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不低于1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城乡规划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和完成本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11人,所投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应满足本项目需求,一般包含:自然资源工程、国土资源工程、城乡规划类、建设工程、市政、交通等。(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应当有6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本项目所需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退休返聘人员应当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返聘合同。2.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付款方式:(1)完成初步成果支付合同价的40%;提交中期成果并组织专家评审支付合同价款的30%;形成最终成果获批后,支付余款(以上均不计息)。(2)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4.成果如未通过验收,采购人除有权追回已付款项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四章合同格式(供参考)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文件(谈判文件编号:),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一、说明:受甲方委托,于年月日组织了的谈判,经谈判小组认真严格的评审,确定由乙方成交。二、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附件(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三、项目基本情况四、委托服务事项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六、费用结算方式七、履约保证金万元,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八、项目工作要求九、合同生效和终止:十、双方权利义务:十一、争议处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二、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谈判文件(编号:)、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3-XCZX-T2024-0004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2024年月日谈判响应函致: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方在谈判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3.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谈判采购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谈判截止之日起90天,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谈判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不予退还。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人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原件随带备查。)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6)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首次报价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元)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主要人员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专业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经验年限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本表后应附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网址如下: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外公示,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此声明函。4、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大泗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市大泗镇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4935万元,资产总额为805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10月181旧00055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规划及镇区详细规划编制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