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项目编号:BZFW-[2024]170
二、项目名称: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1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栋9层
下浮率报价:30(%)
-
87.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工作
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工作
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诉讼案件及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专项法律 服务,满足采购人的合理要求和各项预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自项目执行之日起12个月。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铁,陈亮,李志刚,李疆,朱冠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50%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997-4688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阿拉尔市幸福北路鸿添南国风光D-203
联系方式:15739295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楷
电 话:15739295242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264.8K
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工作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工作,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19人,营业收入为8171万元,资产总额为66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收回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