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4)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ZC-C-F-24044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腾飞路腾飞大厦F座9024室
综合评分法

1,110,000.00元
88.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信息核对工作(1)做好民政部信息核对工作。按季度将全区低保、特困等数据发送民政部进行核对,并及时下发疑点数据。(2)做好跨省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接收其他省份发送跨省协查任务,并与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及时接收盟市发送 的跨省核查任务,做好数据审核和推送工作,及时反馈核查结果。(3)做好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委托核对工作,按时反馈部门委托核对工作内容。2.做好数据信息共享工作(4)做好与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定期与公安、人社等23个部门及时进行数据交换、更新,确保接口畅通。3.做好数据上报工作(5)做好自治区核对共享信息资源目录上报和更新工作。于每月15日前高质量完成“ 民政部核对业务统计数据报送系统” 全区数据填报工作。按月协助做好全区低收入人口数据上报工作。4.做好重点监测数据下发、核实反馈、抽查工作(6)按月(季度)开展全区在享低保、特困数据实时比对、整库核对等工作,对自治区本级核查的各部门重点监测数据及 时分类下发。(7)按月收集盟市核查结果,形成核查统计表进行备案。(8)根据下发的重点监测数据填报情况,按季度、不低于0 .5%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复核,为民政厅决策和监督指导基层 工作落实提供数据支撑。(9)按季度对重点监测数据填报反馈情况进行督办。(10)定期做好民政部反馈的社会救助领域预警和疑点数据的比对工作,按时将核实结果报送民政部。5.做好与防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核对工作(11)按季度共享交换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口数据,按月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 统计表。(12)做好自治区农牧厅委托核对工作。6.做好数据归集工作(13)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归集,对低收入人口定期开展数据核对,提高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质量。协助做好专项救助部门 救助数据共享和归集。7.做好数据分析工作(14)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核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15)按季度编制核对数据分析报告、核对工作动态,半年报送核对购买服务工作年中总结。8.做好“ 内蒙古救助通”督促工作(16)按周调度各盟市“ 内蒙古救助通”注册、电子授权等使用情况。(17).每日监测各盟市“ 内蒙古救助通”救助申请受理情况,督促各盟市及时受理、办理社会救助。9.做好救助热线抽查、核对信息归档工作(18)按季度抽查全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性、有效性。(19)完成核对工作档案、电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2024年12月1日,服务期限12个月,至2025年11月30日
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的服务标准
1,11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福君、李三厚、孙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
联系方式:13488511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5332608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53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话:0471-5332608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5: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福君,李三厚,孙鑫

总成交金额
¥1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

项目联系电话
0471-5332608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5332613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88511943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1-5332608 质疑联系人:阮佳0471-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中标(成交)明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二次)(项目编码:NMGZC-C-F-24044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5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1.1、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广益安公共管理服务中心1.2、中标(成交)总价:1,11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1.信息核对工作(1)做好民政部信息核对工作。按季度将全区低保、特困等数据发送民政部进行核对,并及时下发疑点数据。(2)做好跨省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接收其他省份发送跨省协查任务,并与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及时接收盟市发送的跨省核查任务,做好数据审核和推送工作,及时反馈核查结果。(3)做好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委托核对工作,按时反馈部门委托核对工作内容。2.做好数据信息共享工作(4)做好与自治区本级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定期与公安、人社等23个部门及时进行数据交换、更新,确保接口畅通。3.做好数据上报工作(5)做好自治区核对共享信息资源目录上报和更新工作。于每月15日前高质量完成“民政部核对业务统计数据报送系统”全区数据填报工作。按月协助做好全区低收入人口数据上报工作。4.做好重点监测数据下发、核实反馈、抽查工作(6)按月(季度)开展全区在享低保、特困数据实时比对、整库核对等工作,对自治区本级核查的各部门重点监测数据及时分类下发。(7)按月收集盟市核查结果,形成核查统计表进行备案。(8)根据下发的重点监测数据填报情况,按季度、不低于0.5%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复核,为民政厅决策和监督指导基层工作落实提供数据支撑。(9)按季度对重点监测数据填报反馈情况进行督办。(10)定期做好民政部反馈的社会救助领域预警和疑点数据的比对工作,按时将核实结果报送民政部。5.做好与防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核对工作(11)按季度共享交换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口数据,按月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统计表。(12)做好自治区农牧厅委托核对工作。6.做好数据归集工作(13)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归集,对低收入人口定期开展数据核对,提高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质量。协助做好专项救助部门救助数据共享和归集。7.做好数据分析工作(14)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核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15)按季度编制核对数据分析报告、核对工作动态,半年报送核对购买服务工作年中总结。8.做好“内蒙古救助通”督促工作(16)按周调度各盟市“内蒙古救助通”注册、电子授权等使用情况。(17).每日监测各盟市“内蒙古救助通”救助申请受理情况,督促各盟市及时受理、办理社会救助。9.做好救助热线抽查、核对信息归档工作(18)按季度抽查全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性、有效性。(19)完成核对工作档案、电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的服务要求2024年12月1日,服务期限12个月,至2025年11月30日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与采购人的服务标准1,110,000.001.00项1,110,000.00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0月22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