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旧址文物腾退 腾退劳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4)



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124210200013045-XM001
二、项目名称: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817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口3号楼北京交通旅社内
中标金额:426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街8楼2-102室
中标金额:39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口3号楼北京交通旅社内
91110105748148996F
42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2.2 分

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北街8楼2-102室
91110105101852296E
391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8.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1
426万元
42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

1
391万元
391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1包)
412
/
详见采购需求

02
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2包)
448
/
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招标共分2包,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为满足项目需求,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若该供应商在2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为平(组长)、朱秀芳、刘长英、李兆英、张素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每包收取2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为01包中标人。
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为02包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甲17号        
联系方式:郭红伟,6713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绿景馨园东区12号楼A座五层502室            
联系方式:宋梦夏、赵翰拼,15201602451/15534200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梦夏、赵翰拼
电 话:  15201602451/155342006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1:23

评审专家名单
黄为平(组长)、朱秀芳、刘长英、李兆英、张素英

总中标金额
¥8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诚

项目联系电话
67162911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甲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713863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绿景馨园东区12号楼A座五层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7162911

附件:

附件1
(0924终稿)征收中心--腾退劳务服务--招标文件(1).docx

附件2
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项目编号:2024ZCZB-00060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2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4ZCZB-000602.项目名称: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3.项目总预算金额:86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1包)412/详见采购需求02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2包)448/详见采购需求本项招标共分2包,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为满足项目需求,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若该供应商在2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5.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2.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2.2.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3.4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等;(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甲17号联系方式:郭先生671386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绿景馨园东区12号楼A座五层502室联系方式:15201602451/155342006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梦夏、赵翰拼电话:15201602451/155342006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1包)其他未列明行业02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2包)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 包:人民币8万元02包:人民币8万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 名: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帐 号:10267000000425309注: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退保证金所需资料:1、网转方式递交保证金退回所需资料:汇款底单复印件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2、 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退回所需资料:(1)网转方式退回(建议选择此方式):收据原件、单位银行户名及账号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联系电话;(2)支票方式退回: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财务章)。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00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4.2投标文件递交份数1.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单独密封);2.投标文件副本 4 份(单独密封);3.电子版 1 份(须为正本的扫描件,单独密封);4.开标一览表 1 份(单独密封);14.4密封1.上款标记“单独密封”的,均需单独密封递交;2.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函》;★3.在封口处标明“请勿于 * 年* 月 * 日 *点 * 分之前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4.密封破损、不严密可能泄露其投标信息的将被拒收。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技术部分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送达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201602451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绿景馨园东区12号楼A座五层502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每包收取2万元整。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一次性缴纳。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4正版软件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61.1.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7采购需求标准57.7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7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72.2.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须被授权代表签字的,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为无效投标。142.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2.2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密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155.5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代表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由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人数为1人。183.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4.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投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 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 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涉及)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 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 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 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 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 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4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 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 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 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 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 议》原件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 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3-3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 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 明(本项目不涉及)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的(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 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 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 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标段,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_3__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公司业绩每有一个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同类拆迁相关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请附所填报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需包含首页、关键信息页及双方盖章页,如不体现签订时间或信息不完善无法认定的均不得分)10技术部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理解对本项目理解深刻、分析全面的,得 5 分;对本项目内容具有一定的理解的,得 1-4分;对本项内容理解存在偏差的,得0分52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对本项目现况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理解深刻,对项目现状描述清晰,内容丰富,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5分;对项目现状具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描述,但内容存在一定欠缺的,得 1-3分;对项目现状理解存在偏差的,得0分。53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腾退工作方案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内容全面、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成果,得4-6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但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欠缺,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成果的,得1-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0分。64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对本项目适用法规理解情况对于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了解全面、阐述清晰的,得3-5分;对于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完整存在欠缺的,得1-2分;对于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不了解的,得 0 分55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人员安排情况项目经理: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得1分(须提供证明文件);162.在其他房屋征收或腾退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给一个合同得1分,本项最多4分(需提供项目合同)47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人员安排情况项目工作组人员: 1.项目组成员6人以上的得4分;每少一人减1分,减完为止。482.项目组成员均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且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的得2分。293.项目组成员均具有房屋征收或腾退项目相关工作经验的,每提供一个相关证明文件得2分(合同或有关签字盖章的文件资料,每人不重复得分),最高得4分,否则不得分。410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工作进度安排进度计划的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8分;进度计划的较为合理,可操作性存在困难,得3-4分;进度计划的不合理,可操作性较差的,得0-2分。811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操作性强、符合采购人业务特点的,得4-6分;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3分;未提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分。612投标人组织实施计划腾退工作安全措施措施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得6-10分;具有安全措施,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5分;未提出安全措施的,得0分。10第五章采购需求(以下为01包和02包的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背景情况:为保障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顺利进行,积极推进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工作,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揽劳务工作的服务商,协助甲方完成房屋腾退过程中与被腾退人(含承租人)协商、协助签约、交房搬家、选房、补偿款项发放、家庭矛盾调解、信访处置等工作。2、项目分包情况介绍: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860万元,共分2包,其中01包预算金额为:412万元,02包预算金额为448万元。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2)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北估秘【2016】001号)(3)《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4)《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5)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三、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1.本项目01包预估3200平方米,约91户;02包预估3800平方米,约99户。实际服务规模以项目腾退决定为准,据实结算。2.接待被腾退人(含承租人)及与项目相关人员,向被腾退人(含承租人)及项目相关人员宣传解释有关法规、政策,协助甲方及相关部门发放并送达告知书、结算单、催告等。3.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制定与项目腾退工作相关的计划、方案,汇报反馈腾退工作相关信息。4.按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与被腾退人(含承租人)协商并签订腾退补偿协议、补充协议,按甲方核准的数额协助做好腾退补偿款发放工作。5.及时接收被腾退人腾空的房屋,按甲方要求与项目评估公司、审核单位等做好工作配合。6.配合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配合处理腾退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甲方汇报。7.按照甲方要求及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腾退档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及有关部门移交,并做好移交手续的留存。8.腾退工作完成后,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结案手续。9.根据甲方要求需要乙方完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2)验收标准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2.腾退工作全过程符合相应政策、法规、规章要求,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违规和极端行为发生;(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2个及以上其他房屋征收、腾退、疏解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项目奖励期内项目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项目组工作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应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并具有房屋征收、腾退、疏解项目相关工作经验。(4)腾退工作要求1.通过入户访问、询问、书面审查、有关部门核查等方式对项目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2.根据甲方要求对被腾退人收入、住房、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调查;3.根据甲方要求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协助甲方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4.腾退人、被腾退人对调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核;5.接待被腾退人,向被腾退人宣传解释有关法规、政策;6.协助甲方制定腾退计划、编制腾退补偿方案及相关工作方案;7.按照甲方有关合同审核程序和要求,协助甲方与被腾退人协商并签订《腾退补偿协议书》等有关合同,并协助甲方向被腾退人发放补偿款;8.及时接收被腾退人腾空的房屋;9.腾退补偿完成后,协助甲方办理腾退结案手续;10.按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反馈甲方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类信息;11.协助评估公司、拆除单位、律师开展各项工作;12.协助甲方处理腾退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甲方汇报;13.协助甲方处理腾退范围内被腾退人的信访、投诉、诉讼等事件和案件;1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腾退档案资料(除分户档案外,还包括腾退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应留存的项目相关全部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照片、纸质文件、各种表格、影像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及有关部门移交腾退档案资料;15.送达分户评估报告;16.协助甲方完成腾退中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审批、报送及盖章,到测绘单位、评估公司、拆除单位等相关服务机构取送有关报告等工作;(5)服务质量要求1.被腾退调查结果应当包括被腾退房屋座落、权属、面积、用途、在册和常住人员等情况,家庭人员调查结果应当包括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从业单位、家庭本市外址房屋、残疾、低保、住房保障、联系方式等情况;2.调查结果应当真实有效,禁止向甲方报送虚假材料、数据、信息;3.对被腾退人的询问应当有被腾退人签字,其它调查结果应当留存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4.调查统计、汇总应能反映全部调查结果;5.未经甲方或有关政府部门正式向社会或被腾退人公布的信息、数据、补偿方案等,应严格保密,严禁向媒体、他人披露;6.与被腾退人协商补偿协议,应严格按照本项目腾退补偿方案进行,不得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向被腾退人许诺;7.严禁收受被腾退人请托,严禁与被腾退人、评估公司恶意串通骗取补偿款,严禁侵占、挪用补偿款;8.应严格按照甲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计划从事受托事项;9.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严禁与被腾退人发生言语、肢体上的冲突;10.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腾退人搬迁;不得采用欺诈、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诱使被腾退人签订协议。(四)采购标的的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1)合同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需延期,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北京市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范围内,具体门牌以项目腾退决定为准。2.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协助完成签约并交房的每户3万元标准支付。2)结算方式:签约期结束后,被腾退人有效签约、交房且通过项目审计审核符合支付要求的,经甲方及财务审核确认,一次性予以支付。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注:此合同仅为参考模板,具体条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编号:________《委托腾退劳务合同》《委托腾退劳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实施(以下称本项目),为保证本项目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平等协商,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工作内容及范围1.工作内容包括:2、本项目腾退范围:(具体门牌以正式腾退公告为准)。3、本项目基本情况:(居民情况以实际确认为准)。二、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被腾退调查结果应当包括被腾退房屋座落、权属、面积、用途、在册和常住人员等情况,家庭人员调查结果应当包括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从业单位、家庭本市外址房屋、残疾、低保、住房保障、联系方式、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等情况;调查结果应当真实有效,禁止向甲方报送虚假材料、数据、信息;对被腾退人的询问应当有被腾退人签字,其它调查结果应当留存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调查统计、汇总应能反映全部调查结果;未经甲方或有关政府部门审议正式向社会或被腾退人公布的信息、数据、补偿方案等,应严格保密,严禁向媒体、他人披露;与被腾退人协商补偿协议,应严格按照本项目腾退补偿方案进行,不得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向被腾退人许诺;严禁收受被腾退人请托,严禁与被腾退人、评估公司恶意串通骗取补偿款,严禁侵占、挪用补偿款;应严格按照甲方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计划从事受托事项;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严禁与被腾退人发生言语、肢体上的冲突;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腾退人搬迁;不得采用欺诈、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诱使被腾退人签订协议。不得为谋取私利而接受或索取被腾退人的金钱和礼品,不得有任何受贿、索贿、变相索贿等违法行为,在腾退业务活动中杜绝一切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三、双方驻现场代表甲方现场代表或项目管理人姓名:。乙方现场代表姓名:乙方代表发生变更时,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乙方的驻现场代表须经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乙方撤换驻现场代表,并无需说明理由,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四、甲方责任协助乙方提供具备办公条件的办公场所及相应设备;提供腾退工作的标准流程;提供腾退工作所需相关表格;提供标准的宣传材料;负责房源的调拨工作;负责后续档案的审核工作;五、乙方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委托之事项;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完成受托工作;不得将受托工作转委托或分包给他人;自项目签订《委托腾退劳务合同》签订完成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工作人员的信息、职务情况、机构基本信息等相关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作人员,如有变更需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对于被腾退人的信访、投诉、要求,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在工作过程中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反馈各类信息;对本项目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汇报;遵守甲方制定的腾退项目现场管理办法等与腾退相关的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乙方承担法律等相应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责任。六、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发生不良服务行为的予以告诫、责令整改。七、服务费用及支付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合同双方需签订变更合同书,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服务费用标准及支付比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但需双方签订解除合同的书面合同。如本项目决定不再予以实施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且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届时将另行协商有关服务费收费事宜;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服务工作,结清尾款后终止。因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丧失相关资质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已完成的工作不予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返还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及情况报告。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事宜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廉政责任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购买服务单位(甲方):(乙方):为加强文物腾退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违法违纪行为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行为准则,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一、甲方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腾退实施购买服务事前、事中、事后都应该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收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与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乙方邀请的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要求乙方利用工作之便为其亲属或朋友提供“特殊照顾”,以便在腾退补偿中获不法之利。(四)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和亲友经商、就业、上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五)在购买服务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廉洁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报告主管领导。二、乙方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西城区房屋腾退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房屋腾退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得为其购置通讯、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同意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出的费用。(三)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甲方的亲属或朋友在腾退补偿等方面“特殊照顾”,以便其获不法之利。(四)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以及家属、子女经商、就业、上学、出国等提供便利。(五)不得为谋取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购买服务费用等私下商谈。(六)乙方在工作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的,甲方有权更换人员,其他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向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本廉政责任书与项目《委托腾退劳务合同》同时签订,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日期: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如有)(不适用)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投标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名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1.“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1包),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354万元,资产总额为106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千禧兴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6日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的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1包)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文物腾退项目腾退劳务服务(01包),属于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554万元,资产总额为776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属于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鹏华捷房屋拆迁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址文物腾退 腾退劳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