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建设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昆明理工大学2024)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采购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10-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9-25
中标日期
2024-10-22
中标供应商
南京南软科技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145.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波琼、张倩倩、杨晨、黎泽龙、程吉鹏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3338509
采购单位
昆明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94493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3338509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G1-04942-YNYD-0388
二、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供应商名称:南京南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420号415室
中标金额(万元):145.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79.6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名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品牌:南软
规格型号:南软 V5.0
数量:1
单价(元):145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民,杨俊,杨东霞,杨石军,宋玉竹(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
金额:1.40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是否小微企业:是; 2、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9.6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理工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联系方式:0871-65944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1-6333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琼、张倩倩、杨晨、黎泽龙、程吉鹏
电 话:0871-6333850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YDCOH20241410)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定稿.doc
2024-10-22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YDCOH20241410)小微企业声明.pdf
2024-10-22
下载
其他文件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定稿.doc
2024-10-22
下载
其他文件
(YDCOH20241410)20241410中标公告.doc
2024-10-22
下载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DCOH20241410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招标文件
采购人:昆明理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9月
目 录
-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3 -五、公告期限
- 3 -六、其他补充事宜
- 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 -1. 总则
- 12 -2. 招标文件
- 13 -3. 投标文件
- 14 -4. 投标
- 15 -5. 开标
- 15 -6. 资格审查
- 15 -7. 评标
- 16 -8. 中标和合同
- 17 -9. 询问与答复
- 17 -10. 质疑接收、回复
- 18 -11. 纪律和监督
- 19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第三章 资格审查
-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41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 41 -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 8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2 -资格审查部分
- 83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83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83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83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84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85 -六、其他
- 86 -商务技术部分
- 87 -一、开标一览表
- 88 -二、投标函
- 89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90 -四、授权委托书
- 91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92 -六、投标保证金
- 93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 95 -八、分项报价表
- 96 -九、主要备品备件报价承诺
- 97 -十、承诺书
- 98 -十一、类似项目业绩表
- 99 -十二、交付方案及保证措施
- 99 -十三、相关资质证明
- 99 -十四、国产化支持
- 99 -十五、应急保障
- 99 -十六、培训承诺
- 99 -十七、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 99 -十八、其他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10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YDCOH20241410
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
采购需求: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采购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1套,包括:招生平台、学籍管理、培养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管理、学位管理、学科管理、导师管理、研工管理、学生服务系统、教师服务系统、大数据分析、移动手机端应用、系统管理和系统集成等功能模块。
序号
标段代码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1
否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1
套
注:①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交付,质保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3.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0000
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点30分
6.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
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巷6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5944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李波琼、张倩倩、杨晨、黎泽龙、程吉鹏0871-6333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琼、张倩倩、杨晨、黎泽龙、程吉鹏
电 话:0871-6333850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1
资金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2
预算金额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1
采购内容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
1.3.2
交货期、质保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交付
质保期:质保期3年
1.3.3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要求: 。
1.9.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标前)
考察集中地点:
2.2.3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2.3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质保期3年、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位置装修改造、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下表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见下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4)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6)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8)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9)注意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41410”。
(10)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
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中标人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3.5.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名
3.5.3
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
(2)如投标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
(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4.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7.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8.2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8.4.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合格后,3个月后无息退还。
□不要求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12.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12.3
信用查询具体要求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
12.4
补充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2.5
补充2
核心产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12.6
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且能正常运行,经甲方使用部门初验合格、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最终验收合格,且完成设备资产建账后交付合同全款发票(进口设备付汇完成并提供银行付汇水单)及相关归档、报账资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0%合同货款。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
1.2.1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3.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招标内容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
3.1.2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5.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 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3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 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参加开标的各相关工作人员须签字确认。
5.4 开标异议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 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7.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中标和合同
8.1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8.2中标公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4 履约保证金
8.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 签订合同
8.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8.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 询问与答复
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 质疑接收、回复
10.1质疑接收
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1.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0.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联系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 一 部项目 一 组。
联系电话:(0871)63338509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0.2质疑回复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1. 纪律和监督
11.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
(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
(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5廉洁自律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审查: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
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6.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机构
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三、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标纪律
(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
(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五、评标原则
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
六、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电子签章、签字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交货期、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
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投标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实质性响应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中标注“▲”的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
其他无效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二)澄清有关问题
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6.综合评分方式
评分因素
权重
分值分配
投标报价
0.30
30分
技术部分
0.55
55分
商务部分
0.15
15分
合计
1
100分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30分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1)算术修正报价
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
(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
技术部分评审
55分
1.技术要求评分(满分24分)
(1)重要技术要求(满分20分)
投标人响应的重要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出现一项重要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2)一般技术要求(满分4分)
投标人响应的一般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每出现一项一般技术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4/n分,其中n为一般技术要求的项数,扣完为止。
注: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整体系统技术要求”中有“★”的均为重要技术要求,未标注“★”的均为一般技术要求。评分以小项为准,投标人须按照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整体系统技术要求”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重要技术要求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的可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或软件操作界面截图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检测(检验)报告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重要技术要求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
2.功能演示(满分5分)
为确保系统功能的真实可靠性,满足采购人实际管理要求,需供应商提供现场演示。须演示真实系统,仅演示PPT、word、播放录像等无法交互操作的本项得0分。演示功能明细如下:
(1)培养方案管理:包含培养方案字段设置、学分限制、公共课方案制定、专业课方案制定、培养方案审核、培养方案调入、培养方案查询、培养方向维护、学生方案指定。其中字段设置可以按照年度、培养层次、学位类型自定义相应的字段名称;方案要包含中文方案和英文方案,同时支持往年的培养方案一键调入。
(2)成绩扫描上传管理:支持手机移动端进行成绩扫描上传,同步到PC端直接保存到成绩库,并且可以进行语音播报校对。
(3)系统功能管理:包括上传参数设置、打印模板管理、操作日志管理、搜索引擎管理等。其中上传参数设置包含功能代码、功能名称、文件格式、文件路径、允许文件大小(KB)、保存命名规则、导出命名规则、是否必须上传等配置;打印模板管理包含模板代码、模板名称、文件路径、文件名、上传时间,可下载编辑模板后重新上传;操作日志管理能查看到用户账号、用户名、时间、类型、页面、内容、结果、Ip、地点;搜索引擎管理能根据关键字检索到相应的各功能菜单。
(4)博导采集管理:以博士导师的身份登录系统后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字段在线进行博导信息采集维护。
(5)导师所带学生管理:导师能够查看所带学生的个人全部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学历与关系、培养计划、成绩、毕业与学位、入学成绩等;同时能够查看学生的学业状态,包括注册、计划、学分、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学位讨论、学位授予等。
说明:以上功能每一项演示内容完整、清晰流畅、无缺陷得1分,合计5分;每项演示内容不完整、有缺陷或不演示的则该项不得分。
3.交付方案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详细的交付方案及保证措施,包括①项目建设方案(包括软件功能和性能、数据安全、软件架构、系统整合、运维服务、验收方案)、②培训方案、③工作进度计划、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⑤售后服务要求及违约处罚措施共5个方面。(每方面满分2分,合计10分)
(1)每有一个方面阐述完整详细具体,思路清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2分;
(2)每有一个方面阐述不完整有严重纰漏,内容空洞,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弱,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3)每有一个方面未提供的不得分。
4.相关资质证明(满分10分)
(1)具有与本项目开发相关的著作权(包括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业预警管理系统,学位评定投票系统,专硕实践基地管理系统,导师考核及培训系统,学科评估分析系统,研工管理系统、教学评价管理系统、研究生管理系统手机端(iOS版、Android版)),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8分,提供扫描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所投产品(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其他同类型用户单位部署后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需要提供二级及以上测评报告。每份报告包含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以及等级测评报告中的等级测评结论页(能清晰看出供应商名称以及综合得分),提供等保三级报告的得2分,提供等保二级报告的得1分,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国产化支持(满分6分)
(1)系统能支持国产数据库,提供产品兼容互认证书,同时提供在实际同类型项目(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中使用并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验收报告,且以上材料须与证书内容相匹配)得2分。
(2)系统能支持国产操作系统,提供产品兼容互认证书,同时提供在实际同类型项目(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中使用并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验收报告,且以上材料须与证书内容相匹配)得2分。
(3)系统能支持国产桌面操作系统,提供产品兼容互认证书,同时提供在实际同类型项目(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中使用并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验收报告,且以上材料须与证书内容相匹配)得2分。
商务部分评审
15分
1.应急保障评审(满分5分)
1.1提供项目实施应急保障,应急保障应贯穿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主要包括①网络及软件系统风险与运行保障应急方案②数据安全保障与应急方案。(每项内容满分2分,合计4分)
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具体完整,分析透彻,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应急保障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分;
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完整,分析到位,针对性较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应急保障合理可行的得1.5分;
每有一项内容阐述基本完整,分析不到位,但有一定的针对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应急保障基本可行的得1分;
每有一项内容阐述不完整,分析不到位,针对性较弱,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应急保障不可行的得0.5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1.2维修响应时间(满分1分)
(1)当系统出现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半小时以内能够有效解决的得1分;
(2)当系统出现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的得0.5分;
(3)当系统出现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不得分。
2.培训承诺(满分1分):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能够独立进行相应应用与管理、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承诺培训课时不少于6学时的得1分;
(2)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能够独立进行相应应用与管理、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承诺培训课时不少于2学时的得0.5分
(3)未提供培训承诺的不得分。
3.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满分6分)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以及相关的类似经验的得1分。(类似经验证明材料为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以及相关的类似经验的得1分。(类似经验证明材料为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团队人员(满分4分)
①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团队人员职责划分清晰、明确,业务经验丰富、搭配合理的得4分;
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团队人员职责划分基本清晰,有一定的业务经验,搭配基本合理的得3分;
③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团队人员职责划分不清晰,业务经验不强,搭配不合理的得2分;
④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难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团队人员职责划分不清晰、不明确,无工作经验,搭配不合理的得1分;
⑤未提供的不得分。
4.类似项目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映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得分汇总
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七、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
八、评标报告编写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昆明理工大学
地 址:
邮 编:65009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0871-65916588
开户银行:建行昆明北门街支行
账 号:53001888638051001329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开 户 银行:
账 号: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确定由乙方负责甲方(使用部门 )设备供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以下内容:
一、主体设备要求和数量、价格:
见附件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标准配置。
三、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免费进行设备的安装测试同时完成。
四、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长期优惠供应。
五、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元整
小写: ¥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并包含设备的安装运输调试费用。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5、如非甲方和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保修期 年(以终验合格之日为起始日期),人工保修服务 年(以终验合格之日为起始日期),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发生两次以上技术问题应免费更换;人工保修服务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免费人工服务,仅收取备件维修更换成本费。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 小时内到达现场, 类故障保证由 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 类故障保证由 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 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七、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八、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 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 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 天、地点为 ,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九、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十、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于 年 月 日内完成。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昆明理工大学),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的相关资料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十一、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验收标准: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
3、实作性操作验收:设备是否正常运作3个月。
十二、合同价款结算(按招标文件)
1、乙方向甲方财务处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且能正常运行,经甲方使用部门初验合格、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最终验收合格,且完成设备资产建账后交付合同全款发票(进口设备付汇完成并提供银行付汇水单)及相关归档、报账资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货款。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
3、如非甲方和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使得项目资金被上级财政部门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甲方执捌份,乙方存叁份,丙方存壹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招标文件;
中标人(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合同书附件。
附件1(签订合同时此附件应横向打印):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规格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生产厂家及
原产地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附件2(签订合同时此附件应横向打印):
(附件1设备或系统由多个项目组成)配置清单
单价(元)
序号
配置
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YDCOH20241410
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序号
标段代码
是否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1
否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1
套
二、建设任务和内容
项目的建设任务和内容包括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功能定制和开发。
整体系统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
模块名称
详细描述
单位
数量
1
研究生管理系统
平台技术及架构
系统架构
(1)★系统需要采用基于WEB的纯B/S架构,能支持IE、火狐、Chrome、360极速等主流浏览器,且至少兼容一种国产浏览器,须提供至少一个针对已完成案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
(2)★系统需要基于Oralce或SQLServer大型数据库,且同时需要兼容MySql开源数据库,兼容至少一种国产数据库,须提供至少一个针对已完成案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
(3)系统需要满足10000人在线,普通页面在5000人并发时,平均响应时间<2秒。
(4)★系统应对学生选课功能做特殊的性能优化处理,能支持4000人并发选课,平均响应时间<3秒;须提供至少一个针对已完成案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
(5)★系统须支持通过WPS office或Microsoft WORD进行自定义报表的设计和打印,须提供截图证明。
(6)★系统要求有口令强度检测、口令错误次数过多锁定帐户等软件安全机制。须提供至少一个针对已完成案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提供的检测报告证明。
套
1
用户及权限
支持自定义用户角色和权限,并提供严谨安全的权限控制机制。在系统中可灵活定义用户角色,为角色分配权限,权限粒度可精确到具体记录和具体字段。
消息中心
需支持自定义消息通知规则,并支持通过微信、短信、站内信等多种通知方式。
安全技术
系统需具备良好的安全性,需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的相关要求。
性能要求
(1)支持5000人以上同时在线;(2)单笔业务录入/修改响应时间≤1秒,单笔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响应时间≤3秒;(3)百万级数据量下10项纪录本地查询响应时间≤3秒,简单统计报表查询响应时间≤2秒;(4)百万级数据量下单项统计响应时间≤5秒,生产复杂统计报表响应时间≤10秒。
技术指标
(1)系统功能要基本上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各个方面。包含学籍管理和培养管理、专业学位管理、毕业管理、学位管理、导师管理、学科管理;按研究生、导师、教师、学院、研究生院、其他职能部门等不同部门设置用户界面,实现多用户信息分发和共享。
(2)系统架构前后端完全分离,提高系统的并发和系统的安全性,需要保密的信息,采用密码技术进行加解密处理,防止信息的非授权泄漏,确保涉密信息在产生、存储、传递和处理过程中的保密。数据网上传输采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加密方式。具有安全日志、数据备份还原机制等。对所有用户操作保留记录,存储操作日志。
(3)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具有良好的运行保障体系,提供完善的存储、备份手段,实现数据的自动备份功能,并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能支持5000人以上在线选课。
(4)系统能够实现自定义各类报表(pdf或word)和业务审核流程。管理人员可自定义所有业务流程审批节点,为审核人员推送待办事宜提醒,为申请人推送办理进度消息;在业务开展的时间节点,系统可进行实时的预警和及时的消息推送。
(5)系统具有较完善的帮助功能。支持在线帮助说明,可按照操作指南、常见问题等进行分类,可以按照学校业务特点单独维护,为每项业务开展提供精准有效的使用辅助。须提供界面截图证明。
(6)系统具有灵活便捷的数据查询及统计功能。数据导入支持多数据类型、异构数据结构导入,可灵活匹配导入字段,方便快捷;数据导出,可根据要求导出所需数据,对于学籍高基报表上报、学位报盘、学信网数据上报等标准格式数据,系统可以直接导出上报。
(7)用户身份认证、用户权限动态配置、管理功能灵活分配;学籍等字段信息变动可控可追溯。
(8)即时通讯接口。QQ、邮件、短信、微信等快速集成。手机、PAD等移动终端系统信息推送灵活;在微信、APP等端口,针对常见业务处理办法设置自动回复。
(9)系统数据可与校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换,或者其它业务系统进行交换。
★(10)支持移动端应用,提供应用界面截图。
研究生管理系统业务功能
数据导入
导入数据时,可灵活定义导入模式,支持“追加模式”、“更新模式”等数据导入模式;可灵活设置系统字段和Excel字段的匹配对应关系,导入数据有问题时,系统可显示错误位置和错误说明。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的应用对象包括全日制学术博士(硕士)、非全日制学术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博士(硕士)、同等学力等在校研究生的管理。学籍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在校生信息管理、学籍注册管理和上报、学籍异动管理、综合管理、缴费管理以及在校生综合数据统计、历史数据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生成相应上报格式报表查询及打印等内容。
1.1在校生信息管理
可根据所选字段组合条件查询、统计,可设定统计字段,显示学生所有信息(含照片)。用户分权限核对、编辑各部分字段内容。可打印和导出统计结果,可生成高基表数据报表的数据(先从系统获取,可以进行人工调整和填报)。
学生可在线申请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可导出、打印。
1.2注册管理
学籍注册可由学校管理员分配用户操作权限,可设定注册结果是否与其他模块关联管理,可导出注册上报数据(可选择是否按注册结果等条件筛选)。学生能够网上申请、院系审核等学生注册的相关流程。申请记录需保留并可查询。
1.3异动管理
学生能够在线填写和提交异动(包括休、复、退、延等)申请,经导师审核通过,学院审核通过后,能生成申请表并提供打印。可以实现学籍异动的申请内容的自定义,流程的自定义、可以人工进行设置学籍异动,可查询、管理、导出。
1.4综合处理管理
主要包含学生的相关证件补办的审核、学籍卡打印、学籍证明打印以及相关控制。
1.5缴费管理
可批量设定和导入应缴、已缴等学费信息,可查询、管理、导出学费信息。应支持财务处格式或直接连接数据接口。
1.6数据统计分析
能提供各类在校生综合数据的查询、统计、生成相应表格并导出、打印等功能。查询相关历史数据、以及生成和打印相应上报格式报表等功能。分一级学科、分二级学科、分学院等统计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毕业生人数、就业人数等信息。
培养管理
本模块提供自专业培养方案维护、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开课(含公共课、院级课程二级管理及相关的排课)、选课及中期考核等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管理功能,以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功能,比如课程管理、教室管理、培养环节管理、课表、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及各类考试管理、项目管理和开题管理等。须支持学分制管理,同时兼顾学年学期数据管理。支持联合培养学生管理。
2.1专业培养方案维护
可按照所选字段和类别查询、编辑学分要求、所含课程等内容并可打印,可从以前的方案复制,学院编辑提交后,校级审核。
2.2个人培养计划维护
允许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批量生成个人培养计划,再进行修改。培养计划中可增删课程,修改学分、课程类型等属性。允许从某个学生培养计划复制给其他学生。培养计划可以随时修改和提交。但即使未做培养方案、培养计划,也允许开课、排课和录入成绩。如学生毕业时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等不符合要求,也允许特殊处理,以进入毕业环节。
2.3开课排课
可根据需要设定课程是否开设。设定为不开课的课程不能排课。各学院填报课程名称、人数、时间等信息后,研究生院能够按照班级人数、上课节次、教室容纳人数、空闲教室等信息自动/手动匹配教室,并生成报表。报表包括信息:课程名称、教师、人数、时间、地点、起止周等相关信息。可以通过条件查询确定上课学生名单。支持导入排课信息。
2.4网上选课
除指定上课学生外,学生也可以网上选课,并确定选课名单。支持校级和学院用户分别开通平台选课,并可分别设定选课开始、结束时间,选课学生类别、年级、专业等范围。
2.5调停课管理
一般由教师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可打印调停课申请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回复教室安排等结果。
2.6课表管理
应能按用户权限分别显示学校、学院、教师、学生的课表,提供查询打印功能。课表中需要显示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任课老师、学院、所属学科、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
2.7考试管理
提供对校内课程考试排考管理和校外各类考试管理功能。可根据考试时间与参考人数自动分配教室及监考员。排考结果手动修改、查询、打印。
支持四级、六级、计算机等各类考试的报名管理和成绩管理。
2.8教学评价
可实现学生网上评教。可自定义评价问卷,指定参与评教学生。生成评教统计结果报表,并可查询打印。可设定是否强制学生评教(如评教完成后才能查看到成绩等)。
2.9基础数据管理
本模块主要对课程、教室及期刊信息等进行维护。对所有课程基本信息进行管理。教师、教务员、研究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课程。可以单个添加,也可以批量导入(主要指首次建库时)。
教室管理为排课排考提供教室信息,可查询、编辑、导出。可以按自定义字段导入教室信息表,亦可手动单个添加教室。
期刊信息维护,可以根据需要导入期刊目录,实现对学生所填写信息的判断。
★2.10实践实习管理
管理员和各学院教务员可根据专业设置该专业的实践实习形式和学分要求。学生参与实践后,填写该实践的起止时间、实践内容、实践小结等信息,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和实践成绩,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形成专业实践报告,该报告可打印和导出。中期考核环节应当能够比对培养方案中对应实践学分的要求,以判断中期考核是否通过。
2.11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对学生课程修习、科研成果、实践要求、学位论文开题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院校二级审核。可实现无纸化考核。根据不同模块的中期考核要求,学生网上填写考核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生成相应报表,提供查询打印(PDF)功能。只有以上四个模块逐项均通过考核后,才能最终通过中期考核。学院审核后可生成通过中期考核后拟毕业研究生名单,提交到研究生院。学院和研究生院均可批量设定中期考核结果(分通过、不通过等)。
课程学分和实践要求的考核,需参照不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能自动匹配判断某研究生的现状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特别需要对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社会实践达成情况进行审核,社会实践合格才能通过中期考核。
科研成果考核,需通过与基础数据库中的期刊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对某研究生提交的科研信息进行判断(如是否属C刊等),从而判断是否满足申请学位对科研成果的要求。
2.12教学工作量管理
可实现教学工作量系数维护,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导师指导工作量统计等。并可根据所需字段进行查询及报表打印。
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将主要提供全日制博士、硕士在校研究生、在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及工程硕士(单证)在校生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校生的课程成绩录入、课程成绩查询修改、成绩单打印以及免修、重修补考管理等功能。支持百分制、等级制及合格、不合格等成绩格式。
3.1成绩录入
任课老师或教务员在规定的时期内可根据开课课程或班级进行成绩输入,同时要有导入功能。若导入名单与系统中名单不匹配,则按导入名单处理并标注具体异常记录(应能将原来没有的学生加入该班级)。
3.2成绩修改
成绩提交后不能再对成绩进行修改。如确需修改成绩,需提交成绩修改申请,学院、研究生院二级审核通过后由教师操作进行成绩修改。提供修改日志查询。
3.3成绩查询
学生能查询并打印自己的成绩单。希望能提供pdf输出并能带电子章或者防伪二维码。可设定成绩查询限制,如查询之前先填写对本课程的教学评价问卷。
3.4成绩单管理
成绩单生成不受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限制,只要课程库中有课程信息就应该能录入成绩并包含在成绩总单中,计算相应学分。
能够提供所有进入课程名单但成绩异常的学生名单报表。如:不及格、缺考、免考、缓考等。
根据要求生成中、英文成绩单。
3.5免修管理
学生可以对规定的允许免修的课程提交免修申请,学校审核。可实现免修免考与免修不免考两种模式。如免修不免考,学生仍要参加该课程考试并给出成绩。
3.6重修、补考
主要针对成绩不及格学生进行管理,学生提交重修或补考申请,学校审核。重修成绩可以用于成绩单中,补考通过后成绩单中均只按及格(或60分)记分。重修、补考原始成绩均需保留并可查询,可选择是否显示在成绩总单中。
毕业管理
毕业管理模块将主要包含预答辩管理、论文查重管理、论文盲审管理、答辩管理、毕业证书管理以及离校管理等子模块。各阶段数据需相应支持各级用户填写、申请、查询、审核信息,生成送审清单,导入、导出符合要求的上报数据和EXCEL表单。
4.1预答辩管理
预答辩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预答辩申请、结果录入及其审核,预答辩完成情况统计等功能。一般由学院填写并提交各学科点的预答辩时间。由学生提交预答辩申请、导师及学院审核,录入预答辩成绩,并将数据提交至学位办供查询。可按学院、学科点等条件查询预答辩完成情况。
4.2论文查重管理
论文查重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上传下载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导入、导出、查询查重结果以及对二次查重信息的单独管理等功能。一般由学位办维护可上传学位论文的学生名单(可导入也可取自中期考核名单)。由学生上传论文,经导师、学院审核后,学位办批量下载(文件名可由学位办设定),并可导入查重结果(可设定查看权限)。支持查重比例区间的设置及各区间对应学生名单的查询。对查重结果超标的学生,支持论文退回。支持二次查重的单独管理,且不覆盖前次记录。
4.3论文盲审管理
论文盲审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盲审号管理、盲审申请管理、盲审外送单位维护及确定、送审成绩管理、盲审成绩统计分析以及二次送审单独管理等功能。支持学位办上传及随机分配盲审号、学生盲审申请、导师及学院审核、管理员批量指定送审单位(各学生的送审单位仅学位办有权限查看)、生成并打印各单位送审清单等功能。支持盲审成绩单独或批量添加、导入导出,各送审单位送审数量统计,以及市盲、二次送审的单独管理(不覆盖前次记录)等功能。
4.4答辩管理
答辩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答辩申请与结果管理等功能。支持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在职(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等研究生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一般由学生或学院提交答辩申请,由学科点或学院提交答辩结果,经导师及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位办查询统计。支持答辩申请和答辩结果的修改。(未参加抽检和未提交学位授予上报信息的学生均不可申请答辩,可用开关控制此项检查)。
4.5毕业证书管理
毕业证书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确认毕业名单、导入毕业证书编号、毕业生转存档等功能。支持学院提交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研究生院导出符合上报格式名单,导入毕业证书编号并将获毕业研究生转存档等。可查询并批量进行存档操作。可对存档生进行条件查询、导出等,用户可以按权限查询。
4.6离校管理
离校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学生在系统中办理各部门离校的功能。支持与图书馆、信息办、校医院、宿管科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由学生申请,各部门审核,最终由研究生院审核等功能。各级用户可查询。
学位管理
学位管理模块主要包括分委会学位管理、校委会学位管理、学位证书管理、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管理、学位论文提交管理、学位档案材料管理等功能。
5.1分委会学位管理
分委会学位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生成上各分委员会的讨论名单,录入讨论结果(如建议授予或不建议授予等),生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等功能。支持将建议授予学位名单提交至校委会学位管理子模块。
5.2校委会学位管理
校委会学位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查询和生成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也可按学生类别进行查询和生成),录入校委会讨论结果(如授予或不授予等),查询和生成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等功能。支持各级用户查看名单。支持将授予学位总名单转入学位证书管理子模块。
5.3学位证书管理
学位证书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按学生类别对学位证书号进行编排及导入导出、学位证书打印、获学位研究生转存档等功能。支持对存档生信息进行查询、导出等,用户可以按权限查询。
5.4学位授予信息管理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照片上传、学生授予学位信息填报及上报等功能。一般由管理员上传学生照片,学生自行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提交,并支持由管理员分学生类别按国家要求导出上报信息。
5.5学位论文提交
学位论文提交子模块主要包括学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管理员分学生类别下载等模块(提供快速拷贝解决方案)。
5.6学位档案材料管理
学位档案材料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各类表格的在线填写、下载及打印功能。支持按学生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各类表格主要有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自评表、学位论文评议表、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结果、毕业生登记表等。
导师管理
具有各学科信息管理、导师遴选和停延招等信息管理,以及学科评估管理等功能。满足学科管理需求的同时,为教育部评估提供重要数据支撑,使得评估数据电子化,评估指标规范化,评估过程简单化。通过对学科点各分布数据(包括学科点现有状况信息、学科导师队伍信息)的集中、分层管理,实现对学科点的灵活查询和统计分析,提供对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维护和自由调度,同时提供对各学位点进行全面评估的依据。
6.1学科信息管理
学科建设管理主要是根据国家定义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来设置系统所需要的学科及校内专业,包括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可以添加开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定制学科的从属关系;设置学科开放的时间和批次等信息;添加对应学科下的校内专业及研究方向。保留学科设置的历史记录,以供以后查看。
(1)学科信息查询、统计、打印与导出
研究生院可维护学科门类、学科类别的名称及代码等。包括学科门类查询,一级学科名称与代码查询,二级学科名称与代码查询,本校学位点信息查询,学历生专业查询,非学历生专业查询等信息。统计、打印和导出相关信息。
国家标准学科信息查询,本校博/硕士学位点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信息维护, 包括一级学科代码、名称、门类、授权级别(硕士、博士)、授权时间、挂靠学院、备注等;二级学科代码、名称、授权级别博/硕士、授权时间、挂靠学院、学科带头人、备注等。
(2)学位点信息的动态变更
对新增的学位点信息,进行添加录入;硕士点增为博士点的信息,进行更改;对学位点撤销、变化等动态数据进行管理。
6.2导师信息管理
主要包括导师基础信息的管理、导师风采的管理、导师经费等相关的管理,实现导师遴选、导师招生资格的申请和相关审核。
(1)导师基本信息管理
研究生院可管理维护导师基本信息,并可对导师详细信息进行查看, 且可按条件导出导师信息。导师在网上能够查看个人基本信息,并可以根据设置的权限维护相关个人信息。
能变更导师信息,如硕导变更为博导,新增导师,停招导师,延招导师等。并做好相应的数据变更的历史记录。兼职导师数据和普通导师数据同样处理。能统计导师带教学生情况,查询和导出导师基本信息。
(2)导师遴选管理
包含博导、硕导资格的申请和审核。硕导个人申请、学院单个或批量审核、提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专家表外审结果和表决意见、校学位委员会表决意见及汇总、硕导申请审批通过等。博导个人申请、学院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资格审核、专家外审结果和表决意见、校学位委员会表决意见及汇总、博导申请审批通过等。
(3)导师停招和延招管理
包括博、硕士导师的停招设置,博、硕士导师的延招设置,博、硕士导师的延招查询等。
系统管理
主要有系统信息管理、用户管理、系统集成等,含各种数据接口及保障系统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内容。需提供各种系统参数设置、标准代码和基础数据管理、数据导入导出、各类外接业务系统接口、数据迁移接口、历史数据处理、用户权限设置、用户组管理、菜单管理、日志管理等方面的功能及其他保障系统稳定安全的技术措施。
研究生管理系统作为学校信息门户众多应用之一,将与学校信息门户无缝衔接,此系统将实现研究生院与学校其他各二级单位(如网信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档案馆、图书馆以及校医院等)之间的信息共享与融合。
★短消息提醒功能:管理员可通过系统向其他用户发送短消息或者用户通过获取短信验证码查找修改自己的账号密码。(可配置消息提示方式,根据不同的业务预设相应的信息内容)须提供界面截图证明。
帮助文档功能:系统每个页面都有一个“帮助”按钮,用户可以点击进去查看该页面的功能详细说明、业务流程、操作流程、图解等等,并且系统管理员可以随时自定义维护帮助文档。(针对各个模块操作界面能系统的展示操作提示)须提供界面截图证明。
教师服务子系统
主要包含教师个人管理、教学管理、导师日常管理,实现教师、导师、导师风采等相关信息维护;作为教师身份,需要查询课程选修名单、课表、教学评价,提交调停课申请、成绩录入、教学日志录入等操作;作为导师身份,需对所带学生的国外访学、培养计划、培养环节、论文查重、开题、学籍异动、师生互选、学生注册、困难资助、奖学金、中期考核、论文、社会实践、学术报告等申请进行审核。
学生服务子系统
主要包含学生个人管理、培养管理、研工管理、请假管理、科研管理、毕业与学位管理等,实现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离校的全业务流程的管理,实现以学生为中心,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信息管理业务面向不同角色用户提供一站式办事大厅的服务。
★学生可通过垂直时间轴的方式预览自己在校期间的各个环节的完成情况。须提供界面截图证明。
移动应用管理
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微信端应用,实现师生随时随地查询、申请等功能,支持手机微信端的即时通知推送,提供微信端用户权限管理,能支持与学校移动校园的H5接入。
移动微信端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生端
学业进程、我的申请、站内消息、推送消息、师生互动、学业预警、学期注册、个人信息、乘车区间、信息变更、证件补办、导师信息、等级考试、网上考试、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课程免修、选课结果、课程成绩、重缓补考、我的评教、学生课表、奖国家学金、学业奖学金、奖金发放、发表论文、科研结果、专利情况、获奖情况、论文开题、学生答辩、查重查询、盲审查询、学位信息、毕业去向
(2)教师端
导师所带学生、学生详细信息查询、教师课表、调停课申请、课程选修结果查询、教学评价结果查询、教学日志、教学总结、录成绩、录考勤、国外访学审核、培养计划审核、培养环节审核、开题审核、学籍异动审核、学生注册审核、困难资助、学业奖学金审核、中期考核审核、答辩申请审核、查重论文、师生互选、通知公告、推送消息、师生互动、教师信息、导师信息、导师风采维护
(3)院系秘书/系统管理员
学生信息查询、师生互选结果查询、培养方案查询、培养计划查询、课表查询(院系课表、专业课表)、教师信息查询、课程成绩查询、个人成绩查询、班级考勤查询。
系统集成与功能迁移要求
集成接口
需将系统和学校智慧校园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整合集成,包括身份认证系统集成、服务大厅集成、数据集成等。
系统集成需按学校统一的集成标准和接口规范完成。
2
服务、售后
服务要求
培训要求
针对不同角色的用户,供应商应提供不同的培训内容,以及相应的系统使用说明书,同时提供线上的快速技术支持。后期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情况,结合用户对今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发展规划和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有关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用户系统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3年的售后质保技术服务,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包括系统功能bug修改及漏洞修补、数据库文件备份及恢复、系统操作指导等。
3
其他
其他
★本次招标提出的功能模块列表是对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应具备的功能描述,中标人应根据以上要求,全面梳理和分析采购人研究生工作业务流程,制定详细的开发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注:1.标注“★”的为重要技术要求,未标注“★”的均为一般技术要求,如不满足按评标办法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本章各项技术要求、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时,交付的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性能说明、生产厂家等各项内容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认真核实并如实填写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要求、性能说明、生产厂家等各项信息。
整体系统
主要功能包括(本部分为对上述技术要求的展开描述):
1、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的应用对象包括全日制学术/专业博士/硕士、境外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学员等在校研究生的管理。支持自定义研究生学生类别、攻读类型。
学籍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新生管理、在校生信息管理、学籍注册管理和上报、学籍异动管理、综合管理、缴费管理以及在校生综合数据统计、历史数据管理、生成相应上报格式报表查询及打印等内容。能够通过系统实现新生报到的相关程序,在线填报有关信息,如银行卡等。
1.1 新生信息管理
学生身份管理:支持学生身份管理,可对导入学生数据进行身份维护,实现学籍库中身份区分如:推免生、硕博连读。
取消学生信息确认与正常使用系统挂钩。
同步一次迎新系统数据,完善学籍信息。
1.2在校生信息管理
可根据招生系统数据,导入新生学籍数据。
可根据所选字段组合条件查询、统计,可设定统计字段,显示学生所有信息(含照片)。用户分权限核对、编辑各部分字段内容。可打印和导出统计结果,可生成高基表数据报表的数据(先从系统获取,可以进行人工调整和填报)。
学生可在线申请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可导出、打印;可在线填报有关信息,上传照片。
1.2.1学号编排
根据研究生类型和学号编排规则自动编排学号。
1.2.2昆明理工大学在校生信息管理
中国籍研究生(硕士、博士)数据来源于招生环节,外籍研究生(硕士、博士)数据以表格导入方式进入系统。
1.2.3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信息管理
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信息数据来源于表格导入或手工录入,需要具有个人信息管理、排课、排考、成绩查询登记功能。
1.2.4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管理
联合培养研究生包含旁听生、西南联合研究生院非本校学生等。旁听生需要具有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培养计划拟定、排课、排考、成绩查询登记功能;西南联合研究生院非本校学生需要具有个人信息管理、排课、排考、成绩查询登记功能。
1.3学籍注册上报管理
学籍注册可由采购人管理员分配用户操作权限,可设定注册结果是否与其他模块关联管理,可导出注册上报数据(可选择是否按注册结果等条件筛选)。学生能够网上申请、院系审核等学生注册的相关流程。申请记录需保留并可查询。
新生报到数据同步迎新系统。手机可操作报到和注册,并同步到研究生系统里。学生自拍照片上传,学生定位在滨海校区或河西校区,学生可直接点报到,其它情况学生写说明,并由学院人工处理。
1.3.1新生报到注册
与学校迎新系统打通数据,迎新系统数据设定为准确的新生报到注册情况。学生本人暂缓报到按照线上申请、写明原因、学院审批流程处理。
1.3.2报到注册数据形成报表
根据报到注册情况形成报表,包含全校新生报到情况、学院报到情况、各校区报到情况等,分设角色可实时查看。
1.4异动管理
学生能够在线填写和提交异动(包括休、复、退、延等)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能生成申请表并提供打印。可以实现学籍异动申请内容的自定义,流程的自定义、可以人工进行设置学籍异动类型,可查询、管理、导出。
系统能够支持学校后继业务的拓展需要,可以针对不同的异动类型配置异动流程、自定义异动表单、配置关联数据联动关系。并且支持在线签名,逐步实现异动管理无纸化。
学籍异动与排课、排考信息联动。休学、退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实现自动退课,即从已排课班级名单中剔除。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按照实际情况,个人培养方案中提示“未排课”,本人可从线上申请加入课程,专业课由学院审批,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审批,开课班级名单同步更新。
1.5综合处理管理
主要包含学生的相关证件补办的审核、研究生入学登记表打印、学籍证明打印以及相关控制。支持导出打印在读证明、学籍证明等。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可设定最后允许修改的时间,逾期已填写内容不予变更。
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按照模板自助打印流程办理。
1.6缴费管理
可批量设定和导入应缴、已缴等学费信息,可查询、管理、导出学费信息。应支持财务处格式或直接连接数据接口。
1.7数据统计分析
能提供各类在校生综合数据的查询、统计,生成相应表格并导出、打印等功能。查询相关历史数据以及生成和打印高基报表、相关研究生信息上报格式报表等功能,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国家学位办等要求的数据格式保持一致,政策变动系统同步调整。分一级学科、分二级学科、分学院等统计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毕业生人数、就业人数等信息。
2、培养管理
本模块提供自专业培养方案维护、学生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开课(含公共课、院级课程二级管理及相关的排课)、选课及选题开题、中期考核等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管理功能,以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功能,比如课程管理、教室管理、教师管理、培养环节管理、课表、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等。
支持学分制管理,同时兼顾学年学期数据管理。
支持联合培养学生管理。
2.1专业培养方案维护
二级学院有设置公共课程的权限,可按照所选字段和类别查询、编辑学分要求、所含课程等内容并可打印,可从以前的方案复制,可批量复制,也可根据筛选条件部分复制。
审核过程中,可以查看本方案与去年相同培养方案的对比情况,有无变更,如有增删改等变更,系统将以列表的形式呈现变更详情。
为能够适应培养趋势,系统支持按照一级学科培养、硕博贯通培养的要求维护培养方案。
支持根据研究生学籍状态、学科专业、年级、类别等信息一键指定培养方案给学生。
培养方案及包含课程教学大纲每年归档,并可一键下载。
2.2个人培养计划维护
允许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批量生成个人培养计划,再进行修改。培养计划中可增删课程,修改学分、课程类型等属性。允许从某个学生培养计划复制给其他学生。培养计划审批流程可以设定,终审后的培养计划不可直接修改,但可以提交修改申请,修改审批过程留存记录。即使未做培养方案、培养计划,也允许开课、排课和录入成绩。如学生毕业时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等不符合要求,也允许特殊处理,以进入毕业环节。
2.3开课排课
2.3.1学生开课排课与个人培养计划联动
在新生名单生成、但未入校时即自动生成个人培养计划,待新生入学后再根据导师要求和培养方向进行专业课的调整,排课信息需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变动情况联动更新。例如,某学生个人培养计划中删减课程A,增加课程B,系统中应自动关联将A课程的学生名单剔除,并显示该生课程B未排课,未排课程可选择加入某一班级,完成排课。
2.3.2学籍异动与排课信息联动
实现学籍异动与排课、排考信息的联动。休学、退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实现自动退课,即从已排课班级名单中剔除。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学生按照实际情况,个人培养方案中提示“未排课”,本人可从线上申请加入课程,专业课由学院审批,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审批,开课班级名单同步更新。
2.3.3公共课排课
由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已制定的培养方案和设定的开课学年安排公共课。
2.3.4专业课排课
学院可根据需要设定专业课课程是否开设。设定为不开课的课程不能排课。各学院根据课程名称、人数、时间等信息后,按照班级人数、上课节次、教室容纳人数、空闲教室等信息自动/手动匹配教室进行排课。可以通过条件查询确定上课学生名单。支持导入排课信息。
2.3.5排课信息报表生成
2.3.5.1形成课程数据信息统计表
形成排课信息报表,报表内容包含学期开始课程门数、门次数、各类课程统计、各学院开课情况统计等数据报表。
2.3.5.2形成课程绩效数据表
排课信息形成报表,报表与学校绩效考核所需数据匹配。包括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开课轮次、课程代码、班级代码、教师、教师工号、上课人数、学时、地点、起止周等相关信息。
2.4研究生排课校验
支持与本科教室公用的研究生公选课及跨院专业课的实时排课功能,支持与本科教务排课系统实时的数据同步与验证。
2.5网上选课
除指定上课学生外,学生也可以网上选课,并确定选课名单、调整和导出选课名单。选课可设置人数上下限,未达到开课人数的课程可一键退选,并提示学生重新选课。上课人数达到上限不允许再选课。可以抽签确定选课结果。选课时对当前学期排课结果可提示是否有上课时间、校区等冲突。
支持研究生选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功能。本科核心课程排课信息可批量导入,选课结果可批量导出。
支持按学生姓名、学号等信息单独查询学生的选课结果。
2.5.1公共选修课
设定公共选修课开课班级及人数,学生选择《英语拓展》课程方向,并根据培养计划选修《信息检索与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选修课。
2.5.2专业增选课
允许学生跨专业、跨学院选课,即不在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也可通过检索课程名称、查看其他学院开设的公选课程等方式,选择其他专业或学院开设的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增选课”模块,以促进交叉学科培养。(“增选课”不计入学生绩点计算)
2.6调停课管理
2.6.1调停课审批
正常情况由教师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教师按照教学安排在系统中选择补课时间相匹配的空闲教室(也可填写学院相应教室),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可打印调停课申请表),研究生院审核。调停课成功后,将调停课情况及补课安排通知班级内学生。系统显示每门课调停课次数,以便研究生院把关。
特殊情况由教师本人至少提前3小时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向学院研教办报备,研教办老师收到信息及时向研究生院报备,教师于2天内补办调停课的相关手续。
2.6.2借用教室审批
一般由学院提前一周提出借用教室申请,学院可查询空闲教室情况,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该教室该时段占用。
2.7课表管理
应能按用户权限分别显示学校、学院、教师、学生、教室的课表,提供批量导出、查询结果导出、查询打印功能。课表中需要显示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任课老师、学院、所属学科、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
2.8考试管理
课程考试由课程所在学院安排。系统提供对校内课程考试智能排考管理功能。可根据考试时间与参考人数自动或人工分配教室及监考员。排考结果手动修改、查询、打印,可定向发布提醒至考生、监考员。须提供功能截图及智能排考软件著作权证书。
2.9教学评价
2.9.1学生评教
可实现学生网上评教。可自定义评价问卷,指定参与评教学生。生成评教统计结果报表,并可查询打印。可设定是否强制学生评教(如评教完成后才能查看到成绩等)。
2.9.2督导评课
实现督导网上评课,可自定义评价问卷,生成评教统计结果报表,并可查询打印。
2.9.3校级优质课程评选
显示课程开课轮次,学生评教结果、督导评课结果等,每学年按照指标分配到学院评选该学年校级优质课程,评选为校级优质课的在系统中做字段标记。
2.10基础数据管理
本模块主要对课程、教室、教师及期刊信息等进行维护。对所有课程基本信息进行管理。教师、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秘书、研究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课程。可以单个添加,也可以批量导入(主要指首次建库时)。
教室管理为排课排考提供教室信息,可查询、编辑、导出。可以按自定义字段导入教室信息表,亦可手动单个添加教室。
期刊信息维护,可以根据需要导入期刊目录,实现对学生所填写信息的判断。
实现课程库、培养计划、成绩单中课程信息的并发关联。
课程管理:新开停开课程需申请审批;课程信息字段内容全面;现有课程可筛选查询导出;修改现有课程信息(任课教师、选用教材信息、教学大纲文本等)需申请审批,修改过程留存记录。由课程负责人、学院秘书、主管领导、研究生院逐级维护审核。
教师管理:与学校人力资源系统对接数据,新增任课教师按申请审批流程。
2.11选题开题
设置开题时间和人员范围;提供应进行开题学生名单;学生申请开题、填报信息、导师学院逐层审核,系统导出或打印审核表格。开题题目有调整的可提出修改申请,逐级审核,可设置时间段、次数等,修改过程保留记录。可查询未完成开题学生名单,发送学生、导师、学院相应提醒。对未通过开题学生设置第二次开题提醒。
2.12教学工作量管理
课程教学工作量输出形式可以多样化,可按授课教师、开课单位、开课学期、学生层次等信息查询教师工作量,并按报表格式导出打印。
可实现教学工作量系数维护,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导师指导工作量统计等。并可根据所需字段进行查询及导出、报表打印,实现与绩效系统所需报表对接。
学院年终培养工作量交互分配、核算,并可根据所需字段进行查询、导出、报表生成、打印。
2.13课程等教学项目管理
实现课程项目(省级优质课程、省级案例库、省级教学成果奖等)建设信息维护,信息录入、查询、导出、统计,实现与绩效系统所需报表对接。
2.14 国际交流
新增项目信息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学生、教师)、是否使用、是否需要导师审核、是否需要院系审核、是否需要研究生院审核、上传政策附件供申请者查看、申请字段及附件可自定义。
根据项目批次设置及条件设置,符合条件的学生角色、教师角色可申请项目。依据项目基本信息设置的审核流程进行审核,学生项目、教师项目进行分流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数据可以进行归档导出。
国际化(国家公派、境外访学、国际会议)可以实现系统申请审核,或者由培养办直接录入相关信息。
2.15 专业实践管理
基地管理:院系可以进行基地申报,研究生院审核,学生实践登记只能选择审核通过,并且在协议有效时间内企业。
校外导师库(企业导师):可以进行对校外导师进行导入维护,学生登记专业时间时只能选取在聘期内的老师。
专业实践登记:学生可以进行线上登记专业实践,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表存档。
实践考核登记:学生可以进行线上专业实践考核登记,审核通过后打印报表存档。
专业实践统计:支持基于基地、导师、专业实践的统计。
须提供功能截图以及实践基地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
3、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将主要提供本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以及同等学力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录入、课程成绩查询修改、成绩单打印以及免修、重修补考管理等功能。支持百分制、等级制及合格、不合格等成绩格式。
3.1成绩录入
任课老师或教务员在规定的时期内可根据开课课程或班级进行成绩输入,同时要有批量导入成绩功能。若导入名单与系统中名单不匹配,则按导入名单处理并标注具体异常记录(应能将原来没有的学生加入该班级,需经开课学院秘书或者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对休学、退学等未完成课程学习的学生做出提示,经开课学院秘书或者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后,可无需录入成绩。
每个学期的课程成绩全部录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可批量归档课程成绩单,归档的成绩单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操作;如确需修改的可取消归档后再修改。可批量打印归档成绩单,进行纸质版归档。
支持四六级成绩、留学生汉语成绩等信息个别录入或者批量导入。
3.2成绩修改
成绩提交后不能再对成绩进行修改。如确需修改成绩,需提交成绩修改申请,学院、研究生院二级审核通过后由教师操作进行成绩修改;研究生院具备成绩修改权限,提供修改日志查询。
3.3成绩查询打印
学生能查询并打印自己的成绩单,成绩单包含平均学分绩点。希望能提供pdf输出并能带电子章或者防伪二维码。可设定成绩查询限制,如查询之前先填写对本课程的教学评价问卷。
3.4成绩单管理
成绩单生成不受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限制,只要课程库中有课程信息就应该能录入成绩并包含在成绩总单中。不在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放入“增选课”模块,不计入绩点计算。
能够提供所有进入课程名单但成绩异常的学生名单报表。如:不及格、缺考、免考、缓考等。
可根据要求生成中、英文成绩单(带水印、签章版本)。
学院可按筛选条件批量导出全部课程成绩、及格或不及格课程成绩。
根据学生学籍的毕业、学位、退学、离校等状态,提供应归档成绩单学生名单。学生个人成绩单中英文版均可批量归档、打印;归档状态的系统成绩单不可做任何修改。
3.5免修管理
学生可以对规定的允许免修的课程提交免修申请,学院审核。可实现免修免考与免修不免考两种模式。如免修不免考,学生仍要参加该课程考试并给出成绩。
3.5.1英语免修
学生可根据《英语免修相关政策》提交免修申请及证明材料,填写已有英语成绩(入学统考英语、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等),系统根据录入分数自动划定“认定分数”,学院审核材料并审批。免修名单、免修依据(学生录入的各类英语成绩分数)可查询、导出。成功申请免修的学生,自动退课,课程名单联动。
3.6重修
主要针对成绩不及格学生进行管理,学生提交重修申请,导师、学生所属学院、课程老师审核。重修原始成绩均需保留并可查询,可选择是否显示在成绩总单中。
补修:有学生因故未在开课学期完成课程学习的,可申请跟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补修。需本人申请,导师、学院、任课老师审核。
3.7缓考、补考
针对开考前有特殊事由无法正常参与考核的学生,需提交缓考申请,通过后,申请学期的课程无成绩不计旷考,下一年度开课时,需在系统提交补考申请,同下一年度研究生课程班级一同参与考核。补考学生进入选课名单,并备注相应信息。
3.8导师指导考核
导师对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学术报告、教学实践、专业实践等组织考核,并录入考核成绩,成绩评定结果列入研究生个人成绩报告单。
4、毕业管理
毕业管理模块将主要包含开题管理、中期考核管理、预答辩管理、论文查重管理、论文盲审管理、答辩管理、毕业证书管理以及离校管理等子模块。各阶段数据需相应支持各级用户填写、申请、查询、审核信息,生成送审清单,导入、导出符合要求的上报数据和EXCEL表单。
研究生用户登录之后,能查看毕业条件满足情况,例如学习成绩、实践要求、学术成果等环节的完成情况。
可实现查重、盲审、答辩论文的上传、批量下载,下载情况直观显示。可按学期、学院、学生学号或姓名信息查询已上传的论文。
4.1开题管理
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所有学分,课程成绩合格,研究生可通过系统填写开题报告相关信息内容,上传开题报告,同时分类别将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做进系统里,并在开题报告尚未通过学院管理员审核前,可对上传的开题报告进行撤销及重新上传的操作,学院管理员、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看可下载。(系统应设置判定规则:如果学分不够或成绩不合格,不可上传开题报告。)同时,研究生可查询开题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以及查询开题答辩结果。
4.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对学生思想表现、培养计划、课程修习、科研成果、参与学术活动、实践要求、学位论文开题、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导师、学院二级审核。
可实现无纸化考核。根据不同模块的中期考核要求,学生网上填写考核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生成相应报表,提供查询打印(PDF)功能。只有以上模块逐项均通过考核后,才能最终通过中期考核。
学院审核后可生成通过中期考核后拟毕业研究生名单,提交到研究生院。
学院和研究生院均可批量设定中期考核结果(分通过、不通过等)。不通过的自动提醒第二次考核截止时间。
课程修习、参与学术活动、实践要求、学位论文开题、中期等需参照不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能自动匹配判断某研究生的现状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通过开题者,可通过系统填写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内容,通过系统上传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同时分类别将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昆明理工大学学术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昆明理工大学学术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做进系统里,在中期检查报告未通过学院管理员审核前,可对上传的开题报告进行撤销及重新上传的操作,学院管理员、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看可下载。研究生可通过系统查询中期检查的结果。
4.3预答辩管理
预答辩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预答辩申请、结果录入及其审核,预答辩完成情况统计等功能。一般由学院填写并提交各学科点的预答辩时间。由学生提交预答辩申请、导师及学院审核,录入预答辩成绩,并将数据提交至学位办供查询。可按学院、学科点等条件查询预答辩完成情况。
4.4论文查重管理
论文查重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上传下载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导入、导出、查询查重结果以及对二次查重信息的单独管理等功能。一般由学位办维护可上传学位论文的学生名单(可导入也可取自中期考核名单)。由学生上传论文,经导师、学院审核后,学位办批量下载(文件名可由学位办设定),并可导入查重结果(可设定查看权限)。支持查重比例区间的设置及各区间对应学生名单的查询。对查重结果超标的学生,支持论文退回。支持二次查重的单独管理,且不覆盖前次记录。
4.5论文盲审管理(含送审、专家评审)
论文盲审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盲审号管理、盲审申请管理、盲审外送单位维护及确定、送审成绩管理、盲审成绩统计分析以及二次送审单独管理等功能。支持学位办上传及随机分配盲审号、学生盲审申请、导师及学院审核、管理员批量指定送审单位(各学生的送审单位仅学位办有权限查看)、生成并打印各单位送审清单等功能。支持盲审成绩单独或批量添加、导入导出,各送审单位送审数量统计,以及盲审、二次送审的单独管理(不覆盖前次记录)等功能。
4.6答辩管理
答辩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答辩申请与结果管理等功能。支持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在职(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等研究生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一般由学生或学院提交答辩申请,由学科点或学院提交答辩结果,经导师及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位办查询统计。支持答辩申请和答辩结果的修改。(未参加抽检和未提交学位授予上报信息的学生均不可申请答辩,可用开关控制此项检查),增加学生填写学位审批表相关内容信息功能,将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昆明理工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做进系统里。学院管理员、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看可下载。
4.7毕业审核
学分完成情况统计:系统根据培养方案或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自动统计学生课程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系统可以统计出考核未通过学生学习成绩详细信息和未通过课程的详细信息。
学生培养完成情况查询:导师、研究生、研究生院等角色可以查询学生学分统计信息,了解学生培养完成情况。
毕业审核的审核流程和审查项可灵活配置。
4.8博士评阅书管理
实现博士评阅书上传、查看、下载功能
4.9博士简况表管理
博士生填写博士简况表相关信息内容,将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简况表做进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用于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使用。
5、学位管理
主要包括分委会学位管理、校委会学位管理、学位证书管理、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管理、学位论文提交管理、学位档案材料管理等功能。
5.1学位授予信息管理
拟毕业研究生填报好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学位审批表、博士简况表、学位年报相关维护信息后,各学院端管理员选择拟毕业研究生名单进行批量处理,将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昆明理工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士学位审核汇总表做进系统里,学院端管理员填报相关信息,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看、审核、驳回、提交。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照片上传、学生授予学位信息填报及上报等功能(学位年报信息功能设为学生必填项,否则无法提交毕业信息,同时提供相关学位年报信息字段)。一般由管理员上传学生照片,学生自行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提交,并支持由管理员分学生类别按国家要求导出上报信息。
5.2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材料
(1)申请授予学位人员成果统计,分全校、学院的统计,并有清单,按成果数量排序;
(2)申请授予学位人员论文送审情况通过率统计、优良中差统计,分全校和学院。中和差的分学院列出清单,并作出排序。
(3)申请学位人员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层次(博士、硕士)、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中国学生和留学生统计,分全校和各学院。
以上材料需要在学位委员会议上展示,校领导可查看全校情况,各学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可查看本学院情况及在全校范围的水平。
5.3分委会学位管理
分委会学位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生成上各分委员会的讨论名单,录入讨论结果(如建议授予或不建议授予等),生成建议授予学位名单等功能。支持将建议授予学位名单提交至校委会学位管理子模块。将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昆明理工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士学位审核汇总表做进系统里,学院端管理员填报相关信息。
5.4校委会学位管理
各学院端管理员提交的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昆明理工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士学位审核汇总表,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看、审核、驳回、提交。校委会学位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查询和生成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也可按学生类别进行查询和生成),录入校委会讨论结果(如授予或不授予等),校学位委员到会人数,同意授予学位票数,学位授予时间等,查询和生成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等功能。支持各级用户查看名单。支持将授予学位总名单转入学位证书管理子模块。
学位投票管理
包括专家信息维护、评分标维护、投票专家维护、对象类别维护、投票分组维护、字段查询维护、资料模板维护、投票状态管理、校委会统计结果。
5.5毕业证书管理
毕业证书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确认毕业名单、按照毕业证书编码规则生成毕业证书编号、毕业生转存档等功能。支持学院提交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研究生院导出符合上报格式名单,导入毕业证书编号并将获毕业研究生转存档等。可查询并批量进行存档操作。可对存档生进行条件查询、导出等,用户可以按权限查询。可按照类别(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日期导出毕业证书数据表(此表为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数据打印表),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等数据、国家学信网系统毕业证书数据(提供表格相关字段)。
5.6学位证书管理
学位证书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按学生类别对学位证书号进行编排(按照学位证书编码规则生成学位证书编号)及导入导出、学位证书打印、获学位研究生转存档等功能。支持对存档生信息进行查询、导出等,用户可以按权限查询。可按照类别(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日期导出学位证书数据表(此表为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证书数据打印表)、昆明理工大学学位证书发放登记表等数据、国家学位年报系统相关数据(提供表格相关字段),可按学位授予时间批量处理毕业生数据。
5.7学位授予信息管理
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照片上传、学生授予学位信息填报及上报等功能。一般由管理员上传学生照片,学生自行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提交,并支持由管理员分学生类别按国家要求导出上报信息。
5.8学位论文提交
学位论文提交子模块主要包括学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管理员分学生类别下载等模块(提供快速拷贝解决方案)。
5.9学位档案材料管理
学位档案材料管理子模块主要包括各类表格的在线填写、下载及打印功能。支持按学生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各类表格主要有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自评表、学位论文评议表、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结果、毕业生登记表等。
5.10导师评价管理
设置学生评导师功能,学生对导师进行在线测评,内容包括师生关系、导师指导情况等,明确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职责与权利。
5.11研究生优秀论文等评奖评优管理
增加省级、校级优秀论文管理。研究生在管理系统里填写奖项的申请,学院管理员初审研究生申请的各类奖项,将初审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员。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员可对奖项进行设置,新增,修改,删除奖项,并对评选参数及规则作修改。学院管理员可选择数据项导出相关数据,查询统计本学院研究生的获奖情况。研究生院管理员可选择数据项导出相关数据,查询统计全校研究生的获奖情况。
5.12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评审的管理
包括研究生出国、出境开展海外短期交流项目、出国出境访学项目、开展国际学术会议活动等项目评审的管理。研究生在管理系统里填写奖项的申请,学院管理员初审研究生申请的各类奖项,将初审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员。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员可对奖项进行设置,新增,修改,删除奖项,并对评选参数及规则作修改。学院管理员可选择数据项导出相关数据,查询统计本学院研究生的获奖情况。研究生院管理员可选择数据项导出相关数据,查询统计全校研究生的获奖情况。
6、学科管理
具有各学科信息管理、导师遴选和停延招等信息管理,以及学科评估管理等功能。满足学科管理需求的同时,为教育部评估提供重要数据支撑,使得评估数据电子化,评估指标规范化,评估过程简单化。通过对学科点各分布数据(包括学科点现有状况信息、学科导师队伍信息)的集中、分层管理,实现对学科点的灵活查询和统计分析,提供对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维护和自由调度,同时提供对各学位点进行全面评估的依据。
6.1学科信息管理
学科建设管理主要是根据国家定义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来设置系统所需要的学科及校内专业,包括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可以添加开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定制学科的从属关系;设置学科开放的时间和批次等信息;添加对应学科下的校内专业及研究方向。保留学科设置的历史记录,以供以后查看。
(1)学科信息查询、统计、打印与导出
研究生院可维护学科门类、学科类别的名称及代码等。包括学科门类查询,一级学科名称与代码查询,二级学科名称与代码查询,本校学位点信息查询,学历生专业查询,非学历生专业查询等信息。统计、打印和导出相关信息。
国家标准学科信息查询,本校博/硕士学位点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信息维护, 包括一级学科代码、名称、门类、授权级别(硕士、博士)、授权时间、挂靠学院、备注等;二级学科代码、名称、授权级别博/硕士、授权时间、挂靠学院、学科带头人、备注等。
(2)学位点信息的动态变更
对新增的学位点信息,进行添加录入;硕士点增为博士点的信息,进行更改;对学位点撤销、变化等动态数据进行管理。
7、导师管理
主要包括导师基础信息的管理、导师风采的管理、导师经费等相关的管理,实现导师遴选、导师招生资格的申请和相关审核。
(1)导师基本信息管理
研究生院可管理维护导师基本信息,并可对导师详细信息进行查看, 且可按条件导出导师信息。导师在网上能够查看个人基本信息,并可以根据设置的权限维护相关个人信息。
能变更导师信息,如硕导变更为博导,新增导师,停招导师,延招导师等,增加导师在校内学院间调动更改信息,重复信息可做删除处理。并做好相应的数据变更的历史记录。兼职导师数据和普通导师数据同样处理。能统计导师带教学生情况,查询和导出导师基本信息。能实时更新、查看、删除、导出已审核通过的导师信息及数据。
导师基本信息与人事系统数据实时同步,能对校外导师进行工号分配功能。
导师所指导学生在统计时间段内,学位论文送审情况,通过情况,优良中差情况。并可分学院形成统计。
导师所指导学生在统计时间短内,毕业学生数,其中超学制毕业人数及清单,超学习年限毕业人数及清单
区分导师所在学院和招生学院,导师所在学院是唯一的,是人事所在学院,招生学院可以维护多个,支持导师根据不同学院、不同专业或者方向来维护是否招生的信息、也可通过导师遴选功能来确认导师在不同专业的招生资格。
(2)导师遴选管理
包含博导、硕导遴选资格的申请和审核。硕导个人申请、学院单个或批量审核、提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专家表外审结果和表决意见(此处去掉)、校学位委员会表决意见及汇总、硕导申请审批通过等。博导个人申请、学院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资格审核、专家外审结果和表决意见(此处去掉)、校学位委员会表决意见及汇总、博导申请审批通过等。
导师招生资格考核管理
包含博导、硕导招生资格的申请和审核。硕导个人申请、学院管理员单个或批量审核,研究生院管理员可查看。博导招生资格审核,包含博导个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学院管理员进行资格审核、分学位委员会表决意见,研究生院管理员按文件要求对年龄、科研成果等进行资格审核,博导招生资格审批通过等。
(3)导师指导团队
1导师组的建立
建立导师组,包含导师所在学院,导师招生专业,是否校外导师、是否愿意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培养研究生
2、学生分配导师组
给学生安排指定导师组,学生可查看导师组信息,导师组内导师可查询学生整个培养过程信息
3、导师组指导
定期召开导师组会议、制定学生培养计划、明确导师分工确保研究生不同阶段的指导和帮助
(4)导师停招和延招管理
包括博、硕士导师的停招设置,博、硕士导师的延招设置,博、硕士导师的延招查询等。
7.1导师申请与重新认定
(1)导师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由人事处、图书馆、科技系统(数据中心数据)抓取,其余导师申请和重新认定相关信息由申报者补充填写,申报结束后下载申请表格提交学院。
(2)导师提交申请后学院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待学位办审核合格后的申报者需外送同行专家评议,学院维护送审专家库信息,选择送审专家,待学位办同意送审人选后完成送审工作。
(3)学院审核通过的申报者由学位办进行审核。学位办审核通过者,进入导师库,在导师招生后制定培养计划之前提醒导师完成导师测试题。导师状态应有在聘、暂停聘任、取消资格的标志。首次聘任时间、参与的重新认定时间也当有所记录。
7.2更换指导教师
(1)线上申请,线上办理,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变更学生的指导教师。程序:学生申请、转出导师同意、转入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同意。统计各学院、各导师转导师情况,并形成统计表,对频繁转导师的学院、导师列入负面清单,作为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负面清单之一。
(2)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的导师更换,相关人员签字审核后,学院可直接在系统进行导师更换操作,操作成功后告知学生。
▲7.3导师评审材料送审系统
(1)学院、学位办可录入、修改专家库信息,可批量录入专家信息,也可单独修改、新增信息。
(2)确定送审专家:根据申请者申请学科方向、发表论文题目、关键词等信息,系统自动匹配学科方向一致、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条件的专家,学院进行二次筛选,选择适合送审的专家,学位办可查看学院所选专家。
(3)发学院确定好送审专家后,由学位办审核同意送邀请函。包含评审材料份数、学科领域、评审标准(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类别申报人员评议标准、评议打分表不同,学院需为每位申请者附带相关表格以便专家填写评审意见)、申请者相关材料(点击申请者姓名可链接至申请者在系统中申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发表论文情况(论文题目与校图书馆论文数据库链接、可直接查看)、科研情况、专利奖励情况(附证书)))等相关信息。
(4)专家回复:专家收到邀请后,可在邮箱中直接点击链接同意评审或拒绝评审。学院可及时查看到专家是否接受评审的状态。未回复专家几天后学院可再次发送邀请函。
(5)评阅意见返回: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位办、学院及申请者可进行查看下载。
7.4导师科研成果查询导出管理
导师基本信息及科研成果与科技处科研系统实时同步,增加导师科研成果、科研业绩表查看、导出、共享功能。导师的项目及成果信息,可形成统计,分学校和学院,可展示供校领导及研究生院查看各学院统计情况及排序情况,各学院可查看本学院导师成果统计。
8、研工管理
模块主要包含科研成果管理、奖学金管理、创新竞赛管理、国际交流管理、困难认定管理、评优评先管理、学生三助管理、学生行为管理和违纪情况管理等子模块。各阶段数据均需支持直接导入、导出符合要求的上报数据和EXCEL表单。支持各环节学生、学院、学校进行查询、修改、删除和提交相关信息。
8.1科研成果管理
科研管理子模块主要实现科研成果维护、科研成果统计、科研奖励管理等功能。
(1) 科研成果维护
要求学生维护个人著作、论文、项目、专利、获奖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至学院审核。学院、研工部可分级进行条件查询、修改、删除、审核和退回的操作,允许批量审核(审核界面下同)。学生可查看审核状态。此处的科研成果可对接到中期考核中的科研成果考核部分。
(2) 科研成果统计
实现历年数据(含已毕业学生)进行条件查询、导出、统计、下载和生成分析报告。
(3) 科研奖励管理
可由研工部设置科研奖励的审核流程(一般为学生填写-导师-学院审核-研工部审核,下同)以及申请时间等。学院、研工部可分级进行查询、修改、删除、审核和退回的操作,允许批量审核,并实现申请信息的导出、统计、下载和生成分析报告。
国家助学金助学金管理
采用基本流程审核,需逐月变动并生成发放名单。
8.2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管理子模块主要实现对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的奖项设置管理和申请管理等功能。
(1)奖项设置管理
设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不同类别奖学金项目的名称、金额、类别、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等信息,设置各个奖项的审核流程、评定时间或设置分配给学院的人数等。支持学生在线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处终审等流程。
(2)填报管理
实现学生根据学校设置的奖学金项目、级别等进行选择,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申请,如填写信息中涉及学生科研成果,可以从科研成果维护中获取;信息提交后可打印或下载申请表;学生可查看审核状态。学院、学校分级进行审核,可以在页面中看到学校下达的人数以及上报人数;可根据要求实现历年数据(含已毕业学生)的查询、导出、统计、下载和生成分析报告等(下同)。其中,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中有关课程和科研的情况,可以取自课程学分管理和科研成果管理等子模块。
发放管理
按财务要求及全国资助系统要求生成两类发放表格。
8.3学生奖惩管理
学生奖惩管理子模块包括学生评优评先设置管理、评优评
身份管理平台认证接口服务端研究生系统认证接口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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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理工大学(单位名称)的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南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4256.83万元,资产总额为6890.4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南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interface return error中标结果公告一、招标编号:YDCOH20241410二、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南京南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420号415室中标金额:¥1458000.00元4、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标段名称:昆明理工大学信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双一流24)1名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品牌:南软;规格型号:南软V5.0;数量:1套;单价:1458000.00元。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民、杨石军、杨俊、杨东霞、宋玉竹(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2.收费金额:14026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中标人是否小微企业:是;2、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9.69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59449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李波琼、张倩倩、杨晨、黎泽龙、程吉鹏(0871)633385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波琼、张倩倩、杨晨、黎泽龙、程吉鹏电话:(0871)63338509十、附件1.采购文件2.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校园建设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