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 社会工作服务岗中标结果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7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残联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现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12个。需配备12名全职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其中包含一名项目主管。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公开-2024-72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
郑州市金水区比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45号
2,88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
详见采购文件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于拾山、慈教进、华莹、齐红艳、杜红朝(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39,5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也可自行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进行查看。本项目中标单位:郑州市金水区比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综合得分:89.9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杜红朝

联系方式:0371-6087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望湖花园14号楼1单元904

联系人:郭晓丽

联系方式:15639377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丽

联系方式:15639377517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pdf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单位名称)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郑州市金水区比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4人,营业收入为419.06万元,资产总额为237.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郑州市金水区比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日期:2024年10月21日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招标文件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72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招标文件采购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72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区内已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提供“政采贷”合同融资产品、预付款保函、融资担保等服务,详情请登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平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资格证明文件五、商务部分六、技术部分七、其他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72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880000.00元;最高限价:288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郑港财采公开-2024-7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2880000.002880000.00是288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残联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现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12个。需配备12名全职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其中包含一名项目主管;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5.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5.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不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2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联系人:杜红朝联系方式:0371-608799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望湖花园14号楼1单元904联系人:郭晓丽联系方式:1563937751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晓丽联系方式:15639377517,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联系人:杜红朝联系方式:0371-6087995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望湖花园14号楼1单元904联系人:郭晓丽联系方式:156393775171.1.4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残联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1.1.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残联工作力量,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现需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12个。需配备12名全职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其中包含一名项目主管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1.3.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供应商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不分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7分包不允许1.8实质性偏差不允许负偏离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6五、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企业业绩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备注注:供应商应附业绩合同,具体时间要求见评标办法。当本表内容与所附证据材料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以供应商所附的证据材料为准。2、项目主管3、项目专职社工4、综合评价......,六、技术部分七、其他材料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期:4.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违约赔偿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或签名):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 社会工作服务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