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枣庄市第三中学2024)
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
二、项目名称: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光明中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511.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秀兰、刘福建、王加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4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第三中学
地 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21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1301266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广场西路水发澜悦凤城写字楼5号楼7层
联系方式:0632-448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经理
联系方式:15564680818
评审报告.pdf
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单一来源文件.pdf
劳务报酬支付表.pdf
#idc error#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单一来源采购报告一、评审工作组织受枣庄市第三中学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6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10月23日按照要求抽取相关专业专家2名,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如下:评审小组由徐秀兰、刘福建、王加彬组成。评标前,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召开了标前会议,推选刘福建为评审小组主任(组长)。三、项目概述评审前由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评审小组介绍项目招标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2、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3、采购内容: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5、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质保期:两个采暖季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8、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供热设施和供热运行管理的特殊性,为保证项目运行期间的规范管理,以及后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修等要求需要由供热供应单位提供供热管道接入工程服务,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作为市中区唯一一家具有供热资质的供热企业,一直以来承担着本校区的供热工作,具有丰富的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经验,在区域辖属性、安全性、专业技术性及维护管理性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处实施采购。9、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2拟采购供应商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光明中路22号(二)唱标情况:至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1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序号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情况1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正常递交正常参加四、初步评审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形式性、资格性、响应性评审。评审情况如下:1、投标人符合形式性评审要求;2、投标人符合资格性评审要求;3、投标人符合响应性评审要求;4、有效投标人:1家;5、无效(或废标)的投标人:无。五、详细评审本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为512.40万元。开标记录如下:序号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对采购文件认同程度1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5117866.40完全认同最终报价:序号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元)1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5117000.003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推荐成交供应商如下:序号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元)1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5117000.00评审小组:文作工行秀五衫2024年10月24日4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采购人:枣庄市第三中学代理机构: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及邀请书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要求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枣庄市第三中学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项目名称: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中校区及教工家属院供热系统使用年限较长,腐蚀严重,影响正常使用,需对供热系统进行改造维修,详见项目具体要求。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12.40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鉴于供热设施和供热运行管理的特殊性,为保证项目运行期间的规范管理,以及后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修等要求需要由供热供应单位提供供热管道接入工程服务,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作为市中区唯一一家具有供热资质的供热企业,一直以来承担着本校区的供热工作,具有丰富的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经验,在区域辖属性、安全性、专业技术性及维护管理性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处实施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1.名称: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光明中路22号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三、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四、其他补充事宜:1、拟定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报价无效。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枣庄市第三中学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21号联系方式:吴主任130126607602、财政部门联系人:枣庄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财政大厦联系电话:0632-3156076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关帅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广场西路水发澜悦凤城写字楼5号楼7层联系方式:15564680818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枣庄市第三中学的委托,对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一、项目名称: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二、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三、项目内容:市中校区及教工家属院供热系统使用年限较长,腐蚀严重,影响正常使用,需对供热系统进行改造维修,详见采购文件。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拟采购供应商枣庄市中区热力有限公司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光明中路22号五、采购文件获取1.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下载3.方式:拟定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报价无效。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七、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枣庄市第三中学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21号联系方式:吴主任1301266076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关帅联系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广场西路水发澜悦凤城写字楼5号楼7层联系方式:1556468081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单位联系人:枣庄市第三中学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21号联系方式:吴主任13012660760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广场西路水发澜悦凤城写字楼5号楼7层联系方式:155646808183项目概况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及要求)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6工期2024年11月14日前完工。7质保期两个采暖季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0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方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并把提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dh8808@163.com,并致电15564680818确认收到其提问,未按规定方式进行提问的不予回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问题,应于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前在系统中提出。(北京时间)11采购人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更正公告的。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12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文件及修改文件13报价文件上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报价无效)。14报价有效期90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15电子报价文件电子签章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供的报价文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评审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16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报价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30分报价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报价),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报价文件。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的,自行承担报价无效或不加分的后果。备注:系统设置的报价内容和电子报价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为准。17评审小组的组建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成交侯选供应商。备注:采购人代表如参加项目评审(推荐、评审、谈判)活动,采购人代表应当获得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并不得担任评审小组主要负责人。18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512.4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19报价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重要依据,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次报价为完税后的价格。20资格审查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中需包含以下内容扫描件,评审以电子报价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的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上传的电子扫描件包括: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否则,评审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注: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关键岗位证书等,均可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小组(采购小组)一律不得接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上传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并打印查询网页,存入项目档案资料;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进行汇总并移交至评审小组,对存在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2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材料进场付合同价款30%,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额97%,余3%质保期后付清。22相关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一概不退。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代理费:42000.00元,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24纸质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纸质报价文件以供备案、验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备注: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5二次报价评审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具体流程详见http://ggzy.zaozhuang.gov.cn/bszn/015001/20220127/9bacd535-3ae7-4c2f-979f-811df0321555.html),否则,评审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25二次报价(1)供应商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进行二次报价。(2)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3)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撤回最终响应文件。(4)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26标书制作软件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应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2、为保证电子报价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报价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上传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开标时对电子报价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报价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5备注1、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定义1.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第三中学。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供应商”系指参与报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1.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1.5“监督部门”系指枣庄市财政局等单位。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可删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政府采购政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附件: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项目编号: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附注: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号的产品。2、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小组(采购小组)不予认定。3、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标委员(采购小组)不予认定。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政府采购政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附件: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项目编号: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附注: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不加★号的节能产品;2、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小组(采购小组)不予认定。3、采购中涉及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标委员(采购小组)不予认定,将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政府采购政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涉及,可不附。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总价(元)总价(元)附注: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表后须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评审小组(采购小组)不予认定。3、采购中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标委员(采购小组)不予认定,将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招标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收处罚。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关于验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三、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义务,确定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五、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诚信记录:(一)无正当理由放弃采购合同履约的;(二)不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三)在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功能、工艺等方面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四)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五)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六)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第三方权益且情节较重的。六、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诚信记录:(一)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二)未按规定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三)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四)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影响的;(五)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七、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公共利益或者采购人权益,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由财政部门予以约谈,责令改正,并根据信用管理规定予以记录、公告。八、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附件1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供应商: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工程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施工设备配备情况施工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验收内容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第三方机构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招标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说明:1.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枣庄市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日期:2024年10月24日采购人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第三中学枣庄市第三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374项目名称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枣庄三中市中校区、教工家属院供热改造工程评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预算金额512.4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列78元列78元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30分分包数量分包数量11评审专家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专家签字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账号小计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姓名身份证号4000往专2得考卫4w.0刘采购人代表:正彬采购人代表:正彬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曹士影曹士影曹士影采购代理机构(印章)4采购代理机构(印章)4采购代理机构(印章)4采购代理机构(印章)4采购代理机构(印章)4采购代理机构(印章)4电电标代工工程城张L江AI-31003302G20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热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