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亮化中标结果公示(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2024-JT-0151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其塔木村亮化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鑫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华府尊邸11号-12号楼2号门市
成交金额:1062431.5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其塔木村亮化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工期:2024年11月25日前竣工并完成验收,具体按合同签订执行项目经理:郑永生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212278509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江、马春艳、侯超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照控制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1.596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
联 系 人:刘志强
联系方式:1336461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院(吉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3-1室
联系方式:13331672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玓
电 话:13331672253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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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吉林省鑫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长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其塔木村亮化(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委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其塔木村亮化(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厦行业):承连(承接)企业为吉林省鑫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2007万元,资产总额为15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徽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连(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子(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徽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拉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省鑫生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10月12.日1.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