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TZB01012024083(招标文件编号:HTZB0101202408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越之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城内东街31号院主楼1-1-6号
中标(成交)金额:73.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北越之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包含机关南北办公楼、为民路征收大厅、丛台路自助办税厅、春光巷办公楼、四季青分局等场所的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全局零星维修服务以及后勤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实行“招一采三、年度考核、一年一签”模式。每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三年服务期限内,每个年度服务内容和服务经费不变。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贵杰、王京、杨菊枝、高文海、郑文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标准取费的6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31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中标人综合得分83.82,排名第一。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96号
联系方式:张艳红0310-3108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方式:李树卫0310-707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树卫
电 话: 0310-70701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丛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08:27
评审专家名单
任贵杰、王京、杨菊枝、高文海、郑文武(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73.6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树卫
项目联系电话
0310-707010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艳红0310-3108609
代理机构名称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树卫0310-7070101
附件:
附件1
中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承诺书.jpg
附件2
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3
招标文件-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稿.pdf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且(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北越之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万元,属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越之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5日I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7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TZB0101202408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第1页共61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项目概况及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注:本招标文件共61页,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2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2页共6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ZB0101202408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采购需求:机关南北办公楼、为民路征收大厅、丛台路自助办税厅、春光巷办公楼、四季青分局等场所的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全局零星维修服务以及后勤综合服务等。服务期限:本项目实行“招一采三、年度考核、一年一签”模式。每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三年服务期限内,每个年度服务内容和服务经费不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均视同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第3页共61页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96号联系人:张艳红联系方式:0310-3108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联系方式:0310-70701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树卫电话:0310-7070101第4页共61页第二章投标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机关南北办公楼(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96号)、为民路征收大厅(邯郸市经开区为民路1号)、丛台路自助办税厅(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与滏西大街交叉口西南角)、春光巷办公楼(邯郸市丛台区春光巷1号)、四季青分局(邯郸市丛台区温明路20号)。3招标范围包含机关南北办公楼、为民路征收大厅、丛台路自助办税厅、春光巷办公楼、四季青分局等场所的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全局零星维修服务以及后勤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要求。4服务内容包含机关南北办公楼、为民路征收大厅、丛台路自助办税厅、春光巷办公楼、四季青分局等场所的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全局零星维修服务以及后勤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要求。5服务期限本项目实行“招一采三、年度考核、一年一签”模式。每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三年服务期限内,每个年度服务内容和服务经费不变。6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7资金来源自筹。8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报价方式自主报价1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万元。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为响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一份(U盘载体)。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6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1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18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标法19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20联系方法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96号联系人:张艳红联系方式:0310-3108609采购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联系人:李树卫联系电话:0310-707010121注意事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2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份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①、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②、经查阅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12月26日印发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财采[2022]24号),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编码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无需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按标准取费的60%计取,由采购人在收到代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后一次性支付。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第7页共61页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承包人。1.3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及服务周期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周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标段划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准;4.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投标(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5投标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供应商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6踏勘现场6.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8页共61页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招标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6.2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该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澄清要求应送至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第9页共61页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0.1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目录;10.2投标函10.3投标函附录10.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6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10.7供应商投标承诺函10.8物业服务管理方案10.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10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表10.11企业同类业绩10.12服务承诺10.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报价12.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报价方式。12.2投标报价须在投标文件中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第10页共61页九、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现任职务从事管理工作时间工作简历:工作简历:工作简历:工作简历:拟派其他人员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现任职务从事管理工作时间工作简历:工作简历:工作简历:工作简历:第52页共61页十、企业同类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甲方名称合同金额签约日期备注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十一、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第53页共61页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定)标原则本次评标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采购人根据下述文件,针对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评标办法。无论本办法中是否引用或涉及,凡下述文件中的强制性条款均适用于本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二、评标方式: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评审程序(一)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二)资格后审、符合性评审;(三)综合评分;(四)汇总评分,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五)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第54页共61页(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解散。五、评分方法:1、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2、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为该部分最终得分,所有评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汇总各供应商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为前一名。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得分投标报价(20分)投标报价(20分)所有通过审查的单位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标准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最低15分。15-20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规章制度(15分)科学合理,方案可行,制度明确1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规章制度(15分)一般,方案基本可行,制度基本明确1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规章制度(15分)较差,方案、制度一般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编制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规章制度(15分)缺项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物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法、标准(15分)科学合理,能够保障服务质量1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物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法、标准(15分)一般,基本能保障服务质量1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物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法、标准(15分)较差,不能保障服务质量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物业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方法、标准(15分)缺项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公司对日常人员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措施(10分)科学合理,能有效进行监督、检查1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公司对日常人员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措施(10分)一般,基本能有效进行监督、检查7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公司对日常人员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措施(10分)较差,不能有效进行监督、检查3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公司对日常人员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措施(10分)缺项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人力保证措施、岗位职责设置及人员培训情况(10分)科学合理,能充分满足人员需求,明确职责分工,培训能有效提高人员业务能力1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人力保证措施、岗位职责设置及人员培训情况(10分)一般,基本能满足人员需求、明确职责分工、培训能提高人员业务能力7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人力保证措施、岗位职责设置及人员培训情况(10分)较差,不能满足人员需求,职责分工不明确,培训不能有效提高人员业务能力3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人力保证措施、岗位职责设置及人员培训情况(10分)缺项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固化措施(10分)科学合理,结合本项目特点,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建议以及固化措施1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固化措施(10分)一般,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基本符合本项目的建议以及固化措施7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固化措施(10分)较差,不能或者没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及固化措施3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固化措施(10分)缺项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遇到洪涝、断水、断电、雨雪、疫情等情况时的应急预案(10分)科学合理,出现突发情况能够有效应对10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遇到洪涝、断水、断电、雨雪、疫情等情况时的应急预案(10分)一般,出现突发情况基本能应对7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遇到洪涝、断水、断电、雨雪、疫情等情况时的应急预案(10分)较差,出现突发情况不能应对3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70分)遇到洪涝、断水、断电、雨雪、疫情等情况时的应急预案(10分)缺项0分服务承诺(10分)服务承诺(10分)科学合理,做出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并有有效的保证措施10分服务承诺(10分)服务承诺(10分)一般,基本做出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7分服务承诺(10分)服务承诺(10分)较差,做出的承诺不能显示有利于采购人,或者没有实现的可能3分服务承诺(10分)服务承诺(10分)缺项0分第56页共61页附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且有效;否则视为不通过。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且有效;否则视为不通过。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有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作出承诺,通过,否则不通过结论结论结论注:以上各项有一项未通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采购人代表签字:第57页共61页符合性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人给定的预算金额,且报价唯一4服务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投标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结论结论结论注:符合性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综合打分。第58页共61页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59页共61页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服务),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包括由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60页共61页附件3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我单位(供应商名称)作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投标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之要求,我单位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我单位就此承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第61页共61页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三)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我单位河北越之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作为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采购人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丛台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投标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规定之要求,我单位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我单位就此承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行物业特此承诺。识ant供应商名称:河北越之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9小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8952024年10月15日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