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 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中标结果公示(建德市公安局2024)
一、项目编号:JD2024BF-148
二、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98(%)
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区转塘街道外桐坞村4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建德市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
详见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若考核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时,根据本次中标价格可以续签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鹏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齐问哲,陈宁,宁华,唐旭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71.0
68.0
72.0
72.0
65.0
69.6
20.0
89.6
1
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
26.0
25.0
28.0
28.0
20.0
25.4
20.0
45.4
1
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
26.0
26.0
28.0
28.0
20.0
25.6
19.8
45.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浙江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衢路1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建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796596
质疑联系人:洪川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728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德市新安财富城6幢B座1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红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182821
质疑联系人:黄慧宗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7859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建德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评标报告.pdf866.2K
(2024.10.16 定稿)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docx273.0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1.7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79.2K
(2024.10.16定稿)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报告.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JD2024BF-148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其他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非机动车辆,其他检测监测设备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建德市公安局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回避专家回避原因陈建民,王小敏,洪仙凤,朱宏伟,邓尚伟,叶永生,金霄鸿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JD2024BF-148)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0-2909:30:002024-10-29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单价,%)1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982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993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98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JD2024BF-14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0-2909:30:00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符合2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JD2024BF-148)采购方式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4-10-2909:30:002024-10-29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符合2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JD2024BF-14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两轮、三轮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4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5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大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7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的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8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属性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9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车速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火情分析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情况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4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①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2.02.03.015技术管理及质量控制:①保密制度、②回避管理制度、③出庭制度、④投诉处理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0-84.04.06.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方案情况:①是否建立鉴定服务保障应急预案,②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服务期间车辆检验鉴定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3.03.03.017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车辆: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勘验的服务车辆,每1辆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18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2台,得2分;在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测试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计量校准合格证书、仪器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30.00.03.019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交通事故物证检测的专用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每提供一件设备得0.5分,本项最高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仪器照片和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0技术投标人具有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每提供1样得0.5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1技术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汽车专业)、专业能力、从事专业鉴定工作年限、经验等综合打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2技术专家团队:拟派专家为汽车专业的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具有汽车专业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专家的鉴定专家证书或鉴定人执业证、汽车专业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3技术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专家),具有汽修专业高级技师或汽车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4技术投标人或其员工参与制定、修订或评审汽车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投标人员工参与,需提供其在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25技术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受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承诺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投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有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2.02.02.026商务根据投标人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0-32.02.02.027商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30.00.03.028商务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20.00.02.0合计合计合计0-8026.026.071.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两轮、三轮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4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5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大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7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的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8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属性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9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车速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火情分析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情况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14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①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2.02.03.015技术管理及质量控制:①保密制度、②回避管理制度、③出庭制度、④投诉处理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0-84.05.06.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方案情况:①是否建立鉴定服务保障应急预案,②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服务期间车辆检验鉴定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2.02.03.017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车辆: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勘验的服务车辆,每1辆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18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2台,得2分;在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测试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计量校准合格证书、仪器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30.00.03.019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交通事故物证检测的专用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每提供一件设备得0.5分,本项最高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仪器照片和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0技术投标人具有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每提供1样得0.5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1技术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汽车专业)、专业能力、从事专业鉴定工作年限、经验等综合打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3.022技术专家团队:拟派专家为汽车专业的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具有汽车专业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专家的鉴定专家证书或鉴定人执业证、汽车专业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3技术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专家),具有汽修专业高级技师或汽车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4技术投标人或其员工参与制定、修订或评审汽车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投标人员工参与,需提供其在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25技术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受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承诺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投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有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2.02.02.026商务根据投标人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0-32.02.02.027商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30.00.03.028商务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20.00.02.0合计合计合计0-8025.026.068.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两轮、三轮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4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5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大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7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的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8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属性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9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车速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火情分析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情况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4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①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2.02.03.015技术管理及质量控制:①保密制度、②回避管理制度、③出庭制度、④投诉处理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0-85.05.06.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方案情况:①是否建立鉴定服务保障应急预案,②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服务期间车辆检验鉴定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3.03.04.017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车辆: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勘验的服务车辆,每1辆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18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2台,得2分;在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测试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计量校准合格证书、仪器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30.00.03.019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交通事故物证检测的专用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每提供一件设备得0.5分,本项最高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仪器照片和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0技术投标人具有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每提供1样得0.5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1技术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汽车专业)、专业能力、从事专业鉴定工作年限、经验等综合打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3.022技术专家团队:拟派专家为汽车专业的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具有汽车专业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专家的鉴定专家证书或鉴定人执业证、汽车专业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3技术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专家),具有汽修专业高级技师或汽车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4技术投标人或其员工参与制定、修订或评审汽车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投标人员工参与,需提供其在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25技术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受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承诺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投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有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2.02.02.026商务根据投标人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0-33.03.03.027商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30.00.03.028商务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20.00.02.0合计合计合计0-8028.028.072.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两轮、三轮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4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5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大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2.02.02.07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的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2.02.02.08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属性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9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车速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火情分析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情况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4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①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1.01.03.015技术管理及质量控制:①保密制度、②回避管理制度、③出庭制度、④投诉处理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0-84.04.06.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方案情况:①是否建立鉴定服务保障应急预案,②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服务期间车辆检验鉴定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4.04.04.017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车辆: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勘验的服务车辆,每1辆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18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2台,得2分;在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测试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计量校准合格证书、仪器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30.00.03.019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交通事故物证检测的专用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每提供一件设备得0.5分,本项最高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仪器照片和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0技术投标人具有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每提供1样得0.5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1技术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汽车专业)、专业能力、从事专业鉴定工作年限、经验等综合打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3.022技术专家团队:拟派专家为汽车专业的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具有汽车专业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专家的鉴定专家证书或鉴定人执业证、汽车专业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3技术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专家),具有汽修专业高级技师或汽车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4技术投标人或其员工参与制定、修订或评审汽车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投标人员工参与,需提供其在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25技术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受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承诺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投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有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2.02.02.026商务根据投标人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0-32.02.03.027商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30.00.03.028商务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20.00.02.0合计合计合计0-8028.028.072.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两轮、三轮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4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5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大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6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7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的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8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属性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9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车速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1.010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1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2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火情分析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3技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情况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0-21.01.02.014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①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1.01.02.015技术管理及质量控制:①保密制度、②回避管理制度、③出庭制度、④投诉处理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0-81.01.04.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方案情况:①是否建立鉴定服务保障应急预案,②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服务期间车辆检验鉴定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0-41.01.02.017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车辆: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勘验的服务车辆,每1辆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18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2台,得2分;在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测试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计量校准合格证书、仪器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30.00.03.019技术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交通事故物证检测的专用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每提供一件设备得0.5分,本项最高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仪器照片和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0技术投标人具有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每提供1样得0.5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0-20.00.02.021技术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汽车专业)、专业能力、从事专业鉴定工作年限、经验等综合打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3.022技术专家团队:拟派专家为汽车专业的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具有汽车专业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专家的鉴定专家证书或鉴定人执业证、汽车专业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3技术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专家),具有汽修专业高级技师或汽车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50.00.05.024技术投标人或其员工参与制定、修订或评审汽车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投标人员工参与,需提供其在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0-30.00.03.025技术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受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承诺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投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有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0-22.02.02.026商务根据投标人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0-32.02.03.027商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30.00.03.028商务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20.00.02.0合计合计合计0-8020.020.065.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JD2024BF-148)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单价,%)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98%69.620.0089.61√1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98%25.420.0045.42√2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99%25.619.8045.42√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10月29日1/1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D2024BF-148评标报告采购单位: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理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评审报告(标项)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标项1]采购组织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D2024BF-148采购内容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采购单位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临[2024]2879号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4-10-16公告采购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4-10-2909:30:00供应商意向情况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投标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自行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手机号码备注宁华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专家13777896598组员1/3评审报告(标项)陈宁建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式专家13567148255组员唐旭建德市林业总场,建德市林业局正式专家18258855966组长吴鹏飞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人代表13906818038组员齐问哲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办事处正式专家18858178611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标项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四、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3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二)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3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无(四)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五)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方案均满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其中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较好,技术力量较强,综合得分最高,拟推荐为服务供应商。(六)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单价,%)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最终得分排序2/3评审报告(标项)3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98%69.620.0089.611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98%25.420.0045.422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99%25.619.8045.42(七)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共安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机械汽车工程学会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鉴真科技有限公司(八)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外现场监督员:同项目经办人:耕92评审小组成员专家(签名):2024年10月29日天3/3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JD2024BF-148采购人: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目录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第一部分邀请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2024BF-148项目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00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00采购需求: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若考核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时,根据本次中标价格可以续签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鉴定业务范围需包括“痕迹鉴定”或者入选省级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的交通运输设备鉴定单位。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9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第五评标室[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3楼],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浙江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衢路11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建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796596质疑联系人:洪川质疑联系方式:0571-647282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建德市新安财富城6幢B座1201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红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182821质疑联系人:黄慧宗质疑联系方式:0571-6478598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建德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磋商小组可通过三种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磋商(A视频会议、B发送磋商问题函、C备注和附件),完成最终轮磋商后须提交磋商结果。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采购代理机构唱价。3.14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中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具体可咨询建德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1-89606885。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建德市新安财富城6幢B座1201室;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周女士 151671828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采购代理服务费☐A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þB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磋商响应总报价应包含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服务类)计取,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4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3.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邀请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最后报价格式1.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响应函(2)资格文件A、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该承诺函);B、联合协议(如果有);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D、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有)。(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5)所有资信文件(如果有);(6)响应截止时间近三年以来供应商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7)关于对磋商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8)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果有);(9)技术解决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10)组织实施方案。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1)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包括本地(杭州)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等。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供应商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12)项目小组人员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14)培训计划(如果有);(15)随机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成交价格;成交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果有);(1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2.备份响应文件2.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2.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不可修改的电子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响应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响应,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2.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2.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如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解密成功的供应商,其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1.1最后报价一览表;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十、评审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服务技术要求单位数量预算单价(万元/年)预算总价(万元)最高限价折扣(%)备注1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详见“〈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年24080100.00注:1、以上预算价包括人工工资、交通费、保险、税金、管理费、服务酬金、验收、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2、不同投标品目要求填报统一的折扣(即所有投标品目的折扣均相同),否则其报价无效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折扣保留二位小数。折扣(%)举例说明:预算单价为100元,折后成交单价为90元,则折扣(%)为90%。3、各鉴定项目的结算费用=各鉴定项目的预算单价×成交折扣×实际检测鉴定数量,结算总金额等于各项鉴定项目的结算费用之和。若结算总金额超过每年预算总价40万元,采购人不做任何补偿,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予以考虑。〈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为加强政府对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2025年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管理和监督,规范行业建设,提高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项目的决策效果。具体事项如下:1、检验清单序号检验项目车辆类型预算单价备注序号检验项目车辆类型(元/辆)预算单价1非机动车检验人力两轮、三轮车10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1非机动车检验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18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2机动车静态检验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18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2机动车静态检验具有正常行驶能力的其他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35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2机动车静态检验具有正常行驶能力的其他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35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2机动车静态检验具有正常行驶能力的其他机动车辆中大型机动车50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3机动车动态检验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18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3机动车动态检验具有正常行驶能力的其他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40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3机动车动态检验具有正常行驶能力的其他机动车辆小型机动车40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3机动车动态检验具有正常行驶能力的其他机动车辆中大型机动车500技术状况检验、鉴定4属性鉴定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500不含车辆安全性能检验4属性鉴定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鉴定5004属性鉴定机动车属性鉴定3000包括鉴定改、拼装等内容,同一事故中每多一辆加收1000元5车速鉴定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2000基于视频,同一事故中每多一辆加收1000元5车速鉴定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3000基于理论计算,同一事故中每多一辆加收1000元5车速鉴定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3000基于计算机模拟计算,同一事故中每多一辆加收1000元6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1200元/每个同一事故中每多一个加收1000元7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1450同事故中每多一辆加收1000元8车辆火情分析5000同一事故中每多一辆加收2000元9信号灯情况鉴定2000基于视频,每多一辆加收1000元10其他特殊项目鉴定//若有发生,另行协商备注:(1)车辆检验之前先对车辆的唯一性进行检验,车辆外观、轮胎、钢板等有无改变。(2)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违法)车辆:不改变事故(违法)车辆原始技术状况即可恢复行驶能力的机动车。(3)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违法)车辆:因交通事故(违法)前发生故障或在事故(违法)发生过程中形成整车、某一系统或零部件损坏,导致丧失行驶能力的机动车。(4)动态检验: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在发动机运转条件下和行驶状态下所进行的技术检验。(5)静态检验:对交通事故(违法)车辆在静止状态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技术检验。(6)如在检验时有特殊情况的检验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7)检验鉴定期间,因鉴定单位未按技术规范鉴定,造成当事人投诉、或重新鉴定的,该项鉴定的费用由鉴定单位承担。(8)本项目每年预算总价为40万元,因本项目采购各鉴定项目的总数量暂不能确定,本项目提供各鉴定项目的预算单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各鉴定项目的预算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以折扣的方式)。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后应严格按照各鉴定项目的结算费用=各鉴定项目的预算单价*成交折扣*实际检测鉴定数量,结算总金额等于各项鉴定项目的结算费用之和进行项目款的结算。若结算总金额超过每年预算总价40万元,采购人不做任何补偿,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予以考虑。二、服务要求(一)鉴定机构的基本条件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提供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符合的基本资质是:具备浙江省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备案证书,鉴定范围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并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且具备“痕迹鉴定”。长期从事相关鉴定工作。2、具备相关专业检测、鉴定仪器设备,例如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电子显微镜能谱仪、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等。3、具备长期与各地交警队合作的经历,长期从事交通事故相关技术鉴定(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其他地区的交警大队服务合同)。(二)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服务种类鉴定机构应当有相应的登记资质和能力提供以下基本的技术鉴定服务:1、事故车辆安全技术状态检验鉴定,含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动态和静态检验。2、事故车辆属性鉴定。除以上服务外,根据我大队对基层中队的调研,鉴定机构还应当有能力提供以下技术鉴定服务:(1)事故车辆行驶速度鉴定。(2)轮胎及轮胎印痕鉴定。(3)造痕客体与承痕客体关系鉴定。(4)视频图像、照片清晰化处理。(5)事故散落物痕迹鉴定。(6)事故车辆与涉案附着物质材料痕迹的同一属性鉴定。(7)交通事故因果关系分析。(8)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事故的关系分析。(三)其他服务需求1、365天全天候承诺服务,节假日均安排人员值班。拟派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2、鉴定工作快速响应:承诺接到委托后,4小时内到达指定鉴定现场。常规鉴定报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鉴定报告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应急服务:如遇到影响较大事故、或亡人事故等特殊应急事故时在接受委托后3日内出具报告。3、由检验鉴定小组3名(或以上)技术人员共同检验鉴定,并统一按规定的文字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检验鉴定书根据实际需求出具相应份数(电脑打印),由检验鉴定该车的3名(或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并加盖检验鉴定单位印章,并附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4、投入本项目相关鉴定工作的项目小组检验人员中持有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车辆痕迹鉴定人资质的不少于3人。上述人员数量为基本采购需求,在项目采购执行内,如供应商为了更好的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可自行考虑增加配置。项目小组人员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合理,以保证检测工作顺利完成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具真实、准确、采信度高、说服力强的具备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5、作业规范:检验鉴定过程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原则。做到持证上岗、礼貌用语、爱护车辆;严格依据鉴定标准、流程清晰,保证科学、准确;回访跟踪,建立鉴定档案。6、重大、复杂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由公司直接委派鉴定专家到现场负责鉴定、分析研究案情,确保交警部门的鉴定需求。7、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退案、拒绝鉴定,不得超范围、超能力收案,不得多次要求补充材料、拖延鉴定时间。8、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鉴定过程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原则。9、遵守协议规定做好廉政工作,杜绝不正之风。10、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将勘查资料及检验、鉴定报告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关于交通事故的相关资料。11、办案单位或第三方(含检察院和法院)对成交供应商的鉴定结论及鉴定过程提出异议或发生争议时,成交供应商需接受办案单位及第三方的质询并作出解释说明的;办案单位或检察院、法院认为必要时,成交供应商需派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并作出说明的。12、成交供应商应对其鉴定结果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及其鉴定人因疏忽、过失,未认真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致使出具错误的鉴定报告;或因不认真履行鉴定人的义务而造成鉴定时机错过,或者将送检材料破坏、丢失,致使无法再鉴定,均应承担法律责任。13、每季度开展1次鉴定工作交流研讨会,每年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汽车安全技术及鉴定方面的技术讲座培训。14、积极参与交警部门开展为民服务宣传及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咨询等主题活动。(四)考核办法:供应商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本项目每年考核一次。一年服务期满后,若考核分均≥90分,根据本次中标价格可以续签一年。考核表成交供应商序号扣分项内容每发生一次对应扣除分值考核扣分备注1提供人员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的。52人员变更时,不通知采购人,没有审批单的。33检验鉴定报告应由检验鉴定小组3名(或以上)技术人员共同检验鉴定,并统一按规定文字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时间,检验鉴定书根据实际需要出具相应份数,由检验鉴定该车的3名(或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签字并注明技术职称,加盖检验鉴定机构印章,并附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不满足以上要求的。54未按磋商响应文件承诺配备用于勘验的交通工具和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的。55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到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不满足以上要求的。26常规鉴定报告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成交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27对于重大、复杂案件,成交供应商未在受理检验鉴定委托后24小时内邀请、召集行业专家开展鉴定工作。不满足以上要求的。58成交供应商在鉴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GA/T 642-2020)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科学、独立的准则进行鉴定。109鉴定报告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范本》(GA40-2018)的要求规范制作。510对于重新鉴定案件,被检察院或法院认定重新鉴定结果与原鉴定结果不一致。511办案单位或第三方(含检察院和法院)对成交供应商的鉴定结论及鉴定过程提出异议或发生争议时,成交供应商不接受办案单位及第三方的质询并作出解释说明的;办案单位或检察院、法院认为必要时,成交供应商不派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并作出说明的。5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案、拒绝鉴定,超范围、超能力收案,多次要求补充材料、拖延鉴定时间。513成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及鉴定人应当回避,不主动回避的。514在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相关人员,私下与所涉案件的当事人等相关人员联系接触。515成交供应商未严格保守鉴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案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5扣分总计 分考核分总计(满分100分)分成交供应商意见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日 期: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盖章):日 期: 若发生以下情形、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1、成交供应商及其鉴定人因疏忽、过失,未认真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致使出具错误的鉴定报告。2、因不认真履行鉴定人的义务而造成鉴定时机错过,或者将送检材料破坏、丢失,致使无法再鉴定。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若考核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时,根据本次中标价格可以续签一年。2、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3、磋商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相关服务。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实施计划。(二)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2、成交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3、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4、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相关服务。(三)项目款的结算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50%项目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至采购人);在每季度结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实际检测鉴定数量结算并支付当期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各鉴定项目的结算费用=各鉴定项目的预算单价*成交折扣*当期实际检测鉴定数量,结算总金额等于当期各项鉴定项目的结算费用之和。由采购人支付当期项目款(优先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合同周期内实际支付费用总额不超过40万元。结算时供应商将结款申请1份、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合同复印件1份和经采购人验收确认的《建德市政府采购验收反馈表》(还需提供验收报告)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开票所产生的各项税金、手续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两轮、三轮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两轮、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二轮摩托车(含轻便型)、正三轮摩托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大型机动车技术状况检验鉴定(包括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和摩托车(二轮、三轮)属性鉴定(包括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等)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的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属性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及所有机动车辆车速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动车(轻便,除二、三轮摩托车外)车辆轮迹(含轮胎)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火情分析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1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情况鉴定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工作程序和步骤条理清晰、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2分。2主观分1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有①完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4主观分15管理及质量控制:①保密制度、②回避管理制度、③出庭制度、④投诉处理制度。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8主观分1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方案情况:①是否建立鉴定服务保障应急预案,②方案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在服务期间车辆检验鉴定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方案内容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所欠缺需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4主观分17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车辆: 投标人具有配备用于勘验的服务车辆,每1辆得1分,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18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机动车路试检验用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路试仪)2台,得2分;在2台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测试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计量校准合格证书、仪器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3客观分19为本项目投入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具有交通事故物证检测的专用设备(如扫描电子显微镜、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比较显微镜),每提供一件设备得0.5分,本项最高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仪器照片和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2客观分20投标人具有用于勘查检验的仪器装备:EDR读取设备、交通事故勘查箱、涂层测厚仪、照度计,每提供1样得0.5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照片、仪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注:上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需招标公告日之前方为有效。2客观分21根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需汽车专业)、专业能力、从事专业鉴定工作年限、经验等综合打分,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文件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22专家团队:拟派专家为汽车专业的省产品质量鉴定专家(或具有汽车专业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专家的鉴定专家证书或鉴定人执业证、汽车专业的职称证书和在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23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鉴定专家),具有汽修专业高级技师或汽车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驻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月份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24投标人或其员工参与制定、修订或评审汽车相关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若为投标人员工参与,需提供其在投标人近三个月的其中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25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受委托后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委托项目对车辆开展检验鉴定工作。承诺在5个工作日出具相关检验鉴定报告,对常规鉴定以外的疑难杂症案例,投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法出具鉴定报告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起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对因工作需要,采购人对出报告时限有特别约定或者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无故拖延。有承诺的得2分,未承诺不得分。2客观分26根据投标人履约能力、诚信水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3主观分2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客观分28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0.4分,最高得2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客观分29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20客观分/“*”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服务 交通事故车辆及违法车辆安全检验鉴定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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