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州市肝病医院、广州市传染病研究所)202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82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石牙路1号
单价:2,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48小时内集中处置收运
48小时内集中处置收运
48小时内集中处置收运
2,4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泳鹏、蔡荣杰、黄英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固定额收费:人民币12,000.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1.20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评审报价
推荐排名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人民币4.61元/公斤
人民币4.61元/公斤
1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说明: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卫办函〔2021〕65号)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院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做到无缝衔接,确保医疗废物100%集中交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公司(以下简称“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相关精神,我市医疗机构只能与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处置协议。经组织行业专家论证认为此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情形,适用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3.由于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更改,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具体如下:
①服务范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华英路8号)。本项目所指的医疗废物是采购人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临床、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以下统称医疗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放射性物质及建筑废料等其他废弃物。
②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或广州市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收运,安排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运送人员应认真填写并提交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排放收运电子联单,所载内容为医疗废物交接现场真实、原始记录。
③服务时间(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从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④服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要求(如有最新规定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为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对医疗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4.由于本公告“三、采购结果”中“中标(成交)金额”和“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金额(元)”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更改,本项目成交单价为人民币4.61元/公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8号
联系方式:020-37431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803/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先生/张女士
电话:020-87651688-803/106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4102104).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5:4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泳鹏,蔡荣杰,黄英杰
总成交金额
¥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先生/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651688-803/106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37431446
代理机构名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7651688-803/106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20799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8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单一来源协商邀请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请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4-20799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8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预算金额:2,4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2,4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从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采购包采购包名称供应商名称1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邀请供应商列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第2页-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采购需求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具有HW01(医院废物)经营范围、类别,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运输”。(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协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协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看地点:详情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查看五.发布公告的媒介:-第3页-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华英路8号联系方式:020-374314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联系方式:020-87651688-803/1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先生/张女士电话:020-87651688-803/10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有关说明:(一)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二)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三)采购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数量服务内容单价最高限价(元/公斤)采购预算(人民币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1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4.612,400,000.00二、项目基本概况(一)服务范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华英路8号)。本项目所指的医疗废物是采购人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临床、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以下统称医疗废物),不含生活垃圾、放射性物质及建筑废料等其他废弃物。(二)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或广州市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收运,安排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运送人员应认真填写并提交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排放收运电子联单,所载内容为医疗废物交接现场真实、原始记录。(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从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四)服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要求(如有最新规定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为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必须对医疗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第5页-附件1:《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公司年月日发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82)的采购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说明: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响应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第6页-采购包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服务期为1年,从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标的提供的地点白云区嘉禾街华英路8号。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按月为单位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每月核定统计一次采购人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及结算金额。双方确认后的5个工作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当月的医疗废物处置费汇入成交供应商账号: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730271405172(或以支票等形式支付),采购人按期办理申请支付的手续即视为已按期付款。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相应延迟办理申请支付手续。(2)具体金额依据采购人实际产生量计算:当月费用=当月医疗废物产生总量(公斤)×每公斤处置单价(元/公斤)。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主体: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2)履约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阶段性(具体划分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3)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4)履约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阶段性(具体划分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后,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共同签字验收。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协议书约定要求。(6)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一)响应供应商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其响应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二)采购文件附件,响应供应商应将采购公告中公布的“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响应文件中(如有)。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1.002,400,000.002,4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第7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为确保医疗废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正常运作,采购人的医疗废物必须集中放置于专用桶内和固定地点,提供便利的车辆运输路线,成交供应商需安排在48小时内集中收运处置。(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或广州市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采购人在环保局电子联单系统(GIS)申报医疗废物产生的数量。成交供应商在交接时,在GIS系统上提交交接重量。(三)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按约定时间进行收运,具体收运次数由采购人的医疗废物产生量确定。成交供应商收运人员及负责人对采购人称重数据进行复核,及时确认提交。如采购人另有特别要求的,则应支付正常费用之外的服务费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另行商议,但应纳入预算计算中)。(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或广州市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收运,安排的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运送人员应认真填写并提交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排放收运电子联单,所载内容为医疗废物交接现场真实、原始记录。(五)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书面告知收运人及其主管人员的姓名、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以及收运车辆信息(如车牌等),以备随时联络责任人。(六)无论休息、节假日(春节除外),成交供应商均应按时收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若遇特殊情况,如交通、道路、天气以及市政设施变化等原因,无法按时收运,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双方妥善处理。(七)按照排污付费、多排多付原则,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每月安排一次医疗废物排放量的统计核定。(八)保证医疗废物处置质量达到国家的有关环保规定,若不达标而受处罚,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环保处罚责任。(九)在协议书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维护、维修和升级改造。同时不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听取合理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在协议书有效期内,若处置费标准有调整,双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新规定重新核定收费,并签订补充协议。2其他要求1、收集运输车辆要求:成交供应商的运输车辆必须是医疗废物专用车辆,符合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运车的相关要求,营运车辆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在法律规定的位置张贴了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等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维护。2、随车作业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需为作业人员配置必要防护物品,统一标牌,衣着整洁,备用反光服饰等,作业人员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和专用设备,确定车辆各部件完好、车容车貌整洁完好、专用标志整洁完整、警示标志齐全有效后方可出车作业。3、成交供应商应有停电、机器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确保每日医疗废物的正常收运处置。-第8页-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9页-第三章响应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单一来源采购人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第10页-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序号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789……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采购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采购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第47页-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___年___月___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___月___日—___月___日3___月___日—___月___日4___月___日—___月___日质保期-第48页-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49页-格式十九:(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中获成交资格(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82),我方保证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成交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响应)保函(或保险凭证)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相关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应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第50页-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51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52页-格式二十二: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53页--第54页-格式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55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5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