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资产盘活咨询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2024)



一、项目编号:YWGL-ZC-2024-0027.

二、项目名称: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
重庆市渝中区
493,000.00元
84.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
服务类(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服务
西咸新区
1.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经验。 2.确保工作中各项资料准确、完整,并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 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信息。 4.成交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成果质量、进度控制负总责,中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单位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的咨询报告。 6.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其他需求。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49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琨、杨俊辉、刘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实收金额以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为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
0.739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7层715-726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沣泾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9-33585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7楼10702室
联系方式:029-8740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郁苗、魏子澳
电话:029-87400234

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磋商文件.doc

二次报价表.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项目编码:YWGL-ZC-2024-0027.)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1.2、中标(成交)总价:493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经验。2.确保工作中各项资料准确、完整,并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信息。4.成交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成果质量、进度控制负总责,中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单位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5.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的咨询报告。6.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其他需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00个493,000.00493,000.00品标服序目的务号名名范称称围其西他服咸1服务新务区-第1页-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SHAANXIYOUWEIPROJECTMANAGEMENTCO.LTD项目编号:YWGL-ZC-2024-0027项目名称: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重要提示欢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为顺利完成本项目开评审工作,提示各潜在供应商注意以下几点:1.请仔细查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请于开标会议当天,准时(提前30分钟)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会议。3.请审慎研判,如在开标时间前放弃本次投标,请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方。后附《不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告知函》。4.如需询问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事项,请来电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电话:029-8740023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二、总则17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8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9五、磋商、评审、定标23六、质疑和投诉27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八、合同的履约验收30九、本项目落实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30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34第四章采购需求38第五章评审办法41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1.1.1.11.1.1.1.1.2.项目概况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1.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WGL-ZC-2024-0027项目名称: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95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495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495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服务1(个)详见采购文件495000.00495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1.1.1.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⑦《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⑩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1.1.1.2.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1.3.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1.1.1.4.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缀名为“SXSZF”),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简化。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六)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仅提供项目公告,官网地址:http://ccgp-shaanxi.gov.cn/。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即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项目公告和采购文件下载。官网地址: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七)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1.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地址:沣泾大道1号联系方式:029-3358535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7楼10702室联系方式:029-8740023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郁苗、魏子澳电话:029-87400234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7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地址:沣泾大道1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3358535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7楼10702室联系人:邢郁苗、魏子澳电话:029-874002343项目名称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 4项目编号YWGL-ZC-2024-0027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预算495000.00元7最高限价495000.00元8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2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且未列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注:供应商应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11号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2.特定资格条件: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前,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截图纸质版或网站截图电子版保存。)2.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磋商有效期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7是否组织磋商前答疑会否18是否组织踏勘现场否19是否允许分包否2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报价要求1.磋商报价只接受人民币报价。2.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22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否23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24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2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28成交公告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9履约保证金无30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实收金额以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为准。2.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公司名称: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213011540000064656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华门西段支行3.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申请办理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服务。(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九、本项目落实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五)融资政策”)32供应商注册登记提醒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须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3释义说明本文件中所涉及的“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理解。34其他事项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的有关条款表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1〕359号)规定:供应商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不参与投标,应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盖章后发回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428862354@qq.com)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电子投标注意事项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章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2.编制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务必先做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按操作手册中给出的方法将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或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导入制作软件,最后按照章节分别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各个部分。说明: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变更采购文件,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3.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若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专用制作软件中的“查看投标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在制作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2不见面开标程序1.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提前30分钟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按会议要求签到,保持在线直到开标会议结束。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2.“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关于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xxxq.sxggzyjy.cn/xwzx/002002/20210721/d7421699-e891-4f40-b441-dccc415e05b3.html)3其他事项1.参与线上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供应商须提前调试供应商端不见面开标会议的设备和网络系统,设备须具有视频、音频功能。3.其他电子投标注意事项,请参阅《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2.2.二、总则2.2.1.(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2.2.(二)名词解释1.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2.监督机构: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5.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代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供应商代表是唯一的。6.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采购活动评审职责。2.2.3.(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限制磋商的要求(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4.(四)特殊情形1.其他组织:(1)事业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须为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2)个体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须为其经营者本人签字;2.自然人: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盖公章的须为自然人本人的手印,不接受自然人授权他人参加采购活动。3.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附身份证复印件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三、竞争性磋商文件2.2.5.(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指定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以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准。2.2.6.(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当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澄清或修改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发布变更公告,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CF);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发布变更公告后,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2.3.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3.1.(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1.真实性原则(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经查实后,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2.语言文字供应商书面文件均须使用简体中文。3.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2.3.2.(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响应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承诺书(5)采购需求偏离表(6)方案说明(7)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3.3.(三)磋商保证金根据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免交磋商保证金。(四)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只接受人民币报价。2.本项目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磋商总报价中。3.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不利后果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五)磋商有效期1.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否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执行完毕。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成交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2.3.4.(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章1.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2.编制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务必先做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按操作手册中给出的方法将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或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导入制作软件,最后按照章节分别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各个部分。3.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在制作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提交1.在生成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需要使用CA锁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注意:加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解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同一CA,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于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3.上传文件有误或需要重新提交的,可先撤销已经上传的文件,然后重新上传新文件。(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对已提交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文件,再重新提交新文件。(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误投或采用旧版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的;2.逾期提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3.其他违反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的。2.4.五、磋商、评审、定标2.4.1.(一)磋商会议1.请供应商提前30分钟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保持在线状态直到开标会议结束。登陆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2.开标会议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3.解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应使用“加密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线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解密。4.开标结束。开标会议结束后进入评审环节。供应商请保持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做相应的澄清、说明。因供应商无法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开标环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1.供应商放弃或拒绝对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整解密的,如忘带CA锁或携带的CA锁与加密文件的CA锁不同或使用旧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情形;3.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在开评标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将根据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1.开启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启程序;2.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执行;3.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代理机构可以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汇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等待或中止后续活动。(四)磋商小组的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五)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参会人员工作纪律和保密责任1.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参会人员应当遵守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和评审工作纪律。2.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前,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参会人员,不得泄露磋商小组名单,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4.2.(六)评审办法2.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4.(七)评审程序评审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分别磋商--最后报价(注:“响应报价表”视为第一轮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出具评审报告。在上一环节评审中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负责符合性审查工作。3.分别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共同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最后报价(1)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最后报价按给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2)磋商小组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八)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排序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同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布。(九)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金额,详见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2.5.六、质疑和投诉2.5.1.(一)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接受。2.质疑人可以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3.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执行。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提交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以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指定联系人:李有为(4)联系电话:029-87400234(5)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1号万德商务中心7楼10702室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2.(二)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1.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下载。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6.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等均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做实质性修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三)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质疑或者投诉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五)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示,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7.八、合同的履约验收(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政府采购合同纠纷,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协商处理。(二)采购人应当及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组织验收或考核,并出具验收报告。(三)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四)成交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五)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合同款项。2.8.九、本项目落实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附件。3.“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五)融资政策。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s3.第三章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一)(二)......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成交金额):(二)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三)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三、付款方式及条件(一)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一)服务期限:(二)服务地点:五、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一)......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2.......(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2.......七、保密规定八、验收(一)验收标准:(二)验收方式:(三)验收依据:九、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三)乙方在履约期间的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将乙方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及合同有关条款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方式(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其他事项(一)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二)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电话:日期:日期:4.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结合新区债务化解、资产盘活、国企改革等现状,在前期资产盘点的基础上,发现新区在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方面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拟聘请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为新区国资资产盘活工作提供思路。二、服务内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西咸新区资产资源梳理统计、可盘活资产资源范围界定、不同类型资产资源具体处置变现措施等:从保障机制、联动机制、考核机制、容错机制等方面提供相应建议,助力西咸新区推动债务风险化解。三、服务要求1.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经验。2.确保工作中各项资料准确、完整,并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3.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对资料及数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信息。4.成交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成果质量、进度控制负总责,中标后,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单位或人员在服务期限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5.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的咨询报告。6.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其他需求。四、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符合采购人的要求。五、服务成果要求结合西咸新区现实情况,围绕“资产盘活、债务化解”改革突破工作提供一揽子咨询意见,形成总体方案研究咨询报告,为助力西咸新区存量资产盘活、债务风险化解提供咨询参考。报告总体框架及核心内容如下:(一)总体框架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机制等内容。其中,总体要求明确“推动资产盘活促进债务化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工作目标依据西咸新区存量资产资源、全口径债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分阶段资产盘活、债务压降量化目标;重点任务包括可盘活资产资源范围界定、不同类型资产资源具体处置变现措施等;工作机制从保障机制、联动机制、考核机制、容错机制等方面提供相应建议,助力西咸新区推动债务风险化解。(二)核心内容(1)明确处置范围:结合西咸新区现有资产资源,依据新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债务化解的紧迫程度,分门别类明确可用于化解债务的资产资源盘活范围,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土地,国有企业房产、股权、债券,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权等。(2)明晰盘活路径:深入分析不同类型资产资源的变现难度、变现周期等特征,分类进行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可盘活资产资源的处置变现。如国有企业股权处置可与“央企、民企、外企”联动,实现混改引战、协议转让;闲置房屋土地可在确权基础上,引入外部运营资本等。(3)设定阶段目标:推动可处置资产资源的有序盘活变现,以2024年底、2025年底、2025年以后为重要节点,分别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主体类型的变现规模设定定量目标,对长效化债机制的建设程度设定定性目标。(4)构建容错机制:加大西咸新区资产资源盘活支持政策落地,适当出台资产资源处置环节的容错机制。包括:完善支持资产资源处置有关的税收政策、落实土地资源处置的规划和用地政策、加速开通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确权的“绿色通道”、适度放松资产资源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次数限制等。六、商务要求(一)服务地点:西咸新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第五章评审办法4.0.1.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供应商。(四)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对通过初审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5.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信息应严格保密。(六)磋商小组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七)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出具书面说明。4.0.2.二、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4.0.3.评审结果(名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若上述两项得分都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4.0.4.三、评审程序(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代表对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部分进行审查,审查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审查内容详见附件1。2.符合性审查:本项目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审查内容详见附件1。3.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在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审查,并出具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说明。(二)澄清: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材料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也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三)分别磋商磋商小组成员共同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四)最后报价1.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最后报价按给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五)比较与评价1.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评价打分。(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见附件2)(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七)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0.5.四、评审细则及标准(一)磋商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赋分标准和方法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比较、赋分。(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无效:1.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五)废标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书写错误的评审标准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结果为准。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内容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按磋商无效处理。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资格评审标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且未列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控股、管理关系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提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前,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截图纸质版或网站截图电子版保存。)资格评审标准特定资格条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以上供应商必备资格条件必须齐全、真实、有效,若不符合要求,按无效磋商响应处理。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的要求。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提交一个有效总报价,不得提交有选择性的总报价,且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本项目一致;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函、响应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承诺书、采购需求偏离表、方案说明。符合性评审标准采购需求响应须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无负偏离;响应内容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有效期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附件2: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磋商报价10分1.经初审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其报价为有效报价。2.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价格分满分10分。3.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项目解读10分结合西咸新区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背景、工作目标及内容进行分析。表述清晰、完整,且对项目背景、现状及问题识别把握准确的,得10分; 表述较为清晰、完整,且对项目背景、现状及问题识别把握较为准确的,得8分; 表述基本清晰、完整,且对项目背景、现状及问题识别把握基本准确的,得5分; 表述不清晰、不完整,且对项目背景、现状及问题识别把握不准确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服务方案12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包括①工作流程及方案、②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标准: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闸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2分。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6分,扣完为止。评审内容任意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描述不完整、粗略、逻辑混乱、凭空编造、条理不清晰、出现常识性错误、与项目特点不匹配、只有标题没有实质性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不适用本项目情况的情形等等)扣0.1-5.9分。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12分针对供应商提供的①进度保证措施、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评审标准:方案各部分内容全面详细、闸述条理清晰详尽、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2分。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6分,扣完为止。评审内容任意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描述不完整、粗略、逻辑混乱、凭空编造、条理不清晰、出现常识性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只有标题没有实质性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不适用本项目情况的情形等等)扣0.1-5.9分。内控制度9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内控制度方案进行评审。(1)财务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人事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档案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得2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服务期限、工作进度、人员到位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在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同时,服务内容为独立自主设计,不涉及对第三方知识产权侵犯问题的得5分;评审内容有缺陷(缺陷是指:内容描述不完整、粗略、逻辑混乱、凭空编造、条理不清晰、出现常识性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只有标题没有实质性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不适用本项目情况的情形等)扣0.1-4.9分。拟派项目负责人2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类正高级职称证书或教授或研究员职称得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的得5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盘活方面经验。每提供1个证明材料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形式不限)拟派项目团队实力14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经济类正高级职称证书或教授或研究员职称,每个得3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每个得2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的,每个得3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人员配置8分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设置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内容至少包括:①拟投入人员配置清单②团队的职能分工及职责划分方案。 评审标准:以上内容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要求,人员配置清单详细、团队职能分工合理、职责划分明确,方案描述详细,架构清晰的得分8分。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评审内容任意一项有缺陷(缺陷是指:人员信息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合理、职能分工不明确、人员配备与项目特点不匹配、凭空编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或只有标题没有实质性内容等)扣0.1-3.9分。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若上述两项得分都相同,则由磋商小组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先。3.磋商小组成员打分不得超过得分上限。4.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编号:YWGL-ZC-2024-00275.0.0.1.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响应报价表三、资格证明文件四、供应商承诺书五、采购需求偏离表六、方案说明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一、响应函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我方获取到贵单位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详细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无任何疑义。2.磋商有效期: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我方若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利后果。3.我方同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和履约有关的资料。4.我方承诺,在获得成交资格后:(1)按照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5.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成交结果。6.我方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元)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三、资格证明文件(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且未列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注:供应商应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11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二)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前,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截图纸质版或网站截图电子版保存。)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后附部分格式。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兹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0.0.2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方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以我方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被授权代理人无转代理权。5.0.0.3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5.0.0.45.0.0.55.0.0.65.0.0.75.0.0.85.0.0.9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附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三: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在此主动说明:1.管理关系说明:我方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我方的上级管理单位有。2.股权关系说明:我方控股的单位有。我方被单位控股。3.我方(填写“是或不是”)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以上说明如有不实,我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方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五、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表只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须提交签字盖章齐全的空白表。六、方案说明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自行编写。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四:(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本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11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为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11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可不提供此页内容。(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可不提供此页内容。附件五不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告知函陕西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于年月日,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研究,决定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注:1.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1〕359号)要求。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投标,应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盖章后发回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428862354@qq.com)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2.供应商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不编列《不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告知函》。报价表标段名称:新区资产盘活咨询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标段编号:YWGL-ZC-2024-0027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27分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小写:493000元重庆博众城市发展管理研究院大写:肆拾玖万叁仟元整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注:1、最后报价需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2、大小写金额填写均为投标总价公司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盘活咨询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