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设备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桦甸市财政局2024)
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74号-01
二、项目名称: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长春广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2128号长春上海广场长春上海广场幢1单元728号房
报价:1212000(元)
96.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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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嘉梁,张丹霞,王轶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桦甸市财政局
地 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22号政府二号楼
联系方式:0432-6622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地 址:桦甸大街66号
联系方式:0432-66221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广馨
电 话:0432-66221685
附件信息:
1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doc395.3K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85.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桦甸市财政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16:33
评审专家名单
庄嘉梁,张丹霞,王轶鹏
总中标金额
¥121.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广馨
项目联系电话
0432-66221685
采购单位
桦甸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桦甸市桦甸大街222号政府二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2-66220999
代理机构名称
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桦甸大街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2-66221685
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74号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办法1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3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26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2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概况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74号2.项目名称: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29.9万元;5.最高限价:129.9万元;6.采购需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4)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线开标5、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致电当地财政局)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遇见CA故障无法解密可联系客服。CA安信客服:0431-85177688,政采云客服:95763),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磋商、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磋商、评审时间。5、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并进行CA签章确认,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未完成CA签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接收最后报价、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提交最后报价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7、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同时发布。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桦甸市财政局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22号政府二号楼联系方式:0432-66220999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集中采购机构: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地址:桦甸大街66号联系方式:0432-662216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广馨联系电话:0432-66221685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2章供应商须知(一)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桦甸市财政局地址:桦甸市桦甸大街222号政府二号楼 联系方式:0432-662209992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信息集中采购机构: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地址:桦甸大街66号联系方式:0432-66221685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274号4服务地点桦甸市财政局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 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 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10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3是否设定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4分 包不允许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17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29.9万元18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9保证金或保函不收取20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2023年,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文字要求清晰,图片要求清晰,语言要明确,不清晰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进行书写及签署,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采购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及签字。2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提供一正一副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2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版)存档。23装订要求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左侧纵向无线胶订机胶订,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或夹条装订方式。(中标人提供纸质文件)24磋商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桦甸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一2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1人,评审专家2-3人。评审专家:由招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设置专家抽取范围,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桦甸市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招标人在磋商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或相关服务。2.2“相关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为保障采购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而提供的一系列支持性、保障性的活动和工作,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招标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供应商”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供应商。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负责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7监督部门:桦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2.8联合体:两个以上供应商联合,以一个供应商身份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临时性组织。3.合格的供应商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商。3.2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3.6投标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3.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信息网络或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磋商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日。三、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程序及办法第四章城府采购合同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5.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内容以及与评标相关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如投标方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方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内容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申明。6.磋商文件的编制6.1磋商文件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重要信息,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磋商响应文件语言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9.计量单位9.1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一览表(格式)5)磋商报价明细表6)基本情况表7)近年财务状况表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服务偏离表(格式)10)供应商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11)依法纳税证明后附:完税证明12)缴纳社保证明13)服务承诺函14)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15)整体服务方案16)人员培训方案17)质量保证措施18)应急能力19)项目组织机构人力计划安排2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监狱企业声明函23)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各文件并提交相应证明资料。12.磋商报价12.1投标货币: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2.2各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按照磋商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报价,根据市场行情投报市场价格,最终报价以现场二次报价为准。13.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14.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文件的签署及提交14.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规定填写磋商邀请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要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不小于5号字的标准字体。14.2响应文件须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磋商人签字。14.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用生成最终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密钥进行解密。15.磋商及评审1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5.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5.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5.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6.成交及终止16.1采购中心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网签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7.质疑与投诉1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17.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17.4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18.2条和第18.3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否则视为未递交。质疑联系部门: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地址:桦甸大街66号,联系电话:0432-6622168517.5招标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17.6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询价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8.合同变更处理说明若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应由购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修改书。19.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自发出之日起生效。第3章磋商程序及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评审程序及办法。一、组建磋商小组采购单位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应磋商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二、磋商程序整个磋商过程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2、磋商内容:磋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相关技术参数响应程度、价格因素、业绩、资信情况及售后服务承诺措施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并进行CA签章确认,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未完成CA签章确认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因采购方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接收最后报价、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提交最后报价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书内附证明及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内附声明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符合性评审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格式银行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允许正偏离。报价唯一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报价合理且唯一并不超过拦标价。(三)详细评审序号评分项目基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因素(30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基准分值。2商务因素(27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10分1.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10分(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商务因素(27分)企业实力6分1.投标人具有ISO质量认证证书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2商务因素(27分)支持能力11分为保证用户的整体运维,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因素(27分)支持能力11分为保证用户的整体运维,需提供投标单位IT服务项目经理认证证书,提供一个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因素(27分)支持能力11分为保证对用户提供的运维安全有效,需提供投标单位的安全服务工程师认证证书,提供一个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因素(27分)支持能力11分为保障用户的数据安全,需提供投标单位的数据库认证工程师证书,提供一个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1.人员配置方案(10分)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人员数量,工作布置方案合理性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得10分,每缺漏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等)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2.针对现有设备做出运维方案(15分)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运维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环境运维、网络运维、服务器和存储运维、基础软件运维及急应急处理等。以上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完全响应采购要求得15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等)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3.边界安全(12分)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边界防护是业务安全的最重要一环,供应商应提供专网防火墙、外联防火墙以及核心防火墙针对此维保项目的原厂服务支持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以确保能够得到有效的服务。每提供一份得4分,满分12分,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4.业务访问链路保障运维(6分)3技术因素(43分)人员配置方案与支持43分为保障核心业务的正常服务,提供业务高峰期访问的承载能力,严格控制访问策略,要求提供两台负载均衡设备针对此维保项目的原厂服务支持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提供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注:(1)所有评委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预中标人。(3)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有效签署,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1.1.三、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初步评审2.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标准。2.2资格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标准。3.详细评审3.1价格因素分:见详细评审标准。3.2技术因素分:见详细评审标准。3.3商务因素分:见详细评审标准。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废标条件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3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4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5.5供应商未按电子招标、电子投标要求出席开标会的。6.评标争议的解决在任何评标环节中产生争议,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7.确定中标人7.1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7.2除了上文提到的的废标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7.3确定中标人后,将采取网上公示方式,在载明的公示期内无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8.其他8.1供应商数量的确定若在本项目评标环节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多家供应商同时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竞标时可以依据“财政部财办库〔2003〕38号《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要求的,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本次招标供应商计算规则如下;8.1.1当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以同一价格竞标时,以随机方式确定某一供应商有效的标准。8.1.2当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以不同价格竞标时,按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为前提,价格最低的作为确定某一供应商有效的标准。8.1.3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按未投标形式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按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以上材料不予计算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加分部分为:投标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对于已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及《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吉林省财政厅文件吉财采购【2008】3号》给予加分。供应商应对所投标货物纳入品目清单和目录的产品在投标文件中按产品所在包另行单独列表,并提供相关依据须以报价表附件的形式单独列表,并对此部分产品的投标报价合计及在整体投标报价中所占百分比进行明确标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提供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认证机构的网上截图)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自主创新产品须提供《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否则不予计算(如已经将此内容列为技术要求或评委评分因素,不再重复加分)。如果有国家或者吉林省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2.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甲方:乙方:乙方在桦甸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XXXXXXXX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项目编号: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要求二、服务期:三、服务地点: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五、双方权利于义务: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七、违约责任:八、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九、保密责任:十、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署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订即为生效。2、合同正本四份,甲、乙双方、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办各执一份。3、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十二、备注: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合同为范本合同,最终版本以双方签订为准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我局内以下软硬件设备进行运维: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备注1网管机服务器IBMX3650 2省厅路由器H3C MSR 26-30 3省厅VPNA1500-T118P 4趋势服务器H3C R390 5乡财县管存储IBM V33500 6软件部署测试服务器IBMX3650M4 7部门预算服务器IBMX3650M4 8乡财县管服务服务器一IBMX3650M4 9乡财县管服务服务器二IBMX3650M4 10内网数据共享服务器IBMX3650M4 11总会计服务器IBM X3300 M4 12UPSiTeaq UT-(10-80KVA) 13精密空调一EMERSON DME12MHP1 14电子支付交换机H3C S5110 15电子支付负载均衡一AD1600 16电子支付负载均衡二AD1600 17电子支付服务器IBM X3850 X6 18电子支付服务器IBM X3850 X6 19电子支付服务器IBM X3850 X6 20电子支付服务器IBM X3850 X6 21电子支付存储宏杉MS5000 22数字签名服务器一V5000-C 23数字签名服务器二V5000-C 24身份认证网关一G5000-E-S 25身份认证网关二G5000-E-S 26光纤交换机E300 27光纤交换机E300 28备份一体机DSG 29集中支付应用服务器一IBMX3650 30集中支付应用服务器二IBMX3650 31集中支付存储S3000 32集中支付负载均衡一AD1800 33集中支付负载均衡二AD1800 34集中支付小型机服务器IBM power8 822 35专网防火墙AF1000C600 36 汇聚交换机S5720 37核心交换机一S7706 38外联防火墙AF1000C600 39漏洞扫描DP1000-MS 40入侵检测NT600-CR-X 41数据库审计GE500E 42堡垒机OSM-3600-S 43日志审计TSOC-SA2100 44运维交换机华为S5720 45核心交换机二华为S7706 46动环系统艾特 47外联防火墙AF1000C600 48上网行为管理AC1000C600 49精密空调二CS012HA0TI1-DW 50核心防火墙AF-1000-B1510-R4 51核心防火墙AF-1000-B1510-R4 52网络安全行为审计AC-1000-B1100-R4 53态势感知平台SIP-1000-F600 54潜伏危险探针STA-100-B2100-R4 55潜伏危险探针STA-100-B2100-R4 56国密VPNSJJ1813 57灾备DRS308 *注:如对清单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本次项目招标负责人。附页服务内容及要求对财政设备、网络进行运维,对故障设备进行修理、恢复,保证财政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并能够配合财政进行设备与第三方预算单位、专线运营商进行调试。机房所有安全设备、管理设备等定期升级。机房设备硬件、软件定期运维。7*24小时维护,定期巡检业务平台各项定时任务、系统运行情况、软硬件设备使用情况、网络连接情况等并形成具体巡检报告。设备硬件损坏负责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进行不低于同参数免费更换。故障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一般故障恢复时间自接到运维请求后1小时内,其他故障恢复时间自接到运维请求后4小时内。现场运维不限次数。4.第六章响应文件部分格式XXXXXXXXXXXX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2、投标的总投标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3、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7、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8.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投标函附录序号名称内容备注(响应或不响应)1项目负责人姓名: 2服务期3质量标准4投标有效期90天5分包不允许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8服务要求符合第五章“服务要求”9………………………………………………………………注:供应商可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关于质量标准、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等响应内容,在响应文件其他地方有体现的应保持一致,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否决投标的权利。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磋商报价(元)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服务期服务标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磋商一览表”的内容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一致。如果“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以及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为准。2、“磋商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磋商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3、磋商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内容完整,没有按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五、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服务项目单价(元)服务期总价(元)备注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相关资料4.1.1.(一)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其中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4.1.2.(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需分别填写。4.1.3.(四)服务偏离表(格式)序号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服务响应差异说明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五)供应商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六)依法纳税证明后附:完税证明(七)缴纳社保证明(八)服务承诺函(九)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十)整体服务方案(十一)人员培训方案(十二)质量保证措施(十三)应急能力(十四)项目组织机构人力计划安排(十五)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其他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填写)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填写)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如承接企业非中小微企业,本声明函无需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4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春广大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淮保服务项目二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桦甸市财政局的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桦甸市财政局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长春广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1人,营业收入为1141.679623万元,资产总额为3539.9076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长春广大信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房设备维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