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更新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中选公告

一、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招标文件编号:ZKYY-DR.BX-2024102503)
二、项目名称: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向阳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89.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进场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和比选人的通知为准)。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利、刘建新、周成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选人收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46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        
联系方式:郑老师;0836-592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联系方式:罗女士;028-83183701-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  028-83183701-6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得荣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8: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利、刘建新、周成许(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89.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183701-624

采购单位
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老师;0836-592311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罗女士;028-83183701-624

附件:

附件1
比选报告.pdf

附件2
比选文件-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docx

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比选文件(比选人: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10月目录第一章比选邀请3第二章比选须知6第三章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4第四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25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7第六章比选内容、比选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1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八章评审方法....................53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6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93附件一报名登记表94附件二介绍信95附件三报名流程须知96第一章比选邀请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比选人)委托,拟对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采购项目名称: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三、采购项目简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施工地点位于甘孜州得荣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1个包。(项目介绍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五、邀请比选申请人本次公开比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比选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比选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网络发售,比选申请人自行通过本项目比选文件附件一、二、三(见尾页)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19182068315@163.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83130617。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九、比选申请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4: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日14:00(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13:3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4:00)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14: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十二、比选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A座16楼1601号。十三、联系方式比选人: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河东上街3号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836-5923111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A座16楼1601号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28-83183701-624第二章比选须知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897534.45元(其中暂列金为58334.19元,暂估价15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柒仟伍佰叁拾肆元肆角伍分);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897534.45元(其中暂列金为58334.19元,暂估价150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柒仟伍佰叁拾肆元肆角伍分);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比选申请人权益受损的前提下,比选人可以在比选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4本国工程(实质性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比选申请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比选申请人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比选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若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比选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比选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7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8比选情况公告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比选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履约保证金。10比选文件咨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028-83183701-62411比选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028-83183701-62412成交通知书领取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028-83183701-62413比选申请人询问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028-83183701-62414比选申请人质疑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028-83183701-624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比选申请人质疑不得超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比选结果的范围,比选申请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5代理服务费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比选申请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3463.00元,由中标(成交)比选申请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2.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及联系人交款方式:公对公账户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女士 座机:028-831306173.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收款单位: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路支行银行账号:4402001809100107525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1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7声明承诺提醒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8CCC强制认证(若涉及)若所投产品涉及3C认证产品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3C认证证书(比选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比选申请人应当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至比选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比选人将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比选。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采购项目。1.2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比选的比选人是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比选申请人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4.比选费用(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比选申请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比选申请人。5.4比选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比选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比选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5.7回避。比选活动中,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比选申请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比选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比选申请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比选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比选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比选人员是指比选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比选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比选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比选小组成员。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比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比选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公开比选(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7.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8.1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除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比选申请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比选人享有使用权(含比选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比选文件9.比选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1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比选的重要依据。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比选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比选申请人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比选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比选申请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更正通知通过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比选申请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0.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比选申请人的申请事项。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比选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2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再对该比选申请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比选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3比选申请人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12.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比选申请人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比选过程中澄清。12.2比选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比选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比选申请人承担。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比选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报价(实质性要求)15.1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电子版为准。15.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5.3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5.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项目包干价项目单价比选人固定价□项目包干价。适用于设计施工图纸详尽完善(即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且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应当全部响应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直接给出其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总价,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比选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工程量,避免工程量调整造成履约纠纷。项目单价。适用于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的工程项目。比选申请人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逐一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报价总价扉页)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比选申请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比选申请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比选申请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根据建筑、水利、交通等确定具体表述)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三)比选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比选申请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比选申请人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四)比选文件已明确各单位工程规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比选申请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或比选申请人未按相关计价规定计取规费的;(五)比选文件若已明确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比选申请人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十)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作无效处理。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则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调整部分的报价构成及明细,并结合首次报价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总报价。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比选人固定价。主要适用于工程量相对固定,分部分项工程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比选人在依法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基础上,直接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并汇总形成本项目总价。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中不再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只需响应比选人确定的采购价格即可,未响应作无效处理。比选人确定的项目总价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价,最终以比选人确定的项目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作为本项目的结算依据。说明:比选人选择采用此种报价方式的,应当科学测算项目的单价,避免确定的单价虚高,造成财政资金浪费。16.响应文件格式16.1比选申请人应执行比选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7.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公章。17.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7.7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2.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7.9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比选小组评审范畴,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不适用于电子化采购中通过网络系统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8.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8.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比选申请人名称。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比选申请人密封完善后接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比选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2比选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且被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并书面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19.3报价表在比选后,由比选小组要求比选申请人进行报价时递交。19.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比选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2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0.3比选申请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0.4比选申请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比选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1.确定中选人21.1本项目比选人将按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顺序确定中选人。21.2比选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比选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比选人确定中选人。21.3比选人收到比选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顺序确定中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并列,由比选人随机抽签确定中选人。比选人逾期未确定中选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比选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21.4比选人确定中选人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中选人:(1)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2)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比选活动;(3)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22.成交结果22.1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将及时书面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中选人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应当及时向比选人交纳。22.3中选人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中选人。23.成交通知书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成交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中选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4.签订合同24.1中选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4.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4.3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4.4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比选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4.5公开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比选中的最后报价、中选人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5.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2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选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比选人负责,分包比选申请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选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选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选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履约保证金(若涉及)28.1中选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公开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如果中选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29.履行合同29.1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资金支付比选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选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比选申请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比选申请人付款的条件。八、比选纪律要求31.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3)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4)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比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选人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32.询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3.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选文件不再做调整。34.(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比选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代表证明材料。注:1.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定之外的资格条件。2.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四章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比选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比选申请人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6.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相应有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1比选申请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8.2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8.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比选的,则可不提供。)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比选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结束后应全部满足。1.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2*技术负责人姓名: 3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4*缺陷责任期12个月5*分包不允许6*价格调整见合同条款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按施工实际工程量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拨付到已完成合格工程总价的97%,余3%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偿还。*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3.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4.技术要求4.1主要建筑材料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材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的合格产品,本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4.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比选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压证施工,待项目主体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比选申请人应委派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保证履职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未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这些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替换。(2)建设单位或委派的监理单位有权清退、替换不具备合格上岗证件的人员和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比选申请人须无条件接受,替换的项目管理人员比选申请人须用同等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并经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比选申请人须单独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情形,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4.3安全责任:本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中选人全部承担,与比选人无关。中选人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合理的接受相关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的整改意见。5.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全面,任意一项内容缺失,按评分明细表中缺项进行扣分):5.1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时间计划及节点规划,影响工程实施因素及赶工措施。5.2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质量措施)。5.3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安全管理经济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应急救援预案。5.4资源配置计划:拟投入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拟投入劳动力计划。5.5环保文明措施:文明施工及工地标准化管理制度,生活卫生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5.6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立,预防预警制度,应急保障措施。6.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7.1项目实施完成时间:进场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工(注: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令和比选人的通知为准)。7.2项目实施地点:甘孜州得荣县(具体比选人指定地点)。7.3运输费用、安全责任费用:本项目所有运输、保险、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比选报价中,比选人不承担中选人除成交价外的任何费用。7.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7.5验收标准:按公开比选文件要求、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7.6验收要求:(1)验收主体:比选人;(2)验收时间:比选申请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标准:按公开比选文件要求、中选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7.7质保期:12个月(国家行规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7.8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进度款按施工实际工程量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拨付到已完成合格工程总价的97%,余3%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偿还。7.9报价(1)本次比选项目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2)比选申请人报价应该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货物运输、技术指导、保险、材料损耗和设备折旧成本、安装、调试和维护成本、投入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人工成本,企业税赋和财务成本,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比选申请人须对此项进行单独承诺。注:若工程量清单与公开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第六章比选内容、比选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在获得比选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比选小组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比选申请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XX年XX月XX日格式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比选申请人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加盖公章)日期:XX年XX月XX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格式1-2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XXX(比选人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比选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注: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3二、承诺函XXXX(比选人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日期:XXXX格式1-4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见注: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比选申请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比选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5比选申请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XX年XX月XX日格式2-2一、报价函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的总报价,工期XX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比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本比选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比选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7)(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比选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七、我方与比选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比选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八、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十、如本项目比选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比选文件第二章关于“比选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履行。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比选文件特别规定,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比选人享有使用权(含比选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或无;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或无。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4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须知”第16条关于报价的相关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相关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格式及内容自拟。格式2-5四、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6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比选申请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格式2-7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序号项目响应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2技术负责人姓名:3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缺陷责任期个月5分包6价格调整7履约保证金8付款方式…………注:比选申请人必须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8七、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工程类别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备注123…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格式2-9八、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1合同名称:1业主名称:1合同价格:1工程地址:2所承担合同的主要内容:3工程类别:4建设规模:5项目负责人:6开工日期:7竣工日期(或计划竣工日期):8项目描述:9其他:注:1.每个业绩项目单独填表并编号,应按要求填报工程业绩表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盖章方式不作要求。2.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格式2-10九、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序号职务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项目技术负责人……………………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人员配备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要求。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注: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格式2-11十、比选申请人诚信情况承诺函致(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XXXX(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比选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XXXX。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比选申请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比选申请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3.比选申请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进行惩戒。格式2-12十一、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号序号采购内容报价1XXXXX元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XXXX比选申请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XXX(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说明:1.比选申请人可不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并提供此表。此表为比选结束后,由比选申请人填写“最后报价”(表格由比选小组提供),经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比选小组。比选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比选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2.报价应是包括比选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第八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公开比选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比选采购评审方法。1.2比选工作由比选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比选由比选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1.3比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申请人。1.4比选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比选文件,确定比选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作出解释;(2)审查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推荐中选人,或者受比选人委托确定中选人;(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比选过程独立、保密。比选申请人非法干预比选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比选程序2.1审查比选文件和停止评审。2.1.1比选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比选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比选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比选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2)比选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比选申请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比选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比选文件将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比选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比选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比选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2.1.2规定的情形外,比选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比选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比选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比选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名单时,应当告知比选申请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公开比选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比选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公开比选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比选人要求继续进行的,比选小组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2.3比选。2.3.1比选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比选,并给予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平等的比选机会。比选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情况调整比选轮次。2.3.2每轮比选开始前,比选小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拟定比选内容。2.3.3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比选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比选人代表书面确认。2.3.4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2.3.5比选过程中,比选文件变动的,比选申请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比选过程中,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比选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比选申请人必要的时间,但是比选申请人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比选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3.6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2.3.6.1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人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比选申请人首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2)响应文件中未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若涉及)。2.3.6.2经最终比选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响应文件有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3.6.3比选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比选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2.3.6.4比选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比选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比选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3.7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8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发现或者知晓比选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比选小组应当将该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3.9比选完成后,比选小组应出具比选情况记录表,比选情况记录表需包含比选内容、比选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报价2.4.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比选申请人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前,比选小组应对比选申请人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1)比选申请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须知”中第5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汇总表、单项工程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比选申请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进行评审,对明显不合理的单价(如明显偏高或偏低)项目,应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提醒比选人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2.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两轮(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以上报价的,比选申请人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比选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比选申请人,说明理由。比选小组认为比选申请人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比选小组发出质询函后比选申请人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询函的解释未被比选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4.3参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按比选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比选申请人现场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比选申请人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4.5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直接确定了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当按照比选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5比较与评价。由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6推荐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并编写比选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并列,由比选人随机抽签确定中选人。2.7比选小组复核。比选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比选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比选小组拟出具比选评审报告前,比选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比选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比选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比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比选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比选小组采纳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比选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比选代理机构认为比选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比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比选小组已经出具比选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比选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比选报告。比选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后,应向比选代理机构出具比选报告。比选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比选申请人响应文件审查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比选报告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比选申请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比选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比选报告。2.10比选异议处理规则。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比选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予以反映。2.11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2.11.1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比选小组要求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公开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2.13比选活动结束后,发现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比选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此给比选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经过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书面认可,同意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的,可以直接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并重新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比选评审。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比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比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比选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比选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比选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报价30%30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30分。施工组织方案56%56分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①进度计划(应体现完成相应工程的时间计划);②安全保证措施;③资源配置计划;④质量保障措施;⑤环保文明措施;⑥施工工艺内容;⑦应急预案。方案齐全且无缺陷得5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8分,每项中每有一处缺陷扣4分,每项最多扣8分。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表述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障3%3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响应时间:36-48小时以内的(包含48不包含36)得1分;12-36小时以内的(包含36不包含12)得2分;12小时以内(包含12小时)的得3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履约能力6%6分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含1日)以来,比选申请人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协议/合同复印件(协议/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5%5分比选申请人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1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1分。本项共5分。注:1.可重复计分;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3.比选申请人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4.比选申请人响应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准。注:1.当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相同时,比选申请人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获得优先推荐资格(少数民族地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空白页可不加盖单位公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评分表注:(1)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修改本范本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设置。(2)评分因素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严格对应本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不得设置与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没有对应的评分因素。工程项目法定施工人员条件已作为资格条件设置,不得以比选申请人工作人员条件作为评分因素为特定比选申请人量身订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比选申请人规模条件、比选申请人获得荣誉奖励奖状及类似证书、比选申请人参与政策课题标准研讨、与项目施工无关的人员条件等不合理因素对比选申请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为支持新设立企业的发展,业绩分值不能过高设置,每个业绩的分值不能过低设置。(4)评分标准应当对应比选文件第五章中明确的采购需求进行细化和量化,不得设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划、配置等先进性、稳定性、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操作性、周到性、全面性及其他不细化量化的评审标准扩大比选小组的自由裁量权。(5)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直接确定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仍然要将价格作为评分因素,并按照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和价格加成后,进行价格评分。(6)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3.4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比选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比选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比选小组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比选小组人数。4.比选纪律及注意事项4.1比选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比选申请人或与比选申请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比选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比选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比选的资格。4.3对各比选申请人的商业秘密,比选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4.4比选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比选小组可根据需要对比选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5.比选小组在比选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比选申请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5发现比选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比选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7配合答复处理比选申请人的询问、质疑等事项;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比选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比选代理机构统一保管;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比选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比选申请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6评审现场服从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收受比选申请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比选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比选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为强化比选人主体责任,避免或者减少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中的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行为,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竣工后验收过程中,比选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将严把工程质量关,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收,但任何第三方机构不会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变更,不得审减、审增,对于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比选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在收到比选申请人发票后30内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比选人承担,不要求或者专家中选人负担。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注:本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与比选文件中的“比选人”含义相同;“投标人”与“比选申请人“含义相同;“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及“比选文件”含义相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乙方)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编号:。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评审报告;(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XX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备注: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如有最新版本,参照最新版本执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工程和设备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2永久占地包括:。1.3.3临时占地包括:。1.4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5标准和规范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评审报告;(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7.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7.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8联络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9交通运输1.9.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9.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0知识产权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所证、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制点交验要求:。(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无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X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3样品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2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X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比例20%-4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号执行。12.3.1.2规费的计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12.3.1.3税金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X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附件一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 包:报名单位:报名时间: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注:请填写邮箱以方便我单位发送公开比选文件):一、报名时比选申请人需将以下资料(整理成PDF)发送至邮箱19182068315@163.com①报名登记表;②单位介绍信;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转账截图;⑤邮件正文内容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XXXXX联系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联系邮箱:XXXXX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我单位收到后,将在当天内以邮箱的形式回复是否报名成功。2、其他相关报名问题咨询:联 系 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028-83130617声明:以上资料均真实,复印件与我单位原件一致 购买人(签字): 日 期 : 附件二介绍信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介绍我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XXX),前来贵单位办理关于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报名事宜。望贵单位予以接洽!(有效期限天)(后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XXXXX2024年XX月XXX日附件三报名流程须知(交纳报名费转账时请备注①项目编号②报名单位全称)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三、已填好完整的报名表。请认真填写邮箱号码,字迹清晰!收款账户:请转账至骆爱账户(姓名:骆爱;卡号:621226440201907395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金牛群星路支行)或二维码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公司名称)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小艾(*爱)微信支付注:1.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扫描件。2.请将所需报名资料填好发送至邮箱:19182068315@163.com。附件四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计量行业名称指标名称中型小型微型单位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300Y<3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3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5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1000Y<10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1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100Y<1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2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2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100Y<1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100Y<1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100Y<1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10≤X<100X<10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100≤Z<8000Z<1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idc error#中科远洋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1、采购项目名称: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1、经批准,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进行比选方式采购,本次比选采购委托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比选公告于2024年10月25日在虫国政府采购网发布。3、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二、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名称和概念综合评分法(二)评分因素按比选文件要求执行(三)评分标准及权值按比选文件要求执行三、获取比选文件并参加的比选申请人名单获取比选文件并参加的比选申请人名单获取比选文件并参加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序号比选申请人名称1四川中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四川昂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评审地点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一)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A座16楼1601号。2平中科远洋(二)比选小组成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3人组成的比选小组(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比选小组成员名单:年201、、五、比选情况(一)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11月1且,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万达写字楼SoHoA座16楼1601号进行了比选。(二)比选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4:00,共收到3家比选申请人的响应文件。(三)比选大会由刘文琪主持,周嘉负责记录,监督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四)比选会过程中,由各比选申请人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五)比选过程是否顺利是六、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无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无(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比选申请人澄清情况无(四)有效比选申请人名单有效比选申请人名单有效比选申请人名单序号比选申请人名称1四川中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3中科远洋2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四川昂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无效比选申请人名单及原因无效比选申请人名单无效比选申请人名单无效比选申请人名单序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原因1评审是否继续:是();否,原因: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序号比选申请人名称总得分平均分报价得分1四川中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5、498、1689200.2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6.331892000.13四川昂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6.668.55892h八、比选小组授标建议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名单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人名单成交候选人顺序比选申请人名称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若涉及)报价金额(单位:元)第一成交候选人网川中中的源建级工租有限公司专门面向830.第二成交候选人网川中绵建设2程有限公司专门面向189700一第三成交候选人同川2程有限合2专门面向8914.31九、比选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用年,气比选小组成员签字:监督签字:美日期:2024年11月1日4中科远洋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资格性及其他响应文件审查表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项目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是否通过是否通过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不属于禁止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是否不属于禁止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性审查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1四川中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四川昂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注:1、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2、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纳税证明。比选小组成员签字:四比选小组成员签字:四比选小组成员签字:四监督人员签字:运监督人员签字:运监督人员签字:运中科远洋得荣县住建局业务用房更新改造项目评分汇总表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采购编号:ZKYY-DR.BX-20241025032024年11月1日序号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小组成员1比选小组成员2比选小组成员3总分平均分报价得分1四川中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78393.8383.832554985.1629832四川中辰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94942869533303四川昂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4.8280.82008224646821529.82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比选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监督人员签字:郑久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房更新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