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 三重四极杆质谱主机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医科大学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NZX-G2024-0143
二
、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金额
1
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13200001347600135
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4-6楼
83.20
1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气相色谱
品牌:Thermo Fisher
规格型号:Trace 1610
数量:1
单价:250000元
名称:三重四极杆质谱主机
品牌:Thermo Fisher
规格型号:TSQ 9610
数量:1
单价:84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亚林、张东升、王学虎、马美华、程洁(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人民币100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医科大学(本部)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8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420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42008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000-SNZX-G2024-0143采购文件.doc
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采购项目V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4-0143采购人:南京医科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4-0143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0万元最高限价:1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南京医科大学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口设备(免税)三个月内、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一个月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为非生产商投标,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6.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获取纸质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09:00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17:002、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88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下载者无须办理CA锁、平台使用费500元。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勘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公告媒体(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联系方式:吴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85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联系方式:李工025-84200809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25-84200809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供应商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供应商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供应商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招标代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7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8.2本次招标,中标人按人民币100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9、投标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9.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若有);(5)★开标一览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2.4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投标保证金:无15、投标有效期15.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7.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8.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20、开标20.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0.8同时出现20.4-20.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4-20.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20.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10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21、评标21.1评标组织21.1.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1.2评标程序21.2.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1.2.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1.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1.2.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1.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1.2.2.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2.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1.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2.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的;(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1)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2.5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10款执行。21.2.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1.2.3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21.2.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2.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1.2.3.3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1.2.3.4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3.5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3评标方法和标准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1.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21.3.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2、确定中标供应商2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2.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领取《中标通知书》。2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5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2.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23、编写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1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4.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6、询问26.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27.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7.3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27.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7.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7.6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9、诚实信用2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9.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9.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价格(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技术响应(30分)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的得30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带“▲”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如带“▲”条款存在负偏离的,负偏离1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负偏离1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建议采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并在偏离表中表明页码,方便评委查看。3质保承诺书(4分)项目整体及所有设备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核心产品免费质保每增加1年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最低免费质保期作为评分依据)4实施方案(6分)提供完善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包含安装、调试、验收等),根据投标单位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的合理性、人员安排、现场应急处理方案等方面进行打分。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无实质性内容、服务响应及时性较差没有可操作性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5供货计划及方案(6分)提供完善的项目供货计划和供货方案,根据投标单位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的合理性、人员安排、供货期等方面进行打分。方案全面、服务响应快,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一般、服务响应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无实质性内容、服务响应及时性较差得1分,没有可操作性或未提供的得0分。6技术性能(7分)对产品选型、规格、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等进行打分。选型、规格高、设计方案清楚合理可操作性强、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高,得 7分;选型、规格一般、设计方案基本清楚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一般,得4分;选型、规格差、设计方案不清楚不合理可操作性差、材质选用、制造工艺水平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7售后服务方案(7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后服务等技术指导及该仪器的备品、配件、耗材、维修的明细、价格或折扣的承诺)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全面,细致,有针对性,且售后服务、质保期后服务等技术指导方案周全,备品、配件、耗材、维修的明细、价格或折扣合理,得7分;服务方案不够全面,无针对性,且售后服务、质保期后服务等技术指导方案内容不够周全,备品、配件、耗材、维修的明细、价格或折扣较为合理的,得4分;方案无实质性内容、没有可操作性,备品、配件、耗材、维修的明细、价格或折扣不太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8业绩(10分)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有类似产品业绩的(产品型号须与所投核心产品型号一致,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10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合计100分一、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2.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三、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六、除评分标准中另有说明外,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一、总体性能要求仪器类型为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用于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能对目标化合物进行高灵敏度、高选择性的筛查和对痕量化合物的准确定量,适用于农残兽药、违禁添加物,化学污染物等残留物的准确定量分析。二、基本配置要求1、气相色谱一台;2、自动进样器(大于120位)一套;3、系统操作软件和新版NIST谱库一套;4、三重四极杆质谱主机一台;5、离子源(含EI/CI源各一套);6、气质耗材包一套(惰性不分流衬管、惰性分流衬管、进样口低流失隔垫、分流不分流衬管密封圈、石墨垫、2ml样品瓶、10µl自动进样针);7、色谱柱四根,规格为30m×0.25mm×0.25um(适用于弱极性分析柱、非极性分析柱、极性分析柱、农残分析柱各一根);8、满足仪器运行使用的电脑工作站。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三、工作条件1电源电压:单相220V±10%2仪器应支持环境温度:20±5℃3仪器应支持相对湿度:40-80%四、仪器性能参数(一)气相色谱部分1综合性能指标1.1保留时间重现性:1.2峰面积重现性:1.3彩色不小于7英寸电容触摸屏,全触控屏幕进行仪器操作方法开发和状态控制,拥有多语言功能,可在线查看维护指南,运行日志和视频教程等。1.4仪器和耗材健康追踪(警报通知)。提供多种诊断功能1.5内置视频维护操作指南。可通过触摸屏一键检漏,支持一键重置仪器。1.6可通过触摸屏直接设定进样口、气相检测器包括温度,流速等参数,实时信号检测1.7支持不少于9种语言,可通过USB接口升级固件版本2柱温箱▲2.1柱箱温度:室温上3℃~450℃,多级程序升温,32阶/33平台2.2降温能力:从450℃降到50℃时间小于4.5分钟2.3最大升温速度:125℃/min,温度步长0.1℃2.4柱温随室温变化精度:≤0.01℃/℃或更优3.电子压力控制:▲3.1压力范围:0~1050kPa(152psi)3.2全程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3.3最大分流比:12500:14即插即用型分流/不分流进样口4.1进样口即时联接模块设计,可在2min之内更换进样口模块4.2快速维护进样口系统,无需任何工具即可快速维护进样口,更换隔垫及衬管4.3最高操作温度:400℃4.4采用可拆卸式腔体设计,将进样口的内壁设计成一独立部件,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其取出,通过高温烘烤、微波超声、溶剂浸泡等有效的方式进行独立的维护,使其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4.5进样口及色谱柱支持一键检漏,检测系统是否存在漏气4.6仪器状态计数器,自动记录进样次数并可根据自主设定的进样次数阈值进行自动提醒,包括进样口隔垫、衬管、色谱柱切割维护、进样口清洁、色谱柱更换、镀金密封垫更换、预柱更换、载气过滤器更换、分流过滤器更换的进样次数4.7支持即时连接锁扣,免工具即可完成色谱柱的连接5.多功能自动进样器★5.1自动进样系统可实现液体、顶空二合一进样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说明该技术内容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等)5.2样品瓶位数:不少于130位,序列运行时可取下样品托盘,方便加载额外样品,孵化箱位数:不少于12位5.3自动重叠位数:不少于12位,支持不连续的样品瓶位5.4阀-定量环技术5.5孵化箱温度:关闭或室温+5至300℃,增量设置为1℃,读取精度为0.1℃5.6可升级加热/冷却托盘:4至70℃,在顶空方法中可直接设置托盘温度(二)质谱部分1离子源1.1无镀层的惰性材料,离子源独立加热控制,温度可到350℃;减少维护,增加运行时间。1.2能够有效消除四极杆边缘场效应,同时具有防止四极杆污染的功能,使得四极杆终生免维护1.3与CI源共用推斥极,透镜组、灯丝等部件,降低仪器成本1.4离子源更换及维护▲1.4.1清洗离子源无需关机卸真空,2分钟内可取出整个离子源,进行清洗维护1.4.2离子源清洗完毕后,30分钟之内达到正常样品测试状态,真空度达到80mtorr以下▲1.4.3EI/CI切换无需关机卸真空,3分钟内可取出在EI和CI之间切换,安装调试完毕后需通过现场验收。1.4.4可30min内实现EI模式和CI模式切换,并达到正常样品测试状态1.4.5不卸真空更换色谱柱功能,可以在不添加任何辅助部件的情况下,5分钟之内直接更换色谱柱1.4.6长时间维护进样口时,无需质谱关机卸真空,即可免于空气进入色谱柱,提高色谱柱使用寿命2在离子源和四极杆之间必须配备可加热S型弯曲的离子轨道。3四极杆质量分析器★3.1全金属钼主四极杆,惰性,均一无镀层设计,可打磨可清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说明该技术内容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等)▲3.2质量范围:1.2–1100u3.3分辨率:可达到0.4amu3.4扫描速度:≥20000u/s3.5采集速率3.5.1SIM模式:采集速率≥240scans/sec;SRM模式:≥800SRM/sec3.5.2全扫描模式(扫描范围≥125u),采集速率≥97scans/sec3.6.快速碰撞池,使用高速光学通道用以获得高效的离子传输率,在800SRM/sec速度下,可以保证高灵敏度,且结果没有记忆效应和交叉污染4气质接口:可调的气质接口温度最高400℃,可有效的将化合物,包括高沸点化合物从GC传递到质谱仪5灯丝:双灯丝设计,同时支持EI模式和CI模式。6灵敏度:▲6.1信噪比:EISRM:1μL100fg/μL八氟萘进样,S/N≥50000:1(m/z272→222)6.2仪器检出限(IDL)≤0.5fg,(1fgOFN八次连续不分流进样,监测m/z272离子的峰面积,置信区间为99%)6.3在PCI模式下扫描1μL5pg/μL苯甲酮时,m/z183/105离子对时S/N>5,000:16.4在NCI模式下扫描1μL1pg/μLOFN时,m/z272离子时S/N>10,000:1(三)数据采集及数据处理1质谱数据采集,具有棒状、轮廓及和单位质量数扫描模式采集数据2提供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和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交替扫描(>100组)3串联扫描功能:子离子扫描ProductIonScan、母离子扫描PrecursorIonScan、中性丢失扫描NeutralLossScan、选择离子扫描SIM、定时-选择离子扫描Timed-SIM、选择反应扫描SRM、定时选择反应扫描Timed-SRM、全扫描选择反应扫描交替扫描模式(FullScan/SRM)4可对每段扫描的扫描速度、扫描范围、离子极性、棒状图或轮廓图的采集、发射电流、检测器增益,指定调谐文件进行控制5支持如下扫描模式:全扫(FS),特征离子扫描(SIM),定时-选择离子扫描(Timed-SIM),可进行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全扫/选择离子扫描同时进行(FS/SIM),定时-选择离子扫描(Timed-SIM),全扫/定时-选择离子扫描同时进行(FS/Timed-SIM),子离子扫描ProductIonScan、母离子扫描PrecursorIonScan、中性丢失扫描NeutralLossScan、选择离子扫描SIM、定时-选择离子扫描Timed-SIM、选择反应扫描SRM、定时选择反应扫描Timed-SRM、全扫描选择反应扫描交替扫描模式(FullScan/SRM)6在FullScan/SIM模式下,仪器控制能够把所有采集数据放在单一文件下,并且可以通过数据处理软件分开浏览7智能调谐模式,可以自动根据仪器状态自动选择调谐模式,且自带仪器调谐诊断工具8仪器调谐包含定制化的灵敏度阈值,根据灵敏度自动选择调谐类型9数据处理系统:智能/自动/手动调谐,数据采集,数据检索,分析结果报告,定量分析及谱库检索功能10新版NIST质谱数据库(涵盖不少于350,643张质谱图,不少于309,869个化合物)五、服务要求1、质保期要求:质保期不低于1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设备损坏,所需要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费用、维修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保修期内,维修配件免费,保修期满后,配件价格按照不超过市场价格的90%提供。2、培训要求: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进行人员培训,提供不少于1次的设备操作培训,培训人员数量不低于2人。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一般问题48小时之内解决;若采购人有需求,7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若遇重大问题在一周内解决。六、安装要求:1、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制造商标准。2、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后,供应商在接到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直至达到各项验收指标合格。★3、为保障设备安装验收流程,配合相关工程建设进度,中标厂家需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设备移机服务(移机区域:同一校区内)。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口设备(免税)三个月内、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一个月内全部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2、交货方式: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3、交货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指定地点。八、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保证本次投标产品系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新出厂的产品,且完全与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相符。2、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硬件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质保期开始的前三个月内,若发生产品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采购人同意修理之外,亦应退换新品。七、货款支付:A【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货物交付、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后一周内(遇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付款之前需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相应全额发票。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甲方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一周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B【进口设备(免税)】:(1)合同签订后,外贸代理公司提供受益人为南京医科大学的100%合同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为90天(如有特殊情况,以中标合同为准),银行保函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南京医科大学在收到上述预付款银行保函两周内,将本合同项下100%合同款项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2)外贸代理公司收到100%货款后按照合同办理免税,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由学校通知外贸代理公司支付90%货款至厂家,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剩余10%余款外贸代理公司暂存,自货物验收合格次日起算,一年后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再行支付给厂家。八、外贸渠道要求南京医科大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外贸代理公司,统一了代理费率,具体信息如下:档列合同价(单位:美元)每段代理费率1合同价<100000.14210,000≤合同价<30,0000.12330,000≤合同价<50,0000.08450,000≤合同价<100,0000.065100,000≤合同价<200,0000.056200,000≤合同价<500,0000.0487500,000≤合同价<1,000,0000.04781,000,000≤合同价<2,000,0000.04692,000,000≤合同价<3,000,0000.045103,000,000≤合同价<4,000,0000.044114,000,000≤合同价<5,000,0000.043125,000,000≤合同价0.042(1)合同价为500万美元及以上的,代理费率不高于上述代理费中最低一档。(2)外贸代理服务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50000元人民币,若代理服务费金额大于150000元人民币,则按150000元人民币收取。备注:外贸代理费按以下公式计算:示例:当合同价<10000美元时,代理费率为0.14,代理费(元)=9900美元(中标金额对应美金金额)*代理费率0.14=1386人民币如潜在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请自行综合考虑外贸代理费等报价事宜。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关于采购的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医科大学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数量及金额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总价(人民币大写):合计(小写):元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以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二、结算方式2.1结算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修改)A【国产设备及进口设备(非免税)】:货物交付、安装、调试且通过验收后一周内(遇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付款之前需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相应全额发票。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甲方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一周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B【进口设备(免税)】:(1)合同签订后,外贸代理公司提供受益人为南京医科大学的100%合同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为90天(如有特殊情况,以中标合同为准),银行保函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南京医科大学在收到上述预付款银行保函两周内,将本合同项下100%合同款项支付给外贸代理公司。(2)外贸代理公司收到100%货款后按照合同办理免税,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由学校通知外贸代理公司支付90%货款至厂家,并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剩余10%余款外贸代理公司暂存,自货物验收合格次日起算,一年后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再行支付给厂家。2.2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开户行: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三、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3.1交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3.2交付时间(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3.3交付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指定地点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根据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进行相应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全新货物,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5.2按照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安装,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产品,乙方应提供相关制造商标准。5.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更换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4上述货物质保期____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设备损坏,所需要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费用、维修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保修期内,维修配件免费,保修期满后,配件价格按照提供。5.5售后技术服务要求:接到故障通知后____小时内作出答复,一般问题____小时之内解决;若甲方有需求,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若遇重大问题在____内解决。5.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6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甲方现场,免费帮助甲方排除故障、修复或者更换零部件;若需购买零部件,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但需免收上门费、人工费等费用。六、调试和验收6.1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全面检查并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提交甲方,检验的结果亦应随货物交甲方。6.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6.3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后,乙方在接到通知的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前往负责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直至达到各项验收指标合格。6.4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件、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甲方使用的时间。6.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6.6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结束,甲、乙双方派员共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7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作为甲方判断乙方的货物能否通过验收的条件之一,无论是否通过验收,相关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8乙方须保证本次投标产品系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新出厂的产品,且完全与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相符。6.9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硬件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在质保期开始的前三个月内,若发生产品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甲方同意修理之外,亦应退换新品。6.10为保障设备安装验收流程,配合相关工程建设进度,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设备移机服务(移机区域:同一校区内)。七、培训乙方应为甲方进行人员培训,提供次的设备操作培训,对人员培训不低于人。八、技术资料7.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处置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若涉嫌侵权,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为提起或应付诉讼或仲裁而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安装条件,乙方交付时间顺延。10.2甲方无故迟延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供给甲方的设备、材料及乙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甲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和交通由乙方全权负责。10.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0.6如未能通过验收,乙方所供货物应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验收后一个月内运离,视为乙方放弃该货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废物处理),同时,乙方还需支付甲方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10.7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10.8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总金额的10%的货款,尾款不足10%的,乙方应当补足。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十四、外贸渠道要求南京医科大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外贸代理公司,统一了代理费率,具体信息如下:档列合同价(单位:美元)每段代理费率1合同价<100000.14210,000≤合同价<30,0000.12330,000≤合同价<50,0000.08450,000≤合同价<100,0000.065100,000≤合同价<200,0000.056200,000≤合同价<500,0000.0487500,000≤合同价<1,000,0000.04781,000,000≤合同价<2,000,0000.04692,000,000≤合同价<3,000,0000.045103,000,000≤合同价<4,000,0000.044114,000,000≤合同价<5,000,0000.043125,000,000≤合同价0.042(1)合同价为500万美元及以上的,代理费率不高于上述代理费中最低一档。(2)外贸代理服务包干费最高限价为150000元人民币,若代理服务费金额大于150000元人民币,则按150000元人民币收取。备注:外贸代理费按以下公式计算:示例:当合同价<10000美元时,代理费率为0.14,代理费(元)=9900美元(中标金额对应美金金额)*代理费率0.14=1386人民币甲方:南京医科大学乙方: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1、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开标一览表4、资格证明文件5、分项报价表6、技术条款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项目实施、集成、实施方案(若有)9、服务与承诺10、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医科大学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小写)元(大写)元人民币。其中,小型企业的产品为(大写)元人民币,交货期。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医科大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报价(元)其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有 无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是 否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是 否投标人名称:(盖章)说明:1、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2、在“是否全部属于小微型企业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3、在“是否全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4、在“是否全部属于监狱企业服务”栏后“是”或“否”上打“√”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为非生产商投标,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6.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总价小计: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目录九、服务与承诺服务与承诺目录十、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方项目规模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请投标人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目录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医科大学: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医科大学: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疫苗平台三重四极杆GC-MS 三重四极杆质谱主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