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氛围营造中标结果公示(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1410232024CCS00141
二、项目名称: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西安畅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樱花二路悦美国际1号楼1单元1902室
报价:3918800(元)
73.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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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
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
陶寺文化氛围营造
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之日至活动结束为止
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鸿波,郑小玲,郭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350.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
地 址:临汾市襄汾县
联系方式:0357-3829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鑫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安达圣新天地16层1607号
联系方式:0357-675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357-675111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400.3K
中小企业声明函250.2K
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232024CCS00141采购人: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鑫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页第四章项目需求........................................第26页第5章政府采购合同原则..................................第28页第6章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第33页第7章其他内容..........................................第52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232024CCS001412.项目名称: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924946.8元5.最高限价:3924946.8元6.采购需求:具体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7.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之日至活动结束为止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联系人:王先生地址:襄汾县联系方式:0357-38297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鑫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安达圣新天地16层1607号联系方式:0357-67511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先生电话:0357-67511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2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之日至活动结束为止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最高限价3924946.85服务内容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8联合体不接受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5.特定资格要求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注: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1. 磋商函(格式见第六章);2.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4. 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类项目要求见评审内容、方法及标准);6. 团队成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格式见第六章);8.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2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13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玖仟元整(39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R采用电汇收 款 人:山西中鑫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银行帐号:14050171615400000371开户行行号: 10517700009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报价单位基本银行帐户)R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应当是银行、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直接出具的保函,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采用保函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须提供验证保函真实性的渠道,在评审过程中核实保函的有效性及真实性,供应商应配合上述工作,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竟标将被否决,且将此行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R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账号,响应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14响应文件加密要求1、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延期开标时间;供应商须保证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响应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响应文件失败,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确保CA证书在整个磋商活动中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数字证书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招标公告;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6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同招标公告;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1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8磋商报价两轮报价19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章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20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共(3)人。21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2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②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③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5、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1)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6%)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组织机构。2.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服务相关内容。2.6“天”即为日历日。2.7“复印件”指和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分公司”“专用章”“财务章”“编号”等字样)的印章。2.9“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统一称为初步审查。3.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投入的成本和最终结果,供应商均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磋商采购人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人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原则(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第七章其他内容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工作日内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7.2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8.6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际性的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编制原则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打印或书写,并应清晰可辨。10.2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技术方案、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和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等内容。11.2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包括本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还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的每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项目各包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否决其磋商。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磋商保证金14.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前附表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前附表及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由于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者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6.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可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提交响应文件时间18.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其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开标及评标21.开标(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延期开标时间;(4)供应商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确认;(5)开标结束。22.磋商小组组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业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具体成员组成见前附表)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并在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4.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3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特别注意事项:25.1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2)相互串通报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相关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3)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5.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不满足磋商文件资格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交保证金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6)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注:①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②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解释原因。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26.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选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前附表规定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27.磋商过程保密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人员。27.2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8.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9.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审标准推荐并确定供应商。29.2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30.成交通知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履约保证金:见前附表(如有)。3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3.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质疑程序及处理34.1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必要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八)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九)质疑材料应一式两份。34.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4.5质疑书提交方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34.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4.9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投诉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初步审查3.1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磋商保证金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4特定资质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有效期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磋商函;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等情形的,响应无效;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4技术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采购需求”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注:①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合同履行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②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解释原因。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详细评审方法及标准(后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推荐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评 审 内 容、方 法 及 标 准 满分一、价格部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提供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的陈述。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4)所提供服务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0分二、商务部分(10分) (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5分,最高得10分。(证明材料以类似项目的合同为准)(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注:①、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类似项目业绩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0分三、技术、服务部分(80分) 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方案(20分)根据响应文件中的整体方案表述(整体方案思路是否清晰,介绍详细,方案美观)进行评审(1)整体方案思路清晰,介绍详细,方案美观得16-20分;(2)整体方案思路清晰,介绍较详细,方案美观得11-15分;(3)整体方案思路较清晰,介绍较详细,方案较美观得6-10分;(4)整体方案思路较清晰,介绍不详细,方案不美观得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20分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5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陶寺景区特色,策划方案,要求方案主题明确、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宗旨,充分宣传陶寺特色(1)策划方案内容全面、创意新颖、有深度、科学合理,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需求得12-15分;(2)策划方案内容较全面、创意较新颖、科学合理,能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11分;(3)策划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创意、较科学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7分;(4)策划方案内容内容一般、无创意一般创新的得0-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5分3、服务管理班子(10分)服务管理班子组织结构形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人员组成及分工明确,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的数量、资质、从业经验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置是否合理、有经验。(1)服务管理班子组织结构配备合理可行性强得8-10分;(2)服务管理班子组织结构配备合理较可行得5-7分;(3)服务管理班子组织结构配备较合理较可行得3-4分; (4)服务管理班子组织结构配备较差较可行得0-2分; 不提供则不得分。10分4、进度保障和措施(10分)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详细、科学合理(1)服务期计划科学合理、并详细表述进度的保证措施且切实可行性强得8-10分;(2)服务期计划科学合理、较详细表述进度的保证措施能满足进度得5-7分;(3)项目进度计划较科学合理、保证措施较可行得3-4分;(4)项目进度计划较科学合理、保证措施较差得0-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0分5、质量保证措施(10分)(1)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质量管理体系科学、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得力,能有效地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的衔接、保证项目质量,得5分,措施一般得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状况制定详细、全面的各项处理预案,得5分,措施一般得3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0分6、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10分)制定切实、可实施性强的安全保障措施及突发情况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8-10分;(2)应急预案符合实际、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得5-7分;(3)应急预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较可行得3-4分;(4)应急预案可行性不完善得0-2分;不提供则不得分。10分7、增值服务和服务承诺(5分)增值服务和相关服务承诺全面、及时、科学,能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1)增值服务和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5 分;(2)增值服务和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具体、合理可行得4 分;(3)增值服务和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具体、较合理得3分;(4)增值服务和服务承诺较全面、不具体、较可行得2 分;不提供则不得分。5分第四章项目需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3924946.8元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之日至活动结束为止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二、技术服务要求:1.舞台设计①灯光设计:应包括多种类型的灯具,如切割灯、染色灯、LED灯、追光灯面光灯等,以及相应的灯光控制台和调光系统。应能够提供丰富的颜色变化和动态效果,以适应不同场景的氛围营造。同时,灯光设备组合应具备快速切换场景的能力,以满足活动中的即时变化需求。此外,灯光设计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②音响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级的全频音箱、低频音响、扩音器、麦克风以及音频处理控制器(系统)等。需具备高保真音质输出能力,确保在各种音量级别下都能保持清晰无失真的声音效果。此外,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能,以适应不同环境下的使用需求。设备的功率应满足场地大小的需求,确保声音覆盖整个活动区域。③舞台特效设计:舞台特效设备不少于2种,可以参考以下形式:冷焰火、雾气机、雪花机、气柱机等。特效装置应能显著提升舞台表演的视觉震撼力,打造独一无二的视觉盛宴。其操作设计需简洁直观,便于快速上手,同时要求能够快速安装与拆卸,灵活应对各类活动的快速转换需求。特效装置必须保证安全性,确保在运用过程中不会对表演者及观众构成任何潜在威胁,保障演出安全无忧。2.人员配备1.设计人员:负责统筹灯光、音响、舞台特效等的设计和组合,打造符合陶寺文化特色艺术表现的视听觉效果。要求设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艺术素养和大型演出活动的经验,能够驾驭大型活动的视听觉艺术策划和实施。2.安装人员: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在正式使用时能够正常运行。安装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快速准确地完成安装任务。3.技术售后人员:在活动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解决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技术售后人员应具备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4.技术操作人员:负责在活动期间对音响、灯光和特效设备的操作和控制,确保设备能够按照活动需求进行精准调控。技术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现场应变能力,能够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整设备参数,以达到最佳的视听效果。要求采用专业团队,制定完善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保障措施,保证装置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同时,配备专业的后勤服务团队,保障装置后续的维修、保养等。三、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专业的团队,能够深刻理解陶寺文化的深刻内涵,保障整体氛围营造的质量和效果。2.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需不断完善、修订实施方案,并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采购人确认方可进行实施。3.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凭证和资料,并充分予以配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原则(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服务合同草案(参考)甲方:乙方:根据[项目名称]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三)结算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履约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6.特定资格要求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授权代表,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2.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质量标准备 注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2.后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磋商函(格式);2.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4.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5.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同类项目要求见评审内容、方法及标准);6.团队成员情况表(格式);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格式);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磋商函(格式)致:(采购人)贵单位的项目磋商文件(包括更正、补充、答疑、变更文件,如有)我方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技术商务要求和相关的条款的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90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5.我们理解,竞争性磋商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和保证。6、我们承诺本次磋商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及技术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商务及技术规范、要求偏离情况备注 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负偏离”、“正偏离”,若供应商认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商务及技术要求,仅需提供此空白表即可;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单位负责人姓 名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单位类型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资信等级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简介可另页备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至今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概况及履约阶段情况备注注: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团队成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拟任项目岗位职称/资格专业工作年限备注注:按照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序号软件名称开发商注册商标版本号备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认证证书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推荐年份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备注附: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货物的包装,符合上述标准要求。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第7章其他内容(参考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的各项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汾市陶寺遗址发展中心(单位名称)的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陶寺文化氛围营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西安畅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84.36万元,资产总额为37.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西安畅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日期:2024年10月3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6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第17页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第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氛围营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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