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设备 心衰超滤脱水装置 无创血流动力检测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2024)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ZGK-2024-HW0056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秦汉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镇齐各庄东路136号东侧1号楼215、217
报价:581000(元)
93.1
2
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号
报价:228000(元)
86.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衰超滤脱水装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衰超滤脱水装置
哈特凯尔
1
581000
FQ-17
2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50000
YZ-TEBCO-01A
3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25000
专用无创血流动力学信号采集器
4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8000
专业心功能探测导联线
5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500
电源触控板
6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100
鼠标
7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2000
打印机
8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1000
台车
9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200
双公USB
10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300
血压计
1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0
230
专用探测电极片FD4562
12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
长沙芫泽
2
24600
远程血流动力学靶向分析系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庄桂花,王玉梅,王忠明,孟山,董江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联系方式:0991-7892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
联系方式:1819985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18199856228
附件信息:
(定)XZGK-2024-HW0056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2).pdf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396.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28.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15:55
评审专家名单
王玉梅,庄桂花,董江华,孟山,王忠明
总中标金额
¥80.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子婷
项目联系电话
18199856228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789218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99856228
项目编号:XZGK-2024-HW0056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联系人:雷佳联系电话:0991-7892187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招标代理: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子婷联系电话:0991-332090018199856228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步骤和要求八、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十、签订、审核合同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十二、保密和披露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具体参数要求(一)标项一、心衰超滤脱水装置相关参数(二)标项二、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相关参数三、标项一、二商务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10: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GK-2024-HW0056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5.00万元最高限价:标项一:60.00万元;标项二:25.00万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心衰超滤脱水装置预算金额(元):60.00万元最高限价(元):60.0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心衰超滤脱水装置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国产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31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标项二:标项名称: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预算金额(元):25.00万元最高限价(元):25.0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国产合同履行期限:标项2,合同签订后31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联系电话:0991-3320900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成为新疆政府招标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联系电话:0991-33209005、投标人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雷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789218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联系方式:0991-3320900、18199856228项目联系人:周子婷贾米雪张紫雨电话:181998562283,联系电话:0991-332090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XZGK-2024-HW00563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1055号联系人:雷佳联系电话:0991-7892187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联系人:周子婷联系电话:181998562285招标内容采购内容:标项一:采购心衰超滤脱水装置1套标项二:采购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要求:8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仅指定产品允许进口。☑否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9踏勘现场踏勘地点:10答疑项目联系人:周子婷项目联系方式:18199856228项目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23-427室提交方式:以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的书面形式(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上传的版本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0:30(北京时间)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内容)14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要求:双面彩色打印+骑缝盖章+胶装))。15开标时间及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系统上传到指定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从新疆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标项1: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标项2:2500元(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投标保证金于2024年11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之前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注:投标人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例如:XZGK-2024-HW0056投标保证金)\"字样(每个标段应分别汇款),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户名: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支行账号:807010012010122557350开户行号:402885200018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可按照新疆政府招标网-电子保函模块。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关于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指南》。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向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将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800-5100;0991-8844613)。4、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17投标保证金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扫描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政府招标政策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招标份额。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次招标标的项目属性为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招标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招标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招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招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招标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招标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招标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18政府招标政策落实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商务评审表。投标人须自行编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19评审方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0履约保证金不交纳☑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21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价格为基数,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最高限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该费用考虑在报价之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22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结算时间以财政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准。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2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5质保期系统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提供整机(包含附件)原厂保修服务,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26争议的解决乙方交付甲方货物时,如出现损坏、遗失等其他严重问题的,乙方需无条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7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需要28现场陈述不需要29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项目资金8,联系电话:0991-3320900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标项号标项名称设备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数量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进口/国产1标项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衰超滤脱水装置心衰超滤脱水装置详见具体参数要求1套600000.00600000.00国产2标项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无创血流动力检测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详见具体参数要求2套250000.00250000.00国产二、具体参数要求(一)标项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衰超滤脱水装置心衰超滤脱水装置相关参数1.心衰超滤脱水治疗用设备,适用于临床充血性心力衰竭伴明显钠水潴留患者。2.可经外周静脉建立体外循环,采用单纯等渗超滤脱水,治疗不需要透析液和置换液。3.低体外血流速度,血泵流速范围:5mL/min~50mL/min,流量精确度:-5%~+10%。4.可调可控脱水量,超滤泵流速范围:50mL/h~600mL/h,脱水精确度:±30ml/h。脱水量累计误差:连续工作时间≤8h时,≤±200ml;8h≤±300ml。稳定性:装置在连续工作6h中,超滤液流量变化≤±10%。5.双泵具有止逆设计,防止治疗过程中双泵逆转。6.具有防止实际脱水量偏离设置值的独立防护系统,防护系统最大动作值±20ml。7.具有独立超滤液称重计,量程范围:0~2500g,称量精确度:±0.5%。8.软件设计强制称重计定标,误差增大时不允许进入治疗。9.低体外循环血量,使用专用体外循环血路与血液滤器,总体外循环血量≤82ml。匹配体外循环血路泵管外径:6.3~6.5mm,循环管外径:3.8~4.2mm。匹配血液滤器膜面积:0.07~0.3m²,血液滤器最大跨膜压:≥500mmHg。10.具有漏血防护功能,最大报警限值为≤0.1ml/min的漏血流量11.具有防止空气进入血液管道的防护系统,在最大血流量下,可检测单个体积≥100μ1的大块气泡。12.具有电子静脉夹,检测到空气时静脉夹立即夹闭,防止气泡自流至人体。13.具有四路实时压力监测(非侵入式监测)功能静脉压指示范围:-100~+400mmHg,精确度:±10mmHg;动脉压指示范围:-400~+100mmHg,精确度:±1027,联系电话:0991-332090016、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3.“偏离情况说明”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1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编写,详细叙述拟提供产品/服务情况。1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格,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协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补充材料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仅作为判断中小企业的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质疑及处理1质疑的提出1.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质疑不接受邮寄。1.2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报名和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报名及未取得招标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对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凡招标方或评委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且投标人当场确认无异议的,不得再提出相关质疑。1.3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方提出质疑。1.4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1.5质疑函采用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质疑函》(格式后附),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人相关信息、质疑事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1.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1.7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1.8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9对于有关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及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质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招标单位提出并抄送招标方。2受理和处理2.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送达招标方或招标单位。2.2对符合要求的质疑,招标单位或招标方须签收。同一质疑人的质疑只接受一次。2.3对于不符合上述27项所有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4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5招标方或招标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2.6对招标(招标)文件参数的质疑成立的,招标方或招标单位将对质疑部分进行调整;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将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约定重新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同时,将意见反馈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视情对当事人进行处理。2.7.质疑须知投标人如需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无效的处理3.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3.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3.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3.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投标人名单。3.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质疑函:依据政府招标相关法规,我公司对项目的(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存在疑问,特提出质疑(详见下表)。我公司和本人对此质疑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处理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固话:传真:手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固话:传真:手机:公司地址:邮编:(如法人为质疑人则不需要填此项)质疑人(公章):年月日质疑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质疑事项1: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二、质疑事项2: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三、同上一、质疑事项1: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二、质疑事项2: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三、同上备注: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请持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2、授权本项目投标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心衰超滤脱水装置),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北京哈特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59.88万元,资产总额为3482.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心衰超滤脱水装置),属于(工业);供应商为(秦汉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人,营业收入为773.90万元,资产总额为816.2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秦汉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心衰超滤脱水装置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北京哈特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_人,营业收入为59.88万元,资产总额为3482.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人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入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蒗明辉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哈特件技有限公司日期:22024年10月1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秦汉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1日监狱企业证明(如有)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GK-2024-HW0056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心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设备),属于(器械研发、生产,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长沙芫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50万元,资产总额为408.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2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心衰超滤脱水装置 无创血流动力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