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4)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CS24100772-F23(招标文件编号:JSCS24100772-F23)
二、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558号2楼A18-175室
中标(成交)金额:29.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
1.课程内容开发;2.制作拍摄;3.课程上线服务;4.教学在线平台运营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后 180 日内完成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军,胡茜,忻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75折收取,如计算结果低于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专家评审,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3.83分,排名第一,专家小组一致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水丰路100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021-65673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一楼            
联系方式:屠老师 周老师 021-53087656-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老师 周老师
电 话:   021-53087656-1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4: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军,胡茜,忻喆

总成交金额
¥29.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屠老师 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1-53087656-116

采购单位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水丰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老师 021-65673587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屠老师 周老师 021-53087656-116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发售稿-10.2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项目.pdf

5.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的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24179.8万元,资产总额为16371.70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盖公章):医T02024年10月30日日注: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类企业可不填报。2、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供应商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承接供应商信息。3、成交方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64-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CS24100772-F23采购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书第二部分响应方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CS24100772-F23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6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及相关服务,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具体项目需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报名方式:邮箱发送有效报名资料转账购买售价:¥6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需将以下清晰的报名材料发送至474910656@qq.com邮箱: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信息(报名项目名称、准确的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联系人姓名、手机);3)转账凭证(收款单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账号:310066564018150027780,转账注明:“JSCS24100772-F23标书费”);4)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成功付款获取采购文件后,代理机构将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并回复至报名时发送资料的邮箱。3.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到磋商地点,并派委托代理人出席磋商会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地址:水丰路100号联系方式:何老师021-656735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一楼联系方式:屠老师周老师021-53087656-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屠老师周老师电话:021-53087656-116第二部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2.项目编号JSCS24100772-F233.采购内容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及相关服务,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具体项目需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9.6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项目类别服务采购6.疑问潜在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7.质疑响应方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响应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5900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由响应方出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收款单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账号:310066564018150027780汇款摘要注明:“JSCS24100772-F23保证金”9.磋商有效期90天10.响应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另需同时提交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的、已盖章的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须与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11.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含税价)12.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1)响应文件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承接;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13.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招标方对响应方以上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和证据留存,被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4.合同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5.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16.现场演示本项目磋商现场无需响应方提供现场演示。17.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一楼联系人:屠老师周老师电话:021-53087656-116E-mail:zhaobiao@mail.jiansheng.com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现有上海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同时采购内容未列入现行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按照采购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采购。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单位(或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2.3“响应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响应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3.合格的响应方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磋商费用4.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书(2)响应方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响应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6.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邮件、信函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6.3为使响应方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4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方有约束力。6.5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响应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7.踏勘现场(若有)7.1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响应方应按“响应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响应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2响应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7.3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响应方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响应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C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9.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响应方和招标方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声明、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方基本情况和业绩情况;(2)技术部分:项目分析及方案陈述、服务方案、相关服务承诺;(3)响应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响应文件格式11.1响应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1.2响应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要求进行响应。12.响应报价12.1响应方应在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列出服务的单价及总价。响应方对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报价货币13.1响应文件中所有价格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4.服务合格性和响应方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14.1响应方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或服务能力。14.2响应方应设有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该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履行“合同条款”和/或“项目需求”所规定的成交方所应承担的服务义务。14.3响应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14.4响应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釆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4.5响应方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可通过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等形式提交证明其服务满足“项目需求”、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14.6响应方按上述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招标方在“项目需求”中给出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响应方可以选用代替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种代替应须以不影响需求服务功能实现为前提。15.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方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响应方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响应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响应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响应方须知”第15.6款的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15.2磋商保证金必须由响应方出具。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15.3响应截止时间后,对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方,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5.4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响应方的磋商保证金。15.5成交方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按“响应方须知”第30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6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响应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2)成交方未根据“响应方须知”第30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响应方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4)成交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5)响应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16.磋商有效期16.1“响应文件”从响应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响应方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方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16.3若响应方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则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响应方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胶装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另须提交PDF盖章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响应文件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2响应文件由响应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响应方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17.3响应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加盖公章要求的,正本应加盖鲜章,不接受盖章后彩色打印的材料。17.4除响应方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响应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响应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D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方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在文件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同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已盖章完毕的PDF文件)一同密封装入标书袋内。18.2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按18.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邀请书注明的地址送至磋商地点。18.3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响应方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内层信封的封装于标记同18.1规定。外层信封装入18.1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方名称。同时应写明响应方的名称,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18.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方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19.2出现第6.2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招标方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响应方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响应方委托代理人签字。21.2响应方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磋商”字样。21.3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方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1.4响应方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招标方将按15.6款的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E磋商评审2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2.1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响应方企业性质。22.2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方参与磋商的资格,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文件是否计算有错误、签署是否符合要求。22.3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方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是指响应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响应方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兹授权_________(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______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工作部门:_______职务: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响应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2)响应方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联合体等)致招标方:(公司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作出郑重说明:一、本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响应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招标方或磋商小组行贿。三、本公司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响应,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响应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供应商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承接供应商信息。3、成交方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4、响应方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1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2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3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3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4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4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5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5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6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7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7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8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8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9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9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11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14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说明: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2、成交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如响应方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附件七响应方简介(1)响应方基本情况表响应方名称纳税人登记号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响应方关联企业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响应方近三年营业额响应方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奖项响应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2)业绩一览表(2021年1月至今)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完成时间备注1234……注:响应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附件八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体服务策划及课程设计(包括服务定位、目标、构想、课程设计内容等制作总体思路。附件九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重难点分析、专业技术力量配置、项目管理措施、售后服务、各项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出生年月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执业资格注册时间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务资格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响应方应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实施人员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十技术参数偏离表磋商文件条目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注:提供完整的技术参数偏离表,按实际情况注明各项技术要求偏离情况(正偏离/满足/负偏离),技术参数偏离表不能违背真实的参数和指标。附件十一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期限;2、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承诺;3、版权承诺;4、针对项目的特色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承诺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课程及相关数字资源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