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土建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2024)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NZB-LCZ2024-0056(招标文件编号:LNZB-LCZ2024-0056)
二、项目名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沣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三东路9-9号(1-13-8)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沈阳沣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山洞内做防护架、山洞做离壁被覆、原有门拆除、安装新封闭门,冬天为了防止防空洞内部门冻冰设置外部采光房、防控监测站外地面维修及改造,平整场地等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吴茜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辽221202220230418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玮、马秀波、李洪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的75%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208巷32号
联系方式:李洪伟18640412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王霄、周东升024-23388575-806、233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周东升
电 话: 024-23388575-806、233884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10:1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玮、马秀波、李洪伟
总成交金额
¥2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霄、周东升
项目联系电话
024-23388575-806、23388491
采购单位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208巷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洪伟1864041249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霄、周东升024-23388575-806、23388491
附件:
附件1
056竞争性磋商文件-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终稿).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NZB-LCZ2024-0056编制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49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0第五章评审办法51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0竞争性磋商公告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委托,就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ZB-LCZ2024-0056项目名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302,643.03元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人民币302,643.03元采购需求: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山洞内做防护架、山洞做离壁被覆、原有门拆除、安装新封闭门,冬天为了防止防空洞内部门冻冰设置外部采光房、防控监测站外地面维修及改造,平整场地等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获取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208巷32号联系人:李洪伟联系方式:1864041249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联系人:王霄、周东升联系方式:024-23388575-806、23388491邮箱地址:lngczbgs@126.com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208巷32号联系人:李洪伟电 话:1864041249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联系人:王霄、周东升电 话:024-23388491、23388575-806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302,643.03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2,643.03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 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网银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账 号:0618800104001901220997037654、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总则13.5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3388491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 1 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的75%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支付形式:■支票 ■电汇 ■现金 ■网银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支付时间:成交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霄联系电话:024-23388491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二、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1.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2]197号”文件《关于延期使用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足人民币50万元,不属于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故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清单、图纸★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的要求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6投标报价须包括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对于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中所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本次报价中。12.7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价格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12.8供应商应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竞争性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现场情况、工期要求、承包范围,以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基础,按照有关价格指数、现行有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填报工程量清单。12.9供应商须填写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综合单价和合价中。11.10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辽宁省相关规定执行,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除另有约定外,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12.11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2.1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本竞争性采购文件“第一章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12.13投标报价编制(参考)的依据:12.13.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补遗澄清及答疑文件。(2)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4)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5)采购人确定的报价原则及标准。(6)规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及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并含在投标报价中(7)税金按照项目所在地现行规定标准计取,若招标期间,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最新文件或通知,应以最新版文件或通知为准。为不可竞争费。(8)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9)供应商须按“辽住建建管【2020】3号文”文件进行报价,无论供应商是否在汇总表中单独列项,采购人有权认为供应商已将此文件考虑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不接受针对此文件的任何价格调整申请12.13.2合同方式、合同价格调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计费办法、主要材料采购: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合同价格调整: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综合单价以最终投标报价同比例折算(即投标报价的下浮率乘以投标综合单价)后的综合单价为准,合同期内综合单价不变。投标报价下浮率=最终报价/首次报价。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按以下结算原则处理:(1)原投标报价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执行原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折算后的综合单价。(2)原投标报价内无综合单价按下面原则调整:①基价: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2017)的要求编制。②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响应文件中有价格的执行投标价格,响应文件中没价格的,参考《辽宁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地区施工同期信息价格,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参考市场价格。③规费和税金按实计算,措施费不予调整。12.13.3主要材料采购:采购人认为的其它主要材料,需经采购人认同后方可集中采购,对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要达到国家优质材料质量环保、安全标准,全部材料设备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是检查不合格者,承包方负责支付抽检费,所检材料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采购人也有权自行采购)。其他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生产厂家、规格、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和价格需征得采购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认证同意后,方可采购和使用。★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他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9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保函原件应放入正本中)3报价一览表1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附表11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126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137商务条款偏离表148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9其他要求: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92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04企业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215企业概况226项目经理简历表2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188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9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它资料(综合评分法)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2.1.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格式9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2.3.格式10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备注小写:大写: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合格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一致。2、响应总价为采购范围所列全部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工程分项报价表的合计保持一致。3、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0.5小时)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4、供应商的全部分项报价将按照最终报价的浮动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下浮率=最终报价/首次报价。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格式要求进行填写。2、供应商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时,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报价必须有编写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专用章。3、供应商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符合辽宁省相关规范的要求及采购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不允许漏项、擅自增项(措施项目例外)及更改工程量清单数量。4、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投标总价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填写。5、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若存在其他问题,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6、响应文件必须附主要材料价格表,注明主要材料型号、单价、产地、品牌等信息。主要材料的价格表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7、投标报价应由供应商或受其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除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强制性规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及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外,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格式1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响应总价采购人:工程名称:总价(小写):(大写):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编制时间:年月日格式1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一、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安全施工法定管理责任。二、中标后,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等全部由我单位承担。三、所有人员在进场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其他承诺内容……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3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01/1服务内容: 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一、项目概况: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山洞内做防护架、山洞做离壁被覆、原有门拆除、安装新封闭门,冬天为了防止防空洞内部门冻冰设置外部采光房、防控监测站外地面维修及改造,平整场地等工程。二、技术要求1.土建部分(1)内外墙体±0.00以下370mm厚外墙采用煤石承重实心砖,±0.00以上370mm厚外墙采用煤石承重多孔砖;(2)防潮层做法为在内墙-0.06标高处做20厚1:2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3)洞穴内部安装密封门,密封门的气密性满足8级、水密性满足6级、抗风压性满足9级的要求;(4)山体外及山洞内施工时,铺设临时给水管线,塑料给水管外经25mm;(5)山体外施工时,安装建筑围挡(租赁),1.2m高*2.5m长*1.0m宽(每片);2.安装部分(1)山洞到主楼之间敷设用电总线路YJV22-5X16-SC40,埋深地800mm,山皮回填800mm。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一般要求: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3、成交供应商所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满足节能产品认证的相关国家标准,达到节能环保相关要求。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6、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采购人直接使用的标准。注: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品目号:01/1工程内容: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2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3付款方式:本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工程价款的30%做为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6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4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须满足下列规范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其他国家现行规范,如果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6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单》之日起24个月。7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8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人可自行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采购范围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价格风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二、总体要求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4.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的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沈阳地震监测中心站受沈阳地铁一号线东延线干扰观测测项迁址建设--法库县地震台山洞电气土建改造工程,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相应所属行业划型标准的具体规定,确定企业类型。2.5.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6.格式19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7.格式20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完整的施工方案;(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5)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确保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2.8.格式21企业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合同价格质量标准2.9.格式22企业概况(供应商企业)企业名称建立日期资质等级经营方式企业性质批准单位地址经营范围企业职工总数人有职称管理人员工人企业职工总数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技术员 人企业职工总数人技术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2.10.格式232.1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手机号码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参加工作时 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服务规模服务期限注:1、项目经理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在本简历表后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3、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项目经理在供应商企业交纳养老保险的记录证明复印件。3.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格式14“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及格式15“商务条款偏离表”。4.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服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及评审”、“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小型和微型企业承建工程最后报价的5%。(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4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5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5.12.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0.1.按要求提供1.11.2.合法有效1.121.131.142组织机构代码证1.15.1.按要求提供1.16.2.合法有效1.171.181.193税务登记证1.20.1.按要求提供1.21.2.合法有效1.221.231.24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5.1.按给定格式填写1.26.2.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1.31.2.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5.1.按要求提供1.36.2.合法有效1.371.381.39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40.1.按要求提供1.41.2.合法有效1.421.431.44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5.1.按要求提供1.46.2.合法有效1.471.481.49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50.1.信息完整1.51.2.按规定签章1.521.531.54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5.1.按给定格式填写1.56.2.按规定签章1.571.581.5911其他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0.1.按要求提供1.61.2.合法有效1.621.631.64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65.无供应商须知1.66.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671.681.69结论1.701.711.721.73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13.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响应函1.1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1.3.按规定签章1.121.131.14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1.15.1.按要求提供1.16.2.合法有效1.171.181.193报价一览表1.2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1.3.按规定签章1.221.231.2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附表1.2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6.3.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承诺书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1.3.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1.35.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6.3.按规定签章1.371.381.397商务条款偏离表1.40.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1.3.按规定签章1.421.431.448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5.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461.471.489其他要求: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49.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50.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511.521.53结论1.541.551.561.57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5.14.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20分)响应报价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为满分20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0技术部分(70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步骤清晰、表述全面准确、内容详细、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得6分;施工方法表述基本全面、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4分;施工方法表述简略、内容存在不足或瑕疵,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全面细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6分;技术措施基本全面、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4分;技术措施描述简略、内容存在不足或瑕疵,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4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存在不足或瑕疵、可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具体、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安全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4分;安全管理体系不完整、安全保证措施存在不足或瑕疵、可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环保管理体系全面具体、环保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环保管理体系基本完整、环保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4分;环保管理体系不完整、环保保证措施存在不足或瑕疵、可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完善,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基本完整、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4分;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不完整、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存在不足或瑕疵、可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施工现场布置施工现场区域划分考虑周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施工要求,得6分;施工现场区域划分考虑基本周全、基本科学合理可行性,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4分;施工现场区域划分科学合理,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完全满足施工工期要求,有详细的进度图表,各工序进度安排、衔接关系合理,保证措施可靠,得6分;施工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工期要求,有进度图表,各工序进度安排、衔接关系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可靠,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描述简略,内容不完整,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6分;劳动力安排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劳动力安排计划编制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技术部分(70分)设备进场计划设备进场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5分;设备进场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4分;设备进场计划编制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技术部分(70分)材料供应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5分;材料供应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材料供应计划编制不合理,可操作性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技术部分(70分)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全面细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应急预案基本全面、基本合理、具有针对性,得4分;应急预案描述简略,内容不完整,存在不足或瑕疵,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商务部分(10分)项目经理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需要提供加盖合同中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2商务部分(10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组织架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充足、专业搭配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得4分;组织架构设置基本合理、人员配备基本充足、专业搭配基本合理、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得3分;组织架构设置及专业人员配备不完整或存在瑕疵,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方案)4商务部分(10分)业绩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4分。要求每个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指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4合 计100分(2)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2%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价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2%。注:强制性节能产品清单内的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产品最后报价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2%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最后报价之和/最后报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2%。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15.合同格式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最终签订合同内容为准。LT°面菜不‘2首家鲜不管中《(000(2202)不工)面修不中》“业上不下一T‘一工不兽Y不Y专日002012200日草工味的:()不°外辜‘草章的工不子°Y一回不¥与母业‘不¥业‘不亚¥士曾业‘不丁(不‘不苓面中)士‘不Y曾Y不Y‘(不子不(不中)士‘(鲜)(不不霞面中)不面士管99229912不‘Y6‘(不)区工不不士工干音一士半一联中环菜:(不业中不业中中)不°不中量上黄工工‘工于审中音一服紫平等一中明中()“(9(0000))《采平易系不业中》的事联()(工)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气土建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