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中标结果公示(香河县财政局2024)
地上物评估-资产评估
一、项目编号: DXGS-ZBDL2022-014CG 二、项目名称: 香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框架协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廊坊市正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天利得益商务中心一期1-1-806
91131003MA07WD69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廊坊市正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合格
详见文件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香河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 : 香河县 联系方式: 王玉华 0316-8316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香河县新华大街92-9号 联系方式 : 李玉岭 0316-8082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玉岭 电话: 0316-8082593 十、附件 资产评估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文件
香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DXGS-ZBDL2022-014CG采购单位:香河县财政局代理机构: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7月目录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框架协议(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征集公告香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08-05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XGS-ZBDL2022-014CG项目名称:香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预算金额:600000.00最高限价:6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2日,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9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或0316-2920629。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CA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CA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29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香河县财政局本级地址:香河县府前街联系方式:王玉华0316-83167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香河县新华大街92-9号联系方式:李玉岭0316-80825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玉岭电话:0316-80825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与细化补充,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之处,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政府采购当事人征集人名称:香河县财政局联系人:王玉华0316-8316753地址:香河县府前街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香河县新华大街92-9号联系人:李玉岭电话:0316-80825932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香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GS-ZBDL2022-014CG3采购内容国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4家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6招标方式框架协议采购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日历日)9预算金额小写: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份数及提交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投标人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就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9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14评审方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价格优先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确定第二阶段供成交应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对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履职能力、服务经验等)直接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推荐入围供应商时,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优劣排序;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按投标人业绩优劣排序;业绩得分也相同的,按投标人企业信誉优劣排序;投标人企业信誉也相同的,按项目负责人得分排序。3、本项目给定了入围供应商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服务供应商。注:第一成交候选人不能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15付款方式每个项目单项结算。(注:框架协议中的内容有与委托合同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委托合同为准。)16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均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名,且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17征集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8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19代理服务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服务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服务机构入围后,入围服务机构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000元整。20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征集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征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及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有关技术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采购项目投资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根据需要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及条件进行考察。1.10标前答疑会本采购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1.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征集文件2.1征集文件组成本征集文件包括:(1)征集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框架协议(格式)(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招本章2.2规定对征集文件所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征集文件的修改与澄清2.2.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按照冀价经费(2011)9号文件计件收费标准80%的价格执行(每年总费用不超过600000.00元)。3.2.2投标人填报报价清单中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单独出示此证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三、资产评估服务整体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制四、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制五、资产评估进度控制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制六、保密及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制七、响应及时情况*投标人自行编制八、廉政制度建设*投标人自行编制九、投入人员配置*投标人自行编制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3)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截止日期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养老保险(承诺函形式);(5)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主体信用记录注:①以上证件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③采购人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