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中标结果公示(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2027 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QCG2024030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2024-2027 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海南智洁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2612.1
中标供应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2401房、2402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名单
梁学敏,郑映辉,杨霞,黎明辉,林春竹,林颖,陈平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0.359362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15607550768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77053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1601 室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同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614887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319号绿地缤纷城5-109二楼
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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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QCG2024030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南智洁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2401房、2402房
中标价(元):26121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南智洁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名称: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梁学敏,郑映辉,杨霞,黎明辉,林春竹,林颖,陈平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标准,3593.6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 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 1601 室
联 系 方 式: 0898-66770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海南同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 319 号绿地缤纷城 5-109 二楼
联 系 方 式: 0898-68614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15607550768
海口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QCG2024030TQCG2024030项目名称:2024-2027,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采购人: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代理人:,海南同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O二O二四年十月目录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及远程不见面开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二、评标办法正文三、评标办法附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封面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60三、报价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供应商基本情况..........................................六、供应商基本情况七、营业执照八、资格承诺函九、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二、投标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十三、投标所需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和商务资料十五、技术偏离表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八、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十九、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及证明材料(如有)二十、技术实施方案二十一、附件第七章其他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及远程不见面开标须知一、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编制上传要求(一)投标人参加电子标项目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二)投标人应预留充足的文件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并取得上传成功回执。为保证投标文件上传顺畅,建议避免在开标当天零点后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上传失败或上传完成超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上传投标文件并取得上传成功回执,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三)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并取得上传成功回执后,出现下列情况的,须撤回原文件,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再次上传到交易系统并取得上传成功回执: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因保管不善和不当使用,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二、政府采购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一)如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实行不见面开标的项目,原则上采取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以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对接的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开具电子保函的方式提供投标(响应)担保,进一步促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加强线上监管。,(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检查文件能否正常解密,并应预留充分时间,在开标前登录系统检查终端设备软硬件驱动和网络环境,确保及时参加后续线上开标活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开标大厅在开标当天零点开放,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要开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会”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并按提示保持在线状态,按开标进程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详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海口市新版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解密时,主持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并,设定合理的解密完成时限。投标人应在设定的解密时限内实施文件解密,如未在设定时限内实施文件解密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投标。,(三)异议和结果确认。主持人发起开标异议指令并设定异议提出时限,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设定时限内在线提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所有异议处理完毕后,投标人在设定时限内通过线上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设定时限内提出异议或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主持人在线确认开标结束。(四)在开标过程中,因投标人递交的文件损坏,投标人自身终端设备软硬件驱动和网络环境存在问题,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过期、密码遗忘和,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五)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放弃澄清。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并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且保持通讯畅通。投标人的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关注项目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为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关注项目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电子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实体CA数字证书:供应商可到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有驻点办事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898-66668096、0898-66664947,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898-652032070898-66156091,也可咨询线上办理。,手机CA数字证书:供应商可下载“标信通”APP点击“CA盾”办理手机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引导-手机CA办理须知”),咨询电话4006587878。已注册备案通过并取得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不需要再重新备案。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并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关注项目,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QCG2024030项目名称: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6135395.77元最高限价:26135395.77元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2024-2027年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8)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点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23点59分,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线下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1、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管理系统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2、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3、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三)注意事项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查看导出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成功完整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解密。3、系统上线初期,为保障项目开评标顺利开展,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和拷贝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GPT格式、PDF格式)的光盘、U盘,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的,且投标人未携带上述电子文件在开标前递交给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601室联系方式:邓工0898-6677053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享受政策优惠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及证明材料技术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附件附件1:质疑函格式关于(项目名称)的质疑函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不按以上质疑函格式要求填写或不符合质疑函制作说明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第七章其他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辅助性工作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