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2024)



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的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首次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2日,于2024年11月04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
2、采购代理编号:HNJX-2024-001
二、项目名称
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四、供应商磋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最终报价(元)
评审得分
评审结果
是否成交候选人

湖南宇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84239.64
91.67
第一名


湖南华通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484489.06
75.99
第二名


湖南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84547.92
64.66
第三名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宇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双坡南路交汇处乾道SOHO时代综合楼1栋1单元14层0114005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肆拾捌万肆仟贰佰叁拾玖圆陆角肆分(小写¥484239.64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主要工程内容为:1、原学生宿舍改教师宿舍:原M0927木门改为M0927丙级钢制防盗门,原 C0718木窗改为C0918, 墙面及天棚刮仿瓷涂料两遍, 油漆踢脚线200高,走廊及楼梯间做油漆墙裙900高, 油漆扶手打磨后重刷油漆, 厕所更换冲槽式水箱4个, 原屋面及排水管拆除, 给排水, 电气工程等: 2、教师宿舍屋面改造:原排水管拆除及更换,原有天沟防水卷材拆除重做, 瓦屋面改造工程等。 施工工期/合同履行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姚丽; 执业证书信息:湘243151647495 ; 用途: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数量: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简要技术要求: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七、评审专家名单: 枊振湘(组长)、邓思聪、李楚明。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元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及我公司工作的支持。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
地    址: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校内
联系方式: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73914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0001006
联系方式:彭先生
联系电话:15080939291
3.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73914597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巨口铺-附件.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代理机构编号:HNJX-2024-001采购人: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10第三章磋商办法2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29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53第六章采购需求74第1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 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0001006)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1项目编号:⑴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⑵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4-001;1.1.2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1.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484800.00元);1.5合同履行期:90日历天;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其官方查询网址、查询结果。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明: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无在建证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0001006)。(3)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一份装订成册。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对面三楼)。5、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其他补充事宜无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地址: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校内联系方式:罗先生联系电话:139739145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0001006联系方式:彭先生联系电话:15080939291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973914597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第二章磋商须知2.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说明: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名 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地 址: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校内联系方式:罗先生联系电话:13973914597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 称: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0001006联系方式:彭先生联系电话:15080939291第二章第2.7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明: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无在建证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注:标注“★”的参数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有一项目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同一条款不重复计算,不同条款累计相加。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有■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4年 10 月 22 日至2024年 10 月 28 日第二章第11.6款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一份装订成册第二章第12.1款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484800.00元)第二章第18.1款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项目免交磋商保证金承诺书》(格式)。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天)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 一 式 四份,其中正本 一 份,副本 三 份。1.1.电子版(U盘)一份(须是正本扫描件),单独密封。第二章第20.2款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供应商单位章名称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响应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分项报价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响应文件中。第二章第20.3款响应文件的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第二章第20.4款电子文件制作□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2款响应文件封套上载明的信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采购人: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代理机构编号:HNJX-2024-001供应商名称:在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对面三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成交金额5%的履约担保。 七、询问和质疑第二章第40.3款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地 址: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校内联系方式:罗先生联系电话:139739145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陈家桥镇西湖北路与中山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汽配城21栋0001006联系方式:彭先生联系电话:15080939291八、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执行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2.1.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7“供应商产生方式”是指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采购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来源方式,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参与磋商。6.2本章第6.1款规定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磋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由本企业提供工程,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部分工程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工程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工程的报价实行价格折扣。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附件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9.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磋商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6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响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施工组织设计(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提供工程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响应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和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及格式制作。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21.4款的有关要求。16.3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2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产生供应商的,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磋商保证金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及规定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如果有)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盖单位章和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有特殊规定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3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4电子文件制作:本项目报价文件需提供造价软件的电子版。2.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以保证自己的响应文件相关信息不被透露,并在封套上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和“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具体以【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说明为准。21.3最后报价无须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作最后报价时填写并递交。最后报价的保密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但不公布响应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2.5.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等)、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25.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8.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档不符合本磋商文件20.4规定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8.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给予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8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最后报价须提供分项报价(工程量清单)一式二份,否则将导致无效响应。(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28.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否则将导致无效响应。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3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响应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1.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6.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7.七、询问及质疑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0.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8.八、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执行。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2.9.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2.10.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2.11.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2.13.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备注:资格检查内容证明文件及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合格。序号资格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账号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结论序号资格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以上人员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账号和密码。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结论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序号符合性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响应文件有效期4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电子文件档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8...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序号符合性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响应文件有效期4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电子文件档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8...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合格的供应商名称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政府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不合格情况说明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供应商名称不合格情况说明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说明: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附表6:评分办法一、价格部分(10分)评审项分项评 分 标 准磋商报价报价(10分)以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说明: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商务部分(30 分)评审项分项评 分 标 准商务部分(30 分)类似业绩(10分)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商务部分(30 分)质量服务承诺(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做出的后期质量服务计划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提供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计划先进、可靠、合理的计10分;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5分;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商务部分(30 分)企业信用评价(10分)供应商2024年第二季度施工信用评价80分及以上的计10分;70-79分的计3分;69分以下的不计分(须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三、技术部分(60)技术部分(6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0分)内容完整编制水平高,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且未出现格式等错误计10分;仅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略有不足的计7分;内容不完整,编制水平低,有很多不足处计4分。技术部分(60分)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服务方案、技术措施方案思路清晰、规划详细、先进、可靠、合理的计10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5分;方案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 技术部分(6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先进、可靠、合理的计10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5分;方案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 技术部分(6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先进、可靠、合理的计10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5分;方案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技术部分(6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先进、可靠、合理的计10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5分;方案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技术部分(60分)人员配置措施方案(5分)服务人员配置可靠、合理的计5分;基本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3分;人员配置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技术部分(60分)资源配备计划(5分)资源配备计划先进、可靠、合理的计5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可行的计3分;方案有很多不足或不合理的计1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发包方(全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甲方)承包方(全称):(乙方)甲方的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经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法定程序,乙方已经成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1.2工程地点: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1.3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4承包方式:成交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1.5工程质量:按国家现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1.6合同价(人民币大写):。第二条甲方责任2.1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甲方协助乙方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场地中所滞留的物件等采取保护措施。2.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三条乙方责任3.1乙方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各种矛盾。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的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4.2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图地点不符,甲方视现场情况在总工程量范围内进行小范围调整,乙方应服从调整。5.2本工程以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进行验收。5.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验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组织检验与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申请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15日内组织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竣工日期,但不承担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付款方式: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前,工程款按工程计量金额的80%支付(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结算审查,除留存质保金外(质保金3%),付清工程款、质保金在陷责任期后付清。6.2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结算方式为:成交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6.4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户名:开户银行:帐号: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项目的材料由乙方进行采购,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7.2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乙方提供的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要求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相关的规范。8.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元。乙方累计延期超过15天(不含15天)以上,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工程成品,损坏应照价赔偿。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施工道路的设备设施或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无效,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7)其他合同文件。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本工程需要进行项目增减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附则13.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新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备案(盖章):年月日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略)按2017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执行第3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评标期间形成的澄清及投标人承诺、合同冾谈纪要等补充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国家、省、市及行业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相关施工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二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过程管控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联系函等文件;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包括图集)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基本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基本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代建单位及监理人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场外道路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应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及其它设施。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及其它设施。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修建,若损坏应负责及时修复。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现场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交通及其他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工程。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缺项、错算的。(2)没有按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和湖南省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发生费用及施工中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含在合同价中。为方便发包人工程完工后生产、生活需要,施工期间承包人使用的水、电的费用由发包人代扣代缴。如承包人需要提前进场进行施工准备,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完善上述条件。承包人为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担保支付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贰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施工过程中与现场周边第三方人员产生的矛盾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因施工矛盾所造成的工期延期、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后果。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0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勤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在施工阶段,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约责任同3.2.3条款。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所有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担保保函形式:/。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提交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惩罚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工程必须由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及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四方现场验收签字认可,拍照留存审计备用,如超出设计图及常规做法、深度范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增加;导致工程造价减少的发包人有权调减,隐蔽工程增加造价变更流程按新党字[2017]16号、新政办函[2019]48号、新政办函[2020]61号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杜绝重大机械事故;3)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4)杜绝火灾事故;5)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不影响办公和会议;6)达到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市级文明工地评定。7)无条件遵守“碧水蓝天”的相关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承包人应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示信号,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发生的盗窃、打架斗殴等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3天提交。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在工程开工14天前,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交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详细说明整个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计划、需配合的事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及相应的措施等,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在每月22日前提供当月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表,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采取改进措施额外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7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以监理人的通知为准。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经监理人、代建代表、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不可抗力;4.合同中约定监理人、项管代表、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人和代建单位提出报告,监理人和代建单位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24.5m/s的10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连续超过3天;(4)日气温低于-3℃的严寒连续超过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中雹和10mm的大雪持续5天以上;(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以湖南省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除外),试验与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如有,承包人、发包人双方再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分包项目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2.变更程序必须按照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办理变更审批程序。凡未经过变更审批程序的事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增加;导致工程造价减少的发包人有权调减。变更流程按新党字[2017]16号文、新政办函[2019]48号文、新政办函[2020]61号文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由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签证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新邵县财评结论书执行。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初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前,工程款按工程计量金额的80%支付(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结算审查,除留存质保金外(质保金3%),付清工程款、质保金在陷责任期后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付款申请单后2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审计确认的付款申请单后3个工作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证书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7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3%的结算总价。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结算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无息退还。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⑴.湖南地区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⑵.邵阳市地区持续1天10级以上的大风;⑶.邵阳市地区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210mm以上;⑷.邵阳市地区39摄氏度以上并持续3天的高温天气;⑸.其它:政府部门发文禁止施工的情况。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所有进入现场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承包人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按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包人负责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依法进行经济赔偿。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决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决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如有,双方协商。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新邵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HNJX-2024-001采购人: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1供应商名称:3.2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二、保证金附件2:项目免交磋商保证金承诺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3-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四、组织施工设计附件4-1:组织施工设计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等证明材料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声明函附件6-2:小型/微型企业工程清单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7-1:报价一览表附件7-2分项价格表八、提供工程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九、最后报价附件9-1:最后报价表一、磋商响应声明致: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住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磋商时请单独另准备一份。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权转让该委托,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33.43.53.63.7.备注:磋商时请单独另准备一份。3.8.二、项目免交磋商保证金承诺书项目免交磋商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3.9.附件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3.10.附件3-1-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3.11.附件3-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四、施工组织设计3.12.附件4-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自行增加,可按评分标准内容进行编写):(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3.13.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本工程配备的施工人员。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14.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我方保证:除本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对磋商文件的其他技术/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3.15.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3.16.附件6-2:小型/微型企业工程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工程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工程提供商名称工程提供商类型商标名称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工程提供商类型”,填写:小型或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单项工程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17.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3.18.附件7-1: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保修要求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19.附件7-2:分项价格表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报价,并要求注册人员签字并盖章。3.20.八、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说明:提供符合第三章“磋商方法”中“附表6:评分办法”或第六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证明材料。3.21.九、最后报价3.22.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保修要求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最后磋商总报价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密封递交。3.23.附件9-2:分项价格表(报价用)说明:自备格式提供。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交货要求备注序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工期地点备注1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否1项90日历天新邵县巨口铺镇第二节技术要求备注:属于磋商文件的重要技术要求条款(参数)(实质性要求)的,已用“★”符号规定或标明。未响应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2.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主要工程内容为:1、原学生宿舍改教师宿舍:原M0927木门改为M0927丙级钢制防盗门,原C0718木窗改为C0918,墙面及天棚刮仿瓷涂料两遍,油漆踢脚线200高,走廊及楼梯间做油漆墙裙900高,油漆扶手打磨后重刷油漆,厕所更换冲槽式水箱4个,原屋面及排水管拆除,给排水,电气工程等:2、教师宿舍屋面改造:原排水管拆除及更换,原有天沟防水卷材拆除重做,瓦屋面改造工程等。3.工程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484800.00元);二、施工要求及人员配备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上人员提供近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他人员可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三、项目实施要求1、必须按图施工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现行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响应采购人对工程的临时少量变动。2、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3、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他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安全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5、建筑垃圾必须每日清运且用篷布覆盖,保障环境卫生及交通。四、项目特别说明4.1结算方式:工程未办理竣工结算前,工程款按工程计量金额的80%支付(上限为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主管结算审查,除留存质保金外(质保金3%),付清工程款、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复查合格后付清。4.2验收标准: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承包商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承包商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4.3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5.1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5.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保管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5.3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5.4请供应商根据自己情况报出最快的时间安排。5.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九、最后报价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代理机构编号:HNJX-2024-001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报价大写:肆拾捌万肆仟肆佰捌拾玖元零角陆分元人民币整小写::484489.06元人民币整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项目负责人涨雨楼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华通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馆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2024年11月3日说明:最后磋商总报价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密封递交。最后报价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代理机构编号:HNJX-2024-001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报价大写:肆拾捌万肆仟贰佰叁拾玖元陆角肆分元人民币整小写:484239.64元人民币整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多草共出国项目负责人和姚丽CH21202备Y市中供应商(盖信章):湖南宇正程有限公司供应商代表黄消日期:2024年月90poo说明:最后磋商总报价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密封递交。九、最后报价刘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B11244303705湖南宏书建设集团有限公旨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62代理机构编号:244N32024-001项目名称新邵县巨口铺镇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报价大写:肆拾捌万肆仟伍佰肆拾柒元玖角贰分元人民币整小写:¥484547.92元人民币整工期9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工程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项目负责人·文钟备注/YI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宏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袁正宇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日期:2024年11月4日说明:最后磋商总报价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密封递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