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门面房加固改造中标结果公示(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2024)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8022024BCS00166
二、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运城市建筑工程公司
府西街27号
报价:1296000(元)
84.1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采购包1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
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426.23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拆除原门面房门窗、电线,更换门窗、电线、暖气片,拆除并新做地面面层、内外墙抹灰层,加固墙体、挑檐处,屋顶新做防水、消防车道顶板抬高等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胡耀武
晋214200620080406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军,张晓娜(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3%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26.9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31号
联系方式:15340981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瑞吉财商中心3楼301室
联系方式:15803599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女士
电 话:15803599220
附件信息: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doc531.8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5.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46
评审专家名单
刘建军,张晓娜(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波
总中标金额
¥129.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803599220
采购单位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40981177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瑞吉财商中心3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03599220
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1408022024BCS0016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代理机构: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4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28第五章采购需求34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022024BCS001662.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04593.95元5.最高限价:1304593.95元6.采购需求: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426.23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拆除原门面房门窗、电线,更换门窗、电线、暖气片,拆除并新做地面面层、内外墙抹灰层,加固墙体、挑檐处,屋顶新做防水、消防车道顶板抬高等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金鑫大厦7楼701室1.5.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金鑫大厦7楼701室)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8.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9.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31号联系人:薛女士联系方式:153409811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瑞吉财商中心3楼301室电话:158035992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裴女士联系电话:15803599220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2.1采 购 人名 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西街31号联 系 人:薛女士联系方式:15340981177 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瑞吉财商中心3楼301室联 系 人:裴女士电 话:158035992203.1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3.2财政评审价1304593.95 元 ,最高限价:1304593.95 元3.3采购范围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426.23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拆除原门面房门窗、电线,更换门窗、电线、暖气片,拆除并新做地面面层、内外墙抹灰层,加固墙体、挑檐处,屋顶新做防水、消防车道顶板抬高等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4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4.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6.1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7踏勘现场不组织,若有疑问发至邮箱(2956922535@qq.com) 8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2.1偏离允许正偏离19.1备选方案不接受□ 接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20.1资格证明文件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3、诚信投标承诺书。14、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注:如没有上传上述证件,将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2.1磋商保证金1、缴纳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西聚恒鑫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405 0172 8508 0000 18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市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行号: 105181017049 2、本次磋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3000 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3、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退还。注: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除电汇形式递交外,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前的工作日时间内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凭证及公司全称、递交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时上传至本项目代理机构所标注的邮箱(2956922535@qq.com)并电话确认,若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1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除在山西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还须在开标后三日内将纸质版文件邮寄(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存档备案使用。邮寄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金鑫大厦7楼702室联 系 人:裴女士联系电话:15803599220纸质版响应文件:(1)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 盘);(2)为保证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纸质版请使 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胶装。注: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用于开标解密,本次项目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导致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6.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地址: 磋商供应商联系人: 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27.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北京时间)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29.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3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36.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38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42.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2.1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2.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42.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分、价格 分。43.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3%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项目结束后支付。44其他规定(电子标响应须知)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如需供应商到开启现场的,请供应商在招标开启现场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个人电脑(招标开启现场自行解密)。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5投标单位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2.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3.2供应商须将纸质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密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3.3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3.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金鑫大厦7楼701室。3.5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或递交的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磋商须知前附表与磋商须知正文不一致,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工程或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财政评审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范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项目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质量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质量保证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工程及服务的施工方或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5.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4.2项、第4.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踏勘现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分包/转包: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0.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0.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10.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10.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2、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11.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1.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1.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服务)偏离,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请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方便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省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在线质疑,将线下质疑转为线上运行。质疑程序仍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要求执行。13.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写14.一般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5.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5.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5.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5.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16.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7.磋商报价17.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7.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报总价。17.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17.4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8.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9.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19.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20.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20.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4.2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2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磋商保证金22.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交纳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2.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2.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23.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4.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串通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6.响应文件的份数26.1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7.1磋商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2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9.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9.2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9.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3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30.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30.2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电子标供应商不需要派授权委托人参加)31磋商小组31.1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2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1.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2.响应文件的澄清3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32.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2.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3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特别注意事项33.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33.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交货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终报价有选择性地;(3)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中提供的工程(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质量、交货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地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34.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34.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从设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商中,按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未成交的供应商。34.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人:(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5.磋商过程保密35.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35.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5.3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签约及质疑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成交通知3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质量保证金:由成交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商定。39.签订合同39.1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2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39.3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9.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9.5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40.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41.质疑程序及处理41.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政采云平台将质疑书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受理。提出之日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4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公告发布时间;(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提起质疑的日期。4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4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4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4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4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规定42.政策与法规42.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42.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招标代理服务费43.1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4.其他规定44.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程序1、组建磋商小组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1.2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第一轮报价2.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政采云开标大厅签到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第一轮报价进行确认并电子签章。2.2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3、资格性审查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资格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3诚信投标承诺书。14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4、符合性审查4.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财政评审价(设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4.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符合性审查内容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没有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没有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6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5、响应文件的澄清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5.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6、磋商谈判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磋商谈判。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随后等待洽商谈判。6.3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按照递交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9磋商谈判后,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7、最终报价7.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7.2最终报价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分别报出。8、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9、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2、评定内容及标准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投标报价:30 分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商务部分(注:评标委员会经表决后所有人打统一分)投标人近三年内每有一个类似业绩得3分,最高6分;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每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4分。 【类似业绩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10分技术部分(注: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1、从(1)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3)施工重难点3个方面进行评审。 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5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15分技术部分(注: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2、从(1)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2)雨季施工方案、(3)降排水方案、(4)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4个方面进行评审。 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6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16分技术部分(注: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3、从(1)安全文明施工方案、(2)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3)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4)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措施4个方面进行评审。 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6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16分技术部分(注: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4、计划安排:从(1)拟投入劳动力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拟投入机械设备、(3)工期计划合理3个方面进行评审。 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9分。每有1方面内容不全或有缺失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9分技术部分(注: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5、在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每有一项得0.5分,共2分。2分技术部分(注: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分)6、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份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分注:内容不全或有缺失是指内容中出现了明显的语句丢失、段落丢失、上下文丢失等问题,内容不完整,使得难以理解,分析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捏造、与本项目无关等。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晋财库【2021】15号、财库【2022】19号、晋财购【2022】6号文件要求,对残疾人、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中参加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1.9.1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二、通用合同条款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三、专用合同条款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2、预算金额:1304593.95元;最高限价:1304593.95元。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5、采购范围: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426.23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拆除原门面房门窗、电线,更换门窗、电线、暖气片,拆除并新做地面面层、内外墙抹灰层,加固墙体、挑檐处,屋顶新做防水、消防车道顶板抬高等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施工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8、验收:竣工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二、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3、其他说明无。4、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单位在政采云系统自行下载。5、图纸另册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商务技术响应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四、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项目管理机构六、施工组织设计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二部分报价响应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第一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历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中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承诺:(1)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行为;(2)近三年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证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响应声明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参加磋商的资格被拒绝。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供应商基本情况(附件三)(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格式)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2、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四)1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格式)说明:在附件三后面依次附以上3-13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三: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公司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统一社会代码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四、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备注:我方承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1、本表后附应附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本表后附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师证、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以及近三年承担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1.10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第二部分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备 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四: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己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此函。附件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若无节能及环保产品,则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放此项内容)(一)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金额(元)合计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金额(元)合计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五: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己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单位名称)的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运城市盐湖区解放路第一小学原门面房加固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运城市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8500万元,资产总额为52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运城市建筑工程公司日期:2024年11月3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备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原门面房加固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