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商品有机肥中标结果公示(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编号
:JSZC-321081-ZHHB-G2024-0010



项目名称: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扬州兴扬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91321081572564493U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古井村巫庄组
97.69(均分制)
35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商品有机肥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单价:352元/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奎萍、祁胜媚、许秀莹、吴兆明、杨武广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货物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金额:6316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仪征市刘集镇通扬路110号
联系人:李忠全
联系电话:13901445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连运路77号6楼
联系人:李浩章
联系电话:1801233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浩章
电话:180123356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1081-ZHHB-G2024-001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扬州兴扬家禽养殖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1081-ZHHB-G2024-0010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公开招标文件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18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招标公告受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就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JSZC-321081-ZHHB-G2024-00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81-ZHHB-G2024-00102.项目名称: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3.预算金额:552万元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20元/吨。(本项目按照单价报价,最终按实结算,直至预算金额用完为止),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完成供货及卸货完毕。(具体供货时间按照采购人需求确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7.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设备、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8.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9、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需实地考察,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以及项目服务范围内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应自行承担因忽视或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10.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1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3441946。1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地址:仪征市刘集镇通扬路110号联系人:李忠全联系方式:13901445225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六楼联系人:李浩章联系方式:1801233567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货物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①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②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③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4.3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按照法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2.6.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2.6.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17.7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仪征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合同在苏采云系统中签订,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买方):__________乙方(中标人/卖方):__________见证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1.7包装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单价为:(大写)__________元/吨(元/吨)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8.1.2尾款支付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所有货物送达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凭委托的第三方核查单位核实的数量全面完成核查报告、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等材料,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的通知》的要求,项目资金下达后按财务报账程序进行,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供货总价的70%;甲方根据要求组织验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项目资金下达后按财务报账程序进行,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8.2本次采购为全额采购,按照单价报价,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直至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验收内容。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15.1甲乙双方因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3441946。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并经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工业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一、项目简介根据《仪征市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实施》要求,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需要购买一批商品有机肥,采购预算金额552万元.本次采购为全额采购,按照单价报价,最终按实结算,直至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二、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具体指标见下:项目技术指标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6.0有机质含量(%)≥30水分(%)≤30pH 值5.5-8.5种子发芽指数(GI),%≥70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15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2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50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3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150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蛔虫卵死亡率(%)≥95(1)供应商所投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NY/T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且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6.0%,上表中所有技术指标必须满足要求。注:需提供所投产品2023年10月1日以来满足上表中所有技术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且肥料登记证上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6.0%),检测报告及肥料登记证原件扫描上传。(2)产品剂型为粉剂或颗粒。(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3)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中不添加化学肥料和污泥。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三、所投产品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须包括产品价格、运输、装卸、保险、验收、培训、税费以及所有人工、管理、利润、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四、项目实施要求1.服务要求1.1、中标供应商要提供用肥作物技术指导服务。1.2、供应商负责送货并卸货至指定地点,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有专人负责处理。1.3、为方便第三方核查单位及采购方核查供货数量,本项目供货采用吨包包装,包装袋上需加印仪征市2024年度耕地质量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政府采购专用有机肥专用包装袋等字样内容,且供货单位需要在所供吨包包装两个侧面加喷编号,所有产品包装袋中标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留存。具体要求按照采购人指定要求执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2.验收要求2.1数量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委托第三方核查单位进行数量核查,抽查数量按照每200吨抽查2包的要求核查;2.2质量验收:肥料质量由检测部门确定,货到后由仪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有机肥按照每700吨左右随机抽检一个样品共计抽检20批次(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检测按照NY/T525-2021标准中要求且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6.0%,除杂草种子活性外其他所有项目全测;2.3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2.4售后服务(1)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供应商提供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2.5产品使用说明书发放(1)中标供应商将所投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免费发放到农户手中。五、供货方式、时间及地点1、供货方式及时间:供货方式为分批供货,每批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必须在48小时内送货到位。2、供货地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与第三方核查单位共同做好供货台账记录、开展技术指导等服务。供应商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供货。六、培训及服务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后应成立项目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附组成人员名单,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分发到农户,做好台账记录,提供技术服务,并对上述要求做出详细工作方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是经销商的,中标后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有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中小企业(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分服务方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7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方案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具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简单,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8分服务方案产品供货进度计划及交货期保障措施(7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产品供货进度计划及交货期保障措施:方案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具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简单,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8分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7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具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简单,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8分服务方案满足验收标准的保障措施(7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满足验收标准的保障措施:方案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具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简单,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8分服务方案人员培训方案(7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方案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具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简单,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8分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7分)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严密、合理,描述详细具有针对性,得7分;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描述简单,存在可操作性,得2分;方案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方案,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8分服务方案生产关键技术先进性(6分)所投产品采用条垛式或槽式发酵,各类生产设备齐全且与生产能力匹配程度、工艺是否先进、合理的,得6分;发酵设施与生产设备基本齐全且与生产能力基本匹配、工艺较好的,得3分;发酵设施与生产设备简单、工艺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8分技术部分1、所投产品主要原料中含有畜禽粪便的,得3分;主要原料中没有畜禽粪便的,得1分;满分3分。注:以有机肥登记证书上信息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有机肥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3分技术部分2、所投产品生产原料均为适用型原料的,得8分;所投产品生产原料含评估型原料的,得3分;满分8分。(以有机肥料登记证上信息为准,原料分类按有机肥NY/T 525-2021标准,适用型原料为:(1)农林作物秸秆:如玉米秸秆、小麦秸秆等;(2)畜禽粪尿:如牛粪、猪粪、鸡粪等;(3)麸皮、稻壳、菜籽饼、大豆饼、花生饼等植物性饼粕类;(4)含有腐殖酸的褐煤等矿物质。评估型原料为:(1)植物源性中药渣;(2)厨余废弃物;(3)骨胶提取后剩余的骨粉;(4)蚯蚓粪、酒糟、酱油糟、醋糟、味精渣、酱糟、酵母渣等食品工业副产物;(5)薯渣、玉米渣、糖渣、果渣等农产品加工副产物;(6)食用菌渣、糠醛渣等生物产业副产物;(7)各类水产品加工废弃物,如鱼类、贝杂类、海藻类等。)8分技术部分3、满足有机质的质量分数≥30%基础上,有机质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3分,满分9分。注:需提供所投产品2023年10月1日以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上传。9分业绩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份得1分;满分2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2分合计100分注: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所提供的证明不全、不符合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核查。无法提供或核查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被视为虚假投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三、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九、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提供证明材料)十、投标函十一、法人授权书十二、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投标分项报价表十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十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十八、主要标的信息十九、联合体协议二十、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具体格式: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提供原件扫描上传二、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三、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九、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提供证明材料)十、投标函致: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行号: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一、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__________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加盖CA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应涵盖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货物的产品制造应为中小微企业。4、采购文件中已明确所属行业的,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5、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的__________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三、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本项目需求中有要求提供的(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必须逐条按要求出提供。十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元/吨)大写:小写: (人民币:元/吨)日期:年月日十五、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元/吨)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十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十八、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货物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十九、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二十、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兴扬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投标文件TM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标的名称),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扬州兴扬家禽养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110万元,资产总额为8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签章):扬州兴扬家禽养殖有限公司li日期:2024年11月4日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应涵盖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货物的产品制造应为中小微企业。4、采购文件中已明确所属行业的,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质量第一·禾科技创新兴扬仪征市刘集镇2024年省级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项目采购商品有机肥投标文件M5、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交通运输业(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物业管理(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质量第一·科技创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商品有机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