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 封山育林中标结果公示(博乐市林业工作站2024)



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XRXCBLGK2024-36                  
二、项目名称: 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伊犁绿脉草业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A003号
报价:1050496(元)
91.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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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
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
实施博乐市封山(沙)育林14848亩等,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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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期365天,计划2024年11月8日开工,2025年11月7日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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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道尔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曼,佐燕,何林川,高保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林业工作站
地 址:博乐市
联系方式:1336983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博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园区2号楼3楼
联系方式:1519962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雨柔
电 话:15199625670           

 
 

附件信息:

XJXRXCBLGK2024-36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澄清(1).pdf694.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03.5K

项目编号:XJXRXCBLGK2024-36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博乐市林业工作站项目联系人:马立峰联系电话:13369868801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曾雨柔联系电话:15199625670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XRXCBLGK2024-36项目名称: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预算金额(元):1110560.00最高限价(元):1055032.00采购需求:实施博乐市封山(沙)育林14848亩等,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65天,计划2024年11月8日开工,2025年11月7日竣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6、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博乐市林业工作站地址:博乐市联系人:马立峰联系方式:133698388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旭瑞翔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博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园区2号楼3楼项目联系人:曾雨柔联系方式:151996256702024年10月1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2项目编号XJXRXCBLGK2024-3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采购内容实施博乐市封山(沙)育林14848亩等,详见采购文件。7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110560.00元;最高限价:1055032.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8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9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是否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2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投标单位须自行查看相关内容。13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及踏勘☑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进行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4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自拟)。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情况介绍;6.近三年类似业绩(如有,近三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今)7.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商务技术文件组成8.组织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团队人员配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12.其他优惠条件(如有)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有关资料。(如有)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制作完成,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且按规定完成签字、盖章等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之前上传至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备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请供应商开标时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参加开标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允许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18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投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20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1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3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3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网上递交加密文件)24评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5信用信息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评审价相同时中标原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价的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企业网银转账或者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若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并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1)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2)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3)可采用保险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向招标人提供《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保函》、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风险评审意见》、《投标信息保密协议》。2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2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2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供应商如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1.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2.供应商如需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请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标书质疑和查看答疑回复。供应商在提问环节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接受质疑。请供应商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澄清,30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65天,计划2024年11月8日开工,2025年11月7日竣工。30服务地点博乐市林业工作站指定地点(具体为采购人指定地点)3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即日起预付款30%,苗木供应完成80%后付进度款50%,竣工验收通过审计后20%。32落实的政府采购中小企(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七、服务需求偏离表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参数服务名称所提供服务的内容偏离说明1……1……2……3…………1……2……3……2……1……2……3…………1…2…3…...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组织服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一)项目实施计划附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以生效日算起)工作日内容123456789101112131415…注:投标人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自行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九、售后服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售后服务承诺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注册地址货物技术人员数量联系电话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投标人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货物机构;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售后人员十、团队人员配备一览表(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一、投标函致: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二、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三、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公开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元)的投标总报价,提交成果文件时间,,提供本项目招标文“货物需求”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服务名称具体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费率服务要求(含服务期限)备注12...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元)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优惠及其它:优惠及其它:优惠及其它:优惠及其它:优惠及其它:优惠及其它:优惠及其它: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内容,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六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本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可选)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不属于监狱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若为监狱企业则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博乐市草原工作站的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博乐市2024年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封山(沙)育林(一标段),属于农、林、牧、渔业;承接企业为伊犁绿脉草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216.0721万元,资产总额为1166.1871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伊犁绿脉草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0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 封山育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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