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中标结果公示(和县水利局2024)
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G-2-F-F-2024-1050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金硕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子美路9号工投科技产业园25栋
成交金额:40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全过程质量检测 服务要求:试验检测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自试验检测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开金、李明亮、朱进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60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3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联系方式:朱进生13500516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0555-513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加芳、吴婷婷
电话:18119951086、0555-513078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采购文件.pdf
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MASCG-2-F-F-2024-1050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MASCG-2-F-F-2024-1050)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滁州市金硕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995.68万元,资产总额为1100.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滁州市金硕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0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上述内容,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供应商详细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的要求,谨慎声明。4、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一栏中填写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标的品目,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所属行业标注为“/”的标的品目,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出。5、供应商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一栏中只需填写其中的一种类型。滁州市金硕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子美路9号工投科技产业园25栋马鞍山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MASCG-2-F-F-2024-1050项目名称: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采购人:和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6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3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七章评审与磋商------------------------------------------------------------51第八章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6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ASCG-2-F-F-2024-1050项目名称: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6.38万元最高限价:66.38万元采购需求: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和县段)质量检测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试验检测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乙级(含)以上资质;3.2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供应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该包别的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6.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若本项目有现场陈述、现场演示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县水利局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联系方式:朱进生135005163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联系方式:0555-513078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加芳、吴婷婷电话:18119951086、0555-51307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人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供应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8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9(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所报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②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注:(1)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2)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供应商交纳。10(3)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声明的,不进行价格扣除。11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14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注:如供应商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资金已落实。16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时间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但未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7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关于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详见“第八章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1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19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20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等。2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资格)证书、认证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许可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涉及到供应商盖章的,均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均为独立22供应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3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外,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24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配备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缴款凭证。(2)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3)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6)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7)如供应商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扫描件。25不良信用记录(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⑤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2)以上第①-④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查询时间为项目磋商当日,磋商小组应当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后留存。(2)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完全响应;(3)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完全响应;(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报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1.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也不得进行最后报价。4.1.1.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1.1.5.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1.2磋商。磋商小组按磋商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4.1.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报价。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4.1.3.1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1.3.2最后报价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4.1.3.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无效,该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4.1.3.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的,磋商小组以该供应商的上一轮报价作为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4.1.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4.1.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满分10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说明分值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思路、工作流程、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工作思路、流程、目标理解准确,描述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工作思路、流程、目标描述基本准确,完整详细,5分1服务方案(50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工作思路、流程、目标理解有待提升,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服务方案(50分)2、供应商结合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制定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具有特色亮点,得5分;(2)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检测依据、检测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检测频率、检测方法等,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5、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质量控制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6、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及服务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7、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分析方案(检测工作范围内的难点、重点等分析),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服务方案(50分)8、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实验室建设标准、检测车辆配备计划、检测环境的保障计划,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5分9、磋商小组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10、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分:(1)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内容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内容不可行的或者未提供的,得0分。5分2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水利检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不含施工自检及监理抽检),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检测内容等相关评审内容,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0分3供应商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下列认证:(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查询截图。6分4荣誉奖项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以荣誉或奖项颁发日期为准,无日期不予计分),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荣誉或者奖项的,每提供1份得3分,最多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荣誉或奖项扫描件,扫描件必须能清楚的反映评审要素等内容,若未清楚反映,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荣誉或奖项颁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含颁发单位公章及颁发单位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颁发单位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6分5人员力量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2.项目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拟派人员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10分6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供应商持有配备测量型GNSS接收机、测深仪、基桩低应变测试仪、基桩静载荷测试仪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每项仪器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设备如为供应商自有,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购买发票(设备发票上购买方单位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及实物图片,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2)以上设备如为供应商租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租赁合同(合同中承租方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和租赁方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8分7价格分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10分7价格分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满分10分。10分7总分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100分4.1.4.1汇总得分:汇总磋商小组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供应商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该供应商评审得分。4.1.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在本项目中指评审因素中的服务方案”)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及“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在本项目中指评审因素中的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摇号程序是: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摇出供应商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即号码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注:①按磋商响应文件提交顺序进行摇号,由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摇号。②每次供应商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均须参加摇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将不参加摇号的供应商视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10。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5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4.1.6评审结束时,磋商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次序,依次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4.1.7供应商总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4.1.8磋商小组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4.1.9评审过程的保密。4.1.9.1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磋商及评审情况。4.1.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4.1.10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全部磋商响应文件。4.1.1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未成交原因。5、异常情况处理5.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5.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1.4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八章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现将有关要求告知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采用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方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如何进行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5-5200194。2、制作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3、网上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cg.mas.gov.cn/)。4、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盖章。5、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5.1供应商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软件提示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5.2由于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用电脑配置、系统、软件的差异性,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前,应当进行预览,检查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文字、图片内容是否完整呈现,否则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文字、图片内容呈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单方面承担。6、所有供应商应携带本单位CA锁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应在所有供应商完成CA锁解密工作后,进行采购人CA锁解密工作。7、采用系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磋商时以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最终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8、磋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磋商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经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封存,待设备恢复后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