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化林修复中标结果公示(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703-ZZGJ-C2024-0057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国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06MA1MPNLH0F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3411室
85(均分制)
5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服务范围:此次退化林修复对象为以次生落叶阔叶林为主的中、幼龄林,以及针阔混交林。林相茂密,树种杂乱,林下灌木及藤刺较多,并有少部分因松材线虫病危害及被压木造成的枯死树木。
服务要求:修复方式包括: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修枝、割灌除草等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向明、李洋、谢淑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收取,114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
单位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苏村南巷116号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13961397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F3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12130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121306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703-ZZGJ-C2024-0057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国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703-ZZGJ-C2024-0057采 购 人:连云港市中云林场采购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目Y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合同文本16第四章项目需求20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703-ZZGJ-C2024-0057;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60.81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60.8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6、采购需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规模为66.7190公顷(1000.785亩),具体位置分布于中云林场焦庄片区,共包括8个小班。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多措并举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采代修复、补植补播等措施开展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足进林木健康、快速生长,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稳定性和效益水平,增强森材的固碳增汇功能,促进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的培育;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2、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下载磋商文件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连云区开标室六、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云街道金苏村苏庄南巷116号联系方式:李洋电话:139613979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42号F3号楼11层联系方式:张工电话:15312130619第二章磋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2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否则该供应商磋商无效。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服务费按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服务类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与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4、项目需求响应方案14.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14.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备案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必要的证明材料;(8)磋商文件(交易文件)下载回执函;(9)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送达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1.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政策功能3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2.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支持绿色发展33.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3.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3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33.4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本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见证方: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磋商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1.3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履行期限8.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_________。9.2交付方式:_________。9.3交付地点:_________。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服务完成提交合格的报告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服务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交付内容一并提交甲方。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标的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章项目需求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建设与实施单位建设与实施单位:连云港市中云林场(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规模为66.7190公顷(1000.785亩),具体位置分布于中云林场焦庄片区,共包括8个小班。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多措并举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采伐修复、补植补播等措施开展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健康、快速生长,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稳定性和效益水平,增强森林的固碳增汇功能,促进健康、稳定、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的培育。(三)修复对象和修复方式严格按照《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作业设计》,对于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度退化林修复补贴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此次退化林修复对象为以次生落叶阔叶林为主的中、幼龄林,以及针阔混交林。林相茂密,树种杂乱,林下灌木及藤刺较多,并有少部分因松材线虫病危害及被压木造成的枯死树木。修复方式包括:生长伐、卫生伐、补植、修枝、割灌除草等。(四)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五)项目建设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预算60.818万元。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60万元,单位自筹0.818万元。二、商务条款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2、付款方式:服务完成提交合格的报告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报价币种为人民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标准:(一)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10分 技术部分:60分 商务部分:30分报价评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技术部分项目总体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1)方案完整,有效扎实、操作性强的得10分;(2)方案较为完整,较为扎实、操作性较强,得6分;(3)方案简单笼统,操作性一般的得3分;(4)方案一般或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目标工作任务15分对项目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的理解,提交的服务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任务要求:(1)理解详细具体、清晰完整,具有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意义,且优于其他供应商的得15分;(2)理解较为具体,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10分;(3)理解基本详细,可操作性一般的的得5分;(4)理解一般或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思路理念技术方法12分思路理念、技术方法:(1)能够从实际出发,思路理念、技术方法具体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有关技术指南依据的得12分;(2)能够基本从实际出发,思路理念、技术方法较具体较全面、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9分;(3)思路理念、技术方法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4)思路理念一般或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策略10分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策略:(1)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应对策略合理、可操作性强,且优于其他供应商的得10分;(2)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应对策略合理、可操作性强得的6分;(3)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应对策略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4)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应对策略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8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1)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质量控制措施详尽,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的得8分;(2)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较可行,质量控制措施较详尽,较科学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善的得6分;(3)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一般,质量控制措施一般,管理制度一般的得3分;(4)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1)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完善合理、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2)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完善较合理、措施较有效、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项目组人员16分1、项目负责人(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2、技术负责人(3分):技术负责人具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得3分,中级工程师2分,最高得3分。3、项目组成员(10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林业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设备投入2分供应商具有森林资源调查检测系统软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供应商证明自有的,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证明是购买或者租赁的,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类似业绩6分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调查或退化林评估或森林抚育或山林林相改造等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企业信誉证明6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五、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注:须附证明材料。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九、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填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全部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十、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磋商活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提交磋商报价,报价、供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规定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或撤销响应文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十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磋商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14、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内容要求的技术条件,填写该表。项号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十五、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十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备注后附: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类似合同业绩,表格不够自行添加。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十七、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请按“项目需求”要求及服务内容自行填写)十八、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的(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标的名称)连云港市中云林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江苏国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2986.92万元,资产总额为2293.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国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7日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填写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月日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公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退化林修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